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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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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21 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运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咏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年同期调整为本公司2017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家电投集团所属的江苏电力,按会计准则规定追溯调整上年同期形成。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8.85%,主要系本公司所属企业江苏电力、漕泾发电电费收入增加,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1.8%、基本每股收益减少31.89%,主要系煤价同比上升导致本公司下属煤电企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电力”)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资产交割工作已于2017年11月完成,江苏电力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公司将在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2、收购巴基斯坦KE公司66.40%股份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巴基斯坦KES能源公司持有的KE公司66.40%的股权,可支付对价为17.70 亿美元,并视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给予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奖励金合计不超过0.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6 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及相关方正积极落实协议约定的全部交割条件,待所有先决条件满足后实施交割。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18-2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劲松厅(上海市肇嘉浜路77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运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长王运丹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董事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赵亚洲先生、公司职工监事唐兵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监事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财务总监陈文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土耳其胡努特鲁燃煤电厂项目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6项议案《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8项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土耳其胡努特鲁燃煤电厂项目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第9项议案《公司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第10项议案《〈公司章程〉修正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夕晖、张志良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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