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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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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43,082,02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本公司从事风机、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空调风机、建筑通风机、冷链风机、节能电机、空调配件、车载充电机、直流转换器等。

 2017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经营目标,坚持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强化企业管理,加快产品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实施挖潜增效,加大了营销力度,节能电机推广有了进展,空调风机行业龙头地位继续得到巩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了逆势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651.37万元,同比增长38.4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52.86 万元,同比增长17.25 %;空调风机及配件实现销售收入67,658.09万元,同比增长9.41%,比重占49.51%,仍是公司的主导产品;建筑通风机实现销售收入11,912.44万元,同比增长4.55%,比重占8.72%;冷链风机实现销售收入10,339.25万元,同比增长14.68%,比重占7.57%;充电机实现销售收入22,915.11万元。出口销售收入24,890.57万元,同比增长7.62%,比重占18.21 %。

 铁城信息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车载充电机、直流转换器等产品,其销售收入于2017年2月份起并入,2017年2-12月实现营业收入22,915.11万元。

 2017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52.86万元,同比增长17.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12,985.55万元,同比增长25.83%,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的子公司业绩并入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从2016年末的9.67亿元增加到2017年末的15.07亿元,企业综合实力得到增强。

 (二)行业发展状况

 本公司从事风机、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空调风机、建筑通风机、冷链风机、节能电机、空调配件、车载充电机、直流转换器等。

 风机是用于压缩、输送气体的一种机械,其用途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属于通用机械范畴。中央空调风机是指应用于中央空调系列空气调节设备和空气处理设备的配套风机,是中央空调上游的核心零部件之一。工商制冷空调行业的发展带动了中央空调风机、冷冻冷链风机行业的发展,预计将持续增长。主要驱动因素包括:下游产业的发展、出口市场的拓展、维修更新需求以及产品的升级需求。随着人们对生活、工作环境舒适性要求的不断提高,中央空调的需求量稳步增长。各地的宾馆酒店、办公楼宇、商业中心、机场车站、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医疗机构、特殊工业厂房等建设需求的不断增长,作为制冷空调配套产品的节能空调风机、电机、冷链风机的发展势头良好,应用范围也更为广阔,发展空间也在不断拓展。在国家大力提倡节能环保的政策环境下,未来的配套风机产品将向着更加节能和环保的方向发展。就目前国内外风机技术发展趋势而言,将朝着高效化、高速小型化、低噪声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

 建筑通风机是指主要应用在商用建筑、公共建筑、地铁轨道交通、隧道、工厂以及住宅等场所的用于通风、消防排烟和空气调节的风机。建筑通风机分为中、高端产品和低端产品,公司产品的定位为中高端产品。与中央空调风机通过中央空调的载体应用于建筑物不同,建筑通风机则是直接应用于建筑物本身。建筑通风机的应用领域涵盖了中央空调风机的应用领域,并且更加广泛,一些工业、商用建筑可以没有中央空调,但是必须要有通风系统。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的环境要求也会有更高的要求,整个建筑通风设备行业也逐步进入升级换代的阶段,环保节能化、低噪声化和功能扩展化将是建筑通风设备行业研发的重点方向之一,而同时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及可维护性等方面也不可忽视。

 随着国家对低碳经济建设的日渐重视,环境治理执法力度的加强,绿色建筑的推广,工业厂房的通风排油排烟、空气净化处理等市场需求旺盛,下游产业稳定快速发展,建筑通风机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随着国家对于地铁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入,轨道交通通风设备采购量剧增,地铁通风需求更为强劲。高效率、低噪声、环保型的建筑通风机预计将在未来获得较大的市场空间。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中包括了车载充电机、直流转换器等具有国际水平、国内领先的软硬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叉车、高尔夫球车、电动游览车等,产品远销北美。车载充电机及DC/DC转换器主要应用于纯电动汽车,是整车必不可少的一项关键核心部件。直流转换器和充电机在本质上都属于开关电源,前者是直流转换直流,后者是交流转换直流。铁城信息车载充电机具备智能化、抗震性、防水性、高低温控制、抗干扰等高科技的产品特性,在研发实力、技术状态、产品品质、产品性价比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2017年台州生产基地投产,为产业的进一步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行业龙头的优势持续显现。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持续推进,行业发展前景持续明朗。

