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介绍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承接剧院会场、图书馆、酒店、写字楼、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按产品分为公共建筑装饰工程、住宅建筑装饰工程和设计业务三大类型。

 在公司建筑装饰主业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明确了“将职业教育打造为公司第二主业”的战略目标。近年来,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拥有了中国建筑装饰行业职业教育平台:中装新网与学尔森;学历提升职业教育平台:跨考教育;并通过参股金英杰,为建立中国医疗行业职业教育平台做好了战略准备。2017年至今,在国家产教融合战略背景及政策大力支持下,公司收购了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职业教育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用前端学历教育贯通后端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的“纵向贯通”战略思想,全面升级公司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以建筑装饰为主业,以互联网职业教育为第二主业。

 (1)做深渠道,做深客户价值,深耕细作装饰业务,保持公司在业界的领先地位。公司通过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建设,大客户战略、老客户推动战略及设计拉动战略,持续发力,通过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影响力,稳固传统装饰主业持续盈利能力。

 (2)2017年,公司战略布局“一带一路”巨大的海外市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拓展海外工程市场,提升公司在境外的品牌知名度和获取海外大订单的竞争力。

 (3)公司以互联网新思维,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于2015年创建了专注于打造家装、家具、家饰垂直细分领域的电商平台-优装美家。目前,优装美家已逐步完成一线城市的市场布局,更积极向二线及众多区域重点城市的布局,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影响力,落实公司互联网家装战略布局,形成新盈利增长点。

 (4)做强做大建筑装饰产业、大健康产业、文化旅游产业职业教育。五年来(2013-2017),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拥有了中国建筑行业互联网职业教育平台:中装新网与学尔森;学历提升互联网职业教育平台:跨考教育;并通过参股金英杰,为建立中国医疗行业互联网职业教育平台做好了战略准备。结合公司在建筑装饰产业、酒店装饰产业、医院装饰产业的行业优势,公司职业教育第二个五年计划(2018-2022)明确在上述几大从业人数众多,资格认证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量巨大的产业发力中国互联网职业教育。

 (5)2017年,公司战略决策进入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2018年1月31日,公司发布了通过收购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进而控制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告。2018年3月2日,公司发布了收购广东维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55%股权进而控制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年3月28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的决议公告。公司在中国人口大省且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四川省省会成都成功落子开绘公司职业教育教育集团办学蓝图。同时,标志着公司已经成功布局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落地前端学历职业教育贯通后端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的“纵向贯通”战略思想,全面升级公司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产业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出具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洪涛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此次评级结果较上次未发生变化。上述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经营工作简要回顾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已进入增速放缓、结构优化、追求质量的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环境处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阵痛期,对建筑装饰行业依然造成较大的压力。面对错综复杂的行业环境和市场形势,公司紧密围绕着年初制定的战略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继续深耕建筑装饰行业,同时在国家产教融合战略背景及政策大力支持下,强势进军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成功收购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区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并与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区的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收购55%股权的收购框架协议,标志着公司进入职业教育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成功落地公司升级职业教育的战略布局。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087.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77%,实现营业利润16,062.71万元,比上年同期16.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18.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8%,实现每股收益0.11元。

 (二)装饰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为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设计或/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三)装饰业务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与公司装修装饰业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制定的主要准入标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规范》;(1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

 公司非常注重企业内部标准的建设,在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国家标准,结合企业多年的实践经验,制定了《装饰工程内控质量验收标准》企业内部标准,同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针对性的制定施工、检测方案。在装饰设计方面,制定了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装饰设计图纸审校提纲》、《装饰设计图纸编制发送与存档规定》等文件,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广泛实施,大大提升了公司的设计水平。

 2、质量控制措施及评价

 (1)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提出“树立精品意识,满足顾客需求。加强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坚持全方位的持续提高。”的管理方针,制定了“件件是精品”的发展战略。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大管理体系认证。

 此外,公司还对施工质量实行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流程:事前严格审核施工操作人员资质与技能,充分保障施工水平;事中坚持执行“五步曲过程控制法”,同时加强把控施工材料与施工技术,确保材料的优质以及技术的先进性与科学性;项目完工后,采用定期回访、有效监测、售后服务等多种途径,加强质量控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质量控制评价

 公司通过运用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在质量管理方面荣获多项荣誉: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和“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建筑行业质量领军企业”、“全国建筑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于该规定影响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与公司日常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6,746,754.81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设子公司

 ■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公司

 董事长:刘年新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独立董事章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朱莉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王肇文先生、朱莉峰先生、章成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且能够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九、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我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5亿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拓宽融资渠道。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确定)。

 2、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包括5年)。

 3、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中期票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4、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公司可以在不超过注册金额的额度内多次循环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资金用途: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同时,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应对日趋紧张的信贷压力,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保障和实现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费用划转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经考量募投项目的实际操作情况,决定对于募投项目研发费用中的人工费用以自有资金账户先予支付,每月再依据公司自有资金实际支付情况一次性从募集资金账户划拨相应款项至公司前述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4:30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费用划转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操作情况,对募投项目的研发费用以自有资金账户先予支付,每月再依据公司自有资金实际支付情况一次性从募集资金账户划拨相应款项至公司前述自有资金账户的操作,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0%,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跨考教育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关于收购跨考教育的情况

