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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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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13]494号),公司国有资本金增加4,000万元。

 2014年12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通知》(新财会[2014]191号),拨付2014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发行人投资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项目。上述资金计入发行人国有资本金。

 2015年2月13日,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下达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通知》(新国产权[2015]25号),拨付2015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发行人新疆安康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基地项目。上述资金计入发行人国有资本金。

 2016年2月16日,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下达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16]20号),拨付2016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000万元。上述资金计入发行人国有资本金。

 2、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1)发行人增资哈密银行

 2013年8月27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签署了《关于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书》,双方协议约定哈密银行向发行人定向募集资本金,定向募集资本金后发行人成为哈密银行第一大股东;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持有哈密银行股权的哈密地区行政公署所属单位与发行人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人行动;同时,发行人与哈密银行签署了《关于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备忘录》。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9月9日出具的《关于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新国资规划[2013]404号),批准“新业公司现金出资15,002.5万元,以每股1.7元的价格认购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825万股,并持有该行20%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2013年9月13日,发行人完成本次增资款支付;截止2013年12月31日,哈密银行增资扩股事宜尚未取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故发行人股东资格尚未得到确认。

 2014年4月,哈密银行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299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转增股本总额为3,529.90万元,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38,828.90万元。因发行人股东资格尚未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发行人未获得本次转增股本。哈密银行于2014年4月9日对上述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进行了增加股本的会计处理;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哈密银行此次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出具了《验资报告》(驰天会验字[2014]1-010号)。

 2014年6月12日,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哈密市商业银行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中国银监会同意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入股哈密银行8,825万股股份,占哈密银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20%。本次增资扩股后,哈密银行总股本增加至47,653.90万元。2014年8月14日,发行人取得了哈密银行股权证书,发行人持有哈密银行8,825万股,由于2014年3月转增股本后哈密银行股本总额增加,此次增资后发行人实际持股比例为18.52%,为哈密银行第一大股东。经哈密银行第二届股东大会201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业集团向哈密银行委派1名董事;截至2014年末,哈密银行共有7位董事,新业集团委派其中1位董事,新业集团一致行动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所属单位委派2名董事,由发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委派的董事人数未达到全部董事的半数,发行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但尚未取得哈密银行控制权,未将哈密银行纳入合并范围。

 (2)发行人将哈密银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5年2月,经哈密银行第二届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哈密银行董事人数增加至11名,其中由发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所属单位委派的董事共计5名。同年,发行人与哈密银行股东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哈密银行5.94%的股权,任命哈密银行1名董事,《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新业集团代表其行使全部表决权。发行人与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签订完成后,发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委派的董事共6名,超过半数,取得对哈密银行的控制权,故2015年度发行人将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相关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发行人2014年度增资哈密银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出资15,002.50万元增资哈密银行,取得哈密银行18.52%的股权,故资产成交金额为15,002.50万元;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及哈密银行经审计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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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发行人财务数据摘自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合并审计报告》(XYZH/2013URA1032);哈密银行财务数据摘自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驰天会审字[2014]1-253号)。

 依据《重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比例计算方式,经计算,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净资产等指标与哈密银行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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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上述占比情况,发行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发行人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27%,购买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2.45%,购买的资产在2013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7%,均未达到《重组办法》所规定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2)发行人2015年度将哈密银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度发行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取得哈密银行控制权,该交易无成交金额;依据审慎性原则,发行人此次将哈密银行纳入合并范围与前次增资应被视作同一交易,故仍以15,002.50万元作为成交金额;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及哈密银行经审计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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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发行人财务数据摘自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合并审计报告》(XYZH/2014URA1030);哈密银行财务数据摘自《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驰天会审字[2015]1-247号)。

 依据《重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比例计算方式,经计算,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净资产等指标与哈密银行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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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上述占比情况,发行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发行人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6.42%,购买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2014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12.59%,购买的资产在2014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48%,均未达到《重组办法》所规定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2016年度,依据2016年6月21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哈密市商业银行2016年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新银监复[2016]60号)及相关协议,发行人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哈密银行追加投资3.41亿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持有哈密银行股份数量由8,825万股增加至27,778.42万股,此次增资扩股后哈密银行总股本为142,203.89万股,发行人对哈密银行的持股比例由18.52%上升至19.53%。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图 5-1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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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权益投资情况的结构图如下所示:

 图 5-2 发行人主要权益投资情况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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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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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发行人持有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46.45%的股权,是风能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人与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风能公司10.22%的股权,授权发行人行使全部表决权。因此,发行人对风能公司形成实际控制。

 发行人持有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53%的股权,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人与哈密地区财政局、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哈密地区财政局与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发行人行使全部表决权。因此,发行人将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将哈密银行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及依据

 截至2014年末,哈密银行共有7位董事,新业集团委派其中1位董事,新业集团一致行动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所属单位委派2名董事。

 2015年2月,经哈密银行第二届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哈密银行董事人数增加至11名,其中由发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所属单位委派的董事共计5名。同年,发行人与哈密银行股东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哈密银行5.94%的股权,任命哈密银行1名董事,《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新业集团代表其行使全部表决权。发行人与哈密市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签订完成后,发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委派的董事共6名,超过半数,取得对哈密银行的控制权,故2015年度发行人将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将哈密银行纳入合并范围的对发行人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5年度发行人将哈密银行纳入合并范围对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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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主要的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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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企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1、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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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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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子公司的分红制度及实际分红情况

 除新疆新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新疆和田地区玉田县新业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外,发行人重要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如下:

 (1)新业能源的《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如下:

 新业能源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i.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ii.提取法定公积金10%;iii.提取任意公积金;iv.支付股东股利;新业能源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决定;新业能源不得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份方式分配股利。

 (2)沃疆农业的《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如下:

