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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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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迟家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玉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正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关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的股东大会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因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张志良先生因持有公司股份1,668,000股而位列前10名股东。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已开始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90337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223,80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60,223,800.00元。其他回购注销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6,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029%。

 截至本报告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90337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223,80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60,223,800.00元。其他回购注销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

 基于对星网宇达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和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徐烨烽先生拟于未来6个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于2018年2月6日通知公司,二人拟于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合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截至本报告日,该增持计划正在实施中。

 徐烨烽先生于2018年2月9日通知公司,拟于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10万股,不超过100万股。截至本报告日,该增持计划正在实施中。

 3、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8年3月8日为授予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3万股,授予价格为15.80元/股。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报告日,授予登记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59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3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尚修磊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6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3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14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6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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