 2015年3月13日,公司与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以下简称“原股东”)、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考教育”)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以人民币23,520万元的对价取得跨考教育7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按所持股权比例对跨考教育增资1,254.47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已于2015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事宜。

 (二)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关于跨考教育的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及跨考教育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的有关条款约定: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向公司承诺,跨考教育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以受让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4600万元及6000万元。

 如在利润承诺期内,跨考教育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则跨考教育原股东应在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根据各自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补偿现金金额=(承诺的净利润-跨考教育该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当时公司对跨考教育所持股权比例。

 因现金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税费,应由跨考教育原股东承担。

 (三)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及跨考教育2017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1、总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2、差异原因

 主要是跨考教育在2017年主动进行战略调整,线下和线上业务全面转型直播,录播免费,导致原有线上录播及图书业务收入下降较大,同时加大了IT研发投入,造成短期利润下降较大。但上述举措换来了用户的大幅度增长,直播业务也有可观的增长,为2018年线上及线下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3、2018年度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2018年,跨考教育将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发展,抢占在线考研教育市场。跨考教育计划在跨考网校搭建跨考教育自身的APP平台,以学员用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升级优化平台技术产品,打磨教育内容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学员在线接受教育的体验。同时,在组织结构方面阿米巴化,通过“内部交易”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激发组织活力,提升人员效率,组织小微化的重构使得每一个小微业务单元都可以快速复制,以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

 (四)补偿方案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约定,公司应于跨考教育2017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书面通知跨考教育原股东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应向公司支付现金合计938.73万元。

 二、学尔森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关于收购学尔森的情况

 2015年9月11日,公司与邱诺明、邱四豪(以下简称“原股东”)、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学尔森”)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以人民币29,750万元的对价取得学尔森85%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已于2015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事宜。

 (二)邱诺明、邱四豪关于学尔森的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邱诺明、邱四豪及学尔森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约定:邱诺明、邱四豪向公司承诺,学尔森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以受让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4000万元和6000万元。

 如在利润承诺期内,学尔森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则学尔森原股东应在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根据各自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补偿现金金额=(承诺的净利润-学尔森该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当时原股东对学尔森所持股权比例。

 因现金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税费,应由学尔森原股东承担。

 (三)邱诺明、邱四豪及学尔森2017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1、总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2、差异原因

 (1)2017年度,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政策在未完全明朗前的观望氛围仍然浓厚,营业收入受到实质性影响;

 (2)公司对在线智能学习平台全面升级开发,提升网课系统的用户体验、学习效果,加大投入移动端APP自适应学习平台,以及对原有课程体系的O2O模块进行了翻转课堂、微课、题库等相关系统的全面升级,相应的费用投入增加较大;

 (3)公司对建工领域的新趋势、新技术的课程产品研发方面加大投入,成本费用增加;

 (4)为适应未来竞争,围绕在线智能学习平台、未来信息化等课程开发的整体战略,公司主动对部分线下城市学校进行了优化、升级和整合,同时建立和强化渠道合作网络的覆盖,短时期内增加了一定的成本费用。

 3、2018年度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主动对线下城市学校和招生服务网点的经营管理水平、运营服务能力进行优化升级,注重线上平台的落地化应用、深化改善网点学员体验环境与教务服务水准,强化教学质量跟踪机制和学员互动反馈体系,在师生满意度提升的基础上,稳步提升各城市学校和网点的利润率水平,改善盈利能力;

 (2)公司将依托智能教育学习平台构建建工类用户交互、听课、学习、做题、模考、社区、分享的生态系统,平台拥有的大数据分析、用户画像、能力评估、路径规划、学情统计、学习效果评估等功能将为学员提供个性化学习体验,进一步提升用户黏度和在线化付费学习意愿;

 (3)集中优势资源,进一步将O2O移动学习课程、高端就业班课程、垂直应用领域合作课程、BIM信息化和装配式建筑课程、企业级通用管理与技能实操课程开发成果落地转化。同时,通过课研能力与学习平台输出,拓展与其他专业应用领域相关机构、协会的合作课程,开发新的业务增量渠道,如帮助建工相关联的垂直应用领域建立并输出培训认证体系、服务体系、教研体系,快速复制并且迭代平台定制服务。

 (4)依托母公司资源在院校领域的大力投入,拓展开发与学院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共建、合作办学、远程教学、定制班型、定向培养等形式,形成更大范围的品牌覆盖和业务增量。

 (四)补偿方案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应于学尔森2017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书面通知学尔森原股东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邱诺明、邱四豪应向公司支付现金合计1,448.20万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1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29,750万元的对价收购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学尔森”)85%股权。该次收购形成了商誉28,280.52万元。