 沃疆农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沃疆农业法定公积金,沃疆农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沃疆农业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决定,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3)哈密银行的《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如下:

 哈密银行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i.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ii.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iii.提取一般准备;iv.提取任意公积金;v.支付股东股利;哈密银行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哈密银行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哈密银行不在弥补本行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金、一般准备金以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另外,依据发行人与哈密银行签署的《关于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备忘录》,在哈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年存款达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时,发行人可按所持股权参与本年度分红;低于20亿元时,发行人放弃参与哈密银行年度分红的权利。

 (4)风能公司的《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如下:

 i.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不再提取;ii.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iii.公司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或由股东会依法决定。

 (5)国际经济合作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国际经济合作公司可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

 (6)盛融创投的《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如下:

 公司缴纳有关税款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i.弥补亏损;ii.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iii.根据股东的决定提取任意公积金;iv.根据股东批准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股东获取红利。

 (7)鑫风麒的《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如下: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i.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ii.提取法定公积金10%;iii.提取任意公积金;iv.支付股东股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哈密银行及风能公司向股东进行了利润分配。2016年4月及2017年4月,发行人分别取得哈密银行上一年度利润的现金分红882.50万元及1,830.17万元;2014年度,风能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15年度,依据风能公司股东会《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决议,风能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20,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风能公司46.45%的股权,实现应收股利9,260.00万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自治区国资委是公司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自治区国资委成立于2004年10月15日,是根据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主要致力于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出资人各项权利的充分行使和所有者各项权利的充分实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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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故不存在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或债券的情况。目前,发行人董事人数为5名,尚有1名董事在任命过程中。

 (二)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万征,男,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在新疆疏勒县工交局、疏勒县经济委员会、中共疏勒县委办公室、自治区国资委等单位任职。曾任新疆兵团商业交易大厦批发站总经理、新疆兵团商业贸易集团公司审计处副处长、经营管理发展处副处长、处长职务,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书记职务,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新业国资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郑涛,男,汉族,1960年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在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股权部、投资部部长职务。期间被派往新疆博鑫非金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总经理职务。2011年7月至今,在新业国资工作,任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职务。

 陈中煜,男,汉族,196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新疆武警总队第四、二、三支队战士、文书兼军械员、班长、代排长,新疆武警乌鲁木齐指挥学校学员队班长、副区队长,武警新疆总队第三支队任排长、副指导员、干事,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干事;自治区国资委党建工作处主任科员。现任新业国资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

 吴宏图,男,汉族,196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乌鲁木齐市工商银行专柜组长、储蓄所负责人,新疆银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主办、边贸分公司边贸部经理、物贸中心工会主席、边贸分公司负责人、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新业国资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郭蕙荣,女,汉族,197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新疆西红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新疆创天(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新疆大学马列部讲师,新疆驰远天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业国资股权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新业国资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

 2、监事

 谢蓉,女,汉族,1957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主任科员、扭转县级财政补贴办副主任、基本建设处处长、综合处处长、预算处处长,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挂职任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兼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一监事会主席、巡视员。

 王瑞宏,男,汉族,1969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自治区国资委纪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党风综合室副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兼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一监事会办事处主任、正处级监事。

 韩晶,女,汉族,1971年生,大专学历。曾任兵团石油公司会计,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新疆分公司会计,新疆百花村海世界财务经理,兵团石油公司会计,企业工委稽查特派办三办副主任科员,国资委第三监事会副主任科员,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科员,国资委财务会计,国资委第一监事会办事处副主任、副处级监事。现任发行人监事,兼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一监事会办事处正处级监事。

 程晓莉,女,汉族,1973年生,本科,会计师职称。曾任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新疆屯河西尔康维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新疆融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新疆新冶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发行人风险控制部经理兼职工监事。

 范拥军,男,汉族,1974年生,本科,高级政工师、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新疆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部书记,新疆建工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部书记、工会常务副主席,新疆建工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副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新疆新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石一、三、五车间党支部书记,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部副经理。现任发行人纪检监察部副部长兼职工监事。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建军,男,汉族,1963年生,研究生学历、国家高级职业经理人(一级)。曾任乌鲁木齐电视台记者,新疆大漠旅行社国际部任经理、副总经理,乌鲁木齐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新业国资总经济师。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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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准,发行人属于“L7212 投资与资产管理”;根据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划分标准,发行人属于“S90 综合类”。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服务;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咨询服务。

 发行人在自治区国资委授权经营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股权)经营管理业务。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包含贸易、风电及风机配套服务、农业、金融等。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1、贸易板块

 (1)我国贸易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国内外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世界各个国家地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对内和对外贸易都在持续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来,我国与全球的贸易业务联系更为紧密,国际贸易总量更是呈现较快增长。

 对内贸易方面。虽然自2011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影响,国内需求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自十八大以来,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的方针指引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刺激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并获得良好成效。根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国内贸易市场销售稳定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316.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85,814亿元,增长10.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6,503.00亿元,增长10.9%。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296,518.00亿元,增长10.4%;餐饮收入额35,799.00亿元,增长10.8%。

 

 图:2012-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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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对外贸易方面。2015年,世界工业生产低速增长,贸易持续低迷,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发达国家经济复苏缓慢,新兴经济体增速进一步回落,世界经济整体复苏疲弱乏力,增长速度放缓。2016年,世界经济继续呈现温和复苏态势,国际贸易依然低迷。根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43,386.00亿元,比上年下降0.9%。其中,出口138,455.00亿元,下降1.9%;进口104,932.00亿元,增长0.6%。货物进出口差额(出口减进口)33,523亿元,比上年减少3,308.00亿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62,517.00亿元,比上年增长0.5%。其中,出口38,319.00亿元,增长0.5%;进口24,198.00亿元,增长0.4%。

 表5-1:2016年货物进出口总额及其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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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行业发展前景

