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8-038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Huiyuan Optical Communications Co.,Ltd.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罗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中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林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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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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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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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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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汇垠澳丰转让持有的蕙富骐骥的合伙份额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蕙富骐骥的普通合伙人及其执行事务管理人汇垠澳丰与北京鸿晓,分别于2017年11月17日、11月19日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汇垠澳丰将持有蕙富骐骥0.1664% 的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北京鸿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如协议生效履行后,公司控股股东蕙富骐骥的普通合伙人及其执行事务管理人将变更为北京鸿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李红星先生,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年3月7日,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对北京鸿晓受让蕙富骐骥GP一事采取直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为:占实缴出资份额54.78%的合伙人同意以上议案;占实缴出资份额45.22%的合伙人反对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2018年3月9日,蕙富骐骥召开合伙人会议,议案为:1、新增北京鸿晓成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2、原普通合伙人汇垠澳丰转让财产份额给新普通合伙人,原普通合伙人退伙;3、变更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鸿晓。结果为:1、普通合伙人汇垠澳丰(占合伙企业份额实缴比例0.17%)就本次合伙会议议题一、议题二投【反对票】,议题三回避表决。2、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有限合伙人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占合伙企业份额实缴比例99.83%)就本次合伙会议议题一、议题二、议题三均投【弃权票】,故决议事项均被否决。具体详见2018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3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综上,蕙富骐骥本次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因全体合伙人超过50%以上的表决权没有通过,故决议事项均被否决。汇垠澳丰鉴于转让事项前置条件历经数月仍无法达成,在参考各方意见或建议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决定不再继续推动本次转让事项。
2、关于重组承诺事项
2015年12月24日,蕙富骐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汇垠澳丰公开承诺,2016年11月16日,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申请承诺变更,变更后为:原承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6年12月24日)起18个月内向汇源通信股东大会提交经汇源通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完成注入优质资产过户,置出上市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并将该置出资产交付给明君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同时蕙富骐骥承诺:将努力完成重组,在承诺方案完成前,如涉及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确保股权受让方承接相关承诺。
公司多次书面函至控股股东,提示其承诺期限届满,同时提醒各承诺方制定重组方案,筹划重组工作、以及前期与标的方进行洽谈等过程均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并告知参与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买卖汇源通信股票。不得随意以停牌方法代替保密措施等。控股股东书面回复公司:“截止目前,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从不同渠道获取了部分有潜在重组意愿的标的资产,鉴于前两次推动重组事项均未能成功,若再次推动重组事项势必需要稳中求进,尽可能的规避潜在的不确定风险。考虑到二股东乐铮网络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鸿旭发起部分要约收购期间《要约收购报告书》未能按时披露、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和《监管函》引发资本市场普遍关注等客观事实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将事先听取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意见与要求,在聘请的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进行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再次履行重组承诺。若在2018年6月24日前,重组事项无法再次启动或已经再次启动但无法按期完成,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将申请重组承诺延期。”
3、关于要约收购事项
2018年2月4日晚间,公司收到乐铮网络邮件发送的《告知函》,称:“乐铮网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收购汇源通信股份,拟要约收购股份占公司全部股本比例不少于15%,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5日开市起停牌。
2018年2月27日、3月1日,要约方分别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公司多次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提示要约收购方按时履行披露义务,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时,尚未收到安徽鸿旭、乐铮网络《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履约保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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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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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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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劲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8-036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劲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8);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39)。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内(含)敞口,期限12个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料光纤公司”)以自有不动产为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及其夫人候燕女士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塑料光纤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以其自有不动产为光通信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本交易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刘中一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8-03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桂贤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8);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3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期间,未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因此,我们同意《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内(含)敞口,期限12个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料光纤公司”)以自有不动产为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及其夫人候燕女士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塑料光纤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以其自有不动产为光通信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本交易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