 上海学尔森承诺2017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6,000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学尔森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54.64万元,其经营业绩低于承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因收购上海学尔森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商誉存在减值情况。

 公司聘请了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学尔森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沪众评报字(2018)第0197号】。

 根据收益法测算结果, 上海学尔森股东权益市场价值为17,265.08万元,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商誉之和为17,265.08万元,确认商誉减值损失4,860.56万元,其中,公司持有上海学尔森85%股权,本次公司确认商誉减值损失4,131.48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次减值准备事项计入公司2017年损益,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4,131.48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0.11%;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131.48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1.14%。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95元。截至2014年9月1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5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29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845,904,000元。

 截止2014年9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4]【4802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05,386,943.5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8,010,193.06元;于2014年9月19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4,483,374.62元(含置换预先投入资金98,010,193.06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0,991,939.62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811,114.83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100,514.43 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9,063,728.92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累计共产生利息金额人民币28,551,876.72元,手续费支出金额人民币5,204.30元。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截至2016年8月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740,062.68元,募集资金净额1,184,259,937.32元。

 截止2016年8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专审字[2016]480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8,720,020.91元,其中:2016年8月4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720,020.91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65,296,927.07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累计共产生利息金额人民币39,762,151.97元,手续费支出金额人民币5,141.3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0年6月2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11014674576003(账号)、11014689629001(账号)、20000024921800000870612(账号)、

 20000028098000001561264(账号)、755901872710506(账号)五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4年10月17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01872710506)因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69,063,728.92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余额中含利息收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11016977505009(账号)、20000024921800000870734(账号)、755901872710705(账号)、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9月3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与平安银行深圳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创维大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洪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165,296,927.07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余额中含利息收入。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和附表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独立董事章成先生、财务总监宋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小连女士及保荐代表人张刚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4,400万元。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4,400万元。

 保理融资费率: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认。

 保理融资期限: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加速资金周转,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保理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0%,涉及激励对象8人。如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后的股份总数及单价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2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5月9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6、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7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庆平、刘文苑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40万股。激励对象李庆平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17年7月8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7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的议案》,确定2017年9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4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600万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5%。

 10、2017年12月18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33名激励对象共计441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17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关于完成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12、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股份的的议案》,确定2018年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1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13、2018年3月23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10名激励对象共计160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000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预留激励对象共计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因部分对象发生异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并注销。

 (二)回购数量

 ■

 备注:限制性股票总额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含本次审议回购注销的股份。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即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86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93元/股; 1名预留激励对象所持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24元/股。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412,2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说明:变动前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18年4月20日股本。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程序合法合规。此次回购与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该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0%,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洪涛股份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洪涛股份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洪涛股份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870,000元。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一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7、审议《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8、审议《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1)以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以上3、5、7、8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8、9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非表决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二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二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2451183;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29

 联系人:王小连、王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1、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水司楼大酒店项目:合同暂定金额45,000万元,其中酒店一、二、三层公区暂定工期150天,项目整体完工工期约360天。项目已进场施工,已确认部分收入并收到部分款项。因工程内容调整,预计工程完成时间延后,具体完工时间以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时间为准。

 2、三亚夏日文化广场项目:公司已与发包方签订了项目总承包框架协议。该项目协议暂定装饰设计施工金额约64,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装饰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的金额为准),协议暂定工期为土建完成后的12个月。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三亚市政府基建需要,工程需进行调整,预计完工时间延后一年。目前尚处于土建施工阶段,尚未进行装饰设计施工。

 3、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公司与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1.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17-093)。工程已于2018年1月28日开工,目前处于土建施工阶段,尚未进行装饰设计施工。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刘年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焕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65.73%,主要是本期收到票据结算的工程款金额较大所致。

 2、预付款款较年初增长85.42%,主要是报告期施工进度加快、云浮石材厂产能提升,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及预付四川城市学院股权收购定金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增长46.13%,主要是报告期计提理财产品及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增长32.62%,主要是报告期部品部件工厂业务开展良好及云浮石材厂产能提升,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2.98%,主要是年初的部分理财产品在本期到期所致。

 6、开发支出较年初增长76.31%,主要是报告期加大可转债募投项目教育类平台投入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8.56%,主要是报告期支付上年末计提年终资金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64.24%,,主要是报告期偿还短期及超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利息所致。

 9、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7.11%,主要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计提摊销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6.06%,主要是报告期有息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冲回较上年同期增长607.28%,主要是报告期工程款回收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7.25%,主要是报告期取得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2.96%,主要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及成本费用控制较好,利润增长,相应计提企业所得税增长所致。

 14、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12.55%,主要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亏损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98.63%,主要是报告期加强项目工程款回收及较好控制项目成本所致。

 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038.32%,主要是报告期支付四川城市学院股权收购款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1.95%,主要是报告期偿还到期短期借款及短期融资券较上年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公司

 董事长:刘年新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