 贸易行业直接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目前,全球经济恢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增速略有放缓,这对我国对内对外贸易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制约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的对内对外贸易也进入了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为特征的新常态,对内对外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也会进一步提高。而且,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资源配置的渠道得到充分拓展,并对贸易企业提出较高要求。贸易企业需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拓展其服务范围,从仅参与商品交换的中间环节,延伸至资源配置的全产业链条,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商品流的有效流通及分配。在这个过程中,资金实力雄厚、业务规模大、专业性强、管理水平高的综合型贸易商将获得更多竞争优势。

 从长期来看,随着汇率政策的不断市场化以及鼓励进口的政策不断改进,我国贸易平衡状况将日益改善。同时,在政府的政策鼓励下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与升级不断加快,我国贸易企业国际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但短期内,外围经济的不景气以及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幅扩大,以及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将会对我国外贸进出口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2、风电及风机配套服务板块

 (1)我国风电及风机配套服务行业现状

 随着世界能源消费量的增加,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资源消耗迅速,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大量使用化石能源使得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恶化,气候变暖、大气污染。因此,发展多元化的能源消费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

 风能作为一种无污染、可再生、占地少、开发利用技术成熟的新能源,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利用。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超过54.6GW(吉瓦),全球累计容量达到486.7GW(吉瓦),其中中国2016年新增风机装机容量仍居首位,占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的42.70%,排名第二、第三的分别为美国和德国,占全球装机的比例分别为15.00%和10.00%。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风电发展展望》,预计到2030年,全球风电累积装机容量将达20.00亿千瓦,占电力能源结构的17.00-19.00%,创造就业岗位200多万人,减排二氧化碳超30.00亿吨/年,到2050年风能将占约25.00-30.00%的发电比重。

 我国陆地面积广阔,海岸线狭长,风能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包括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的“三北”地区与沿海及其岛屿地区。自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已开始进行并网风电的示范研究,并引进国外风机建设示范风电场。1986年,我国第一座风电场——马兰风力发电场在山东荣成并网发电,成为我国风电史上的里程碑。国家能源局统计资料显示,2016年,全国风电产业继续保持健康发展势头,全年新增风电装机1,930.00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49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9.00%,风电发电量2,410.0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00%。从区域看,2016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区域继续向低风速地区转移。根据中国风能协会的数据,我国华东以及中南部等低风速地区新增装机占比继续提高。与2015年相比,华东地区占比由13.00%增长到20.00%,中南地区占比由9.00%增长到13.00%;西南地区占比维持不变。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均出现减少,其中西北地区占比由38.00%下降至26.00%,东北地区由6.00%下降到3.00%。

 2016年中国弃风限电情况呈现逐季改善、区域集中的势态。由于2015年底“三北”地区的新增并网容量大幅提高,2016年一季度上述区域弃风限电较为严重,全国弃风率提高到26.00%。随着电网调度能力的提高以及国家相关保障性收购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甘肃、新疆、宁夏、吉林等地的弃风限电问题得到持续改善,全国弃风率在四季度降至12.00%。2016年全年风电利用小时数为1,742.00小时,增加14小时,在统计范围的33个省份中,有19个省份的年度风电利用小时数实现同比增长。2016年全国91.00%的弃风电量集中在三北地区,其中西北占52.00%,内蒙25.00%,东北14.00%,上述地区占国内风电并网容量的比例合计为56.00%。

 新疆地处我国西北,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使得该地区风能资源储量丰富,拥有乌鲁木齐达坂城、吐鲁番小草湖、塔城老风口、阿勒泰额尔齐斯河谷等九大风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6年底,新疆累计风电并网容量1,776.00万千瓦,风电全年完成发电量220.00亿千瓦时,风电机组等效平均利用小时数1,290.00小时。

 (2)行业发展前景

 我国幅员辽阔,陆疆总长达2万多公里,还有1.80万多公里的海岸线,拥有岛屿5,000.00多个,因此风能资源丰富。根据国家气象局的资料,我国离地10米高的风能资源总储量约为32.26亿千瓦,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约10.00亿千瓦。其中,陆地上风能储量约2.53亿千瓦(按陆地上离地10m高度资料计算),海上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储量约7.50亿千瓦。因此合理高效的利用风能资源可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国家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16年从并网消纳、装机规划、交易机制等多方面着力,推出配套的支持政策。2016年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在2020年达到9.00%,并出台各省(区、市)具体指标。同时首次正式提出将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简称“绿证”)交易机制,为完成上述9.00%的目标提供灵活的实现途径。2016年3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在限电地区应执行保障性年利用小时数政策,超出部分可参与市场交易;非限电地区实施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政策明确了火电挤占消纳空间导致的可再生能源未达到保障小时数的部分将由火电企业进行补偿。2016年5月27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核定“三北”地区各省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从1,800.00小时-2,000.00小时不等,并鼓励各地提出更高目标。2017年2月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为陆上风电、光伏(不含分布式)发放绿证。通知明确,绿证自2017年7月1日起自愿认购,2018年将启动绿色电力配额考核和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2016年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文件明确加快开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有序建设“三北”大型风电基地,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切实提高风电消纳能力。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00万千瓦以上,开工容量超过1,000.00万千瓦;2020年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文件还明确“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目标: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2017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指出要重点建设乌鲁木齐、哈密、酒泉、成都等地风电装备生产基地;有序推进凉山州风电基地和金沙江、雅砻江风光水互补示范基地等建设;开发2.50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加快风电基地(重点建设新疆、酒泉、蒙西、蒙东四大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 根据国家电网新疆电力公司资料显示,“十三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新疆的支持力度,计划投资2,019.00亿元用于新疆电网建设。预计到2020年,在疆电外送方面,新疆将规划建成投运准东-成都、准东-华东两回±1,100千伏和哈密北-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伊犁-巴基斯坦±66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若羌-青海花土沟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在疆内电网建设方面,将建成投运乌昌都市圈环网、天山东环网、天山西环网、喀什克州核心区环网和环塔里木环网五大750千伏环网。上述工程建成后,将实现新疆风电更大规模的接入和电力外送。

