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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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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6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泽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亚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637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回复。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8年2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18-005)。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2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披露在2018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在关联董事郭泽义、唐军、赵勇、王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累计不超过1.3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及中航科工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年。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于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披露在2018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为其子公司富士达线缆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其子公司西安富士达线缆技术有限公司申请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工程项目专项扶持资金3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三年,富士达线缆自然人股东成红雁、李英武为中航富士达提供反担保。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为其子公司富士达线缆提供担保的公告》披露在2018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2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航光电”)拟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科工”)申请委托贷款累计不超过1.3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及中航科工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年,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同期公司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申请该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于中航科工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从中航科工申请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关联董事郭泽义、唐军、赵勇、王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04月30日

 注册资本:547,442.916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左鸣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2号楼8层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直升机、支线飞机、教练机、通用飞机、飞机零部件、航空电子产品、其它航空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汽车、飞机、机械电子设备的租赁;医药包装机械、纺织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及其它机械及电子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实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中航科工申请委托贷款累计人民不超过1.3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及中航科工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年,由中航科工委托一家银行向公司发放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同期公司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向控股股东中航科工申请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以较低的财务成本为公司经营发展筹集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航科工及所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采购商品36,450元;出售商品44,840,062.811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将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此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银行取得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累计人民币不超过1.3亿元,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同期公司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及中航科工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年。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低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泽义、唐军、赵勇、王波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3、同意进行该笔委托贷款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2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为其子公司

 富士达线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为其子公司富士达线缆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富士达”)为其子公司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达线缆”)申请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工程项目专项扶持资金3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3月20日

 3、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科技企业加速器草堂二区13号厂房

 4、法定代表人:武向文

 5、注册资本:7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经营通讯及特种电线、射频电缆及电缆组件、频率元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7、股东构成:中航富士达持有51%股权,西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成红雁持股18%股权,李英武持股11%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富士达线缆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富士达线缆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13.19万元,负债总额为1,185.61万元,净资产为2,427.5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3,940.94万元,净利润为627.74万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富士达线缆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10.11万元,负债总额为1,135.11万元,净资产为2,674.99万元,2018年度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257.60万元,净利润为247.4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富士达线缆公司申报了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工程项目,该项目可以申请3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资金由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使用期限为3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50%。根据扶持资金要求,中航富士达拟为富士达线缆公司该笔扶持资金提供担保。富士达线缆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同时富士达线缆公司自然人股东成红雁、李英武将为中航富士达提供反担保,中航富士达为富士达线缆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2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参加表决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在关联监事武兴全、赵卓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同期公司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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