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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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2,701,460,7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17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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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子午线轮胎制造技术的开发和销售业务,2009年以来开始从事循环利用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4年以来开始从事轮胎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的轮胎产品分为半钢子午线轮胎、全钢子午线轮胎和非公路轮胎,广泛应用于轿车、轻型载重汽车、大型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领域;技术转让主要为致力于子午线轮胎事业的企业提供全套生产技术及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循环利用产品主要包括翻新轮胎、胎面胶、胶粉、钢丝等,分别应用于轮胎替换、旧轮胎翻新、再生胶的制造、优质钢材生产等领域。
2、经营模式:
(1)轮胎产品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每年年初,公司采购中心根据年度订货计划及预测的市场状况编制全年采购计划,与相关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每月末,采购中心会根据安全库存量及实际库存量编制次月的采购计划。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天然胶、复合胶、钢丝帘线、炭黑等。其中,天然胶的交易价格一般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新加坡商品交易所等公布的价格为参考,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定。其他原材料由公司和供应商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近年来,公司逐渐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审体系,并与富有竞争力的供应商之间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
生产模式:公司结合自身产品工艺特点、产品结构与生产规模,采取“以销定产,产销平衡”的生产模式。公司对年度目标进行分解,针对市场需求设定生产计划。公司在工艺、设备、工装标准化等方面不断完善,形成了批量化、多品种同时生产的灵活生产体系,同时借助信息化系统对生产过程中设备开动、工艺执行、生产进度进行实时监控,提升了生产效率。根据不同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周期确定合理库存量,缓解产销矛盾。
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销售模式,即公司产品通过经销商及其分销商销售给最终用户。销售区域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在国内市场,公司分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进行销售。配套市场,公司已经成为一汽解放、众泰、吉利等国内汽车厂家的供应商。替换市场,公司对一级经销商分别划定销售区域,统一制定产品的出厂价格。货款结算以现款现货的方式为主,对部分经销商采取先期授信、货到后一定期限付款的方式。在国外市场,公司根据市场区域采取经销商代理分销的模式。目前已经与多家国际大型经销商结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利用其批发及零售网络,建立了公司多层次的分销体系,市场网络布局已经涵盖北美、欧洲、东南亚和非洲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2)技术转让经营模式
单纯的技术支持:确认合作关系后仅予以纯技术支持,提供相关规格型号产品的技术文件以及技术服务、产品调试。
全套的技术服务:包括厂房设计、设备招标、技术文件、工程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直至实现产品试制及测试达标的全过程,即“交钥匙工程”。
(3)循环利用经营模式
公司循环利用项目主要包括轮胎翻新材料以及翻新轮胎的生产和销售。
轮胎翻新材料包括胎面胶等产品,原材料包括胶料和废旧轮胎。胶料由公司采购部门根据订单量同轮胎产品的原材料同时采购。对于不符合翻新标准的废旧胎的钢丝与胶料分离,胶料制成胶粉,作为轮胎生产的原材料或直接对外销售。
翻新胎的原材料包括上述翻新材料和废旧轮胎。废旧轮胎由公司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符合翻新标准的旧轮胎经过翻新处理和检测合格后,销售给终端客户。
(4)轮胎贸易经营模式
公司轮胎贸易业务主要由国马集团公司等子公司负责运营,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自主选择经营的轮胎品牌,除经营赛轮金宇自有品牌外,同时经营米其林、普利司通等一线品牌以及部分国内其他品牌。
3、行业情况
目前世界轮胎产业已具备相当规模,全球轮胎行业市场化程度很高,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轮胎生产和消费市场之一,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的影响下,轮胎产业的发展步入结构调整期。
2017年国内轮胎行业生产在上年止跌回稳的基础上保持了增长态势,尽管如此,整个行业仍面临较为严峻的困难和挑战,需要轮胎企业创新求变,谋求新一轮竞争发展的新优势,把挑战和危机转化为重要的发展机遇。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分析,目前国内轮胎行业面临三大困难:
(1)橡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轮胎行业增产增收不增利。从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天然胶价格累计同比上涨55.2%,丁苯橡胶累计同比上涨57.9%,而轮胎价格涨幅远低于原材料价格涨幅。与此同时,安全环保督查风暴席卷全国,导致炭黑、橡胶助剂等原材料货紧价扬,轮胎企业面临空前的环保压力,经营成本增加、盈利下降。
(2)轮胎出口频繁遭遇国外“双反”。从轿车胎“特保”开始到近年来的工程胎、乘用胎、卡客车胎“双反”,作为我国主要出口市场的美国对我国轮胎多次实施贸易壁垒,致使中国轮胎出口波动较大。
(3)天然胶高关税、复合胶标准改变、混合胶标准制定等政策和标准的变化,都将对轮胎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面临新的形势,需要企业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开拓创新,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制造技术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努力使产品更加安全、节能、环保,推动生产方式向绿色制造和“大规模定制化”转型;努力促进商业模式向基于“大数据、平台、互联”的方向转型,使互联网技术渗入全产业链,满足市场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从创立伊始就确立了技术和信息化应用双领先、规模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是行业内首家采用信息化技术控制生产全过程的企业,也是行业内具有产学研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与其他传统轮胎制造企业相比,公司还具备产业链、技术研发和营销网络等优势。
公司是国内首家A股上市的民营轮胎企业,较早利用资本运作的手段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目前公司资产、收入、产销规模在国内同行业公司中位居前列。公司是国内同行中率先在海外建立轮胎生产工厂的企业,海外生产基地的建立有效规避了日益频繁的国际贸易壁垒带来的不利影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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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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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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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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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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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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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至4日发行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分别于2016年11月2日、2017年11月2日完成了自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日期间的利息兑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轮金宇2015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临2016-080号)、《赛轮金宇2015年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临2017-059号)。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出具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5赛轮债”2017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报告编号: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7]024号),维持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5赛轮债”2017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 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公布,披露地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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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达150.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6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新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修订后的准则: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该通知新修订了财务报表格式,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项目;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2、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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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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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一户,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8-033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杜玉岱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延万华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周天明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宋军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人数2人。董事杜玉岱先生、周天明先生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董事延万华先生、宋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延万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2,701,460,7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135,073,036.