 3、农业板块

 (1)农业板块行业现状

 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口众多,是农业生产与消费的大国,政府一向十分重视农业问题。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粮食等农产品需求继续呈刚性增长,供求关系中结构性矛盾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粮食产需自给率大体在97.00%左右,虽在95.00%的基本自给线以上,但总体上仍是产不足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粮食种植面积9,941.00万公顷,比上年减少448.00万公顷;糖料种植面积165.00万公顷,减少17.00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511.00万公顷,扩大92.00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497.00万公顷,扩大2.00万公顷;蔬菜种植面积1,791.00万公顷,扩大56.00万公顷。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农产品减产;蔬菜、水果在调整品种、优化品质的基础上稳定增长。全年粮食产量4,367.00万吨,比上年减产2,639.00万吨,下降5.80%。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已经连续14年发布了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这些文件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技术提升、农业生产补贴和农业就业增收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得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这是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四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了全面部署。

 表 5-2 近十四年“中央一号文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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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业发展前景

 近几年,我国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进一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打下一定基础,但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仍很突出,增加产量与提升品质、成本攀升与价格低迷、库存高企与销售不畅、小生产与大市场、国内外价格倒挂等矛盾亟待破解。

 农产品初加工具有生产工艺简单、市场竞争激烈和行业毛利率较低的特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从原来单纯追求“吃得饱”逐步开始追求“吃得好”、“吃得健康“、“吃得营养”。在食品安全和饮食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深加工农产品将更好的迎合市场需求。

 未来,受益于人口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食品消费需求仍会稳定增加,同时,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富含营养、附加值高的有机食品、保健食品、休闲食品的需求也会持续增长。因此,农产品深加工行业将会获得更广阔的增长空间。

 4、银行业板块

 (1)银行业板块行业现状

 我国银行业伴随着国民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而迅速成长,在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完善融资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55.52万亿元和112.06万亿元;2012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3.32%和13.60%。

 目前,我国银行业体系由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组成。①大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占据重要地位,自成立以来一直是机构和个人客户主要的融资来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37.29%和37.21%。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国境内共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银行获准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商业银行业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18.72%和18.99%。③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获得经营许可的地域范围内经营各类商业银行业务,部分城市商业银行获准在所在地以外的地区跨区经营。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大幅增强,资产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12.16%和12.29%。④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和负责总额分别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12.87%和12.91%。⑤其他类金融机构: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他类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18.97%和18.61%。

 我国银行业监管体系以中国银监会为主要监管机构,人民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者维持金融市场稳定,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包括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等,负责相应的特定环节的监管机制。此外还

 有中国银行业协会作为自律机构补充监管。

 目前,中国国内宏观经济增长压力仍然较大,实体企业经营形势依然严峻,商业银行优质信贷资产稀缺的局面仍将持续,各类风险防范压力保持较高水平。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去产能、去杠杆”进程加快,部分行业经营压力继续增大,企业破产、兼并、逃债等情况可能增多。银行业需高度关注调控带来的金融风险,在监管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境内大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74%,较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 6.17%下降4.43个百分点。

 (2)行业发展前景

 由于历史原因,大型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银行业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但近年来其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与此同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类金融机构发展速度加快,市场份额有所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使得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融资类中介机构方面,各种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纷纷参与传统银行业务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而在支付类中介机构方面,第三方专业支付机构迅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进入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领域。

 2008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发达经济体造成重大影响,金融业遭受重创,也引发了国际社会对现行监管制度的全面反思。中国银行业在汲取金融危机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同时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有效的公司治理、充足的资本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对于商业银行的重要意义。中国银监会全面加强了审慎监管,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引入逆周期监管,重视防范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目前银行监管全面升级,中国政府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2017年,在金融“去杠杆”的监管政策基调下,央行将全面加强宏观审慎评估(MPA),进一步约束银行的信用扩张,限制表外业务的杠杆扩张。预计未来国内银行业的资本、流动性、资产质量等相关监管将更加严格,风险事件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从而将对银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业务创新提出更高的要求。

 5、化工板块

 (1)化工业板块行业现状

 公司的化工产品主要是甲醇、1,4丁二醇、甲醇制混合芳烃(MTG)以及天然气(LNG)。

 ①甲醇

 甲醇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溶剂及防冻剂,可用于生产甲醛、甲胺、醋酸、烯烃等重要大宗化工产品,这些产品广泛用于精细化工、染料、制药、汽车和国防等行业中。甲醇在经过深加工后,也是优良的能源与车船用清洁燃料,可直接用于汽车燃料与电厂发电,也可与汽油、柴油混合作为车用燃料。

 目前,工业上生产甲醇主要采用合成气为原料的化学合成法。合成气按照原料的不同,可分为煤气化法、石油制法和天然气蒸汽转化法。煤气化法是利用蒸汽与氧气对煤、焦炭进行热加工,气化所得可燃性气体来制造甲醇,由于我国煤炭资源丰富,煤气化技术发展较为成熟,甲醇产业主要以煤和焦炉气为生产原料,其产能占我国甲醇总产能的比重达到78%;石油制甲醇是以重油部分氧化,将石脑油、重油、渣油等部分氧化制合成气的方法;天然气蒸汽转化法是以天然气为原料制合成气生产甲醇,由于此种方法成本低、投资少、操作简单且运输方便,是国内外主要的发展方向。

