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7,383,4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化妆品业务、新材料蜡烛及工艺制品业务和油品贸易业务三大板块。其中,化妆品业务、新材料蜡烛及工艺制品业务系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板块。
(一)化妆品业务板块
2013年以来公司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整合优势资源,加速向化妆品领域拓展,确定了围绕化妆品研发、生产、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品牌运营的整体产业规划和布局,逐步建设形成完整的化妆品全产业链。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杭州悠可(UCO.com)63%的股权(已于2017年3月22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无条件通过),2017年5月份完成杭州悠可股权过户,杭州悠可(UCO.com)系专注于化妆品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企业,为多家国际化妆品品牌商提供多平台、多渠道、全链路的电子商务一站式服务。目前杭州悠可(UCO.com)已建立起以代运营天猫官方旗舰店、品牌官网为主,向主流电商平台等线上经销商分销为辅的经营模式,服务内容涵盖旗舰店及官网建设、整合营销、店铺运营、客户服务、商业分析、仓储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收购完成后杭州悠可(UCO.com)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巩固线上营销优势的同时,可与上市公司母公司、各化妆品控、参股子公司在品牌宣传、销售渠道共享、研发、生产支持等多环节进一步实现协同效应与规模效应,从而带动杭州悠可(UCO.com)在化妆品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增强杭州悠可(UCO.com)的整体盈利和抗风险能力。杭州悠可(UCO.com)的化妆品线上营销规模和行业竞争力将得到提升。未来杭州悠可将通过上市公司化妆品全产业链布局,寻求与更多优质品牌合作,拓大业务规模。其次,通过与上市公司化妆品产业链其他板块协作,杭州悠可将从以下方面为品牌客户提供更为综合性的服务:1)借助智能IT系统整合上市公司线下营销渠道数据资源,获取更多化妆品行业一手数据,通过大数据挖掘实现整体服务水平的升级;2)尝试化妆品O2O,实现线上消费者和线下渠道对接,使消费者既可以在线下实体店亲身体验产品,又可以享受线上购物的便利,打造“虚拟+现实”的购物体验。对于杭州悠可来说,这样能为品牌客户提供覆盖范围更广、互动性更强、效率更高的营销、运营服务,推动双方合作关系的巩固和进一步发展。报告期内,杭州悠可(UCO.com)通过引入新品牌,增加分销渠道,积极开发诸如小红书、网易考拉平台海外购平台等增量措施不断提升代运营业务和分销业务规模,带动公司化妆品业务收入和利润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各省市化妆品渠道管理公司陆续同终端零售企业联手成立各省份众妆供应链公司,以各省众妆供应链公司为基础,打造“数字化新零售服务平台”,通过集中采购、智能物流以及为终端店接入综合管理系统等方式,推动零售终端进行数字化产业升级,提升零售终端管理效率,增强零售终端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在化妆品领域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全国线下优势渠道资源整合,进一步深耕线下渠道运营环节,不断加大线下渠道的拓展宽度和深度,形成多元化和高效协同的销售网络和线上、线下渠道互动互通的全渠道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化妆品业务运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带动公司盈利水平快速提升,净利润大幅增长。
(二)新材料蜡烛及相关工艺制品等业务板块
公司所从事的新材料蜡烛及相关工艺制品行业属于日用消费品行业,经过多年发展,蜡烛市场已经比较成熟,其总体市场销售额不会出现跳跃式的高速增长。但是,出于文化、宗教和日常生活需要等原因,蜡烛及相关制品已经成为国外消费群体生活的必需品,相关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这使得公司主要的外销市场对蜡烛及相关制品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刚性。近几年来,随着国内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球化对居民生活方式的影响,特别是居民消费行为从基本型向享受型的转变,蜡烛作为生活装饰品与环境净化品有望逐步被市场接受,国内需求也将有望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因此,国内外市场对蜡烛及其相关制品的消费需求将长期稳定存在并持续增长,使得行业具有稳定的发展前景。
公司多年来通过自主创新、研发设计、提升品牌效应、打造国际化产业布局等手段,逐步形成了品牌和产品差异化的优势,在产品细分市场上保持绝对领先优势,已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蜡烛制品及相关制品生产商,行业龙头地位突出。
油品贸易业务板块,公司主要开展石蜡、燃料油及沥青等石油副产品的大宗商品贸易。公司系通过批发商模式进行油品贸易业务的中间服务商,目前主要采用锁定了上下游差价的闭口业务模式。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及市场情况
公司于2013年在原有业务稳步发展的情况下,确定了围绕化妆品产业链建设“颜值经济产业圈”平台的大战略,经过过去几年的积累和创新,现已拥有200多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特许经营及代理权,业务涵盖了自有品牌研发生产、渠道分销、电商运营及品牌运营,已逐步打造成为中国化妆品行业最具竞争力及规模最大的供应链服务平台。
公司在2017年开始由前端供应链直接打通未端零售业态,公司已经开始大面积在全国各省地区的零售CS化妆品行业整合、多业态互联发展和全渠道渗透的布局,公司已经积极投入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重塑供应链体系、打通上下游产业、融合线上线下渠道,逐步由货品运营向顾客全生命周期运营模式转型。
(二)公司战略定位
公司在深入贯彻和执行“颜值经济产业圈”平台的发展战略基础上,加强自有、独家和海外品牌引进,以各省众妆供应链为基础,利用互联网工具、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科技对供应链和终端零售进行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应用智能POS终端,打通零售会员系统,形成统一的会员运营和服务体系,对内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改善运营流程,打造“数字化新零售SaaS科技服务平台”,对外输出创新技术和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促进化妆品行业资源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价值,致力成为全国领先的颜值产业数字化供应链及新零售科技服务平台。
(三)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1. 持续增强化妆品供应链优势,深化上下游合作关系,全方位覆盖化妆品产业链;
2017年10月国务院发文将供应链创新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公司从2015年开始已非常重视供应链的建设,未来将持续增加投入,巩固公司在化妆品供应链的优势地位。基于多年来积累的上游品牌资源和深厚的合作伙伴关系,结合不断扩张的终端零售规模,进一步强化自有及独家品牌订制品牌体系建设,融合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科技手段,建设行业领先的供应链网络,配合供应链金融支持,促进内生增长与协同,实现多环节降本增效,达成供应链直接与下游终端新零售全面一体化发展。
2. 加强线上业务布局和终端零售品牌建设,拓展并尝试多种新零售经营业态;
从化妆品渠道发展趋势来看,电商和CS渠道都在快速增长,公司持续看好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业态,未来将展开以用户运营为核心的多种新零售经营模式创新,结合公司供应链优势,持续做大做强线上业务,积极在全国范围内布局新零售业务,扩大终端零售商业品牌影响力,构建全渠道统一的终端用户运营体系,结合消费金融产品,推动线上线下技术和服务创新,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促进新零售业务快速发展。
3. 大力发展智慧供应链和智慧零售相关信息技术,应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科技提高数据化、精细化运营水平;
在新零售的新形势下,公司顺应时代变化,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化、数字化转型,联合行业领先合作伙伴打造智慧供应链和智慧新零售协同的整体解决方案,短期内通过系统化整合措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将信息化系统、数字化运营能力向产业链覆盖,长期将加强技术和数据能力,最终形成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平台和智能化终端新零售科技服务平台;
4. 积极加大品牌的独家订制,开发引入优质国货品牌,扶持国货崛起,同时引入海外优质品牌,丰富国内消费者性价比及差异化的选择。
