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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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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刘若鹏博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 年 4月 2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周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龙生股份(公司原称“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简称)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己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己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光启技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和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光启技术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对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了变更,并将上述产业化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投向拟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409,615.16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持有未到期产品1,80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40,615,808.65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54,262,113.85)。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4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流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前次募集资金补流使用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 年3月 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由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且变更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同时随着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股东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175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

 五、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目前战略布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已按期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八、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公司已按期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上述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此次批准的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持续督导机构对光启技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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