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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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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054,870.4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39,262,898.9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4,317,769.41元。鉴于公司计划拟对单晶炉生产设备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 调整内部产品结构优化布局,且公司需要支付前期现金收购资产资本性支出,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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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蓝宝石晶体材料、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及蓝宝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硬脆材料精密加工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3D玻璃热弯机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蓝宝石晶棒、晶片及其它蓝宝石制品、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硬脆材料精密加工专用装备、3D玻璃热弯机等。主要产品及其规格、用途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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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生产制造设备均面向全球合格供应商按计划采购;制造设备产品的主要部件从经评定合格的指定厂家采购。公司制订了《采购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对采购流程进行管控,建立了定期评价的合格供方名录,由负责采购的部门按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主要按市场订单“以销定产”,也结合市场预测、客户需求计划、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标准化规格产品以及常用机型设备备货生产,以提高响应速度,缩短交货周期。当客户订单要求的产品规格较特殊或需求量较大超出自身生产能力时,公司将采用指定合格协作生产厂家委外加工的方式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取与下游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模式进行销售,并按照协议要求,及时积极响应保质保量供货。针对不同的产品或客户,适当采取直销加代销的销售模式,以便于更好的服务下游客户。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在蓝宝石材料及装备研制方面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凭借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产能和品质保障能力,依托技术研发优势,不断优化升级设备和调整产品结构,与重要用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由于下游照明市场需求的驱动,本期蓝宝石市场需求回暖,较大尺寸的4寸蓝宝石晶棒、晶片下游需求增多,公司发挥蓝宝石长晶规模优势,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优化扩产4寸晶片,加大4寸晶棒、4寸晶片产能产出,本报告期内,蓝宝石产品销售收入实现增长盈利,但由于蓝宝石产品整体毛利率较低,加之本期3D热弯设备、硬脆材料加工设备销售同比销售下滑,致使本年度销售收入以及利润未达目标。

 (四)行业情况说明

 国家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生产企业大力发展。近年来国家提出多项产业政策大力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行业的发展。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对“十三五”期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中指出,未来五年,是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为新材料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对新材料质量性能、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紧紧把握历史机遇,提升新材料产业保障能力,作为高端自动化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生产企业将从国家政策支持、推进行业改造升级及发展中获益。

 公司主要业务之一蓝宝石作为关键基础性、战略性材料,是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新型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配套的相关配套元器件用材料。报告期内,蓝宝石在LED衬底应用领域,主要以4英寸衬底为主,2英寸衬底片已伴随下游需求向4英寸的转变而迅速减少,6英寸晶棒包括衬底片的需求开始缓慢增加,市场面临着向大尺寸、高品质、低成本的方向发展。根据Yole的行业报告,预计到2020年,蓝宝石衬底的市场渗透占比率尽管有所下降,但占比率仍超过90%。蓝宝石衬底在未来几年依旧是市场主流,市场需求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传统LED蓬勃发展的同时,Mini-LED,Micro-LED的应用也被全球许多厂商高度重视,Mini-LED具备高亮度与高动态对比、可呈现更细致的屏幕画面等优势,而Micro-LED更具有解析度超高,显示效果更好,色彩更易调试,发光寿命及亮度更高等优点。Mini-LED和 Micro-LED都具有节能、体积微小的优点,这两项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在未来也将影响LED衬底的市场前景,若投入应用,则蓝宝石衬底的市场需求将会出现新的增长点。

 报告期内,蓝宝石在消费类电子领域应用有新发展。蓝宝石双摄成为各大热销手机品牌的热选,同时在传统手表的表镜应用方面也因蓝宝石材料价格的下降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另有其他包括扫描仪窗口类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加,上述应用将显著带动蓝宝石材料的需求增长,有望在未来助推蓝宝石行业进一步发展。

