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智能化物流、综合电商平台和供应链金融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业务范围涉足钢铁、家居、金融等行业。
1、钢铁物流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大型仓储、剪切加工、转货、运输、商务配套、综合物流服务以及钢铁现货交易、钢铁资讯等全方位“一站式”的第三方钢铁物流服务。
公司拥有“欧浦钢铁交易市场”和“欧浦钢网”两大主体,以“智能物流+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模式诠释现代钢铁物流。
欧浦钢铁交易市场占地面积约350亩,公司拥有和管控的仓储能力达270万吨,年加工能力达340万吨,在全国处于领先的地位。欧浦钢铁交易市场整合钢铁生产、供应和销售体系,已成为高集约、多功能、大规模的现代化钢铁物流基地。
欧浦钢网是国内首家钢铁现货交易网站,拥有欧浦商城、钢材超市现货平台、钢材物料采购平台和钢铁资讯服务等网络服务平台。欧浦商城作为欧浦钢网重力打造的钢铁线上销售平台,通过与各大钢厂合作,为客户提供优质、实惠的钢材现货资源,客户只需登录欧浦钢网即可自主选择所需货物,在线支付货款完成现货交收,实现钢贸行业线上线下的相结合。
钢材超市现货平台是在充分整合公司线下庞大的仓储、加工、物流资源的基础上,推出的基于第三代B2B电子商务模式的现货交易平台,是与实体仓库结合以真实现货为基础搭建的开放式钢材大卖场,将静态的仓储提升为动态的交易市场,同时有效解决了网上交易信息虚假性问题;钢材物料采购平台,通过集中采购、集中拼单加工、集中拼单运输创值,减少浪费,降低终端用户采购成本;钢铁资讯服务平台高度汇聚国内外钢铁信息,实现全球资源共享,已成为国内重要的钢铁资讯网站。
2、供应链金融服务
公司利用在钢铁、家具和塑料等行业积累的数据资源,以线下完善的仓储监管配套服务为基础,支撑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提供金融质押监管、网上贷、保理业务等模式成熟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浦小贷主要为中小企业及工商个体户提供小额流动资金贷款、小额技术改造贷款、小额科技开发贷款、小额委托贷款、小额综合授信以及小额中长期或短期的各类贷款。其主要业务有“优质客户贷款计划”、常规“线下贷”和全国范围内的“网上贷”。欧浦小贷具备线上灵活放贷,以及线下仓储和物流强大支撑的优势,也是继阿里小贷后为数不多可向全国会员发放网上贷款的公司。
3、家居集成消费服务
“欧浦家居网”颠覆传统供应链的F2C运营模式,通过线上购物和线下体验的O2O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标准化、全透明、一口价的家装电商“O2O”一站式服务,其核心竞争力在于直接对全国各大家具厂商的整合,实现资源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根据审计意见,公司2017年度转让欧浦九江股权的投资收益递延至2018年1月确认,则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确认的该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相应追溯调减。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1,865,325.7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4.15%;营业成本为6,440,858,605.1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6.35%;实现利润总额304,774,050.6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078,594.9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4%。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79.73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379.73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存在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和0对价并购的情形,合并报表范围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减少了广东欧浦智网塑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同时增加了上海沌石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礼豪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29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礼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7,646,783.86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764,678.39元,减去2016年度现金分红99,006,600.00元,减去2016年度送红股396,026,400.00元,加上上年度末未分配利润520,990,011.45元,截止2017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839,116.92元。
基于公司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且公司智慧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及电商平台等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预计2018年度资金需求较大,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的利润将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业务的经营发展及投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2、同意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7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以及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二、三、五、六、九、十一、十三、十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8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2018年5月18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8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三乐路欧浦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中,第1、2、4、5、6、7、8、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6、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5、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9:00-11:00, 14:00-16:3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8年5月11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路州村委会第二工业区乐成路7号地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15,信函请注明“2017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生午、梁伦商
电话:0757-28977053
传真:0757-28977053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1
2、投票简称:欧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说明: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0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锐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控体系运行的基本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至第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2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536,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4,843,761.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692,738.21元。以上募集资金2014年1月22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4834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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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管理。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4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与华泰联合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月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以及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84,738.63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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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的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2,619,852.00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25,114,280.31元;加工中心建设项目36,165,659.72元;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1,339,911.97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48310016号)验证。
2、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此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土地购置款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及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佛山市顺德区欧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6月5日,公司已将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0万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12,000万元,加工中心建设项目1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议案经公司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止。公司已于2015年6月25日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17年11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4,336.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2,946,657.82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政府规划调整以及市场环境与2010年项目设计时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公司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用于收购佛山市顺德区欧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18,166.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的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吸纳行业高端人才,顺应公司战略发展步伐,经公司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以及调整部分实施内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的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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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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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7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拟在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2018年度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2018年公司拟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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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顺德区欧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9日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第二工业区乐成路7号地欧浦(国际)物流钢铁交易中心3楼西面
法定代表人:陈礼豪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凭有效的批准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欧浦小贷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6,402.6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211.9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9,190.68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13.7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598.5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上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2月27日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9号801
