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光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冷姝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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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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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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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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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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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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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8-03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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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09:3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蒋光勇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选聘孟繁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经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孟繁煕先生不属于失信执行人。孟繁煕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 件
个人简历
经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孟繁煕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孟繁煕: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2014年12月至2017 年3月于华创证券任投行总部;2017年4至2018月4月于申港证券任投行总部。
经核查,孟繁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截至提名日,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8-03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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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下午01:3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文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1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