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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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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8-2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岩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88.92%,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应收股利报告期末增加99.62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港务物流应收福建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利所致。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48.35%,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的保证金、押金及代收代付款项增加所致。

 4、存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41.99%,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购入存货增加所致。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末期货投资持仓浮动盈利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57.99%,主要系本报告期发放去年计提年终奖所致。

 7、应付利息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54.05%,主要系本报告期本公司计提公司债利息所致。

 8、2018年1-3月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7.75%,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的增加使得人工成本、包装运送费及杂费增加所致。

 9、2018年1-3月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94.94%,主要系本报告期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10、2018年1-3月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142.69%,主要系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转回增加所致。

 11、2018年1-3月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53.4%,主要系本报告期联营、合营企业确认的投资亏损减少所致。

 12、2018年1-3月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95.57%,主要系本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13、2018年1-3月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193.96%,主要系本报告期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14、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19%,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5、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9.6%,主要系去年同期本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给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5亿元的石湖山码头公司收购款所致。

 16、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8.0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各项议案,公司拟采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收购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49%股权、购置4艘拖轮及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收购项下相关审计、评估工作的完成,本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11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配股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更新、对目标股权最终交易价格进行了确认。

 2018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4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配股申请。

 鉴于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和形势的变化,经过审慎考虑及研究,公司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进行了修改,不再收购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49%股权,同时就本次配股发行方案中“配股比例和数量”进行同步调整。2018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修订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配股比例由每10股配售3股调整为每10股配售1.8股。

 目前,公司配股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一旦取得实质性进展,本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性披露。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下降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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