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1899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原水开发供应,区域间调水,粗质水,自来水生产及输送,优质地下水高附加值经营,直饮水,城镇集中式供水,水务新技术研发应用,水环境治理的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市政及园区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及总承包,河道、黑臭水体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环境工程技术咨询及评价等服务,在供排水整个领域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在供水领域,公司主要承担了向天津市境内永定河及永定新河以北和滨海新区行政区域供应原水的任务,目前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原水的主要供应商以及部分区域的自来水供应商。在环境治理领域,公司可为客户提供城市环境治理的综合技术解决方案,包括环境治理整体方案设计、投资、工程设计和咨询、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和技术研发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渤海股份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实现产业布局升级,为深化实施水、环境、健康的投融资平台战略,建设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转型发展进入常态,经营管理成果亮点频现
渤海股份围绕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顺利完成全年任务,成果显著。一是渤海股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成功发行股票56,907,93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募集资金总额 896,299,968.75 元,同时完成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收购。二是业务结构逐步清晰,产业上下游联动布局,基本形成集水务、环境、能源、健康于一体的绿色发展战略布局。三是经营管理集约高效,人财物信息化集中管理初步实现,水务运营片区一体化管理落地,党建工作与法人治理对接融合,“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为合规经营、防控风险保驾护航。四是经营任务指标完成良好,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2,946,088.9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138,457.70元,总资产5,652,520,957.87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37,152,680.07元。
二、实体业务深耕细作,抓好运营服务提质增效
2017年,供水业务稳定向好,供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原水输配,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管网联通,供水服务范围进一步增加,供水设施利用率、安全保障率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年安全供水。二是区域供水,推动各区域水厂改扩建,承接“三供一业”供水业务,做好村镇供水提质增效和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作,自来水供应进一步拓展,同时提升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服务民生。三是业务拓展,开展自来水升级、直饮水、健康水、机电安装、智能水表等新业务,实现业务延伸与协调发展。做好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运营,积极关注水环境治理等细分领域业务拓展。四是完成各区域污水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明显提升,符合新地方标准。五是做好各区域城镇污水厂及村镇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提高运行管理能力和运行效益。六是增量发展,在多地落地污水处理项目,业务规模、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合规经营防控风险,提升管理效益创造价值
2017年,渤海股份以信息化为支撑,落实制度执行、内控审计、证券法务等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措施,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作用,以管理链接、服务发展,创造管理效益和价值。
(一)规范化经营管理为发展保驾护航
抓好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一是按照内控事项和要求,完善渤海股份制度框架体系。二是落实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完成董监高换届选举,推动“三会一层”运作,推行党组织+法人治理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舆情监控管理。三是加强企业经济行为管理,重点抓好经济合同审批程序。四是规范投资、工程、运营等方面的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控制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收益。五是按期完成财务审计、专项审核和内控工作,在企业内部形成规范有效的监督体系。
(二)科技驱动引领信息化智能化转变
抓好信息技术在业务管理中的应用,促进工作效率提升和工作成果固化、展示。一是推进ERP系统建设和功能优化。二是自主开发新建合同管理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三是做好客服呼叫中心和输水调度系统维护,开发运营类的信息系统,应用于供水、污水、环境等业务,进一步增强了科技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时间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之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增加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
①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根据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②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的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相关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③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持续经营净利润”、“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三、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新设成立天津铸福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健康信息咨询及相关业务;新设成立天津市雍泉水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供水业务;新设成立贺兰县海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健康养生项目投资等。本期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1月,公司发行股票收购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完成交易,自2017年2月将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天津市西青区津荣道17号公司会议室。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王新玲女士为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同意聘任王新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王新玲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高晓楠女士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同意聘任高晓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高晓楠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9,786,238.18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138,457.7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和《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51,899,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594,9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本公司资本公积将由2,005,118,386.13元减少为1,904,358,786.13元,总股本由251,899,000股增加至352,658,600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财务顾问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陶蕾女士就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入港处”),董事邢立斌先生为公司股东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经管办”)的法定代表人,入港处和经管办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关联交易方天津滨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入港处下属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入港处过去十二个月内控制的公司天津七色阳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陶蕾女士和邢立斌先生均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均回避表决。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等相关事项。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司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收购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16、《关于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的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收购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17、《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18、《关于改聘莫立佳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审计部负责人高晓楠女士的辞职申请,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同意改聘莫立佳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莫立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19、《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同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收购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1、王新玲,女,1981年6月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负责人,天津市翔升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贺兰县海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天津市水利基建管理处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副科长,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总经济师,天津海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高晓楠,女,1988年11月生,南开大学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市翔升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会计,天津市九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计,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助理、审计部部长,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莫立佳,男,1985年3月生,会计学专业,硕士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曾任天津市雍阳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翔升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天津市西青区津荣道17号公司会议室。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其中:监事吕林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监事均出席了现场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小双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是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和通知,是对会计科目进行合理的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9,786,238.18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138,457.7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和《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51,899,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594,9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本公司资本公积将由2,005,118,386.13元减少为1,904,358,786.13元,总股本由251,899,000股增加至352,658,600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上述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的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10、《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8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关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后,通过新《公司章程》。
本次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时间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上述准则和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增加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根据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的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持续经营净利润”、“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按照新会计政策的要求,公司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经营成果,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是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和通知,是对会计科目进行合理的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有关规定编制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3募集资金情况