 从甲醇原料供给来看,由于我国天然气气源短缺和气价上涨的影响,西北、西南地区部分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甲醇装置生产负荷较低或被迫停产;煤制甲醇中,由于焦化行业开工率低,导致焦炉气原料供给不足,甲醇装置负荷降低。但是由于煤炭价格的下降,甲醇生产出现向煤炭生产地聚集的情况,煤制甲醇更具成本优势。

 甲醇下游需求基本分为三类,传统领域、醇醚燃料领域和替代石化原料领域。传统领域主要包括甲醛、醋酸、甲胺、MTBE、甲烷氯化物等;醇醚燃料领域主要包括二甲醚和甲醇燃料;替代石化原料主要为甲醇制烯烃。目前,传统领域的需求比例在下滑,而甲醇制烯烃、甲醇燃料需求则呈增长趋势;新兴下游(甲醇制烯烃、甲醇燃料、MTA/MTG)在甲醇下游中所占比重已高达70%,其中甲醇制烯烃已经成为甲醇下游需求的主要构成部分。

 2015年,随着神华榆林60万吨烯烃装置的投产,甲醇制烯烃取代甲醛成为甲醇的最大下游。2016年度,中煤蒙大60万吨、山东大泽20万吨、青海盐湖33万吨、神华新疆68万吨、中天合创137万吨烯烃装置陆续投产,我国烯烃装置达到25套,产能达到1,137万吨。五套烯烃装置投产后,我国甲醇新增需求量954万吨,除去配套甲醇产能760万吨,实际新增甲醇需求量194万吨。未来随着环保监管力度的增强,甲醇产能增速将出现继续减缓的趋势。

 国内甲醇价格方面,受行业产能过剩影响,自2003年底以来,我国国内甲醇价格一路走低, 2015年上半年有所回升,根据WIND统计,华北地区甲醇中间价最高达到2,280.00元/吨(2015年4月24日),华南地区甲醇中间价最高达2,670.00元/吨(2015年4月20日),华东地区甲醇中间价最高达2,625.00元/吨(2015年4月20日)。2015年下半年国内甲醇价格进一步下降,华北地区甲醇中间价最低至1,465.00元/吨(2015年12月15日),华南地区甲醇中间价最低至1,735.00元/吨(2015年12月23日),华东地区甲醇中间价最低至1,800.00元/吨(2015年12月30日)。2016年国内甲醇市场震荡上行,价格有所回升,但2017年上半年价格继续下降。

 图:2014年至今国内甲醇市场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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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甲醇新兴下游需求的持续增加,其巨大的甲醇需求量改变了我国传统的甲醇供需格局和贸易局势。依据中宇资讯的统计数据,2013年以前,我国内地五分之一以上的甲醇货物外销至华东、华南两地,而西北以及西南所占比重为30%-50%。2014年之后,新兴下游产能的持续增加使得西北地区甲醇外销量大幅缩减至15%-25%。2016年中煤蒙大烯烃装置的投产,使得西北地区甲醇外销量再度降至4%-10%。

 新业能源甲醇销售目前开展合作的客户主要集中在新疆区内,有:(1)乌鲁木齐市振良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年需求量14万吨,主要用于加工甲醛、甲缩醛和乌洛托品;(2)新疆金杨美家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年需量5万吨;(3)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年需求10万吨;(4)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需求量5万吨。

 ②1,4丁二醇(BDO)

 1,4丁二醇,简称BDO,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和精细化工原料,它被广泛应用于医药、化工、纺织、造纸、汽车和日用化工等领域,由BDO可以生产四氢呋喃(THF)、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γ-丁内脂(GBL)和聚氨酯树脂(PU Resin)、涂料和增塑剂等,以及作为溶剂和电镀行业的增亮剂等。

 全球1,4丁二醇的生产起初主要集中在欧美地区,但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和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新建或扩建装置的陆续建成投产,1,4丁二醇生产重心逐步向亚太地区转移。2009年之前,我国大陆地区BDO生产尚未形成规模,自给率难以保证及满足。但自2010年开始,随着下游产品THF/PTMEG等的迅猛发展,带动了BDO需求的进一步扩大,由于大量新增产能的释放,国内BDO自给率也逐步提高。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被打破,在内需扩大的刺激下,国内资金和外部技术相结合,我国的BDO新建项目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从而使得亚洲地区的BDO供应能力逐年上升。亚洲地区BDO主要集中在中国台湾、日本、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韩国等地,其中近年来中国大陆的新增产能迅速扩张。随着资金投入和技术门槛的逐步下降,以及BDO下游衍生物的迅速发展,自2009年开始,我国BDO进入飞速发展期。截至目前,中国大陆的BDO总产能已超200吨/年,约占全球总产能的一半以上,是目前世界上拥有产能最大的国家。从国内看,江苏省是我国最大的BDO生产省,其次是新疆。

 氨纶纤维、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和PU树脂等是我国BDO主要的消费领域,但这些传统应用领域的发展空间有限。由于BDO行业扩张迅猛,而下游分支却并未随之增长,造成国内BDO市场产能过剩局面愈发严重,供需矛盾突出。该行业已经由供不应求步入供应过剩局面,由高利润时代进入微利润时代。2016年BDO市场供应量继续增长,行业供大于求的局面未有改善,BDO生产企业开工维持中低负荷,行业整体延续亏损。

 国内BDO价格方面,受行业产能过剩影响,自2010年以来,我国国内BDO价格一路走低。但2017年上半年价格有所回升。

 图:2008年至今国内BDO市场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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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BDO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BDO项目主要设备安装,并于2018年完成1,4丁二醇一期项目整体建设。

 由于新疆区内市场BDO需求量不高,新业能源BDO产品未来目标销售市场以疆外市场为主,并已与英威达纺织品经营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BDO供应协议,可接受新业能源年产量20%的BDO。目前,新业能源已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等BDO下游企业建立业务联系,正在积极寻求下一步合作机会。

