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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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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05,412,7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时尚消费品的品牌运营管理和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为珠宝首饰和时尚女包,核心业务是对“CHJ潮宏基”、“VENTI梵迪”和“FION菲安妮”三大品牌的运营管理。随着公司项目的推进,公司业务逐步从珠宝、皮具向美容健康、化妆品等时尚产业相关领域延伸,全面布局美丽经济产业链,为都市白领女性消费者打造时尚生活生态圈。公司采用以线下品牌专营店为主、线上旗舰店为辅的复合营销模式,目前已形成覆盖全国190个主要城市、线下拥有超过1千家品牌专营店的销售网络规模,同时通过自有平台、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线上平台进行全网营销。

 得益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扩大迅速扩大,消费升级动力持续增强,可选消费品需求与日俱增,以珠宝、皮具、美容美妆等为代表的时尚消费市场步入高速发展阶段。在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下,消费观念不断更新迭代,消费者对生活品质、对产品品质及服务体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品牌消费逐渐成为城镇居民的消费习惯,从而为具有品牌优势的中高端消费品运营商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另一方面,随着女性在经济收入和社会、家庭地位的提升,女性已经成为新时代消费的主导性力量,“她经济”日渐红火。其中,与女性消费相关的“美丽经济”迅速升温催热消费市场,诸如珠宝、皮具、美容美妆之类能为女性带来美丽和提升品位的时尚消费品类更是成为女性消费的热潮重心,无论在消费意愿或消费能力上,均表现出美丽产业在未来消费趋势中将进一步崛起,“美丽经济”未来市场消费潜力巨大。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时尚消费多品牌运营商”,明确了以“都市白领女性”为核心人群打造轻奢时尚产业集团的战略发展方向,以珠宝、女包为核心,向化妆品、美容健康、钟表、眼镜、休闲娱乐等领域持续布局,为都市白领女性消费者打造时尚生活生态圈。公司旗下“CHJ潮宏基”和“FION菲安妮”已发展成为各自领域的行业领军品牌之一,“VENTI梵迪”集合国际设计师及知名品牌珠宝的多品牌集合店新模式尝试得到了广泛认可。公司布局美丽经济,先后战略投资参股化妆品互联网营销运营商广州拉拉米、高端美容连锁领导品牌“思妍丽”和中国领先的医美互联网社区平台“更美”,不断在对其他时尚相关领域进行研究和探索,积极寻找合适的整合机会,以扩充公司旗下业务组合,打造时尚生活生态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6潮宏01”2017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7】045号),东方金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并维持“16潮宏01”AA的债项信用等级。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次信用评级结果不存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的评级安排,预计将于2018年6月30日前根据报告期情况对公司及本期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报告,评级报告披露地点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复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的背景下,2017年我国经济增长总体平稳,消费贡献率持续提升,实体零售呈现回暖态势。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叠加下,新零售推动传统商业模式变革,线上线下融合趋势更加明显。同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量级提升、消费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以及大众对美丽与健康的追求与日俱增,国内中高端消费品市场步入发展快车道。

 在此背景下,公司紧抓外部机遇,围绕新的五年战略规划,认真贯彻年初提出的“合理增长、稳妥转型”的战略方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聚焦优质客群,着重品牌塑造及联动,整合集团优势资源,持续推动集团旗下各品牌与并购业务的互动协同发展,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布局美丽经济产业链,寻找优质标的项目,加速时尚生态圈战略版图的扩充。

 (一)主业精细化深耕,稳健推动各品牌业务合理增长

 2017年公司继续深耕主业,在品牌、产品、渠道、用户上持续发力,巩固各品牌核心价值,着力推动线下渠道转型落地,并积极探索各品牌在新零售模式上的协同发展。以消费者洞察为中心,全面升级品牌店面形象,加大新品研发投入,创新品牌运营模式,并充分发挥“潮集榜”用户平台的转化促动功能,升级客户消费体验,持续缔造品牌价值,确保单店效益的合理增长。截至2017年末,公司旗下三大品牌在中国及东南亚地区拥有专营店共计1108家,其中珠宝门店818家,女包门店290家。

 报告期内,集团旗下珠宝品牌“CHJ潮宏基”荣膺戴比尔斯IIDGR国内最信赖战略合作伙伴,与其联手推出高端婚钻品牌“丘比特”。携手美籍华裔光影艺术家JuJu Wang发布2017彩金潮流,成功推出“释放”、“极星”、“墨兰”、“布拉格”等系列新品,其中“墨兰”系列荣获了“高级珠宝奥斯卡”《时尚杂志》 芭莎珠宝夜宴“年度杰出珠宝设计”奖。凭借着对“花丝镶嵌保护项目”的长期推动,“花丝扇子”获第二届“天工精制”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大赛金奖。为进一步拓展年轻客户群,在获得“多拉A梦”、“SMILEY”、“Disney”和“Paul Frank”的授权后,集团又携手阿里影业推出热门IP精灵宝可梦系列产品,成为国内指定的珠宝与箱包独家授权商,这也是Pokémon正版版权首次进军中国市场。

 “VENTI梵迪”对品牌定位进行了重新梳理,瞄准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以汇聚国际视野的买手和品牌团队为核心,首创全球概念珠宝集合店的运营模式。引进Salvini、Versace、Kenzo、Nina Ricci等国际著名品牌及Noam Carver、Efva Attling等一线设计师品牌,其中与国际设计师Noam Carver携手推出的“Forever bloom”系列婚戒在美国拉斯维加斯国际珠宝展上获得“The Knot最佳婚戒奖”,并获得法国巴黎中法文化交流“优秀品牌”称号。