法定代表人:陈礼豪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装卸服务、仓储、理货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钢材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提供地磅称重服务;物业管理;网上经营钢材、塑料制品、家具(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实业投资;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欧浦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299.4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5,913.5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85.97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5,589.1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65.0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广东欧浦乐从钢铁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8日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路州村委会第二工业区乐成路7号地欧浦交易中心食堂三楼
法定代表人:陈礼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欧浦乐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4,760.4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0,675.6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084.84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9,600.6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547.9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名称:深圳市前海弘博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礼豪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设计、管理及物流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类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黄金制品、珠宝制品的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 月31日,深圳前海弘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847.6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47.64万元; 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2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1月24日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番公路五沙段28号
法定代表人:廖海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贸易、加工、仓储;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专控、专营商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烨辉钢铁60%股权,自然人廖海辉先生持有烨辉钢铁4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烨辉钢铁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7,949.6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6,375.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574.3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9,692.8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560.9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子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3、控股子公司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的股东廖海辉先生承诺为烨辉钢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时为公司对于烨辉钢铁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公司的保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为人民币1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08%,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3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8%,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5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并购贷款、设备融资租赁、信用贷款、保理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并最终以各家银行和融资机构等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质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经营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6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金额及审批程序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2亿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累计投资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方式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银行达成协议,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选择与公司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银行,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5、投资期限及相关授权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每笔具体的理财事项,公司成立风控小组,对理财事宜进行监控,保证资金的安全及控制风险。
(2)在履行各项投资理财审批程序的同时,公司风控小组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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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2亿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累计未赎回金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40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与北京兰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格电商”)股东、广东永通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重机”)股东和上海永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空实业”)股东分别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兰格电商、永通重机和永空实业各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签订北京兰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关于签订广东永通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关于签订上海永空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和《关于股权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二、股权收购事项进展
相关《股权收购意向书》签订后,公司就上述收购事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分别与交易对方就相关具体事项进行深入讨论与沟通,并委派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对兰格电商和永空实业的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在尽职调查、审计、方案论证完善等过程中,公司与永空实业、兰格电商相关交易对方未能就最终收购协议的估值方式、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收购兰格电商、永空实业各60%股权事项。
因永通重机2017年财务数据与永通重机股东做出的业绩承诺差异较大,公司拟延长对永通重机的考察期限,继续推进永通重机的股权收购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尚未就上述收购事项与交易对手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各方亦无需对原股权收购意向书承担违约责任。本次终止永空实业、兰格电商股权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本次收购永通重机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1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及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79.73元,调增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379.73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所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9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7年度及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及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礼豪先生;总经理马苏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魏来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慧女士;独立董事郝英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41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审机构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何飞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何飞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何飞庆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3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4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礼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2017年1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相关的各中介机构已开展调研工作,发行方案仍在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中,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相关事宜。
2、2017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2017年3月30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相关的各中介机构已开展调研工作,发行方案仍在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中,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相关事宜。
3、2017年7月14日,公司分别与北京兰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格电商”)股东、广东永通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重机”)股东和上海永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空实业”)股东分别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兰格电商、永通重机和永空实业各6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对兰格电商和永空实业的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在尽职调查、审计、方案论证完善等过程中,公司与永空实业、兰格电商相关交易对方未能就最终收购协议的估值方式、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收购兰格电商、永空实业各60%股权事项。
因永通重机2017年财务数据与永通重机股东做出业绩承诺差异较大,公司拟延长对永通重机的考察期限,继续推进永通重机的股权收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股权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4、2017年12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聘请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各中介机构已陆续开展现场工作,发行方案仍在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5、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与佛山市顺德区欧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陆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 3.07亿元的价格转让持有的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九江”)100%股权。2017年5月,欧浦九江完成股东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欧浦九江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欧陆投资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1.72亿元,尚有1.35亿元因短期资金紧张未按协议约定于2018年3月31日前支付。公司书面函证催促欧陆投资履行合同义务,欧陆投资承诺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1.35亿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同时欧陆投资股东广东顺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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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礼豪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