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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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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股的投资基金变更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金及拟变更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6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受让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亿元份额的议案》,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弘永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永昌”)出资人民币10亿元受让北京世欣融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隆资产”)人民币10亿元份额。(详见2016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2016-126号公告)。

 2017年11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关于子公司参股的世隆基金合伙人变更和名称变更的议案》,合伙企业名称由“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天津世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隆基金”、“投资基金”、),除中弘永昌之外的其他合伙人因自身原因选择退出,世隆资产拟引入新的普通合伙人募旗国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募旗国泰”)、上海东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信”)及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华侨”)和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自贸”),中弘永昌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本公司同意为中信信托、华融华侨和华融自贸收回投资本金和获得约定收益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差额补足义务。(详见2017年11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2017-122号和2017-123号公告)。

 二、投资基金变更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世隆基金拟引入的新合伙人尚未进行出资。

 鉴于世隆基金的合伙人变更拟引入的新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进行出资,该基金原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本公司无需提供差额补足义务。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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