 随着5G通信的推广发展及无线充电技术的应用,金属手机后盖对电磁信号的屏蔽效应无法消除,因此玻璃和陶瓷成为目前市场上关注度最高的两种无电磁屏蔽效应的手机外观件材料。玻璃盖板,工艺成熟度高、原材料成本较低,且受国外某品牌手机的“双面玻璃”设计带动,玻璃后盖板愈加受到青睐。其中,3D曲面玻璃具有轻薄、透明洁净、抗指纹、防眩光、耐候性佳等优点,不仅可以提升智能终端产品外观新颖性,还可以带来出色的触控手感, 据IDC(InternationalDataCorporation国际数据公司)发布研究报告称,随着市场对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可穿戴设备外观设计的审美变化以及工艺技术的进步,3C(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Electronics)产品中的平板计算机,头戴式VR 设备、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可穿戴式智能产品、车载中控及便携式仪表盘等陆续出现3D曲面玻璃造型的产品,应用于智能终端产品的3D 曲面玻璃需求不断增长,有望成为主流选择,打开成长新空间。而高稳定性、高品质的3D热弯设备及加工中心,精雕机、研抛机等配套加工设备也都随之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将会随着3D玻璃在终端市场的快速应用打开市场需求空间。

 随着数码产品层出不穷,玻璃应用越来越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玻璃视窗仍是主流,顺应数码设备尤其以手机为代表的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视窗品质、性能也需要随之提升,因此对加工设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市场需求明确。此外,至今国家对于“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的持续投入,也显示了政府对于发展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的决心。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上下游产业振兴等背景下,我国自动化数控设备制造行业的旺盛需求仍将保持高速增长,拥有高效率、高精度、低成本、多功能等诸多优良性能的硬脆材料加工专用设备需求将步入快速增长期。

 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单晶炉设备、3D热弯设备、硬脆材料加工设备等先进装备并在逐步转向自动化创新设计,公司且同时拥有独特的蓝宝石单晶生长技术,先进的LED衬底片、窗口片切磨抛生产线,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培育,公司以良好的产品性能、优质的售后服务、稳定的质量保障赢得了下游客户的认可,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公司将全力抓住当前良好的发展机遇,与下游客户携手实现合作共赢。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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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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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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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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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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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创新和技术改进力度,巩固和提高长晶、加工、切磨抛环节生产效率、产品良率和产品质量,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改进优化切磨抛技术工艺,进一步提升了4寸晶棒、晶片产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蓝宝石产品销售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3D玻璃热弯机销售数量和收入同比下降较大,硬脆材料加工设备销售数量和收入也出现下滑,致使本年度总体经营业绩未达预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9,942,399.62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9.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54,870.47元,较上年同比减少88.1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33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1户,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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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1户,其中:

 1.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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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或“公司”)于2017年6月10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2日起连续停牌。

 2018年4月2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公司拟通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布局集成电路产业,聚焦射频功率器件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成为未来全国乃至全球射频功率器件技术领先者,实现公司在多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业务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本次交易后公司新增射频功率芯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有利于公司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加强对业务风险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有效提升资产规模、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重大资产重组框架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杭州睿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睿岳”)、合肥市信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信挚”)、北京嘉广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嘉广”)、北京瑞弘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瑞弘”)、北京嘉坤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嘉坤”)发行股份购买合肥瑞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瑞成”)100%股权;同时拟向交易对方China Wealth Growth Fund II L.P.(以下简称“China Wealth”)支付现金购买瑞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瑞控”,与合肥瑞成合称“标的公司”)16%股权。

 上市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50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GaN工艺技术及后端组装项目及SiC衬底材料及功率器件产业化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前提条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公司关于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公司选聘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所”)作为法律顾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作为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作为资产评估机构。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与有关各方积极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确定中介机构进场安排、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重组方案论证、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召开中介协调会、征求公司控股股东对重组方案的意见,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结合尽职调查进度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进行反复论证。

 2017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2017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91号,以下简称“《一次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06日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临2017-152)。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本次重组交易方案的调整,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就《一次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于2017年12月30日公告了《一次问询函》回复内容及相关文件,详见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临2017-165)。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6月10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081),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2日起停牌。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093),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2日起继续停牌。

 2017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2017年8月14日起预计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发布的《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7-100)。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9月1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104)。

 2017年9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针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延期复牌原因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解答。详见公司2017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17-111)。

 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9月1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详见公司2017年9月12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114)。

 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框架协议的议案》(临2017-118),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17-119)。