公司长期重视品牌资源拓展,现已拥有200多个国际、国内优质品牌资源,公司的全国"众妆供应链"拥有各类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品牌渠道分销和终端推广的能力,能够利用供应链的强大市场消化能力,最大最快的提升品牌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和消费者的认知度,孵化出优质品牌,并助力品牌成长。
未来将充分利用数字化新零售服务平台,发挥全国各省"众妆供应链公司"的终端资源和分销、推广优势,加强国外优质品牌引进,满足国内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及寻求高性价比产品的需求,在加大"众妆供应链"订制产品的同时,积极引入国内优质品牌进行高效分销,快速覆盖终端,扶持优质国货品牌崛起。
5. 加大人才投入,集聚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公司未来将加大人才投入,吸引在供应链管理、零售组织管理、大数据运营、技术服务等领域经验丰富、执行力强的人才加入,对公司战略落地、业务发展、组织管理将起到关键作用。
(四)公司经营计划
结合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并参照本公司 2017年度的销售额、成本、利润等指标,公司2018年经营目标是营业收入达到70亿元人民币,GMV(总成交额)达到100亿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改善收入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内生及外延式增长继续深入贯彻和执行“颜值经济产业圈”平台的发展战略,通过实施并购、合资、合作、引进等多方面资本、产业运作,致力于打造全国领先的颜值产业资源整合平台,通过业务管理中心自上而下统筹规划,进行化妆品及周边产业的培育、整合、运营以及各控、参股子公司投后管理,完善公司化妆品业务体系。
重点发展全国众妆供应链,加快金王产业链管理公司及各省市化妆品渠道管理公司同终端零售企业联手成立众妆供应链公司步伐,以各省众妆供应链公司为基础,通过数字化等手段对现有零售终端店进行升级,打造“数字化新零售科技平台”,通过集中采购、智能物流、消费金融以及为终端店接入综合管理系统等方式,推动新零售终端进行数字化产业升级,并利用全国各省总仓作为终端店B2B供货平台,真正实现去库存、降低流转成本的目的。通过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各省级或区域渠道运营商的经营效率,降低流转成本;同时协助自身及合作的化妆品品牌、生产方共享消费渠道和终端资源,从而实现高效分销,快速覆盖终端网点。最终,在上下游两个层面不断推动平台发展,持续加强公司渠道规模,用户规模,销售规模。
新材料工艺蜡烛方面,利用公司在新材料蜡烛行业内产品和品牌的竞争优势,调整产品结构,深度挖掘老客户潜力,在为老客户创造更多价值的基础上,继续开发支柱性大客户,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球营销网络,增加公司外销的市场份额,通过产品创新和自有品牌建设实现稳定的收入增长。另一方面,在控制业务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公司的油品贸易业务,结合化妆品业务对资金的需要,逐步控制油品贸易规模。
(五)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 2018年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29.8亿元综合授信,按照业务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的具体金额与性质。
(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供求关系中的主要原材料为石油副产品——石蜡。石蜡价格波动和国内垄断性的供应目前依然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不利因素之一。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跟随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呈现出持续波动的局面,对公司产品的利润产生直接影响。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与主要客户建立产品售价与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实行规模化采购、根据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和毛利率水平,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自2007年开始开展油品贸易业务,业务品种包括石蜡及相关石油副产品,如燃料油和沥青等大宗商品。油品贸易业务经过多年发展,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了规模化采购的优势。但当大宗商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可能会出现油品贸易下游客户订单违约、公司滞压大量贸易品导致存货和存货跌价准备大幅上升的情况,给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2、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为公司产生了一定汇兑损益,近期中美之间贸易摩擦对人民币汇率影响尚无法预计,未来汇率走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一定汇兑风险。公司继续通过与结算银行密切合作,加大合理安排外币与人民币资金运用的力度,适当利用金融工具控制汇率风险。同时,继续通过与长期合作客户积极沟通,利用合同给定波动预期、利用人民币作为主要结算工具等方式,进一步规避人民币波动风险。
3、劳动用工短缺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外生产基地仍不同程度的出现劳动用工短缺,用工成本也逐年提高。公司通过与偏远地区学校实现长期校企合作方式,解决了部分用工短缺困难。同时,公司通过建立与核心员工长期的利益分享与共同成长机制,积极改善员工待遇,提高员工权益保障,实现了员工与企业长期共同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全球经济呈现持续温和复苏态势,仍存在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在持续发展,势头不减,但也面临许多困难问题挑战,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围绕新主业实施新战略,努力克服市场竞争加剧及用工成本增加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在积极开拓化妆品新主业和稳定发展蜡烛香薰原有业务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尤其是化妆品业务方面,并购增量和内生增长,带动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
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67,652.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24%;营业利润52,629.17万元、利润总额53,345.88万元、净利润44,479.47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25.73%、120.60%、123.09%。
(一)化妆品业务方面
公司自2013年布局化妆品领域以来,坚持贯彻清晰、明确的化妆品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即围绕化妆品品牌运营、线上线下渠道整合、产品研发及生产等方面的业务布局打造完整产业链。在提升企业规模和效益内生增长的同时促进各板块产生并加强协同效应,形成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的良性循环。
线上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杭州悠可(UCO.com)63%的股权(已于2017年3月22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无条件通过),2017年5月份完成杭州悠可股权过户,杭州悠可(UCO.com)系专注于化妆品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企业,为多家国际化妆品品牌商提供多平台、多渠道、全链路的电子商务一站式服务。目前杭州悠可(UCO.com)已建立起以代运营天猫官方旗舰店、品牌官网为主,向主流电商平台等线上经销商分销为辅的经营模式,服务内容涵盖旗舰店及官网建设、整合营销、店铺运营、客户服务、商业分析、仓储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收购完成后杭州悠可(UCO.com)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巩固线上营销优势的同时,可与上市公司母公司、各化妆品控、参股子公司在品牌宣传、销售渠道共享、研发、生产支持等多环节进一步实现协同效应与规模效应,从而带动杭州悠可(UCO.com)在化妆品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增强杭州悠可(UCO.com)的整体盈利和抗风险能力。杭州悠可(UCO.com)的化妆品线上营销规模和行业竞争力将得到提升。未来杭州悠可将通过上市公司化妆品全产业链布局,寻求与更多优质品牌合作,拓大业务规模。其次,通过与上市公司化妆品产业链其他板块协作,杭州悠可将从以下方面为品牌客户提供更为综合性的服务:1)借助智能IT系统整合上市公司线下营销渠道数据资源,获取更多化妆品行业一手数据,通过大数据挖掘实现整体服务水平的升级;2)尝试化妆品O2O,实现线上消费者和线下渠道对接,使消费者既可以在线下实体店亲身体验产品,又可以享受线上购物的便利,打造“虚拟+现实”的购物体验。对于杭州悠可来说,这样能为品牌客户提供覆盖范围更广、互动性更强、效率更高的营销、运营服务,推动双方合作关系的巩固和进一步发展。报告期内,杭州悠可(UCO.com)通过引入新品牌,增加分销渠道,积极开发诸如小红书、网易考拉平台海外购平台等增量措施不断提升代运营业务和分销业务规模,带动公司化妆品业务收入和利润快速增长。2017年杭州悠可实现营业收入101,697.52万元,营业利润14,478.67万元,利润总额14,893.42万元,净利润11,668.82万元。
