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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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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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07,478,5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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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集原药、制剂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农药生产企业,专注于“高效、低毒、微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原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农药除草剂、杀虫剂和杀菌剂、作物调节剂等品种,致力于为终端用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均是高效、低毒、微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产品,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能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气候条件下农业生产环境,产品适应性强,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及农药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除了农药以外,报告期内公司发展了生物板块,目前生物发酵实验室已基本建成,公司全资子公司辉丰石化仓储项目二期已经进入正常运营阶段。
2、经营模式
公司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化学农药及其他精细化学品,产业链较为完整。公司的原药产品主要销售到国际知名农化企业或贸易代理商。公司制剂产品、生物肥料等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对于种植大户,公司采取直销方式。采购业务采用集中采购和授权采购相结合的模式,有效降低物资采购的成本。
3、行业发展
农药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生产资料,对于保证农作物优质、高产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全球人口逐年增加以及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对粮食等农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农药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必需品。
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农药行业将继续着力提升产业集中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节约。通过兼并重组、股份改制等方式,组建大规模农药生产企业集团,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同时,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加快农药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未来农药产业布局将更加集中,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绿色产品更具发展前景。
4、行业地位
公司稳居国内农药销售规模第一梯队,拥有数个在国内国际市场产量、销量第一的核心产品,主要原药的品质均已达到国际知名农药公司的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已经与多家跨国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从原药合成到制剂加工的产业链优势,公司原药业务和制剂业务相辅相成,相互协同,是公司得以快速发展的双引擎。
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统计按年度销售规模为标准,公司2017年市场排名为国内第五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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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2017年 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随着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大型储罐的投入使用,业务范围逐渐触及到大宗商品的买卖,结合其自身平台优势,通过与有资源优势的供应商和客户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拓展业务版图。公司承担了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可以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但考虑到实际业务中虽然我们先与客户就产品种类、产品数量、产品品质、价格、交货地点等事项达成协议,并拥有独立选取供应商的权利,但在考虑市场因素的条件下,往往选择的结果是固定的一家或几家供应商,导致会计上较难判断公司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选择供应商是否拥有自主权。由于相关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为了突出主业,利于报告使用者阅读,更加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拟变更此类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将以销定采类型的收入确认从全额反映变更为净额反映。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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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本公司原对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按照合同全额确认收入,由于相关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为了突出主业,利于报告使用者阅读,更加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拟改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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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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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对公司进行跟踪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辉丰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该评级结果同公司上一次评级结果对比不存在变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其他债权、债券融资工具。上述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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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农药行业逐步回暖,农药价格有所回升;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以及安全环保要求的持续趋严,促进行业竞争格局优化。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确立的经营目标开展工作,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实现了公司业绩较大幅度增长。公司全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9.51亿元,同比增长2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08 亿元,同比增长134%。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加强国内外产品登记,进一步拓宽了国内外市场;公司积极推进自筹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走科技兴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继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通过与高等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致力于引进和研发高效、低毒、微毒农药新品种。
2017年度,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报告期内,公司抢抓机遇,在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有效组织生产,突出主打产品,取得了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双丰收。石化仓储二期项目也进入正常运营阶段。
(2)报告期内,加强国内外市场登记,累计完成66个(含扩作)产品登记资料的整理申报,已经获批登记证产品为37个,完成登记证续展27件,在澳大利亚、柬埔寨等市场自主登记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3)加大研发投入,与部分高校院所推进产学研合作,开发了一批新产品研发与应用,促进企业技术自主进步。
(4)持续推进QEHS体系建设。2017年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同时,加大绿化投入强度,积极打造绿色园林工厂。
(5)公司持续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国内产品发明专利授权53件,另外,获得PCT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31件,形成了丰富的创新产品资源。报告期内,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2018~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江苏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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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变更原因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 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随着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大型储罐的投入使用,业务范围逐渐触及到大宗商品的买卖,结合其自身平台优势,通过与有资源优势的供应商和客户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拓展业务版图。公司承担了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可以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但考虑到实际业务中虽然我们先与客户就产品种类、产品数量、产品品质、价格、交货地点等事项达成协议,并拥有独立选取供应商的权利,但在考虑市场因素的条件下,往往选择的结果是固定的一家或几家供应商,导致会计上较难判断公司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选择供应商是否拥有自主权。由于相关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为了突出主业,利于报告使用者阅读,更加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拟变更此类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将以销定采类型的收入确认从全额反映变更为净额反映。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他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度开始执行相关政策。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公司采购前已确定客户的大宗商品贸易
1〉内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后,同时与供应商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待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函后,按照合同全额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港口并报关出口。待获取承运人开具的海运提单后,按照合同全额确认收入。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制定、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采购前已确定客户的大宗商品贸易
1〉内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后,同时与供应商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待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函后,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港口并报关出口。待获取承运人开具的海运提单后,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报告期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2、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413,034.17元,营业外支出2,058,374.94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645,340.77元。
3、公司自2017年起,对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具体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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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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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
注:因北京农一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为本公司产品,本公司对北京农一的经营仍具有重大影响,故本公司对北京农一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北京农一公司因亏损,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确认的超额亏损金额累计2,594,483.50元。
2. 合并范围增加
■
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出资。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8人参加会议,董事季自华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周立、夏烽、茅永根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刊登于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公司 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9.52亿元,同比增长2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8亿元,同比增长133.99%。
