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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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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18-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此项议案需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35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无影响。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归集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单独列报,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按新口径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依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盈亏性质不发生改变,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股东权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主要涉及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变化,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属于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37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05.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94.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0月更名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同)验证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0900015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7年2月13日,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15,71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新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及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4年1月29日及2014年2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及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卡奴迪路”)分别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新城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证券分别与广州连卡福、澳门卡奴迪路及其对应的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4年3月1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4年7月,公司收到原保荐机构恒泰证券《关于变更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通知函》,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接替恒泰证券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职责,保荐代表人不变(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和2014年8月2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新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及原保荐人恒泰证券、现保荐人恒泰长财、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连同原保荐人恒泰证券、现保荐人恒泰长财分别与广州连卡福、澳门卡奴迪路及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2月12日及2015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调整后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广州连卡福新增为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与本公司同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将募集资金转入广州连卡福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广州连卡福按照募集资金支取制度,办理募集资金领用。

 广州连卡福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长财与广州连卡福及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于2015年3月3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恒泰证券、恒泰长财于2014年7月31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效力终止。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完毕,该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于2015年9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广州连卡福依法停止使用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5年9月进行销户处理,其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澳门卡奴迪路依法停止使用其为实施该项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暂时保留该账号。

 2015年12月31日,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该项目利息净额于2016年6月永久补充为流动资金,金额为2,689,872.30元。公司已注销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澳门卡奴迪路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的账号为NRA82010155410000276的账户暂不销户,其募集资金余额已清零。

 注2:由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的账号为6936 79266的账户于2017年4月24日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2015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9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款项于2015年9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公司银行一般户。

 经2016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5,71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业经保荐人恒泰长财核查并无异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5月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入公司银行一般户。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15,710,000.00元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截至2017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5,766,559.28元。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38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7号)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89,921,83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9.4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851,559,796.39元人民币。

 2016年7月19日,保荐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838,559,796.39元划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6年7月19日,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6】G15042790183号)记录,截至2016年7月19号止,发行人实际发行89,921,837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851,559,796.39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公司为发行而支付的其他有关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合计19,292,129.74元(含税)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2,267,666.65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牌东支行等银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恒泰长财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使用主体,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长财分别与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5月16日,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便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恒泰长财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四方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一致同意对原监管协议第一条进行修改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补充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8月11日及2017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时尚买手店O2O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时尚买手店O2O项目的实施方式及投资构成并延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时尚买手店O2O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新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长财与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新塘支行于2017年11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使用主体,在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华人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长财与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及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意大利LEVITAS S.P.A 51%股权收购及Dirk Bikkembergs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5】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牌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因石牌东支行迁址更变,改为天河支行。

 注【6】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7】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8】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意大利LEVITAS S.P.A 51%股权收购及Dirk Bikkembergs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9】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意大利LEVITAS S.P.A 51%股权收购及Dirk Bikkembergs品牌营销网络建设和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10】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11】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在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合计为118,903,042.4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8月11日及2017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时尚买手店O2O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时尚买手店O2O项目的实施方式及投资构成并延长项目建设期,具体为:线上销售渠道由自有电商平台调整为“自有电商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同时基于线上销售渠道运营模式由自有电商平台调整为“自有电商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且目前阶段自有电商平台主体部分已基本搭建完成,将原项目投资构成中的部分工程等支出转为主要用于品牌推广及商品备货,并延长项目建设期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五)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422,130,396.76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2,130,396.7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16-073)。上述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6】G15042790206号”《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因此,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3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颜庆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30号)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添益2号私募投资基金发行14,640,35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7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2.76元。

 2017年7月31日,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214,999,992.76元划入至公司本次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7年8月1日,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6038540149号)记录,截至2017年7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2.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523,866.7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476,126.06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承销保荐费用1,500.00万元为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项目,应计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因承销保荐费用未划入募集资金账户前已支付,为区分将其单独列出。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广州银行鱼珠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广发证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因广州银行鱼珠支行暂停营业,改为东圃支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合计为16,704,837.68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52,013,103.99元,具体情况如下:

 ■

 经公司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约5,201.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上述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7]G16038540150 号”《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鉴证报告》。

 (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因此,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4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统筹安排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下同)的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现有业务)。该授信总规模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各公司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或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下属控股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互相提供担保,不限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等,总担保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各公司可根据具体的授信或担保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对已使用的授信额度或担保额度进行置换,以确保完成置换后的综合授信总规模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如下:

 (一)拟批准公司继续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8年;

 (二)除第(一)项所列拟批准的授信额度之外,另拟批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向银行新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融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1亿元,其中流动资金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5年,固定资产融资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15年。

 本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的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事项存在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和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的情形,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股权结构图

 详见附图。

 (二)公司目前可能涉及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8日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

 法定代表人:林永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445,324,903元

 主营业务:零售业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8.56%股权,自然人股东林永飞持有其9.32%股权,自然人股东杨厚威、翁武强、严炎象、翁武游分别持有其1.82%、2.47%、0.02%、2.69%股权,摩登大道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2.47%股权,其余为社会公众股合计持股52.65%。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381,418,978.33元,净资产为2,466,752,387.78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921,279,626.39元,营业利润为125,888,833.38元,净利润为115,296,097.63元。