线下业务方面,上海月沣是一家专业的化妆品线下直营渠道代理商及运营商,其将作为线下直营渠道运营平台,依托上市公司完整化妆品产业链,正在加速实施多终端、多渠道、多品牌的发展战略。上海月沣重点发展增长态势良好的以屈臣氏、丝芙兰为代表的连锁专营店渠道、以大润发、家乐福为代表的大型连锁超市渠道,并坚持渠道终端直营管理模式,以求保持较高的利润率水平及投资回报,报告期内,上海月沣充分利用连锁专营店渠道丰富的运营经验,发挥运营团队在屈臣氏渠道的运营优势,新增了韩后、百雀羚、珂莱欧、玫得、SNP等品牌的屈臣氏运营服务权,并新开发货架终端6400余个,进一步提升了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快速开展全国线下优势渠道资源整合,进一步深耕线下渠道运营环节,不断加大线下渠道的拓展宽度和深度,形成多元化和高效协同的销售网络和线上、线下渠道互动互通的全渠道布局。
报告期内,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全国线下优势渠道资源整合,进一步深耕线下渠道运营环节,不断加大线下渠道的拓展宽度和深度,形成多元化和高效协同的销售网络和线上、线下渠道互动互通的全渠道布局。
新零售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各省市化妆品渠道管理公司陆续同终端零售企业联手成立各省份众妆供应链公司,以各省众妆供应链公司为基础,打造“数字化新零售服务平台”,通过集中采购、智能物流以及为终端店接入综合管理系统等方式,推动零售终端进行数字化产业升级,通过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各省级或区域渠道运营商的经营效率,降低流转成本;同时协助自身及合作的化妆品品牌、生产方共享消费渠道和终端资源,从而实现高效分销,快速覆盖终端网点。最终,在上下游两个层面不断推动平台发展,持续加强公司渠道规模及销售规模。
品牌方面,广州韩亚系国内为数不多的彩妆为主、护肤一体的化妆品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稀缺性。拥有“蓝秀”、“LC”品牌资源。广州韩亚其未来经营重点在于自身“蓝秀”、“LC”品牌的运营及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并借助公司研发生产、线上线下渠道等方面的整体业务布局产生优势互补和协同效应,实现多渠道营销,力求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自有品牌的培育和推广力度,并在现有品牌的基础上持续进行资源整合,采取包括并购、合资、合作、代理等多种方式拓宽多元化合作平台,丰富品牌资源,优化品牌结构。
(二)新材料工艺蜡烛方面
公司主要的外销市场对蜡烛及相关制品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存在一定的刚性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2017年市场份额继续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在控制业务风险前提下,继续利用公司在石蜡等原材料采购方面强大的议价能力、与供应商良好的合作关系、规模化采购的优势等有利因素,稳步发展公司的油品贸易业务,增强盈利能力。
(三)研发、设计方面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是全国同行业首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积累,在新材料、外观设计和加工工艺等方面形成了大量的专利与非专利技术。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对新材料蜡烛的研发投入,推动蜡烛生产中的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并凭借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在蜡烛行业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大产品集群,具备了很强的产品竞争优势。
(四)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我国目前国内化妆品企业众多,竞争激烈,但多存在规模较小、品牌竞争力较弱的情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理念、消费方式的转变,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较高的化妆品产品。
化妆品行业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专营店、商超、百货、药妆店、美容院、电商等。近年来,连锁专营渠道和电商渠道发展迅速。连锁专营店渠道方面,以屈臣氏、万宁、丝芙兰等为代表的国际性背景的化妆品连锁专营店经济实力雄厚,经营模式成熟,发展迅速并已经成为化妆品专营店渠道的主流模式。化妆品连锁专营店亦凭借差异化的消费人群定位和经营模式在近几年高速发展。
根据欧睿国际的统计,护肤品领域的专营店渠道10年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9%。同时,专营店渠道也是内资品牌的良好切入点,许多内资品牌都是从专营店渠道发展起来。除上述渠道外,电商作为近年来新兴的购物渠道,伴随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张发展迅速。
公司所从事的新材料蜡烛及相关工艺制品行业属于日用消费品行业,经过多年发展,蜡烛市场已经比较成熟,其总体市场销售额不会出现跳跃式的高速增长。但是,出于文化、宗教和日常生活需要等原因,蜡烛及相关制品已经成为国外消费群体生活的必需品,相关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这使得公司主要的外销市场对蜡烛及相关制品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刚性。近几年来,随着国内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球化对居民生活方式的影响,特别是居民消费行为从基本型向享受型的转变,蜡烛作为生活装饰品与环境净化品有望逐步被市场接受,国内需求也将有望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因此,国内外市场对蜡烛及其相关制品的消费需求将长期稳定存在并持续增长,使得行业具有稳定的发展前景。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杭州悠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公司化妆品业务发展符合预期,带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大幅增长。
同时本报告期杭州悠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产生2.2亿元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业务通知的规定,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公司部分会计估计进行调整,详情请查阅同日公告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杭州悠可完成股权过户,杭州悠可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化妆品营销渠道,各区域公司整合周边优势资源,新设控股孙公司四川弘美烙色化妆品有限公司、宁波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温州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济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芜湖弘方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芜湖弘思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安徽众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市弘思化妆品有限公司、十堰弘思化妆品有限公司、天津弘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上述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83,217,500.7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6,953,963.29元,扣除2017年中期已分配利润19,627,419.6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321,750.08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222,294.40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07,383,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税前),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8,886,018.