2013年1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13]1481号文《关于核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2013年12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30,005,58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15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304,556,697.9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00,0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556,697.90元,该资金已于2013年12月24日存入公司在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北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1053583000183)。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寅五洲证验字[2013]0009号验资报告。
2、2016募集资金情况
2016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16]2583号文《关于核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907,934股新股,其中股份认购20,760,316股,现金认购36,147,6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75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896,299,968.75元,其中股份认购部分募集资金总额326,975,000.00元,现金认购部分募集资金总额569,324,968.75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7,718,568.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6,400.00元。该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6日存入公司在天津银行红鑫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6701201080397409)。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CAC证验字[2016]0134号、CAC证验字[2016]0137号和CAC证验字[2016]013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1、2013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2013年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天津市北辰区双青片区北辰西道、七纬路污水干管及泵站工程BT项目”(以下简称“北辰双青BT项目”)和“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以下简称“大邱庄BOT项目”),相关内容已在深交所公告。
根据2014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提供用于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94,556,697.90元。
北辰双青BT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滨海水业,用于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为174,062,997.90元;大邱庄BOT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润达金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金源”),润达金源为滨海水业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环境”)的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以逐级增资的方式,增资至润达金源,用于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为120,493,700.00元。
总募集资金294,556,697.90元已于2014年3月5日存入滨海水业募集资金专户,大邱庄BOT项目资金120,493,700.00元于2014年5月9日存入润达金源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8 月 28 日渤海股份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召开 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同意公司北辰双青 BT 项目结项,并将滨海水业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13,763,975.04元(含截至2017年8月18日已结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滨海水业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滨海水业的流动资金;将渤海股份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利息226,216.31元(含截至2017年8月18日已结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渤海股份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渤海股份的流动资金。
2017年9月29日,公司已将滨海水业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13,775,330.93元划入滨海水业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滨海水业的流动资金;将渤海股份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利息226,389.74元划入渤海股份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渤海股份的流动资金。渤海股份在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北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账号为 2001053583000183)和滨海水业在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北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账号为2000659884000223) 余额均为 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了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首次募集资金大邱庄BOT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05,549,520.42元,占本项目投资总额87.60%。
2、2016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环保”)55%股权”和“偿还滨海水业9880万元银行贷款”,相关内容已在深交所公告。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方案,2016年12月30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6701201080397409分别向李华青、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科润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天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哲支付了嘉诚环保32.45%股权购买的款项,金额共计人民币456,536,497.47元,其中向自然人李华青和李哲支付的款项中,已扣除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方案,2017年5月25日,由子公司滨海水业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账号:77010154800026370)向滨海水业一般账户划转募集资金人民币81,081,410.47元及相关利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中,98,800,000.00元用于偿还滨海水业银行贷款,由于承销费用预先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其余17,718,589.53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用于置换滨海水业预先已偿还的银行贷款,该募集资金置换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6月13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津银行红鑫支行,账号:206701201080397409)划出13,988,492.06元,上述资金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向李华青、李哲支付价款所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该部分税款已向石家庄地税局缴纳完毕。
2017年6月2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全部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产生的利息已全部划入公司自有账户。公司在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账号为206701201080397409)和子公司滨海水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账号为77010154800026370)的余额均为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了注销手续。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26日对该制度进行了公告。公司对两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信息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2013募集资金
2014年1月24日,公司与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北辰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符合深交所要求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投资天津市北辰区双青片区北辰西道、七纬路污水干管及泵站工程BT项目、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2016募集资金
2016年12月30日,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用账户仅用于本次融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滨海水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用账户仅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银行贷款”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3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十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中提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0,812,479.70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北辰双青BT项目7,460,830.00元,滨海水业已于2014年6月18日完成对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大邱庄BOT项目3,351,649.70元,润达金源已于2014年6月18日完成自有资金的置换,上述资金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如前所述,公司对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渤海股份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召开 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同意公司北辰双青 BT 项目结项,并将滨海水业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13,763,975.04元(含截至2017年8月18日已结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滨海水业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滨海水业的流动资金;将渤海股份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利息226,216.31元(含截至2017年8月18日已结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渤海股份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渤海股份的流动资金。
2017年9月29日,公司已将滨海水业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13,775,330.93元划入滨海水业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滨海水业的流动资金;将渤海股份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利息226,389.74元划入渤海股份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渤海股份的流动资金。渤海股份在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北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账号为 2001053583000183)和滨海水业在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北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账号为2000659884000223) 余额均为 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了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二)2016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偿还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偿还的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81,081,410.47元,滨海水业已于2017年5月25日完成对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情况。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表: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涉及的主要关联人为天津滨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水检测”)和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新源节能”)。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801,460.00元,上一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2,284,495.00元。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陶蕾女士就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入港处”),董事邢立斌先生为公司股东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经管办”)的法定代表人,入港处和经管办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关联交易方滨水检测为入港处下属的二级全资子公司,鑫新源节能为入港处过去十二个月内控制的公司天津七色阳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陶蕾女士和邢立斌先生均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入港处和经管办将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8年,公司预计发生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新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晓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4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