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忠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 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持股50%的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17,174万元;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5,758万元。上述交易均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忠春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18- 32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4月26日14: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忠春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772,784,9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988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646,634,7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317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126,150,1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67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2017年度工作报告及2018年工作计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659,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7%;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03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9%;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议案2.00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659,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7%;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03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9%;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议案3.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3,625,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566%;反对2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2%;弃权78,8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002,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6032%;反对27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7%;弃权78,8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2612%。
议案4.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659,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7%;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03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9%;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
议案5.00 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3,625,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566%;反对79,15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002,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6032%;反对79,1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659,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7%;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03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9%;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议案7.00 关于续聘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659,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7%;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03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9%;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议案8.00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06,031,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9%;反对7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031,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9%;反对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议案9.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01关于选举孙忠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6,052股
9.02关于选举卢国纲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6,052股
9.03关于选举肖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7,552股
9.04关于选举覃铭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6,052股
9.05关于选举张会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6,052股
9.06关于选举蔡海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6,05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关于选举孙忠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3,101股
9.02关于选举卢国纲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3,101股
9.03关于选举肖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4,601股
9.04关于选举覃铭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3,101股
9.05关于选举张会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3,101股
9.06关于选举蔡海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3,101股
上述六位非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九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1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01关于选举孟兆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6,052股
10.02关于选举杜传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6,052股
10.03关于选举魏建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6,05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关于选举孟兆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3,101股
10.02关于选举杜传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3,101股
10.03关于选举魏建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3,101股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九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关于选举胡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6,052股
11.02关于选举李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06,096,05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关于选举胡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3,101股
11.02关于选举李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473,101股
上述两位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国华、石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圣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18-33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十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6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现场出席,卢国纲、覃铭和张会文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孙忠春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孙忠春为公司董事长。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卢国纲为公司副董事长。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孙忠春、孟兆胜、卢国纲,其中孙忠春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杜传利、魏建舟、肖丹,其中杜传利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魏建舟、杜传利、卢国纲,其中魏建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孟兆胜、杜传利、肖丹,其中孟兆胜为召集人。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肖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孙忠春为公司总经理。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卢国纲为公司副总经理、肖丹为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覃铭和于晓东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简历
孙忠春,男,1964年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1994年至2007年,历任海马汽车公司调度、生产管理部长、经营计划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一汽海马销售总经理;2006年至2013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2016年3月任本公司执行总裁;201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4年至今任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卢国纲,男,1967年生,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一汽海马总经理。2003年至2007年,任一汽海马采购部部长;2007年至2008年,任海马新能源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6年2月,历任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11月任海马新能源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一汽海马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肖丹,女,1971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2年至2004年,历任海马汽车公司经营计划部科长、总经办副主任、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等;2004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3月至今任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覃铭,男,1978年生,大学本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海马新能源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5年,就职于海马汽车公司经营管理部;2005年至2007年,就职于本公司投资管理部;2007年至2012年,任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采购部部长;2012年至2016年,任海马销售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海马投资运控中心主任;2016年11月至今任海马新能源副总经理;2018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于晓东,男,1978年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至2012年,历任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副总经理助理、市场部副总监、销售部大区经理、总裁特别助理、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4年,任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5年,任北汽泰普越野车科技有限公司市场与销售总监;2015年至2017年,任汉腾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17年至2018年,任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18年4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18-35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十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为王鸿儒、胡建、李明。其中,王鸿儒为职工代表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十届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现场出席,胡建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鸿儒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附:简历
王鸿儒,男,1965年生,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长、党委书记,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历任海马汽车公司售后服务部业务经理、销售部大区经理、人事部部长、管理本部副本部长、党委书记助理;本公司监事、监事长、党委副书记;2017年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8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