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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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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友利控股”)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并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12日开市起复牌。后经公司核实及论证,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上海硕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银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焊研威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9日开市起停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有关各方以及中介机构积极开展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商务谈判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1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2、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都实业”)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7年4月8日与受让方成都拓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兴商业”)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即2017年10月5日前)支付股权转让尾款,蜀都实业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向拓兴商业发出了《工作联系函》,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97),2017年12月,经公司持续积极沟通推进,拓兴商业向蜀都实业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000,000.00元,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并继续积极与受让方沟通推进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事宜。

 3、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2017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因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京0108执异144号】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追加友利控股为执行依据为(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二、友利控股在未缴纳出资九千二百万元范围内,就(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成都蜀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对被告承担清偿责任,故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确认友利控股已经履行了对蜀都投资公司投入9200万的出资义务;(2)依法判令不追加友利控股为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的(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案件的被执行人之一;(3)依法判令友利控股无需对(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载明的蜀都投资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对被告深圳市冠日瑞通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1月2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17年11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形成判决。

 4、公司重要经营合同进展情况

 2018年1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就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焊接生产线车体包项目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金额19,788.10万元(含17%增值税),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渝北工厂S111(扩能)焊接生产线工装设备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金额到厂含税价8,252.5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哈工智能,证券代码:000584)自2018年2月5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并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12日开市起复牌。后经公司核实及论证,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并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哈工智能,证券代码:000584)自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2月6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于2018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于2018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于2018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于2018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于2018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公司原预计在2018年4月2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或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多项标的资产,涉及的方案论证以及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预计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完成。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7日(周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上海硕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乐自动化”)、上海银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田机电”)、成都焊研威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焊研威达”)的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硕乐自动化100%股权

 1、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持有硕乐自动化100%股权的全体股东,即自然人陈拥军、徐惠萍,基本信息如下:

 (1)陈拥军

 ■

 (2)徐惠萍

 ■

 2、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3、标的公司硕乐自动化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硕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779794923W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赵重公路2011号2幢2层-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陈拥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自动化设备,电子科技、电气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电安装,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硕乐自动化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银田机电100%股权

 1、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持有银田机电100%股权的全体股东,即李鑫华、李明、石晓倩,基本信息如下:

 (1)李鑫华

 ■

 (2)李明

 ■

 (3)石晓倩

 ■

 2、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3、标的公司银田机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银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653369806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鑫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除特种)安装、维修,机器人系统开发,各类生产流水线设备、涂装设备、物流设备、净化空调系统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日用百货、通讯器材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田机电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焊研威达100%股权

 1、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持有焊研威达100%股权的全体股东,其中,主要交易对手方为自然人金云龙、赵刚、乔俊杰,基本情况如下:

 (1)金云龙

 ■

 (2)赵刚

 ■

 (3)乔俊杰

 ■

 2、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3、标的公司焊研威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焊研威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720349892H

 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一段388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金云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6,350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焊研威达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已经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初步的尽职调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上述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截至本公告日,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7日(周五)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8年3月28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四、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已经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初步的尽职调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上述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截至本公告日,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暂不涉及需要其他有权部门前置审批的事项。

 五、承诺事项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即在2018年5月2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或报告书。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8年5月28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次重组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18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上海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迪女士主持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5)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乔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聘任夏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详细内容及夏玮女士简历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乔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夏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夏玮女士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夏玮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无异议意见,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夏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夏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夏玮女士简历

 夏玮,女,198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7月-2009年12月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门任高级审计员,2009年12月-2018年4月在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预算经理、会计经理。

 夏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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