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大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兰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静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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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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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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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公司股东张翼坚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93,800股,持股比例0.20%。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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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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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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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目前相应回购注销及减资程序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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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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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唐大楷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18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8年5月4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5:00至2018年5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18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2018-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李培峰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除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上述第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1、2、3、5、6、7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8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2月22日、2018年4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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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18年5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时和 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下午 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18年5月4日召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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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提案现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期限: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