 (三)行业地位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中央空调风机开发生产企业和知名的建筑通风机制造商,公司及子公司马尔、富丽华、铁城信息均是高新技术企业,马尔品牌在冷链行业、富丽华品牌在空压机行业均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铁城信息在研发实力、技术状态、产品品质、产品性价比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随着台州生产基地的投产,新能源充电机行业龙头的优势逐步得到显现。公司建有符合美国AMCA标准要求的国内一流的风机综合性能测试室,在行业内首家取得了通风机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资质,拥有省级技术中心和经省级认定的浙江亿利达风机企业研究院,多项风机产品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并被列入国家工信部节能机电产品目录。公司是美国AMCA标准亚洲董事会成员、风机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并主起草行业标准2项,参与了2项标准的起草,参与了1项国家标准的项目起草,多年来约克、麦克维尔、特灵、开利、顿汉布什、艾默生、新晃、格力、美的、天加、欧科等国内外知名空调企业一直是公司主要客户,全国各地众多标志性建筑选用亿利达品牌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面对材料成本不断上涨等不利因素,公司紧紧围绕经营目标,对内不断强化管理,实施挖潜增效,加快新品开发,对外加大营销力度,着力巩固空调风机业务,积极拓展建筑通风机市场和出口市场,主营业务保持了稳健增长,空调风机业务的行业龙头地位继续得到巩固;充电机等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喜人。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7亿元,同比增长38.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 亿元,同比增长17.25%;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1、多产业联动发展,销售收入稳健增长。

 公司强化产业布局,2017年持续加大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机的投入,充电机生产基地--亿利达科技充电机车间顺利投产,实现了亿利达风机与新能源汽车领域产业的双主业联动,为公司未来的发展谋局布篇。加强了营销网络建设,加大了传统中央空调风机产业的市场开拓力度特别是国际市场的营销与推广,组建成立了亿利达马来西亚公司并于3月25日顺利投产,同时强化了营销力度,大客户销售占比持续提升,开发了老板电器、海尔、威克达、海悟等一批新的客户,全年空调风机及配件实现销售收入6.77亿元,同比增长9.41%,持续巩固了公司空调风机行业的龙头地位。充电机产品发展势头强劲,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29亿元,成为了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2、风电新品齐头并进,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加强了风机、电机新品的开发和工艺改进工作,公司全年完成新品研发项目10多个,约克ZQ风机、60W新EC电机等产品研发成功,使公司产品品类更加齐全。申请专利10多项,主导或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修订与起草4项,其中JB/T9068 《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JB/T9070《空调用风机平衡精度等级》、GB/T1236《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已发布实施。推进了研发管理机制改革,推行了新产品研发项目经理负责制,推动研发人员主动与市场需求对接,促进了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

 3、两化融合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取得实效。

 加大了技改投入,重点在亿利达科技建设了充电机车间和实验室,同时在横街公司总部进行了测试中心的建设,实施了约克净化设备量产项目,提升了公司产能和检测能力。推进了车间现场的改善,包括工装夹具、物料防护、工艺流程、设备布局等,实现总产量增长12%。同时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浙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广东亿利达制造物联系统、浙江马尔财务管理系统、杭州铁城易拓ERP系统的实施上线,推进了公司的两化融合工作。同时公司大力推进了降本增效工作,全年降本增效项目共完成36 项。

 4、内控管理逐步加强,企业竞争力持续增强。

 着力加强了内部管理的提升;提升了采购核价、销售核价的管控及应收帐款的管理;推进了阿米巴和全面预算工作;完善了采购管理,建立了零星采购管理制度及格式合同,规范请购、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建立了主要原材料行情走势动态管理和供应商体系动态管理平台;优化了采购合同付款核销有关工作流程;加强了营销服务,实现了快速下单;细化了物料和计划等管理,促进了生产交付及时率的提升;推进了品质基本法、质量月活动;完成了综合管理体系的换版和科技公司三体系的建立;加强了供方管理,客诉明显下降,企业竞争力持续增强。

 5、文化建设提升品味,细节管理增强企业形象。

 深化了企业文化建设,从细节管理入手着力提升公司形象;开展了企业画册、企业形象宣传片的重新设计制作以及产品展示厅的重新设计布置;加强了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工作,进行了宿舍楼、食堂的修缮维护,对厂区建筑、车间现场及绿化进行了整修,创造了整洁美观的环境,并持续保持,提升了企业品味。同时组织开展了国庆综艺晚会、第七届综合运动会、篮球赛、员工生日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了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了员工满意度,增强了企业凝聚力。

 6、投资者关系维护持续增强,规范管理保护公众权益

 加强投资者关系维护,设立了投资者热线,及时接待处理投资者来电并做好记录,全年投资者关系平台投资者问题124项全部及时得到回复;做好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机构研究员之间的沟通,接待机构调研11次32家机构65人次。做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切实加强相关信息保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每天收集、整理主要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同行、客户相关的媒体报道及相关政策、财经动态,对公司二级市场上的股票的表现,及时进行分析,加强市值管理,做好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工作,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

