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17年末1,814,5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预计支付2017年普通股股利112,499,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公共与民用房屋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等;高等级公路及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水利、港口、隧道等的施工、建设与投资;建筑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物流、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的工程项目经营模式主要分为施工合同模式和融资合同模式两个类别。其中,施工合同模式主要用于房屋建设、基建工程、专业工程、建筑装饰等业务;融资合同模式主要用于部分基建工程业务。
1.房屋建设业务
主要的施工合同模式有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承包等。
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包括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聘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数据,最后向业主移交完工工程,直接对业主负责。
EPC: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施工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商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和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商负责。
施工承包:是从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处分包部分单项工程、某专业工程进行施工。
2. 基建工程业务
公司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合同模式与公司房屋建筑工程业务的一致。
融资合同模式主要涉及PPP、BT、BOT等业务模式:
PPP 模式(公私合作模式):公共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模式,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项目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广义 PPP模式包括 BOT模式,不同在于 PPP 模式中,政府部门也是项目公司出资人之一。
BT模式(建设-移交):即由承包商承担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融资,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业主,业主按协议向承包商分期支付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及项目收益。
BOT 模式(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签约企业承担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将项目移交回政府。
(三)行业情况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现已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中国城市化率将大幅提高,都市圈、城市群、城市带和中心城市的发展,预示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高速起飞,也预示了建筑业更广阔的市场即将到来。近年来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带动下,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也在不断增长。从当前行业发展伴随的业务承接趋势上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方式发生了明显的转变,PPP、BOT等带资承建业务已成为建筑业的“新常态”;从产业组织方式和技术运用趋势上看,建筑业正向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建筑、循环经济方向发展,包括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和3D打印建筑等新兴建筑结构体系,将在政策推进下不断完善。行业业务模式的转变必然带来企业由上而下的变革需求。
目前国家经济总体形势将持续向好,宏观经济运行好转,随着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以及“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持续推进,以及地方新一轮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密集出台,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将为建筑企业发展带来新的空间。重庆作为国家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将着力打造“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西部创新中心、内陆开放高地和美丽山水城市”,重庆交通、能源、水利、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制造业基地建设等将加速,为公司深耕本地市场提供了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9.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实现利润总额5.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5%;资产总额672.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4%;资产负债率89.62%,较年初降低2.52个百分点;净资产69.80亿元,较年初增长38.25%。2017年,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了预定目标。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中《第九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表的最早期期初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
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 工公告编号:临2018-025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 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年4月25日下午2点30分在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含委托出席1人,董事王鹏程因工作原因不能来现场,委托独立董事陈箭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福生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14,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12,499,000.00元。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临2018-02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经审计)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8-028)。关联董事魏福生、陈晓、刘克伟、石怀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2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3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3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临2018-03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修订及新增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26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 月 16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4月25日下午16点在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刘国强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14,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12,499,000.00元。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制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临2018-02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经审计)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8-02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及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2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3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3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修订及新增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27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案的主要内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司总股本1,814,5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12,499,000.00元。
●审议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末,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203,419.9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8,494,022.81元,根据《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盈余公积51,849,402.2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2,408,686.0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99,053,306.57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14,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12,499,000.00元,尚余 986,554,306.57元,结转下一次分配。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又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制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28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经审计)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相关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年度预计额度,在合理的范围之内;2018年度的预计额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统计,2017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13.63亿元(数据已经审计),较上年度减少33.32%,且少于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20.84亿元)。具体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关联交易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2.重庆市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现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小贷公司过去12个月内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故在2018年12月18日前小贷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结合2017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统计数据,公司对2018年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金额为15.10亿元,具体分类情况如下(统计分类如有变化将调整相关交易类别):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与关联方在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和代管房地产、流动资金借款等方面将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2017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相关交易价格。具体定价顺序如下:
(一)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
(二)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
(三)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公司2018年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29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根据上述规定,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修订相应的会计政策,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修订相应的会计政策,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修订相应的会计政策,对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该通知要求进行编制。
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通知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财政部2017年度发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及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变更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6.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30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12元(币种人民币,下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6,2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8,320,000.00元(其中,保荐费用650,000.00元、承销费12,458,200.00元、律师费用7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用9,5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1,511,800.00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3,5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7,96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2月15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2月15日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1-00021号)。
(二)2017年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17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3,805,283.06元, 其中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43,805,283.06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40,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3,912.0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4,938,628.9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支行于2017年2月15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于本公司子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相关子公司已与华融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于同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17 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54,938,628.98元(含利息净收入等),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扣划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号113054313370)诉讼纠纷款80,438.00元。获悉该事项后公司立即进行核实,并还清上述扣划费用。该笔扣划金额仅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012%,占比很小,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重庆建工工业园(钢结构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钢结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实施该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完毕。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1-01055号),截止2017年6月30日,工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43,805,283.06元。
2017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805,283.06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置换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同意本次置换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3日的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37)。
待上述置换资金到位后,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增资143,805,283.06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40,000,000.00元,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增资款将用于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的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7-045)。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置换自筹资金的增资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4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3日的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38)。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4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钢结构项目”于2009年5月投资建设,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实施企业自有资金有限,而募集资金长期未到位,导致项目实际投入及产能未能达到原募投方案的规模,从而影响到预期效益目标的实现。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3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购置大型施工设备项目
●拟将上述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395,060,162.62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12元(币种人民币,下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6,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32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7,96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2月15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2月15日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1-00021号)。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43,805,283.06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4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5,060,162.62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收入)。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购置大型施工设备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395,060,162.62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收入,最终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为准)全额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需求。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重庆建工工业园(钢结构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实施该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完毕。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1-01055号),截止2017年6月30日,工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43,805,283.06元。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143,805,283.06元置换了募投项目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待上述置换资金到位后,公司向工业公司增资143,805,283.06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37)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7-045)。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用于置换自筹资金的增资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于2010年9月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被正式受理,并于2017年2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获得募集资金。在这申请上市过程中,公司及原募投方案涉及有设备需求的下属单位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已自行购置或通过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购置后租用了相关设备。同时,随着大型施工设备的不断升级换代,公司根据行业和企业实际,对其型号、类别及数量的需求也不断发生着变化。综上,结合承接项目需求及工程建设情况,公司及下属单位通过加强内部调剂、提高设备利用率等措施基本适应了现有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为避免重复投资,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应放慢了大型设备投入的节奏,经审慎全面考虑后拟终止“购置大型施工设备项目”。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拟终止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行业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公司所在的建筑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随着近年来业务规模持续增长,需要大量融资来开拓市场和承揽更多大型工程项目。而且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流动资金从投标开始即投入,到缺陷责任期结束才能全部收回,在建设与投资业务的各环节都需大量资金支撑。同时,考虑到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行业政策的影响,客户资金面趋紧,亦增加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量。使用公司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更为充足资金支持,保持公司良好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募投项目“购置大型施工设备项目”拟终止,“重庆建工工业园(钢结构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395,060,162.62元全额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将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行业及企业自身发展需求,为了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不进行重复投资,公司决定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所有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部分项目,并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合计395,060,162.62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部分项目,并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合计395,060,162.62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认可并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华融证券对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32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修订《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等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调整优化两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决定》,相关区域地名进行了统一调整。现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由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变更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公司注册地址的实际位置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
邮政编码:401122”
现修订为:
“公司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
邮政编码:401122”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939 公司简称: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