 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127),公司继续停牌,预计将在2017年11月12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重组预案披露之前,公司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按照上交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7-083、临2017-085、临2017-090、临2017-092、临2017-096、临2017-097、临2017-098、临2017-099、临2017-102、临2017-108、临2017-109、临2017-112、临2017-121、临2017-124、临2017-125、临2017-127、临2017-129、临2017-135、临2017-136、临2017-138)。

 2017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延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141),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整体方案较为复杂且各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2017年11月12日前召开重大资产重组第一次董事会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累计停牌已满5个月,为进一步保障本次重组相关工作事宜顺利进行,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成本次交易各方就最终方案达成一致并履行各自内部审批流程,于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并披露重组预案;若未能于上述时间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重组方案,公司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股票复牌。

 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142)。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临2017-143)、《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临2017-144)。

 2017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取消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司决定取消召开关于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的投资者说明会。

 2017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2017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91号,以下简称《一次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06日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临2017-152)。

 2017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7-157号)。

 2017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7-159号)。

 2017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17-161号)。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根据本次重组交易方案的调整,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就《一次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于2017年12月30日公告了《一次问询函》回复内容及相关文件,详见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临2017-165)。

 2018年1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22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

 2018年1月5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的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所大厅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详见公司2018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18-002)。

 2018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临2018-003)。

 2018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10)。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组前,在2017年5月、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间,合肥信挚、北京嘉广与北京瑞弘、北京嘉坤、杭州睿岳等相关各方签署《关于合肥瑞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及六份补充协议,合肥信挚拟分别将其所持合肥瑞成1,111,111,111.11元出资额、124,074,074.07元出资额、1,264,714,814.82元出资额转让给北京瑞弘、北京嘉坤、杭州睿岳;北京嘉广拟分别将其所持合肥瑞成894,444,444.44元出资额、924,232,805.56元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嘉坤、杭州睿岳(以下简称“前次股权转让”)。

 杭州睿岳已向合肥信挚、北京嘉广支付总额为11亿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延迟付款违约金,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应当于2018年4月10日(含该日)前支付。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杭州睿岳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股权价款,杭州睿岳与合肥信挚、北京嘉广等相关方亦未能就延期付款事宜签署新的补充协议。

 此外,根据公司2018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2018-012)、2018年4月1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补充公告》(临2018-013)、2018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18-014),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因债务纠纷导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原因,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认可半导体行业的发展前景,在未来的经营中,公司不会改变既定的发展战略,将持续完善产业布局,继续推动公司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所履行的程序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在2018年05月03日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说明会召开之后,公司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的情况下,计划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同时公司股票申请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1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0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

 1、资产状况

 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为6,648,824,773.25元,较年初下降2.73%。其中:流动资产年末为2,520,321,294.27元,较年初下降5.28%,主要由于本期货币资金下降所致;非流动资产年末为4,128,503,478.98元,较年初下降、1.11%,主要由于本期长期应收款及工程物资下降所致。

 2、负债状况

 2017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3,992,444,721.76元,较年初下降5.82%。其中:流动负债年末为 2,380,336,578.18元,较年初上升6.85%,主要由于本期其他应付款增加所致;非流动负债年末为1,612,108,143.58元,较年初下降19.86%,主要由于本期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3、所有者权益状况

 2017年末所有者权益为2,656,380,051.49元,较年初上升2.31%。

 4、经营成果状况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9,942,399.62元,较上年下降19.52%;实现净利润60,017,397.87元,较上年下降87.14%,主要由于本期3D热弯机以及切磨抛设备销售下降所致。

 5、现金流状况

 2017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4,209,831.64元,较上年上升480.97%,主要由于本期销售回款大幅上升、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9,797,537.06元,较上年下降5.39%,主要由于本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550,557.85元,较上年下降189.88%,主要由于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审计报告

 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于建永、段岩峰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年度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54,870.47元,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94,317,769.41元。母公司层面 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2,149,819.13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亏损1,928,134.63元,2017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369,323.11元。

 鉴于公司计划拟对单晶炉生产设备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 调整内部产品结构优化布局,且公司需要支付前期现金收购资产资本性支出,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左洪波、褚淑霞、杨鑫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 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及支付其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审计报酬6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18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年度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向其支付2017年度内控报告审计费用2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18年度内控报告审计的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部分。

