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8-2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薛季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建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企业,证券投资(含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公司的日常业务主营业务范围之一,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及该公告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要求,对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收益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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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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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信托财产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①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2亿元贷给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期限为3年。
②2016年8月19日,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5亿元贷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期限为3年?
③2016年12月20日,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10亿元贷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限为2年。
④2017年4月14日,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1,000万元贷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期限为1年。该贷款已于2018年4月16日归还。
⑤2017年7月3日-2017年9月19日,公司受托将信托资金1,158,300万元分次投资于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设立的西安陕煤建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限为5年。
(二)因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公司”)未能按期偿还信托贷款,为有效维护信托受益人权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我公司采取受让信托受益权等方式并提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7日作出《执行裁定书》,并于2013年8月9日完成了对裕丰公司等被执行人原提供抵(质)押担保资产等的查封。2016年3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查封的部分抵押资产作出《执行裁定书》([2013]西执证字第00022-6号),将被执行人无锡湖玺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32号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4处房产共作价8,997.5万元,交付我公司抵偿借款,产权证书已办理至我公司名下。相关事项详细披露于2013年4月27日、2013年8月13日、201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因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林业公司)无法按期偿还信托贷款,为有效维护信托受益人权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我公司采取了申请强制执行保全资产和受让信托受益权等方式以求妥善解决相关问题。2014年6月12日,我公司收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泰执委字第13-1号]。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5日做出《民事裁定书》[(2016)闽04民破申1号],裁定受理申请人张雄等人对被申请人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我公司已申报债权。2017年5月11日,我公司收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泰执委字第13号之八),将被执行人华阳林业(三明)开发有限公司12.68万亩林权及13,198亩林地使用权进行司法拍卖,以7,060万元成交,我公司将分两次取得拍卖款。截至目前,第一笔拍卖款3,502.5万元已划转至我公司账户。上述事项详细披露于2014年6月14日、2016年2月26日、2017年5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本公司2017年配股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7月4日,我公司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17〕199号),该批复同意我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等相关事宜。2017年9月1日,我公司接到《陕西银监局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批复》(陕银监复[2017]44号),该文件批复同意我公司配股方案等相关事宜。2017年9月20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878 号),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提交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2018年2月5日,公司配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8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9号),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上述事项详细披露于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3日、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22日、2018年2月6日、2018年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薛季民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8-25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段小昌、王晓烨出席了会议,监事李易桓因公请假书面委托监事王晓烨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办公室部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小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黎惠民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段小昌因工作原因辞任监事。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8-27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21)。
2018年4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黎惠民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25)及《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2018-26)。监事会提议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拟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21)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对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15:00至2018年5月14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公司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及通报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名称
1.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黎惠民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 通报事项
(1)通报关于2017年度信托项目受益人利益实现情况的报告;
(2)通报公司2017年度内部董事、职工监事绩效考核有关情况;
(3)听取独立董事王晓芳、殷醒民、张俊瑞2017年度述职报告。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及其他通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4月21日、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2018-2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25)、《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2018-26)。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能够证明其有权出席会议的文件、代理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及2018年5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11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1870262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11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人:孙一娟
2. 相关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63 投票简称:国投投票
2. 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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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8-2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监事辞职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段小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段小昌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段小昌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使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段小昌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其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任新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增补新监事。
公司对段小昌先生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监事候选人补选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推荐黎惠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黎惠民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如下: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段小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段小昌先生因工作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段小昌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使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段小昌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其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任新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增补新监事。
鉴于段小昌先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经研究,决定提名黎惠民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请股东大会予以选举。
三、备查文件
1.段小昌先生的《辞职报告》;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黎惠民先生简历
黎惠民,男,汉族,1963年5月生,中共党员,陕西西安人,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特级职业经理人。1983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助理调研员、调研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安银行筹备组副组长、长安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现任陕国投党委副书记。
黎惠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