 ③甲醇制混合芳烃(MTG)

 MTG化学由美孚公司发现于上世纪70年代。MTG化学可简述如下:2CH3OH→CH3OCH3+H2O→轻烯烃+H2O→较高级烯烃+n/i石蜡烃+芳烃+环烷烃。MTG反应过程是甲醇首先脱水生成二甲醚,然后甲醇、二甲醚和水一起在催化剂作用下转化成轻烯烃(C2~C4),之后再进一步加成生成较长链的烯烃、正/异构石蜡烃、芳烃和环烷烃混合物。

 MTG可缓解甲醇产能过剩矛盾。随着我国经济持续低位运行,市场需求萎缩,不少甲醇企业减产停产,甲醇产能过剩问题尤其突出,MTG可以担当起化解甲醇过剩,推进产业升级的重任。我国甲醇的主要生产工艺以煤制甲醇为主,与煤制甲醇项目相比,MTG产业开辟了一条新的甲醇下游加工路线,其项目投资小,建设难度不高,原料成本占到产品成本约80%。随着该技术不断成熟完善及产业化商业化成功示范效应,国内MTG项目投资逐步升温,一方面以煤制甲醇为原料,按目前的煤炭价格,采用MTG工艺生产汽油具有一定的盈利和抗价格风险能力,MTG项目如与混合芳烃深加工组合,经济效益显著;另一方面MTG工艺可以直接生产高辛烷值的清洁汽油,亦可作为石油炼制汽油的调和组分改进汽油品质,符合我国近期以弥补石油短缺为主要目标、重点发展车用替代燃料、解决车用燃料不足的发展战略。

 在国内石油消费市场中,汽油、柴油的消费超过总消费量的50%以上,其中交通燃料约占70%以上。依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的预测数据,到2020年、203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分别达到15,170.6万辆和27,986.5万辆。随着车用燃油需求的大幅增加和石油供应的日益紧张,国内车用燃油市场供不应求的状况将长期持续,燃油价格必将随着国际油价的上涨保持稳中有升,并将长期持续。用市场价格的甲醇通过MTG工艺生产汽油利润空间大,并且可优化我国能源结构,缓解油品短缺的困境。

 新业能源汽油主要销售客户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年需求量10万吨;其他中小客户主要有: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三家加油站。目前新业能源正在与疆内其他加油站积极洽谈合作事宜。

 ④天然气(LNG)

 出于运输方式的需要,天然气分为常规天然气、LNG和CNG三类,其中LNG(Liquefied Natural Gas)是指在深度冷冻条件下呈液态状的天然气。LNG与常规天然气组分相同,在没有长输管道的地方,通过将常规天然气低温(-162℃)或高压处理,由气态压缩至液态,体积缩小为气态的1/600,实现规模运输。到达用户地后,再通过蒸发将其恢复至气态,是非常方便高效率的能源。

 LNG作为清洁能源,在节能减排、优化交通能源结构、解决城市大气污染等政策推动下,LNG需求快速增长。2006年至今,LNG在我国天然气供应中比重快速攀升,从2006年的1.60%增至2016年的16.60%。预计到2020年,中国LNG实际进口量将达到600亿立方米,未来新增LNG合同及现货将大幅降低天然气供应成本。而进口LNG资源凭借其较低的气源价格辐射周边市场,或对国产LNG气源带来冲击。

 近年来,由于产能增长较快,国内LNG市场价格始终处于低位水平,厂家加工利润长期倒挂现象明显,社会对常规气源制LNG投资热情减弱,而非常规气源制LNG利润相对客观,因此预计新投建LNG工厂将以非常规气源为主。

 在我国LNG市场中,既有国有大型油气企业,还有众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市场参与者较多,竞争较为充分。未来若国际原油价格始终保持在低位运行,LNG在车用、船用市场的经济优势将会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将依靠政府政策以及补贴来推动整个车船用市场的发展。工业方面,当前,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力度不断加大,从国家到地方都逐步推行“煤改气”政策,推动各地“煤改气”项目更快发展。在此背景下,出于经济性和环保性考虑,终端企业纷纷考虑锅炉煤改气,小型LNG点供装置愈发受到青睐。在国家pm2.5等环保指标的严格把控下,未来煤改气用户将会继续增加,从而带动LNG的消费量,预计2020年工业用LNG消费量将会达到920万吨,在总消费量占比中达到49%。

 (2)行业发展前景

 我国“富煤少油缺气”的能源结构决定了发展煤化工是国家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正稳妥推进煤制气、煤制油产业化示范,鼓励煤炭分质利用,期望通过发展新型煤化工来实现能源的多元化发展,以实现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目标。《现代煤化工“十三五”发展指南》明确提出,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煤制天然气产能200亿立方米/年,煤制烯烃产能1,60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产600~800万吨/年。未来煤制甲醇、煤制烯烃将是未来新型煤化工行业重点发展的方向。

 2015年8月,工信部公布了《煤制烯烃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新建和改扩建的煤制烯烃项目鼓励采用国内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可靠的洁净煤气化、空分、净化、硫回收、甲醇合成、甲醇制烯烃、烯烃分离等系列工艺技术。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下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严格执行能效、环保、节水和装备自主化等标准,积极探索煤炭深加工与炼油、石化、电力等产业有机融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力争实现长期稳定高水平运行。 ”十三五“期间, 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生产能力达到1300万吨和170亿立方米左右。鼓励煤矸石、矿井水、煤矿瓦斯等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提升煤炭资源附加值和综合利用效率。采用先进煤化工技术, 推进低阶煤中低温热解、 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煤炭分质梯级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三)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就其经营业务办理相关行业经营资质证书。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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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第2项经营许可正在办理续期手续。