本议案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017年母公司净利润为255,370,306.7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537,030.67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882,655,966.77 元,扣减处置子公司股权追朔调整11,339,567.77元及2017年实施的利润分配75,373,894.35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5,775,780.71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958,456,939.67 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2017 年度,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7,478,5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预计派发45,224,355.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发红股。
鉴于目前公司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辉丰转债”)转股期,截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辉丰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公司 2017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刊登于 2018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一年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支付相应费用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18年4月28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意见,详见2018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情参见 2018年4月 28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方仲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对部分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详见 2018年4月 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6)。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刊载于2018年 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辉丰石化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为辉丰国际提供不超过 2000万美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为华通化学提供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为上海焦点提供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
详细内容刊登于2018年4 月 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37)。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8-041)刊登于 2018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制定、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以及为了更谨慎、更稳健的反映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的收入成本,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 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3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18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该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出具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仲汉根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仲玉容女士、顾国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仲玉容女士、顾国梁先生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仲玉容: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自2016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子公司人资总监、总部企业管理与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仲玉容女士持有公司72,604,1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20%。为公司控股股东仲汉根先生之女,为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顾国梁:男,1974年5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化工高级工程师。自2009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产事业一部技术部经理、 生产与技术中心技术总监,现任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药生产与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先后在国家及国际级核心期刊发表多篇科研技术论文,三个科研项目分别获得盐城市科技进步特等奖和大丰区科技进步二、三等奖。
顾国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 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42)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刊登 于2018年4 月 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9)。
表决结果: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10:30在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郁金香办公楼 (226 省道与南环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18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公司 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 58.4 亿元,同比增长 75.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744 亿元,同比增长 0.87%。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18年与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的制剂产品销售不超过2亿元,与江苏郁金香客栈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酒店服务不超过600万元。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 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3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 2018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将认真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15:00至2017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作为提案9的关联股东,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郁金香客栈(226省道与南环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1号)
(九)公司将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 备。
(二)会议提案名称
1、《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 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①审议事项9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②审议事项1-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8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24145(信封请注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85055568
传真号码:0515-83516755
联 系 人:卞宏群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
邮政编码:22414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6”,投票简称为“辉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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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上述议案相对应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画“√”确认。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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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敬请投资者查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8 年 5 月18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网上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网上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陈晓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永良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机构负责人杨进华女士、独立董事茅永根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与年
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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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一)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010),预计公司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322,461,333.17元,完成利润总额557,128,747.9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248,552.4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85元。现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公司部分会计处理进行重新认定,预计公司2017年度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其中,预计公司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951,553,727.71 元,完成利润总额528,026,720.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081,359.9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71元。
(二)业绩快报修正的主要原因:
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为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1、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报告期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2、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413,034.17元,营业外支出2,058,374.94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645,340.77元。
3、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收入2,445,668,186.34元,营业成本2,445,668,186.34元。
(三)公司将对此次业绩修正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对公司有关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同时加强培训以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四)董事会致歉声明: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修正事宜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业绩快报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三、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修正公告数据引用了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结果,尚未最终审计确认,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7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或“公司”) 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含辉丰股份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江苏郁金香客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郁金香客栈”)、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一网”)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0,600万元,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5,779.21万元。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仲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关联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关联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江苏郁金香客栈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3211504646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彬彬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迎宾大道1号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7日
