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环保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控股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利”)2017 年度有关环境保护数据及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数据及执行情况
■
除青海中利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不属于监管部门要求进行环保信息披露的公司。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在青海中利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公司拥有3套废气处理设施,包括2套干式废气处理设施和1套湿式废气处理设施。
湿式废气处理设施是将光纤预制棒沉积和烧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依次经冷却塔降温处理、湿式电除尘器除尘处理、填料吸收洗净塔吸收洗净处理、湿式电除雾器进行除尘、除雾处理,处理后的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
干式废气处理设施是将光纤预制棒沉积和烧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依次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急冷塔冷却、填料洗涤塔吸收中和,处理后的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
所有专业设施设备均运行正常,尾气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青海中利建设项目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如下:
1、2014年7月通过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光纤预制棒1300万芯公里拉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青环安【2014】378号。
2、2016年12月通过了西宁市环保局关于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光纤预制棒及1300万芯公里光纤(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宁环验【2016】106号文件。
3、2017年9月通过了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光纤预制棒及1300万芯公里光纤(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宁环验【2017】37号文件。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6年4月青海中利制订了《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6年5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2016年7月在西宁市环境保护局东川工业园区分局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6301022016004L)。公司每年按应急预案内容进行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青海中利定期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排放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合格。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近年来青海中利严格遵守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无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和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新能源资产的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利集团,证券代码:002309)自2018年2月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2月3日、2018年2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2018-024)。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各项工作尚未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获得批准,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3月3日、3月10日、3月17日、3月24日和3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2018-040、2018-044、2018-046和2018-069)。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4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4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公司将于2018年5月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则按计划积极有序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等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