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85,168,440股(注:因转增比例计算过程中小数四舍五入影响,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目前的 407,383,485股变更为 692,551,92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意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与同行业比较,该所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拟支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210万元,其中包含内控审计费40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18年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河北银行青岛分行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浦发银行高科园支行、东亚银行青岛分行、平安银行城阳支行、青岛农商银行崂山支行、中信银行青岛市北支行、齐鲁银行青岛分行、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建设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中国银行杭州九堡支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成都曼哈顿支行、交通银行湖北东西湖支行、招商银行杭州九堡支行、中信银行杭州经开区支行、华夏银行武汉江夏支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平顶山银行、郑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为29.8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青岛金王募集资金 2017年度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5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5号),核准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发行9,915,147股股份,向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行5,388,01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803,18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新增股份发行工作,公司注册资本由392,548,392元增加到407,383,485元,新增股份于2018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根据股份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九、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1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83,217,500.7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6,953,963.29元,扣除2017年中期已分配利润19,627,419.6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321,750.08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222,294.40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07,383,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税前),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8,886,018.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85,168,440股(注:因转增比例计算过程中小数四舍五入影响,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目前的 407,383,485股变更为 692,551,92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认为:公司充分听取并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建议与意见,在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未来三年稳定、持续、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九、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王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王德勋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王德勋先生因职位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王德勋先生辞职后将另有任用。
王德勋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重新选举监事就任前,王德勋先生仍履行公司监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王彬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确定王彬先生符合监事候选人资格,监事会决定补选王彬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彬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王彬先生简历
王彬,男,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青岛金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7年12月至今就职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任副经理。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76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3,11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59,264.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7,2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5.53 万元后,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净额为56,928.4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3-00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目前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 年度募集,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均已经使用完毕。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962.8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 万元,2016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6.79 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79.13万元,2016年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万元已于 2017 年 8月 15日归还,2017年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1.28万元。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30.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90.