 十五、关于子公司办理短期借款追加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9日与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短期借款合同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应借款人要求,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见《关于子公司办理短期借款追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左洪波、褚淑霞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公司 2018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点的议案

 公司注册地点拟从“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21号”变更为“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137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点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地点变更,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地的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点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十九、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2日起连续停牌,截至目前公司股票累计停牌已超过10个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拟购买资产为合肥瑞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瑞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合肥瑞成主要经营资产为位于荷兰的 Ampleon公司,该公司所处行业类型为半导体行业。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杭州睿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睿岳”)拟向标的公司原有股东购买一部分标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前次股权转让”)。杭州睿岳已向合肥信挚、北京嘉广支付总额为11亿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延迟付款违约金,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应当于2018年4月10日(含该日)前支付。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杭州睿岳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股权价款,杭州睿岳与合肥信挚、北京嘉广等相关方亦未能就延期付款事宜签署新的补充协议。

 此外,因民间借贷等纠纷,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原因,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左洪波、褚淑霞回避表决。

 二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14: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彤女士主持。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 2018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1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18年01月31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96万元与上年同期46,532万元相比,将减少27,136万元,同比减少58%左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553万元与上年同期42,932万元相比,将减少26,379万元,同比减少61%左右。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5万元与上年同期46,532万元相比,将减少41,027万元,同比减少88%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932万元。

 (二)每股收益:0.61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进行了业绩预减公告,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设备类销售数量减少,导致设备类销售收入和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同时多色系纳米氧化锆陶瓷部件产业化等项目资金投入增加,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比上年增加。此外蓝宝石制品、建筑安装工程、LED灯丝、其他设备配件等营业收入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主要由于公司销售部分单晶炉及3D玻璃热弯机,客户方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货款,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基于审慎性原则,认为上述销售收入不能在本会计年度确认,致使该等产品19,623万元收入未确认,影响利润减少约8,272万元左右。以及基于审慎性原则对费用化开发支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预计负债等事项的调整,导致与公司原业绩预告产生较大偏差。

 经调整后,2017年度报告中的实际业绩和预告业绩不符。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已经财务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不存在分歧,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预告出现差异情况,就此向全体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以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1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左洪波、褚淑霞、杨鑫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哈尔滨华松木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华松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公司注册地址:宾县宾州镇务勤村(油毡纸厂路北);法定代表:左洪超;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木制品加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哈尔滨华松木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590,265.68元、净资产-408,247.05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98,031.57元,净利润-15,326.8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哈尔滨华松木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左洪波先生之兄弟控制的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华松木业为公司关联人。

 (二)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

 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4月,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路正通为代表);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止2017年12月31日,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总资产450,002,419.82元、净资产416,118,786.49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5,638,384.9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左洪波先生为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三)东莞市中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住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二路4号;法定代表人:康凯;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零玖佰叁拾壹万零叁佰元;经营范围:设计、研发及产销: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纳米材料、半导体检测设备及其配件;半导体技术及光电技术的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东莞市中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169,319,068.35元、净资产586,375,149.55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037,741,801.54元,净利润 161,776,552.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光电(郑州)管理有限公司参股3%设立了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壹号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持有壹号基金33%股权;壹号基金目前投资持有中图半导体48.45%的股权。公司董事左洪波先生、杨鑫宏先生担任中图半导体的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郑州晶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晶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公司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迎宾路南侧4号2号楼2625室;法定代表人:路正通;经营范围:蓝宝石晶体材料设备、蓝宝石晶体器件、陶瓷器件及玻璃器件、蓝宝石晶体、LED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蓝宝石晶体相关生产设备、主辅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郑州晶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61,250,413.88元、净资产39,230,258.83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802,480.05元,净利润-9,756,447.2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光电(郑州)管理有限公司参股3%设立了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壹号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持有壹号基金33%股权;壹号基金目前投资持有郑州晶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河南瑞弘源科技有限公司83.80%的股权。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公司注册地址:通城县隽水镇同城大道(宝塔科技园);法定代表人:黎锦林;经营范围:蓝宝石制品、3D玻璃、陶瓷材料、LED照明灯具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45,620,351.08元、净资产98,230,976.74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00,113.2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六) 青岛鑫嘉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鑫嘉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河东路北;法定代表人:郑东;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蓝宝石衬底新型材料、碳化硅新型半导体衬底;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7年12月31日,青岛鑫嘉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54,334,632.76元、净资产44,970,011.66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01,696,142.80元,净利润12,725,414.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光电(郑州)管理有限公司参股16.67%设立了青岛鑫嘉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必要组成部分,系日常经营所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合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前,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必要的沟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在关联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预计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执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1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26,410,25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0元。