 (四)发行人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

 1、发行人的主要竞争状况

 发行人作为自治区国资委职能的延伸、资本运作的平台,是自治区国资委重点打造的国有资产经营平台和投资平台及自治区区级优势产业集团之一。

 公司的职能定位是股权管理、资产经营、实业投资与融资,在自治区国资委授权经营范围内,有效地进行股权管理和运作。同时,根据自治区国资委的战略意图,充分发挥公司的投、融资功能,推进自治区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国有资本在区域经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2、经营方针及战略

 发行人以自治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和自治区国资委“一二四五十”总发展思路为依据,以国有资产经营为核心,实现实业投资、现代服务和资产管理的主业发展格局,对资源性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领域进行控股、参股投资,践行国资战略意图,通过管理提升企业价值,通过资本经营提高资本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新业国资在未来的战略发展机遇期内,将积极探索从资产运营型向资本运营型转变,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发展路径,推进建立“实业投资、现代服务和资产管理”三足鼎立的主业架构。

 实业投资业务方面:紧紧依托自治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南疆农林牧资源优势,坚持各实业板块共同发展。其中,煤基产业板块着力打造以1,4丁二醇精细化工项目为主体,以煤炭煤电和煤化工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煤基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依托新疆丰富的资源优势,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延伸实业产业链,践行资源优势转换战略;风电板块将依托自治区境内丰富的自然资源,在现有企业规模的基础上,深耕新疆地区,充分发掘区域内潜力;现代农牧业板块以在于田县投资建设的玫瑰花深加工项目、在和田县投资建设的以核桃加工为主的干果加工项目、在喀什市投资建设的年屠宰加工肉牛6万头、羊30万只畜牧产业化项目为基础,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现代农牧业产业链。

 现代服务业务方面:以自治区提出的“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实现新疆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提供平台配套服务为根本,打造金融服务、地产业务、教育培训、现代物流、能源服务等服务平台。目前,通过增资扩股哈密银行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参股伊犁农商行,已初步构建起“产融结合”的金融服务板块战略布局。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坚持资产管理和股权投资两大方向。根据自治区国资委的战略意图,积极配合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开展重组整合、增发、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同时发挥集团公司优势产业,与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在优势领域进行合作,提升自治区国资委整体资源配置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贸易业务

 从收入构成来看,贸易收入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公司贸易业务主要由国际经济合作公司经营,2015年之前,国际经济合作公司的贸易产品主要以钢材为主,但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钢材需求下降,加之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使得国内钢材价格持续走低。受此影响,公司钢贸业务经营情况走弱,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2015年开始,发行人对现有贸易业务结构做出调整,逐步减少对钢贸业务的依赖,增加棉花、棉纱等其他贸易产品比重;2016年度,发行人贸易业务的主要品种为消费品、油品等。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商品销售收入137,671.45万元、117,496.53万元、747,583.47万元和666,085.43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7.55%、59.39%、83.98%和87.81%;实现外贸进出口收入1,831.99万元、2,227.54万元、22,512.64万元和8,800.52万元,占其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3%、1.13%、2.53%和1.16%。

 发行人的商品销售业务为流通行业中的商品购销业务,商品采购、商品出库、商品发运至终端用户三个环节构成较为完整贸易的链条,业务模式以先确定销售合同再签订采购合同为主,采用“以销定购”的模式,提前锁定下游客户,公司不承担购销差价。

 2016年度,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板块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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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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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发电及风机配套服务业务

 发行人发电收入来源于子公司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风能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大型风力发电场规划设计及建设、运行管理、技术服务的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等。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公司发电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309.41万元、12,392.74万元、10,488.46万元和8,565.85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93%、6.26%、1.18%及1.13%。

 截至2017年6月末,风能公司共有147台风力发电机组,风能装机容量16.145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2万千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月,风能公司风电发电量分别为2.48亿千瓦时、2.69亿千瓦时、2.45亿千瓦时及1.36亿千瓦时,风电上网电量分别为2.42亿千瓦时、2.68亿千瓦时、2.39亿千瓦时及1.33亿千瓦时;风能公司光伏发电量分别为0.18亿千瓦时、0.27亿千瓦时、0.21亿千瓦时及亿千瓦时,光伏上网电量分别为0.18亿千瓦时、0.27亿千瓦时、0.21亿千瓦时及0.10亿千瓦时。

 发行人风机配套服务业务由其下属子公司新疆鑫风麒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运作。目前,该板块业务主要经营的项目包括吊装业务、运输、风机检修维护、其他安装收入和装卸搬运服务收入,因此该业务实现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工程收入。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公司工程收入分别为7,221.82万元、5,223.04万元、3,356.00万元及1,005.73万元。

 发行人发电业务板块2016年度以电场运营为主,未投资新建项目,故未发生设备及供应商采购。发电业务板块的主要下游客户为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其电力销售收入主要取决于上网电量。

 2016年度风能公司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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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吊装业务作为公司风机配套服务板块的主要业务,主要为各家风电公司提供风机设备安装服务,业务成本多为人工成本、机械设施折旧及维护。

 3、公司农业业务

 发行人农业板块于2012年底着手开展,自2013年起陆续实现收入。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公司农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147.39万元、6,596.20万元、8,858.91万元及2,744.48万元。经过前期产品的培育及销售网络的搭建,发行人农产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呈现上升趋势。目前公司农业板块主要由控股子公司于田瑰觅、果之初和阿斯曼牧业负责运营。2014年,发行人设立新疆沃疆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发行人直接管理于田瑰觅、果之初和阿斯曼牧业的日常运营和业务开展。