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于 2016 年 7 月1 日出具《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青岛金王 2017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9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17年2月,由于出纳人员岗位调动,新接任的出纳人员误将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2530200515208)中存放的287.77万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在2017年8月2日将上述转出的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7年9月,由于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出纳人员申请事假,时间仓促交接工作出现疏忽,另一名出纳人员误将本应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账号:802530200409358)转出的600.00万元从上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2530200515208)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在2017年10月23日将上述转出的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未造成募集资金的损失,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造成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83,217,500.7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6,953,963.29元,扣除2017年中期已分配利润19,627,419.6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321,750.08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222,294.40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07,383,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税前),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8,886,018.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85,168,440股(注:因转增比例计算过程中小数四舍五入影响,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目前的 407,383,485股变更为 692,551,92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与理由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业绩持续增长,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成长,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4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金王国贸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区金王”)向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金王国贸及保税区金王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为金王国贸及保税区金王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4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保税区金王向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金王国贸
单位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17号1号楼1305户
法定代表人:唐风杰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32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蜡烛、香薰、工艺品、化妆品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96,323,429.77元,负债90,952,947.14元,资产负债率94.42%;净资产5,370,482.63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810,070,756.33元,净利润-71,365,302.85元。
2、保税区金王
单位名称: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保税区上海路前盛1号仓储办公楼五楼5605号
法定代表人:唐风杰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00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物流分拨(不含运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5,524,775.87元,负债279,242.67元,资产负债率1.80%;净资产15,245,533.20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00,464,342.31元,净利润2,328,856.85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对应收山东路泰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泰公司”)债权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为减少和规避风险公司已经对现有油品业务客户进行了全面排查,除路泰公司应收账款外,其他客户款项已经全部收回,为保证金王国贸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为金王国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64,9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35,802.9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29%,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19,5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8%,占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4.18%。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保税区金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弘方”)拟向威海银行天津河北支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天津弘方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天津弘方股东天津风向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周辉拟共同为天津弘方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弘方”)拟向成都农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四川弘方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四川弘方股东赵建及左青梅拟共同为四川弘方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1
法定代表人:周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
股权结构图: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津弘方经审计总资产101,883,552.77元,负债46,823,825.15,资产负债率45.96%;净资产55,059,727.62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8,771,581.25元,净利润5,063,028.85元。
2、四川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四川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楼街15号B/C1轴至3轴
法定代表人:赵建
注册资本:1039.86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鞋帽、箱包、酒店用品、服装服饰;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化妆培训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
股权结构: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四川弘方经审计总资产38,816,147.69元,负债4,342,633.39元,资产负债率11.19%;净资产34,473,514.30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4,332,057.42元,净利润3,967,101.22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64,9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35,802.9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29%,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19,5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8%,占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4.18%。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弘方及四川弘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贰亿捌仟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一年)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由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贰亿捌仟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一年之内(含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低风险类产品。
