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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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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晓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云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郅玉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金属制品领域的专业制造商,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产品开发,批量制造,技术服务,产品升级的完整制造服务体系,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电缆、邮电通讯、汽车轮胎、道路、桥梁、水坝、核电站建设及晶体硅、蓝宝石、磁性材料、精密陶瓷等硬脆材料切割等领域,产品销往亚洲、欧洲、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所处的金属制品行业竞争较为充分,竞争对手主要来自行业内的其他相关企业,包括镀锌钢绞线、钢帘线、预应力钢绞线、金刚线及光伏产品的制造厂商。相比于竞争对手,公司在行业规模、产品结构、研发能力、产品服务、人才建设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风险

 近年来,由于国内外经济运行下滑明显,实体经济在不同程度上都受到了影响,使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策略,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在降本增效的同时,做好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运营的安全高效。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所需钢材、锌等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其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价格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原材料相关市场的波动,提高原材料采购管理水平,依据自身生产、销售需要合理控制采购和库存;同时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成本,来削减因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公司部分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随着产品普及规模化推广,存在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将给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挑战。

 对策:公司将充分利用长期在行业内积累的品牌、技术、管理、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主营业务产品盈利能力,增强企业抵御市场竞争风险的水平。

 4、应收账款风险

 由于受到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影响,公司产品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增加了公司的应收账款和现金流风险。

 对策:公司将持续做好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和评价工作,不断完善客户信用记录档案,优先与信用水平较高、偿还能力较强的客户合作,降低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同时,针对现有的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处理,提高回款速度,进一步降低货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6,591,297.9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49%。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鼎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通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天弘基金-鼎恒-定增131号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大洋电机,股票代码:002249.SZ),持有“大洋电机”股票。该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7 年2月6日上市流通,由于受到“减持新规”及证券市场整体走弱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鼎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直未减持所持的“大洋电机”股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披露》及变更后的企业会计估计制度,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末公允价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592.41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本集团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在“营业外收入”中列报改为在“其他收益”中列报;按照该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2017年度和2016年度的“其他收益”、“营业利润”以及“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对2017年度和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集团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集团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利润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的规定,公司将“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公允价值低于成本价的50%,且持续时间超过壹年;“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低于成本价的80%,且持续时间超过叁年”的会计估计,变更为“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达到或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同时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包括行业状况、价格波动率、经营和融资现金流等),并从持有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整个期间判断这种下降趋势是属于非暂时性的,可判断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根据目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综合各种相关因素考虑其减值计提事宜,减少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592.41万元及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人民币7,592.41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2期),本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自2017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2017年4月收购参股公司河南恒星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由参股转为控股,2017年5月起该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2、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售电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恒星钢缆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万博贸易有限公司,纳入2017年本公司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晓博

 批准报出日期: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当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6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8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白忠祥、郭志宏、赵志英向董事会提交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下简称“述职报告”),上述三人的述职报告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审计结果,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46,175,236.90元,营业利润49,665,869.94元,利润总额94,709,911.37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91,297.91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安永华明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3,084,284.18元,按照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08,428.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3,918,513.65元,减去2016年度利润分配62,825,036.31元,母公司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2,869,333.1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49,583,704.59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安永华明出具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上述文件均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审计,经本次董事会批准报出,详见公司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

 (八)审议《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出具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379712_R03号,上述文件均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8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

 7、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8、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7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和完整,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同时,该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价。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以下简称“一季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3,084,284.18元,按照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08,428.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3,918,513.65元,减去2016年度利润分配62,825,036.31元,母公司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2,869,333.1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49,583,704.59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2017年5月18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2018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中第1至第6项议案已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已于2018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4、5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16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 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李明、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132 公告编号:201805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5月7日(星期一)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7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保荐代表人田稼先生;独立董事白忠祥先生;财务总监、董事张云红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预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1379712_R01号),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未分配的利润21,286.93万元。由于公司2018年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及资金支出事项,经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18年度因存在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在建工程项目支出及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投资等重大支出计划,根据《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2018年度存在的上述重大资金支出计划及日常运营使用。今后,公司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晓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云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郅玉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累计质押公司高管锁定股219,359,300股、无限售流通股0股,合计质押股份219,35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6%。其中108,382,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4,456,7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100,6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42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公司股东焦耀中累计质押公司高管锁定股63,857,000股、无限售流通股0股,合计质押股份63,8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其中14,445,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412,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谢保万先生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8年02月0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三)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建立与公司业绩和长期战略紧密关联的长期激励机制,完善薪酬结构体系,为公司的业绩长期持续增长奠定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计划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2018年0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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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晓博

 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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