 于田瑰觅依托和田于田县独特的地理环境和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玫瑰花深加工产业,形成玫瑰花规模化种植基地与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环节的有机结合。目前产品主要以玫瑰花茶为主,未来产品将涵盖玫瑰花香料、食品、化妆品、医药、日用品等多领域。果之初依托和田地区特别是和田县丰富的核桃资源着重发展核桃深加工产业,逐渐形成林果种植、规模化基地、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综合经济效益。阿斯曼牧业地处喀什地区,当地优质的饲草料资源使得牛羊肉肉质鲜美纯正,阿斯曼牧业主要从事饲草料种植、良种繁育、短期育肥、肉制品及副产品深加工、冷链物流等业务。

 目前,于田瑰觅的玫瑰花原料主要以当地市场采购为主,采购对象包括当地种植户及当地农民经纪人。公司自有基地种植的玫瑰花尚处生长期,自2014年开始陆续贡献部分产出,原料采购优先以自有基地种植为主。果之初于2012年12月初成立,因核桃产品生长周期较长,目前公司原料均通过当地市场采购,采购品种以青皮核桃、通货核桃为主。预计到2018年,自有基地果树成活结果后,原料将主要以自有基地种植为主。结合喀什地区牛羊牧业小区和养殖户的实际情况,阿斯曼牧业牛羊肉采购主要以采用当地市场采购与自有养殖基地供应相结合的方式。随着阿斯曼牧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及牛羊待宰圈项目的建成并投入使用,牛羊肉供应数量将逐步上升。

 现阶段,公司农业板块产品的销售工作主要通过原有和新增销售渠道两部分组成。其中,原有销售渠道主要以果之初和阿斯曼牧业在当地的直营店铺构成。新增销售渠道主要由2014年新组建的沃疆公司搭建,在原有地区直营店基础上,一方面继续铺设实体销售网络,其产品陆续进驻华北、华东、华南等地超市门店;同时,沃疆公司积极开拓线上销售渠道,目前已完成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的注册工作,已开通运营并实现了线上销售,初步形成了线上线下的销售网络平台。

 沃疆集团2016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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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疆集团2016年度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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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银行业业务

 发行人于2015年将哈密银行纳入合并范围,开始开展银行业业务。哈密银行成立于2010年6月7日,作为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哈密商银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经营理念,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为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力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服务。

 截至2016年末,全行资产总额201.2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0.26亿元,增长81.32%,其中:贷款总额62.9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11亿元,增长54.20%;负债总额174.9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44亿元,增长70.68%,其中:存款总额147.3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7.34亿元,增长63.70%;所有者权益26.3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82亿元,增长209.65%。其中:实收资本14.2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46亿元,增长198.74%;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32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哈密银行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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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密银行的存款来源以企业存款为主,个人客户存款占比较低,截至2016年末企业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额合计占哈密银行存款总额的比重为70.23%。

 截至2016年末,哈密银行的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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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密银行发放的贷款及垫款亦以企业贷款及垫款为主,企业贷款占哈密银行贷款及垫款总额的87.74%。截至2016年末,哈密银行的贷款客户分类及贷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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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企业贷款和垫款的行业分布中其他行业主要是批发零售业和制造业。

 截至2016年末,哈密银行的前十大贷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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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化工业业务

 发行人化工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运作,目前主要负责建设运营1,4丁二醇项目。该项目位于五家渠市工业园东工业园区,计划总投资75亿元,分三期建设,建设期自2012年至2019年,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简称:BDO)、19.2万吨液化天然气(简称:LNG)、60万吨甲醇、10万吨甲醇制芳烃(汽油)(简称:MTG)产能。

 新疆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且分布非常集中,呈北富南贫的格局。本项目地处五家渠东工业园,位于新疆千亿吨级的准东煤田的有效运输半径内,区内煤炭资源丰富,煤炭供应及价格能得到充分保障,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另外,该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碎煤加压气化技术(鲁奇炉装置),将煤炭通过气化全部转化成甲醇,再生产甲醛,继而与乙炔气合成1,4丁二醇精细化工产品,同时联产煤焦油(燃料油)、天然气、芳烃(汽油)等产品;综合利用余压余热发电优化能量配置,降低成本、节约能量;污水采用生化处理,达到污水“零”排放,使产品能耗降到最低,具有经济型、循环型、节能型、环保型生产特点。

 同时,本项目享受地方政府在土地、水价、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根据2012年与当地政府签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精细化工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享受如下政策优惠: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八年内给予新业化工在当地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中地方财政实际留用部分的50%的补贴;自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五年本项目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返还。

 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63亿元,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6万吨/年l,4丁二醇、50万吨/年甲醇、19.2万吨/年液化天然气和10万吨/年甲醇制汽油。其中:10万吨/年甲醇制汽油装置己于2013年10月建成并一次投料试生产成功;50万吨/年甲醇装置已于2016年7月生产出合格甲醇,并已于2017年10月转入固定资产,进入正常运营阶段;计划投资6.48亿元的6万吨/年1,4丁二醇子项目已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2016年12月底,完成投资2.8亿元,占总投资的44%,完成主要工程、设备的招标工作和详细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图设计,地基处理工作,截至2017年底已基本完成设备安装计划。

 此外,投资3,962.06万元的芳烃提质改建项目已完成验收,2016年11月份投入试运营,并于2017年10月转入固定资产,进入正常运营阶段。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度及未来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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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1,4丁二醇一期项目2017年度计划投资额合计为6.15亿元,2018年度计划投资额为5.65亿元,后续投资将主要用于BDO项目建设及甲醇项目工程尾款支付,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BDO项目主要设备安装,并于2018年完成1,4丁二醇一期项目整体建设。

 二期、三期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建成投产后将新增年产14万吨l,4丁二醇产能。具体建设将视市场情况而定,目前发行人尚无确定的后续投资计划。

 截至2017年9月末,MTG项目、甲醇项目及芳烃提质项目已投产或进入试运营阶段。报告期内已投产项目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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