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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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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35 公司简称:楚天高速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肖跃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2017年10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出资5,000万元参与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投资公司完成投资2,000万元,累计投资3,0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7-075)

 2、经公司2018年2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8,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进行追加投资,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截至报告期末,已追加投资12,0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8-005)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 号)核准,公司向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北海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张旭辉、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球电子”)、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叶培锋、熊胜峰、黄日红及张建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190,085,929 股,用于购买上述人员(单位)所持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公司与上述12名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约定,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中的38,017,181 股自2018 年 2 月 28 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2.196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8-007)

 4、2018年2月27日,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承诺,其持有的 37,270,144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自解禁上市流通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将不予减持,包括在该期间内对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增加的股份亦不减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8-00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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