 2015年5月29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5]000384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5月29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5家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奥瑞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1,029,999,984.00元,扣除承销费1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10,999,984.00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16,120,702.7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02,163,000.00元;于2015年6月1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9,803,191.44元。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760,148.63元。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394,362.71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14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13日,公司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和海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同时与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和海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30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划出资金5520.51万元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货款。其中,部分募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四条“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后,由出纳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的规定。

 (2)在未改变募集资金总体用途情况下,部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方式发生变化未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

 公司重组上市募集配套资金时,依据公司大尺寸蓝宝石材料产业基地扩建项目及蓝宝石窗口片基地项目的可研报告确定了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可研报告中明确大尺寸蓝宝石材料产业基地扩建项目将采购590台单晶炉。实际建设过程中,公司仅采购了482台单晶炉,另使用募集资金7116.50万元用于公司原有单晶炉及募投项目新采购单晶炉的技术升级改造,改造后设备投入大尺寸蓝宝石材料产业基地扩建项目。此外,可研报告中明确蓝宝石窗口片基地项目将采购14套切割机,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采购18套切割机,另使用募集资金3877.25万元用于募投项目采购机器设备的技术升级改造。上述行为未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并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规定。

 2017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上述事项整改并对决策程序进行追认。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运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全体董事同意公司运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人民币502,163,000.00元。具体置换金额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2878号)。

 公司已在2015年度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增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02,163,000.00元。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2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办理短期借款追加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为奥瑞德有限该笔短期借款追加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

 ●关联人回避事宜: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应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办理短期借款追加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借款担保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2017年11月29日与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短期借款合同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左洪波先生及褚淑霞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23,515股、157,483,093股,合计持有390,706,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授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2017年11月29日与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短期借款合同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关联担保的影响

 本次授信关联担保是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向资金方申请短期借款提供的担保,且担保人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关联董事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等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符合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担保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目前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目前,本公司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无其它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为10.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1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暨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一、变更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21号”变更为“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1377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由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

 因办公电话系统调整,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0451-51775068

 变更后:0451-51076628

 传真号码不变:0451-87185718

 上述联系方式自2018年05月08日起正式启用。原有的投资者电话(0451-51775068)将继续服务至2018年05月30日后停止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 2017 年 5 月 28 日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的情况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企业将区分终止经营损益、持续经营损益,将其进行分开列报。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之下单独列报。对于 2017 年 1 月 1日至上述规定施行之间存在的资产处置收益由于上述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按上述规定调整;对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的资产处置收益,予以追溯调整;对于 2016 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予以追溯调整。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的相关情况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处置资产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计入资产处置损益。“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将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对于2017年1月1日至上述规定施行之间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由于上述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按上述规定调整;对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的政府补助,予以追溯调整;对于 2016 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予以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对本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27 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05月03日下午13:3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05月03日下午13:30-14:3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形式召开,届时本公司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8年05月03日(星期四)下午13:30-14:3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上证 e访谈” 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交易对方代表、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 为:http://sns.sseinfo.com),在线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本公司及相关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本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迪

 电话:0451-51775068

 传真:0451-87185718

 电子邮箱:zhengquan@aurora-sapphire.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666 公司简称:奥瑞德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66 公司简称:奥瑞德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左洪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海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由于2017年05月22日,公司以总股本767,078,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460,247,3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27,326,240股。上述股本变动致使公司 2018年一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指标相应变动,如按照股本变动前总股本767,078,900股计算,2018年一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07元;按照股本变动后总股本1,227,326,240股计算,2018年一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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