主营业务:酒店管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国内旅游业务;出境、入境旅游业务;旅游景点设计、开发、管理;工艺品销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江苏郁金香客栈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2,117.38万元,净资产2,244.89万元;营业收入1,380.86万元,净利润-463.65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2、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99196903H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裴彬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16号楼1层C129
成立时间:2014年5月5日
主营业务:销售农药(不含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食用农产品;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总资产12,231万元,净资产1,259万元;营业收入29,326万元,净利润-1,293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郁金香客栈为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股东为仲玉容,仲玉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先生子女,因此,公司与郁金香客栈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农一网控股股东为盐城农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仲玉容为盐城农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因此,公司与农一网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郁金香客栈是以酒店管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综合性业务的服务性企业,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农一网是销售农药、化肥、化工产品等为主要业务的服务于农资零售商和种植大户的专业电商平台,其业务正在不断扩展,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向关联人销售农药: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酒店服务: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方独立经营, 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辉丰股份”)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通过签订财务资助协议的方式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700万元,公司 2017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42.02亿元,提供财务资助总额未超过公司期末净资产10%。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二)截止2017年12月31日,接受财务资助的各公司的主要资产及经营情况
■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
三、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拟为上述四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7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如下:
(1)财务资助对象、资助金额及用途
■
公司将根据被资助企业的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情况、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及公司内控体系的相关要求,依照《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其期限为发生之日起一年。
(2)资金占用费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具体资金占用费由财务资助协议约定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3)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上述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实现本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相关产品成本。本公司在对相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其生产经营发展前景良好,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此外,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其他股东提供必要的担保措施。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占用费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被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也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辉丰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国际”)、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石化”)、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化学”)、上海焦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焦点”)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辉丰国际有限公司
名称:辉丰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柴湾祥利街29-31号国贸中心2105室
总投资:50万港币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NO.16678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8日
经营范围:商品贸易、技术服务咨询等
经营情况: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6,017.26万元,所有者权益603.5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987.00万元,营业利润614.40万元,净利润614.40万元,资产负债率89.97%。
(二)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
名称: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丰区大丰港二期码头凸堤内南港路南侧(仓储二大道)
注册投资: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卞祥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98200000128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除危险化学品】)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港口仓储经营;润滑油、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粗白油、化工产品(除农药)、化肥、农用薄膜销售;联运服务;货物配载;普通货运;危险品运输(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奇特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等。
经营情况:2017年 12月31日,总资产:155,912.04万元,所有者权益: 27,322.4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223.3万元,营业利润8,698.81万元, 净利润6,503.26万元,资产负债率82.48%。
(三)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
名称: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区)
注册投资: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奚圣虎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9132072475796117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04日
经营范围:三氟氯氰酸、三氟氯氰酯原油、氯化钾、三氟氯菊酸、甲醇、2-甲基-2丙醇、高效氯氟氰菊酯原药(农药)、3,4-二氟苯腈、间三氟甲基苯酚、吡氟酰草胺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情况:2017年 12月31日,总资产:61,620.26万元,所有者权益: 13311.4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3,759.04万元,营业利润3953.86万元, 净利润2587.67万元,资产负债率78.40%。
(四)上海焦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焦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兴贤路1180号3幢第三层I区
注册投资: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11475695412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由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健身房,停车场管理,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农药的销售。
经营情况: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66,033.82万元,所有者权益: 26,481.8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7,266.73万元,营业利润2,786.86万元,净利润2,244.62万元,资产负债率59.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上述四家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其中:为辉丰石化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为辉丰国际提供不超过 2000万美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为华通化学提供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为上海焦点提供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有利于减少母子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893亿元、美元2000万,合计折算人民币7.689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34亿元,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万美元,人民币9.3893亿元,合计折算人民币11.9093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总资产81.20亿元和净资产42.02亿元的比例分别为14.67%、28.5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 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随着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大型储罐的投入使用,业务范围逐渐触及到大宗商品的买卖,结合其自身平台优势,通过与有资源优势的供应商和客户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拓展业务版图。公司承担了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可以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但考虑到实际业务中虽然我们先与客户就产品种类、产品数量、产品品质、价格、交货地点等事项达成协议,并拥有独立选取供应商的权利,但在考虑市场因素的条件下,往往选择的结果是固定的一家或几家供应商,导致会计上较难判断公司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选择供应商是否拥有自主权。由于相关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为了突出主业,利于报告使用者阅读,更加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拟变更此类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将以销定采类型的收入确认从全额反映变更为净额反映。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他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度开始执行相关政策。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公司采购前已确定客户的大宗商品贸易
1〉内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后,同时与供应商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待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函后,按照合同全额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港口并报关出口。待获取承运人开具的海运提单后,按照合同全额确认收入。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制定、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采购前已确定客户的大宗商品贸易
1〉内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后,同时与供应商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待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函后,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港口并报关出口。待获取承运人开具的海运提单后,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四)审批程序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报告期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2、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413,034.17元,营业外支出2,058,374.94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645,340.77元。
3、公司自2017年起,对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具体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制定、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同时由于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规模的持续扩大,为了突出主业,利于报告使用者阅读,更加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拟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上述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制定、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仲汉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进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普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