(3)由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
■
五、独立出具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必要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业务通知的规定,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公司部分会计估计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 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增加相关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将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根据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且本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故不会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执行仅涉及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会计估计的原因
因公司经营架构发生变化,化妆品业务规模逐渐扩大。根据目前公司客户回款的安全性、客户构成、资产规模的扩大等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应收款项的回款特点、公司以往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并在参考部分化妆品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后,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未做变更。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确定组合依据:未做变更;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未做变更;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变更如下表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未做变更。
4、变更日期
关于坏账计提的会计估计自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新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结合公司往年的应收款项情况和对公司2017年底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余额的估计数,根据账龄和相应的提取比例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17年净利润约为1738.55万元。根据公司2017度的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公司净利润金额占公司2017度净利润的比例为3.91 %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签关联交易合同情况:
2015年5月4日,公司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际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约定金王国际运输公司为公司提供进出口货物的海运及空运等业务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标准不得高于其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根据近三年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预计与金王国际运输公司每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服务期限为三年。公司近三年来与金王国际运输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
现此协议将于2018年5月4日到期,公司拟与金王国际运输公司续签《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三年。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交易
1、基本情况:
金王国际运输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资本4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2号楼2501户,法定代表人为姜颖,主要业务为: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7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004.2 万元,净资产4,461.7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8万元,净利润2.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王国际运输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运输快递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因业务需要由金王国际运输公司为公司提供运输、快递服务。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审议程序
1、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3、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金王国际运输公司2015年5月4日签订了《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上述合同到期后拟于2018年4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续签该协议。协议约定金王国际运输公司在货运代理、快递服务业务方面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金王国际运输公司向公司收取服务费的标准不得高于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协议有效期为3年。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2:00在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
13、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补选王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5、6、8、9、10、11、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4”,投票简称为“金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号: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王德勋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王德勋先生因职位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王德勋先生辞职后将另有任用。
王德勋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重新选举监事就任前,王德勋先生仍履行公司监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王彬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确认王彬先生符合监事候选人资格。监事会决定拟补选王彬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王彬先生简历
