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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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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81 公司简称: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共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瑞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祝瑞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为代表

 多个客户持有。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银河国际控股”)完成收购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简称“联昌证券国际”)部分股权的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银河国际控股和马来西亚联昌集团各持有联昌证券国际的50%股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上交所公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收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联昌证券国际已更名为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公司的海外业务平台现已延伸至八个国家/地区,包括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香港、印度、韩国、美国和英国。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国际控股和联昌集团仍在商讨合伙经营联昌集团目前在马来西亚开展的现金股票业务及证券保证金融资与股权融资服务业务。

 2.2018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2018年一季度公司财务报表已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编制,2017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追溯调整。

 3.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7]243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债券。2018年4月19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其中,2年期次级债人民币8亿元,票面利率5.2%,3年期次级债人民币32亿元,票面利率5.3%。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881证券简称:中国银河公告编号:2018-0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6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1518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共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会11名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关于提名聘请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2018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610万元,其中A股一季度和三季度商定程序费用50万元,中报审阅费用150万元,年度审计费用310万元(含年度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相关审计服务费用1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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