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纯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周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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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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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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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净利润同比下降14.21%,经营性现金流量同比增长128.55%,主要原因是:(1)尽管电力设备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1162.30万元,净利润同比增长约357.51万元,但数控设备业务收入同比减少了约5153.47万元,净利润同比减少了约1306.57万元,二者对冲后,收入和净利润仍出现小幅下降。考虑到数控设备业务近三年在公司利润中所占比重均不超过6%,预计该因素不会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构成明显影响。(2)公司2017年回款中,第四季度收到的票据较多,其中有部分票据在2018年一季度到期,对经营性现金流改善作用明显。
1、主要的资产负债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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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利润表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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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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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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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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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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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18〕014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9人。其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毅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2018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18〕015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萍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6号)。
我们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8〕016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