王彬,男,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青岛金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7年12月至今就职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任副经理。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3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7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收购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韩亚”)100%股权及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月沣”)40%股权事宜,于2017年完成了收购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悠可”)63%股权的事宜。上述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广州韩亚100%的股权、上海月沣100%股权、杭州悠可100%股权。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上述投资时,广州韩亚、上海月沣、杭州悠可相关方均作出了相关业绩承诺,现将其作出的业绩承诺2017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州韩亚、上海月沣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2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张立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6号)核准,公司向张立海发行6,836,697股股份、向张立堂发行5,697,247股股份、向张利权发行3,418,348股股份并支付张利国现金111,780,000元购买其持有的广州韩亚100%股权;公司向蔡燕芬发行7,964,587股股份并支付现金55,809,000元、向朱裕宝发行4,288,623股股份并支付现金30,051,000元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月沣40%股权。
2016年4月18日,广州韩亚原股东合计持有的广州韩亚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广州韩亚领取了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78038961Q)。
2016年4月18日,上海月沣原股东蔡燕芬、朱裕宝合计持有的上海月沣4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月沣领取了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301770009K)。
至此,上海月沣40%股权及广州韩亚100%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广州韩亚100%股权与上海月沣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广州韩亚原股东张立海、张立堂和张利权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广州韩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50万元,3,200万元、3,800万元、4,600万元,且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上述期间内净利润的预测值。
上海月沣原股东蔡燕芬和朱裕宝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上海月沣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300万元、7,300万元、8,400万元,且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上述期间内净利润的预测值。
(三)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8)第030036号),广州韩亚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30.22万元和3,828.18万元,达到业绩承诺。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8)第030038号),上海月沣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分别为7,638.89万元和7,569.91万元,达到业绩承诺。
二、杭州悠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11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5号)核准,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悠飞”)发行9,915,147股股份及支付现金141,939,600元、向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可孛罗”)发行5,388,011股股份并支付现金126,934,394元、向杭州悠聚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悠聚”)支付现金59,300,164元购买其持有的杭州悠可63%股权。
2017年5月,杭州悠飞、马可孛罗、杭州悠聚合计持有的杭州悠可63%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杭州悠可领取了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966492054)。
至此,杭州悠可63%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杭州悠可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杭州悠可原股东杭州悠飞、马可孛罗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杭州悠可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700万元,10,000万元、12,300万元,且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上述期间内净利润的预测值。
(三)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8)第030033号),杭州悠可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分别为11,668.82万元和11,326.34万元,达到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3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8年 5月4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17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唐风杰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杜心强先生和财务总监沈泽明先生、独立董事徐胜锐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3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索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泽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31日预付账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52.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备货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2)2018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6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投资意向金导致。
(3)2018年3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194.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4)2018年3月31日其他非流动资产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33.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预付长期资产款核销所致。
(5)2018年3月31日应付票据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43.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备货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6)2018年3月31日预收账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42.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预收化妆品业务款项增加所致。
(7)2018年3月31日应交税费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31.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缴纳期初应交税费所致。
(8)2018年3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无此类业务所致。
(9)2018年3月31日长期借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117.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借款增加所致。
(10)2018年3月31日预计负债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无此类业务所致。