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截至2017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907,317,720.46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六、《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时支付其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0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8-035)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八、《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临2018-036)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8-037)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3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7年度,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公司发放薪酬及津贴共计735.8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临2018-03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4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七、《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赛轮金宇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香港”)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赛轮香港增资11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赛轮香港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促进其较好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八、《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相关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相关协议的公告》(临2018-041)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九、《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公司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更换后的持续督导机构浙商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等签署与非公开募投项目相关的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一、《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本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本次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担保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临2018-042)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十二、《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45)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五项及第十六项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
上述第二项至第五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一项及第十八项至第二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8-034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既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又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因此,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相关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1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保本类、低风险、稳健性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及第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8-035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2017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是一家全国性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财税和工程咨询、内部控制咨询等大型综合专业服务机构。该所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质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时支付其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0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50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时支付其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0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50万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8-036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6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截至2018年4月27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93亿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15亿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对外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6日,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计划的资金需求,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6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等事项,资金融资方式包括:流贷、承兑、承兑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等形式。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71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金额;在不超过66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额度均为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担保行为,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外担保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事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4月27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50%;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6%。公司担保对象均为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外担保情况的事前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8-037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17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831.44万元,具体如下: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2017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3.8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88.40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5.4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7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16.16万元,全部为库存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
3、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持有待售资产由于运营成本较高且技术落后,公司拟进行处置,2017年度公司根据公允价值情况计提了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918.63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原全资子公司KRT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RT集团”)近几年的经营成果一直未达预期,公司于2016年对其业务进行了重整,至2017年上半年也未见明显好转迹象。鉴于上述情况,KRT集团对其单体报表中存在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17年度该子公司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1,992.81万元。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调整需要,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将持有的KRT集团股权进行了转让。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相应计入201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由于外币报表折算过程中,资产科目与损益科目选取的汇率时点不一致,所以2017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951.69万元,减少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951.69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金宇”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17年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4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3号文核准,公司向9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949,367股,每股发行价15.8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9,999,998.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2,768,001.6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1月13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第SD-3-003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79,159.4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7亿元,收到现金管理投资收益514.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1,727.9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银行手续费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43号文核准,公司向4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7,523,509股,每股发行价3.1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5,967,550.6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6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23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越南”)增资9.5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2,596.7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21.74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4年11月24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2月1日,公司、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实业”)、西南证券会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4年12月5日,公司、金宇实业、西南证券及建设银行广饶支行签署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金宇实业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托管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西南证券;公司、金宇实业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各家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公司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7亿元。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11月27日,公司会同西南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托管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西南证券;公司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各家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公司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8,924,925.80元,为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由于金宇实业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尚未完全完工且未达产,因此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对金宇实业增资1,172,768,001.61元,金宇实业拟使用增资额中的34,752.26万元置换其预先投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金宇实业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金宇实业以募集资金中的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金宇实业利用募集资金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金宇实业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金宇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拟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4)第SD-3-024号《专项审核报告》鉴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赛轮金宇使用募集资金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金宇实业拟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4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5年11月6日,公司将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2015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金宇实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6年3月10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4.5亿元。
