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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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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37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474.8万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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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动物用生物制品与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技术转让或许可业务;产品涵盖猪用疫苗、禽用疫苗及抗体、兽用高新制剂、中兽药等;上述产品主要用于家畜、家禽等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治疗。2016年国家调整了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的政府采购,取消了国家层面的统一招采,改由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招采,上述政策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公司政府采购业务收入影响较大,报告期,公司政府采购业务收入2,910.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99﹪。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奉行“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瞄准行业技术与产品的“空白点”和以国家产业政策与市场现实需求的“结合点”进行持续不断的创新,围绕着技术、产品、工艺的开发,确立了以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外协研发三个途径并用的创新路径。

 2、生产模式

 公司本着“金牌品质、造福人类”的理念组织安排生产,具体模式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年度销售任务目标,并结合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和季度、月度滚动销售计划,制定各产品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车间组织生产,努力使生产节奏与市场营销保持高度匹配。

 3、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与市场特点,建立了规范的采购工作流程。一般情况下,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需求,制定采购预算,通过战略采购、集团采购、一般性采购等方式最大程度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牵头,质量管理部、制造事业部、采购供应部、财务部等部门经理级人员组成的采购供应管理小组,负责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认证、筛选和监督管理,并对各供应商进行现场稽核与考评,以此作为分配采购量与选择主、辅供应商的依据。

 4、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奉行“技术营销”、“品牌营销”和“大团队营销”的组合营销模式,报告期内,通过经销商销售、大客户直销和政府招投标三类主要渠道将公司的营销团队、技术服务团队和经销商、养殖终端用户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了科学、高效的市场营销及技术服务体系。

 (三)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行业处于不断规范和完善的阶段,近年来,受环保政策、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影响,报告期内,国家出台一系列规范,对兽药行业规范运营进一步完善,同时下游养殖行业集约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对兽药行业产品质量和品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有力的促进了行业规范发展;二是大型兽药企业进入快速并购整合或互利合作的阶段,2017年,国际动保公司勃林格完成对梅里亚并购,国内大型动保公司也加快了兽药产业整合的速度;三是科技创新已成为企业快速发展的共识,近年来,国内动保行业持续不断的推出新一代基因工程疫苗,引领了兽药产业的技术升级。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畜牧业动物疫病的防控,受整体经济周期及下游养殖周期的影响程度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公司产品销售存在一定程度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来说,随着秋冬季的降温,动物机体的免疫能力下降,畜禽养殖群发性和流行性疾病更易发生,对预防和治疗性兽药产品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收入在秋冬季节实现较多。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系我国兽药行业科技创新领先的企业,拥有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动物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三个国家级的研发机构,依托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对未来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产品研发做了前瞻性布局和知识产权保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400余项,取得发明专利授权150余项,其中PCT国际发明专利申请12项,获得国家级新兽药证书34项,特别是以基因工程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推动了兽药产业技术升级,保持了公司在行业创新领先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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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8-018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6号《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1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915,333.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884,667.00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93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9,143,741.17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2015年5月,本公司与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新区支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00.2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二技术研发中心主要包括技术研发中心综合研发楼、配套动物实验室及相关公用工程的建设,为公司产品创新及技术研发提供保障。该项目不单独产生效益,因此不能独立核算。

 (2)项目三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公司办公信息化系统、HR系统及邮箱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子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等,用于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与信息化管理水平。该项目不单独产生效益,因此不能独立核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资金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须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投资产品。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的资金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须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投资产品。

 公司对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13,500万元用于购买建设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10,500万元用于购买交通银行保本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无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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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8-019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的规定,公司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期限为1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该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90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为1年,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90万元。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业务资格,在公司以往相关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相关费用水平合理,同意聘任其为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为1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8-020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5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706号《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本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1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915,333.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884,667.00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93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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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5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四)现金管理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5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2.5亿元募集资金和5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32,374万股的0.36%,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均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23元/股。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74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2.23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17人,其中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分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表中所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二、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进展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6年11月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激励计划》。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12.23元/股的价格向117名激励对象授予374万股,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3、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办理解锁,可解锁比例40%,可解锁股份149.6万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734,905.75元,公司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899,318.62元,因此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习向锋、耿明淑、秦新喜、王进产、吕锁群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为117万股,其中第二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2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第三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万股。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价格为12.23元/股,同时加同期银行1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虽然公司在2017年度进行了现金分红,但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则由公司收回,因此公司本次回购的价格仍然为12.23元/股。

 公司将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1,430.91万元,同时加同期银行1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本次回购后将减少注册资本117万股,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117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32,374万股变更为32,257万股。公司具体股份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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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第三期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冲回部分已计提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具体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意见

 1、独立董事

 基于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万股限制性股票。

 3、律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该等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尚待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六、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此,本次股票激励回购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8-022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许科先生、孙进忠先生、秦德超先生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就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柯”)和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合并报表范围)在2018年度预计产生的日常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元

 ■

 (三)上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二)关联方介绍

 1、北京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泉;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2日,

 经营范围:动物用诊断试剂、耗材及仪器、疫苗免疫佐剂技术开发、转让;动物检验服务;兽医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兽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兽药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洛阳赛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献;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1日;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洛阳普莱柯万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克恭;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13日;

 经营范围:动物疾病和人兽共患疾病用诊断试剂、检测试剂、监测试剂、食品安全检测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的研究、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和与其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上项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检测服务、原材料、房屋租赁等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求,公司在与关联方发生具体交易时,分别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直接以市场价或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并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很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普莱柯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普莱柯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普莱柯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18-023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洛阳市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1日

 至2018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信息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379-63282386)。

 2、登记时间:2018 年5月16(09:30—15:00)。

 3、登记地点:洛阳市政和路15号公司12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洛阳市政和路15号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71000

 传真:0379-63282386

 电话:0379-63282386

 联系人:赵锐、靳明明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8-024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当面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6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张许科先生、孙进忠先生、秦德超先生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8-02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以当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27日在洛阳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名,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情况。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能够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依据可靠,制定标准合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18-026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鉴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金宁一先生、魏刚先生、邹欣女士和董事宋永军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丰、赖元超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四、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平安证券对普莱柯的保荐工作期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发行保荐工作阶段;第二个阶段为持续督导阶段,即自普莱柯完成首发上市当年剩余时间(2015年5月18日)、2016年及2017年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在整个保荐工作期间,平安证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通过持续、细致的尽职调查工作,列席普莱柯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阅相关公开信息,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文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实地考察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等方式,密切关注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顺利完成了对普莱柯的保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发行保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平安证券就风险因素、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监高人员、公司治理、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股利分配政策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内容进行充分详细的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平安证券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普莱柯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并形成了工作记录。

 2、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3、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4、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5、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截至本总结报告出具日,普莱柯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6、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并及时向上海交易所提交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意见和募集资金相关专项核查意见。

 7、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截至本总结报告签署日,普莱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况。

 8、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9、定期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各类报道,并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必要的核。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及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发行保荐过程中,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发行人向保荐机构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

 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就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能够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并为持续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在发行保荐过程中、持续督导期间,及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尽职开展证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在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中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审阅,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

 竺亚(经刘世安授权)

 保荐代表人:

 孙洪臣 韩 鹏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566 公司简称:普莱柯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66 公司简称:普莱柯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许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德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裴莲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报告期,公司各业务板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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