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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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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志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因2017年6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增加公司总股本,故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3.84万元,减少幅度100%,主要为上期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到期。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0,014.79万元,增加幅度74.64%,主要为销售结算货款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9,262.47万元,减少幅度80.47%,主要为上期期末预付大量货款。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000万元,增加幅度144.16%,主要为报告期内增加了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747.90万元,增加幅度88.97%,主要为龙岗兆驰产业园二期工程和南昌厂房建设增加。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11.67万元,增加幅度63.20%,主要为长期推广费用增加。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8,769.31万元,增加幅度53.64%,主要为公司预付的固定资产款增加。

 8、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345.21万元,减少幅度38.01%,主要为上期期末公司预收了客户货款。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127.62万元,减少幅度32.42%,主要为上期期末计提了奖金在本报告期实际支付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0,000.00万元,增加幅度46.67%,主要为公司收到了政府投资款。

 11、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余额较期初减少2,554.29万元,减少幅度226.56%,主要为汇率变动导致。

 12、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06,959.19万元,增长幅度59.60%,主要为公司新增客户订单增加,各业务板块迅速发展。

 13、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03,148.74万元,增长幅度66.85%,主要为公司销售收入增加,销售成本同比增加。

 14、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823.50万元,增长幅度68.47%,主要为报告期内缴纳的增值税增加,税金及附加同时增加。

 1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60.70万,增加幅度为35.07%,主要为研发投入增加。

 1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436.97万元,减少幅度470.59%,主要为公司实现了汇兑收益。

 1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123.25万元,增加幅度137.32%,主要为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往来款的坏账准备转回减少。

 1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3,542.54万元,增加幅度100%,主要为报告期内采用了新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准则。

 1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362.88万元,减少幅度97.51%,主要为报告期内采用了新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准则。

 2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5.92万元,增加幅度229.13%,主要为支付和解款项。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5,381.83万元,增加幅度71.05%,主要为销售结算货款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8,821.55万元,减少幅度964.50%,主要为到期的理财产品继续做理财且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866.68万元,增加幅度97.81%,主要为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融资规模扩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在江西南昌投资建设LED外延片及芯片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项目公司,拟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高于16亿元、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项目公司申请南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人民币15亿元,共同投资建设LED外延片和芯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等相关公告。

 根据《投资协议》,公司已于2017年7月完成项目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协议》,由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对项目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等相关公告。

 2018年1月,公司已完成项目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公司变更通知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2、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下属公司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的存货类资产及设备类资产以人民币4,410.86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出售给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并授权董事长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兆驰照明为公司副董事长全劲松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3、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10.00万元受让顾乡女士持有的深圳市兆驰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智能”)51%的股权,并授权董事长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完成后,兆驰智能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顾乡女士为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的直系亲属,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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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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