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90 公司简称:华仪电气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孟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孟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维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构成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乐清华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与上海鸥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商赢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乐清华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所网站的临2018-009号公告。该公司已于2018年2月11日完成工商设立,名称核定为乐清华赢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49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孟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拟补选金旭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选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同意补选金旭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简历:
金旭丹 女,汉族,生于1977年4月10日,浙江乐清人,大学学历。曾任嘉恒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5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丕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
鉴于周丕荣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前,周丕荣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人选,周丕荣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新的监事选举产生后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周丕荣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5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6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则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监督了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全过程,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起草编制及第七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基本规章的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及上海证交所相关规则。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参与编制的涉密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对季度报告作出了书面确认意见,未有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周丕荣先生已向监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彭传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补选监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选监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补选的监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监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同意补选彭传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简历:
彭传彬 男,汉族,生于1986年10月19日,浙江乐清人,本科学历。现任温州市华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华仪电气 公告编号:2018-05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6日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6日
至2018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将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4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本公司董秘室
六、其他事项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人:李晓敏、刘娟
电话:0577-62661122
传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