(11)2018年3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47.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报表折算差额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2)2018年1至3月营业总收入比2017年同期增加56.4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业务增长所致。
(13)2018年1至3月营业成本比2017年同期增加45.3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业务增长所致。
(14)2018年1至3月销售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130.0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业务增长所致。
(15)2018年1至3月管理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78.7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所致。
(16)2018年1至3月财务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72.9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借款增加所致。
(17)2018年1至3月资产减值损失比2017年同期增加173.2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业务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及坏账计提金额增加所致。
(18)2018年1至3月投资收益比2017年同期减少92.0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杭州悠可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去年同期减少了投资收益所致。
(19)2018年1至3月营业外收入比2017年同期减少34.57%,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本报告期此项业务减少所致。
(20)2018年1至3月营业外支出比2017年同期增加1073.5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21)2018年1至3月所得税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113.3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润增长所致。
(22)2018年1至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2017年同期增加91.6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润增长所致。
(23)2018年1至3月少数股东损益比2017年同期增加151.4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润增长所致。
(24)2018年1至3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2017年同期减少38.5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5)2018年1至3月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比2017年同期减少65.7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外币汇率波动所致。
(26)2018年1至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65.8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业务增加所致。
(27)2018年1至3月收到的税费返还比2017年同期增加84.3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出口退税款高于去年同期所致。
(28)2018年1至3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83.13%,主要原因为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所致。
(29)2018年1至3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50.7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30)2018年1至3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89.3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所致。
(31)2018年1至3月支付的各项税费比2017年同期增加127.6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销售业务增加所致。
(32)2018年1至3月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理财收入所致。
(33)2018年1至3月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34)2018年1至3月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350.4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5)2018年1至3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减少55.0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减少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入。
(36)2018年1至3月投资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对青岛伟创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37) 2018年1至3月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子公司投资所致。
(38)2018年1至3月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无此类业务。
(39)2018年1至3月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减少64.15%,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产业链少数股东投资高于本报告期所致。
(40)2018年1至3月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213.9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借款所致。
(41)2018年1至3月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对少数股东借款所致。
(42)2018年1至3月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偿还借款所致。
(43)2018年1至3月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214.8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去年中期分配股利及偿还借款所致。
(44)2018年1至3月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融资租赁本息所致。
(45)2018年1至3月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比2017年同期增加3713.9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汇率波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5号)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金王”)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悠聚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有的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63%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174,157.60元,扣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合计人民币10,000,000.00元后,实际到户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174,157.60元。该股款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汇入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开立的账户中(账号:2070000100000271680)。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8)第030011号验资报告。新增股份于2018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