 发展战略

 倡导高效节能、低碳环保、科技创新的绿色智慧理念,整合新材料、智能科技在风机、电机行业的广泛应用,持续巩固国内空调风机市场行业领导者地位;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轻量化发展的契机,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产业布局,大力推进新能源车载充电机、节能型新能源动力总成零部件等汽车轻量化部件及汽车轻量化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市场推广,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巩固细分行业龙头地位,实现风机(含配套电机)与新能源汽配双主业驱动发展,努力将亿利达打造成为行业极具影响力的国际知名企业。

 2018年,是推进公司发展的关键的一年,需要有深刻、全面、前瞻性的科学认识,公司以保持定力 、发挥优势、整合资源、推进发展为今年工作总方针,深化企业规范化管理,加快收购兼并步伐,优化结构,不断创新,挖潜增效,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发挥产业优势深化资源整合,促进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2)精准产品研发市场定位,提高新产品市场营收贡献率;

 (3)持续推进精益生产管理,推进生产制造水平行业领先;

 (4)不断完善品质管理体系,促进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5)强化预算管理风险管控,推进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6)积极探索经营管理变革,推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8月,公司与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铁城”)姜铁城、张金路、Gregory Ilya McCrea三位股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姜铁城、张金路、Gregory Ilya McCre所持有的杭州铁城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100%股权的作价为62,500万元,其中公司以新发行股份支付21,750万元,以现金支付40,750万元。2017年1月16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全部完成,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2017年3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亿利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国际”)、亿利达国际控股子公司爱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绅科技”)、TIEW HOCK HUAT签订《股东协议》约定,亿利达国际向TIEW HOCK HUAT所拥有的HLH VENTILATOR SDN BHD(以下简称“HLH公司”)增资80万马来西亚林吉,占注册资本的40%;爱绅科技增资60万马来西亚林吉,占注册资本的30%;同时HLH公司更名为YILIDA INDUSTRIES SDN BHD。增资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亿利达国际及爱绅科技间接持有YILIDA INDUSTRIES SDN BHD70%的股份。2017年3月31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全部完成,YILIDA INDUSTRIES SDN.BHD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启忠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章启忠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启忠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相关内容。

 公司三届独立董事樊高定、何元福、管云德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并签署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财务信息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8]第129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7年度审计报告》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预算:实现营业收入20.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3亿元。(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为公司 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18]第1290号”《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18,194,920.65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528,574.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431,931.85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743,193.19元,报告期末的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为522,982,008.35 元。

 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为保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章启忠先生提议,公司拟以总股本443,082,02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1,015,741.47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转至下年度。如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匹配,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8]第0539号)《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8]第0539号)《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和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为确保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控股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总额度之内进行调整。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樊高定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7年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其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2018年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有关具体手续,并签署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下午14:00,《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8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7年度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邮政编码: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尤加标、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1228

 4、邮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6。

 2、投票简称:亿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 月 日召开的2017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人/本公司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5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巧慧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总股本443,082,02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1,015,741.47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转至下年度。符合公司章程及企业实际,并履行了公司上市之前利润分配的承诺。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和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为确保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控股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总额度之内进行调整。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2年6月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2,7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以及发行费用37,432,800.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287,199.7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27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2]第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176,945.85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50,059,745.85元;按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增资16,6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元。

 201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016,025.00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44,016,025.00元,按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0.00元。

 201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3,922,964.15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55,922,964.15元,按决议收回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借款32,000,000.00元,并按决议再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另外,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因实施地点变更,置换土建支出4,983,920.34元。

 201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492,293.25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46,492,293.25元,按决议收回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借款30,000,000.00元,并按决议再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

 2016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124,483.04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51,581,645.93元,按决议收回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42,837.11元。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840,873.22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8,840,873.22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8,589,664.17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支出251,929,627.06元,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增资16,600,000.00元,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元,完工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资金4,542,837.11元。累计收到存款利息收入13,707,704.05元,结算手续费支出53,394.96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0,351,844.6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遵循监管协议范本的基本格式,分别与各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7、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为适应省级研究院对办公、测试场所整合集中要求和企业研究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将“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支出4,983,920.34元。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2017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姜铁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2月以询价的配售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84,6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2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7,499,986.07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4,956,976.11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543,009.96元。2017年1月26日,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217,499,986.07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3,000,000.00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204,499,986.07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396172169277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7]第00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4,499,736.07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63,044.50元,结算手续费支出410.00元,2017年7月底公司配套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已销户余额62,884.50元转入公司基本帐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7年2月27日与国金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以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姜铁城、张金路、Gregory Ilya McCrea持有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04,499,986.07元用于支付上述交易的现金对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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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217,499,986.07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3,000,000.00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204,499,986.07元全部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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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科技”)原子公司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洋”)与关联方青岛海洋股东刘连河之间于2017年度发生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341万元的资金拆借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等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7年度,青岛海洋累计向刘连河提供借款合计人民币1,341万元,截止2017年末,尚未归还的本金余额为931万元。截止2018年4月17日,刘连河将该等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合计人民币959.70万元全部归还至青岛海洋,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刘连河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