 “FION菲安妮”进一步进行品牌升级,以营造有艺术品味的女性生活空间为品牌定位,强化核心商品的企划和研发,年内成功推出“LAUREL”、“PRANCER”、“TOTORO”等系列产品,并以艺术联乘为链接,携手泰国摄影师AKE、艺术家Lisa Pappon、明星姜潮、台湾文创品牌ZHISHI推出“斗鱼”、“心蘋”、“斐斐狐”、“ZHISHI”跨界联乘系列,将商品延伸到配饰、服帽及文创等多元品类,持续推进“FION生活馆”的转型,通过互动体验、创意玩趣等艺术巡展和明星助阵新品发布会等活动,加速对品牌年轻时尚化升级的推广,增强品牌适应渠道延展的能力。

 (二)推进时尚产业布局,强化项目投后管理能力

 2017年,公司围绕战略继续寻找项目投资机会,强化项目投后管理能力,整合引流资源,持续推动集团旗下各品牌与并购业务互动协同,报告期内思妍丽、拉拉米等外延业务发展迅猛,业绩增长态势良好,更美在医美app覆盖率和活跃率每月均维持第一,其影响力更是抵达海外,成为韩国旅游局合作医美平台。公司不断尝试珠宝业务和女包业务与思妍丽、拉拉米、更美及集团旗下品牌的业务合作,整合协同成效初显。

 (三)聚焦用户体验升级和O2O全渠道覆盖,提升会员服务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升级O2O推动全渠道融合,强化复制电商运营能力,以优化用户体验为核心,积极探索各品牌在新零售模式上的协同发展。集团自有用户平台“潮集榜”正式上线运行,平台基础建设、机制建设逐步完善,融合多品牌多品类、集成多公众号入口、链接多会员系统的手机商城也已上线运营,O2O交易闭环基本实现,通过构建用户数据中心,针对不同客群进行产品和服务的精准推送,主动营销提升核心用户群在不同品牌品类下的综合服务体验及交叉消费,平台业务逐步发挥效益。此外,公司加快推进会员管理系统工程,启用CRM升级系统,完善用户标签化和分级,提高会员招募质量。本年度集团会员招募工作超额完成,会员基数持续扩大,集团旗下三大品牌会员总数已超350万,跨品牌协同引流与跨品类成交转化效果显著。

 另外,通过加强数据化决策运营,挖掘用户需求,利用AR技术,线上捉猫猫和线下快闪店等新型营销模式,提升当前电商平台的运营效率,并持续关注产品与用户分类需求的匹配性,以大众品类销售引流带动优势品类销售提升,保持重点电商渠道的类目领先地位,连续四年荣获“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四)完善集团管控组织能力建设,构建良好的人才生态系统

 围绕集团战略发展对组织管控、人才培育以及组织经验沉淀提出的新要求,2017年度公司继续完善集团化的组织管控体系建设,以职能清晰、工作高效为原则,持续优化管理机制与业务流程,推动集团管理功能转型。报告期内,持续推进子公司组织能力及管理能力提升,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潮宏基珠宝完成区域分公司组织下沉及关键团队搭建,提高区域自主经营管理能力,组织能力顺利升级,同时加快推动潮宏基珠宝信息化升级改造,实现区域的精细化经营管理。此外,加快良性和创新的人才生态圈建设,重点围绕各层面管理者领导力提升发展,以潮宏基商学院为载体,推动培训平台运营与升级开发,引进并推广新思维新方法,增厚经验沉淀及文化融合,全方位提升组织赋能增值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1: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其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6,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1月4日,公司已支付全部股权收购价款,2017年1月7日,琢胜投资完成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琢胜投资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确定2017年1月7日为合并日。

 2、处置子公司

 ■

 2017年6月20日,公司子公司潮宏基国际以5,500,000.00港币折合人民币4,597,505.00元处置其持有的创程控股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后潮宏基国际不再持有创程控股有限公司股权。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8-033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3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书玲女士、余应敏先生、解浩然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7,127,212.27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2,712,721.2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8,184,213.81元,扣除2017年年中现金股利分配 90,541,270.70 元,2017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72,057,434.15元。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905,4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90,541,270.7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81,516,163.45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以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8-034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坚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重视现金分红,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和科学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18-036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83号”《关于核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301,50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95元,共募集资金599,999,994.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861,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1,138,994.6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7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 G16042570205”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公司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23,499.88万元。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差额部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制度于2008年2月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为722468779485的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为695888990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7年7月26日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提供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83,759,425.09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好、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起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83,759,425.09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583,759,425.09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00,000,000.00元、银行存款余额83,759,425.09元)。

 三、 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18-037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潮鸿基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其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琢胜投资”)100%的股权。2017年1月4日,公司已支付全部股权收购价款。2017年1月7日,琢胜投资完成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琢胜投资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琢胜投资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潮鸿基投资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琢胜投资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主要资产负债及权益期初追溯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主要损益项目上年同期追溯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上年同期追溯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相关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有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18-038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了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单位:元

 ■

 ■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17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8-040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至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第4、第6、第7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16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4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8-041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廖木枝先生、总经理廖创宾先生、独立董事解浩然先生、董事会秘书徐俊雄先生、财务总监苏旭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8-03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8-03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木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述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0日开市起停牌。2018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其后按规定每隔五个交易日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相关公告。2018年3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和回复,并于2018年4月16日披露了本次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6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以上相关公告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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