 2、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5日

 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咀汉口道17号新声大厦9楼901室

 董事代表:蔡德雄

 注册资本:港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服装零售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48,805,116.01 元,净资产为28,251,830.8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3,737,324.83元,营业利润为-1,706,759.62元,净利润为-1,706,759.62元。

 3、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4月4日;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3A层01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4,425,903.63 元,净资产为17,958,272.45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99,880,963.52元,营业利润为-21,116,222.91元,净利润为-17,691,830.55元。

 4、广州卡奴迪路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7日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3A层02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7,126,483.70 元,净资产为7,431,781.19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7,432,628.54元,营业利润为-1,221,307.41元,净利润为-1,081,493.28元。

 5、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注册地:澳门望德圣母湾大马路威尼斯人度假村大运河购物中心2005铺及2705铺

 董事代表:蔡德雄

 注册资本:澳门币2.5万元

 主营业务:零售及批发时装

 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卡奴迪路国际品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3,580,667.43元,净资产为-313,501.15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98,093,635.07元,营业利润为-21,531,338.35元,净利润为-22,050,881.88元。

 6、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7日

 注册地:杭州市江干区圣奥中央商务大厦3201室

 法定代表人:孟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服务:品牌管理,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批发、零售:服装及辅料,针纺织品,鞋类,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金属材料,木材,皮革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纸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孟建平持有其49%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1,222,823.73元,净资产为8,593,790.8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03,411,971.40元,营业利润为1,432,427.66元,净利润为1,483,599.21元。

 7、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3日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号1306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50万元

 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4,673,062.55元,净资产为-28,481,024.22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3,448,566.68元,营业利润为-639,673.64元,净利润为-2,700,921.13元。

 8、广州伊韵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3日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7楼05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主营业务: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互联网商品销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其55%股权,自然人程葛琳持有其40%的股权,自然人苏家栋持有其5%的股权。

 该公司于2018年4月成立,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尚未有财务数据。

 9、骏优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2月18日

 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咀汉口道17号新声大厦901室

 法定代表人:蔡德雄

 注册资本:港币1万元

 主营业务:商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商品进出口及批发业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卡奴迪路服饰(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对骏优集团有限公司的收购后,骏优集团有限公司才正式开展相关业务。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92,581.74元,净资产为9,946.16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0元,营业利润为-53.84元,净利润为-53.84元。

 10、美年电子商贸(广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6日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7楼08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零售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广州美美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的股权、广州美登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0%的股权。

 该公司于2018年4月成立,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尚未有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在本公告总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项下视情况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内容仍需各公司及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额度的决定系公司基于2018年度整体经营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将根据授信需要相互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

 2、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则不存在被担保人的其它股东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形;若本公司非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该被担保人的其它股东亦不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3、拟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主营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公司整体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相互担保的风险较小。同时,公司能够依据《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实时监控下属控股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5,434.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36,326.86万元的比例为6.53%,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图:

 ■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4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永飞、翁武强回避了表决。会议同意关联方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股份”)分别为本公司、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下同)提供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的关联担保额度,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具体担保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并对已使用的担保额度进行置换,以确保完成置换后每个关联方为本公司、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方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严炎象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审批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自然人林永飞

 林永飞,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披露日林永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35万股,通过瑞丰股份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12,720万股,能够控制本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88%。

 (二)关联自然人翁武强

 翁武强,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7%。

 (三)关联自然人翁武游

 翁武游,男,截至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9%。

 (四)关联法人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资料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2506房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2506房

 法定代表人:林永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101677792193Y

 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

 主要股东: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

 实际控制人:林永飞

 2、2017年度,瑞丰股份单体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投资收益为554.78万元,净利润为-3,595.87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瑞丰股份净资产为1,235.05万元(相关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单一报表数据)。

 3、瑞丰股份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2,7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6%,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瑞丰股份分别为本公司、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的关联担保额度。本次审批有效期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本次审批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具体担保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并对已使用的担保额度进行置换,以确保完成置换后每个关联方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不涉及担保费用,属于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普遍做法,遵守了自愿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具体担保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具体担保协议需在选定银行后由关联方与银行签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二)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符合市场普遍做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三)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关联方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瑞丰股份累计已发生的关联担保的总金额为:关联方林永飞累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总金额(担保额度)为21,500万元,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关联方翁武强累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总金额(担保额度)为58,000万元,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35,000万元,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关联方翁武游累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总金额(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32,000万元,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关联方瑞丰股份累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总金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关联担保多为多个关联方同时为公司或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的同一笔银行授信或借款提供担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事项审批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程序合法有效,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意公司本次关联担保额度审批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4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

 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6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下同)拟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等)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公司所有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元,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当时的资金状况,累计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或下属控股公司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

 公司运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等)进行委托理财,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投资为目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相关规定,不涉及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的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手段。

 (五)投资期限

 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决策程序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许多理财产品的计息日设计复杂,因此短期投资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存在不完全等同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来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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