2016年10月21日,公司将剩余4.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金宇实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4亿元。
2017年10月24日,公司将剩余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金宇实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金宇实业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现金管理形式及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金宇实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金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赛轮金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赛轮金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金宇实业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金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赛轮金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赛轮金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购买了18期掉期交易及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2015年1月5日、1月15日、3月6日、4月4日、4月17日、5月21日、6月19日、7月17日、8月29日、9月15日、10月16日、10月24日、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4-108、临2015-001、临2015-003、临2015-007 、临2015-021、临2015-023、临2015-028、临2015-039、临2015-051、临2015-064、临2015-067、临2015-071、临2015-072、临2016-057号公告。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由于赛轮越南年产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万吨非公路轮胎项目尚未完全完工且未达产,因此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5亿元对赛轮越南增资,其中78,244.49万元用于置换赛轮越南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赛轮越南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越南使用募集资金78,244.49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越南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越南使用募集资金78,244.49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越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赛轮越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用途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赛轮越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4〉赛轮越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实施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赛轮金宇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赛轮金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赛轮金宇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赛轮金宇2014年非公开发行、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17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赛轮金宇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公告编号:临2018-039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1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保本类、低风险、稳健性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符合《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理财产品,即:安全性高、保本类、低风险、稳健性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
4、投资期限: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中短期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自有资金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期间。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96%,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指派专人具体执行理财计划,建立风险控制过程跟进机制,定期评估理财效果,及时调整理财策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判断将出现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并尽快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理财产品业务到期后,公司及时收回产品业务本金及收益,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同时还对投资的经济效果及投资的过程管理进行分析总结。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1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保本类、低风险、稳健性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能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1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保本类、低风险、稳健性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公告编号:临2018-040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通知》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的要求: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的因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调整如下:
■
2、在利润表中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调整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做出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主要体现为会计报表项目的列示调整,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净额等均不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8-041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暨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之持续督导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及西南证券中原主要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已任职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即将任职于浙商证券。为更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经过多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浙商证券、西南证券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转让相关协议,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由西南证券更换为浙商证券,并拟聘请浙商证券承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同时,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将由目前西南证券的李建功先生、王晓行先生更换为浙商证券的秦日东先生、蒋茂卓女士。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相关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秦日东先生、蒋茂卓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1、 秦日东:保荐代表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执行董事,曾负责或参与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2、 蒋茂卓:保荐代表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执行董事,曾负责或参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及2013年非公开项目、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014年和2015年非公开项目及2016年公司债券项目、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项目等。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8-042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本次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期数、每期的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条款具体内容、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办理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债券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本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设立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公司代码:601058 公司简称:赛轮金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86版)
公司代码:601058 公司简称:赛轮金宇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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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杜玉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耿丰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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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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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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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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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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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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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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