 身份证号:3702021965********

 2. 关联关系:

 青岛海洋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亿利达科技的控股子公司,亿利达科技持有青岛海洋51%股权,刘连河持有青岛海洋37.2359%股权。

 2018年4月17日, 亿利达科技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亿利达科技将持有的青岛海洋51 %股权(对应青岛海洋注册资本人民币319.566万元)全部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800万元。2018年4月20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办理完成前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亿利达科技不再持有青岛海洋股权。

 三、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4月17日,刘连河已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归还至青岛海洋,同时亿利达科技不再持有青岛海洋股权, 该等借款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拆借行为,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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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7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亿利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亿利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 亿利达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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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亿利达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启忠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管云德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尤加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了《2017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下午 15:00-17:00 。

 3、接待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公司一楼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罗阳茜; 电话:0576-82655833;传真:0576-82651228。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启忠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管云德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尤加标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和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并要求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及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满足相关条件时,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单独列报。

 (二)政府补助

 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

 “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期及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资产处置损益的列报

 在财会〔2017〕30 号文件发布以前,公司出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2017〕30 号文件发布以后,调整为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具体对本期及报表科目的影响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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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总额度之内进行调整。公司为下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

 对于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2、注册资本:26,6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块海茂路两侧、滨富路北侧地块。

 4、法定代表人:章启忠。

 5、经营范围:风机、电机、机电产品、充电器、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究、开发,风机、电机、充电器、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风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9,802.89万元,负债总额14,680万元,净资产35,122.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328.65万元,净利润45.56万元(已经审计)。

 (二)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2、注册资本:173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拱墅区祥园路28号1号楼401室。

 4、法定代表人:姜铁城。

 5、经营范围:普通仪表、充电器、直流转换器的生产、技术研发;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4,153.37万元,负债总额14,129.89万元,净资产20,023.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200.88万元,净利润6,902.67万元(已经审计)。

 (三)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5月23日。

 2、注册资本:3,061.22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路西村。

 4、法定代表人:戴明西。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新材料的技术研发;铝合金压铸件制造;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5,842万元,负债总额45,735万元,净资产-9,8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639万元,净利润-1,110万元(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独董意见

 1、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近几年来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乐观,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各子公司向公司提出的担保申请主要为其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所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本次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情况,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 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15,0675.48万元的39.8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与关联方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天加”)及其下属企业天加空调(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加”)、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加”)、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加”)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同意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关联独立董事樊高定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补充确认2016年度至2017年度关联交易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10月15日起担任南京天加的董事、自2017年8月23日起担任天津天加的董事、自2017年8月21日起担任广州天加的董事、自2016年7月25日起担任成都天加的董事。天津天加、广州天加与成都天加均为南京天加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子公司”),其中,南京天加持有天津天加100%股权,南京天加持有广州天加100%股权,南京天加持有成都天加70.42%股权。

 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16年度至2017年度期间,因销售空调风机等相关产品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向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风机等相关产品的销售金额合计分别4,673.87万元、5,780.68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74%、4.23%。

 (二)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

 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2018年度公司将继续发生向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风机相关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2018年与南京天加及下属子公司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08978197N

 (3)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业路6号

 (4)法定代表人:蒋立

 (5)注册资本:1728.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环境设备、节能型商用空调、节能型中央空调、热泵设备系列产品、低温余热发电设备产品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10月15日起担任南京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南京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南京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天加空调(天津)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加空调(天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575125082K

 (3)注册地址: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开源道21号

 (4)法定代表人:蒋立

 (5)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空调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南京天加持有100%股权

 2. 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7年8月23日起担任天津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天津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天津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523897630

 (3)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南溪村东兴庄路

 (4)法定代表人:蒋立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机械配件批发;机械配件零售;机械技术开发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南京天加持有100%股权

 2. 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7年8月21日起担任广州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广州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广州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21870606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鹤林路89号

 (4)法定代表人:蒋立

 (5)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组装应用于空调行业的空调末端产品(空气处理机及风机盘管);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暖通空调、冷冻设备、相关零配件;为本公司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机电系统的设计、咨询服务;动力系统托管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限制类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南京天加持有70.34%股权

 2. 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7月25日起担任成都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成都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成都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协议签署、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公司向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风机等相关产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就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了相应交易合同,各方均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并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补充确认2016年度至2017年度期间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需要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性销售产品交易,该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确认和事先审核,程序合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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