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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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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8-02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吴启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75,429股,其所持股份全部为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0年9月6日,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3%)通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吴启超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5,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4月25日(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4月25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截至本公告日,吴启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75,4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5,53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27%,占公司总股本的3.77%。

 二、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吴启超先生个人对外投资。吴启超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吴启超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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