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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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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法定代表人总裁李叶青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玲玲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昕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指标与年初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利润表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 现流表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益于国家加强环境保护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引致的供求变化,公司主导产品水泥及熟料的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单位产品盈利能力提升。预计2018年1-6月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幅在50%以上。

 ■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8-01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武汉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徐永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8年4月起。

 2、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李叶青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2018年4月起。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王锡明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2018年4月起。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孔玲玲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2018年4月起。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柯友良先生、刘凤山先生、陈兵先生、杜平先生、刘云霞女士、梅向福先生、熊光炜先生、袁德足先生、杨宏兵先生、徐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2018年4月起。

 上述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副总裁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见附件二)。

 6、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研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以下委员会组成:

 (1)战略委员会:李叶青先生、徐永模先生、Ian Riley先生、 Simon Mackinnon先生、刘凤山先生

 召集人:李叶青先生

 (2)审计委员会:王立彦先生、刘艳女士、Simon Mackinnon先生、刘凤山先生、Geraldine Picaud女士

 召集人:王立彦先生

 (3)提名委员会:Simon Mackinnon先生、刘艳女士、王立彦先生、李叶青先生、Ian Riley先生

 召集人:Simon Mackinnon 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艳女士、Simon Mackinnon先生、王立彦先生、徐永模先生、Roland Koehler先生

 召集人:刘艳女士

 (5)治理与合规委员会:Ian Riley先生、徐永模先生、刘凤山先生、刘艳女士、王立彦先生

 召集人:Ian Riley 先生

 7、关于预估公司2018年度购买石油焦之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方董事Ian Riley先生、GeraldinePicaud女士、Roland Koehler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刊登的公司临2018-15《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8、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 和本公司网站www.huaxincem.com。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文正文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一: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副总裁简历

 徐永模先生,1956年4月出生,工学硕士、留英博士/博士后。1982-1983年,北京新型建筑材料厂石膏板分厂助理工程师;1986-1988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混凝土与房建材料研究所混凝土试验室负责人;1988-1991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技术情报中心副主任;1998-2002年,中国建筑材料研究院副院长;2002年4月至2017年4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专职副会长;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协会会长;2016年12月至今,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执行会长,2007年3月至今,中国建筑砌块协会理事长;2007年10月至今,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2011年12月至今,中国硅酸盐学会理事长。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至今,出任本公司董事长。

 徐永模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叶青先生,1964年2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兼任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叶青先生自1984年7月先后毕业于武汉建材学院硅酸盐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武汉工业大学工业管理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87年10月,任武汉工业大学硅工系教师、团委副书记;1987年11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先后任中心化验室质量控制工程师、石灰石矿副矿长、扩改办副主任、生产技术处长,1993年1月任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副厂长,1994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后改称总裁)。1994年起,出任本公司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2000年5月至今,任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2014年1月至今,任湖北省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

 李叶青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任该公司党委书记。持有公司股份344,61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凤山先生,1965年11月出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关系学硕士。1987年7月毕业于昆明工学院选矿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至1998年8月,先后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赤马山矿技术员、车间主任、副矿长、矿长、党委书记;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录山矿矿长、党委书记;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任黄石市纪委副书记;2004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黄石市委副秘书长;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黄石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年9月起,任华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出任公司副总裁。

 刘凤山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锡明先生,195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2年2月毕业于武汉钢铁学院(今武汉科技大学)化学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3年1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1982年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先后任华新中专教师,华新水泥厂团委副书记,黄石市委组织部干部,华新水泥厂劳动人事处副处长、计划处副处长,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董秘兼证券部经理。2000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4年3月至2018年4月,出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锡明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93,96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孔玲玲女士,1964年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5年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今武汉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2年12月毕业于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5年7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先后任华新水泥厂科研所工程师、团委副书记,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计划部副部长、财务部经理。2000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18年4月,出任本公司副总裁。2018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孔玲玲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96,75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柯友良先生,1965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毕业于湖北省黄石市工业学校工业企业管理专业,199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2001年6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85年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先后任本公司投资部经理助理、工程部管理部部长、工程部综合管理部副部长、计划发展部经理。2001年1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发展部经理。2003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柯友良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7,48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兵先生,1967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水电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7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1989年9月至2000年3月,先后任本公司扩改办土木技术员、华新水泥南通公司工程部部长、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师、华新水泥销售公司技术服务部经理、华新水泥销售公司熟料科科长。2000年3月至2003年2月任华新水泥销售公司武汉市场部经理。2003年2月至2009年1月任华新水泥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武钢华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新水泥武汉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10月担任本公司混凝土骨料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混凝土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起,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担任本公司混凝土骨料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兼任骨料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起,任本公司混凝土骨料事业部总经理、鄂东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2011年至今,任湖北省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2015年任中国砂石协会副会长。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陈兵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平先生,1970年8月出生,管理学硕士。199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投资学专业; 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7月加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本公司投资发展部科员、技术中心咨询部科员、计划发展部科员、计划发展部部长助理、计划发展部副部长;2003年1月至2011年1月先后担任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西藏高新建材集团总经理、华新水泥西南区域行政经理。2012年9月,首批入选“湖北省123重大人才工程”。2011年2月起,出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鄂东水泥事业部总经理、云南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湖北省青联常委。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杜平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云霞女士,1968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9年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今武汉理工大学)硅酸盐工程系水泥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7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任华新中等专业学校工艺专业教师,1993年2月至2000年1月任本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12年6月先后担任本公司发展部副部长、部长、塔吉克斯坦工厂总经理;2012年7月起,出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战略发展中心副主任、香港投资公司总经理、海外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刘云霞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1,6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梅向福先生,1972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毕业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工学学士;200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4年加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本公司技术员、机动处副处长、阳新公司副总经理、武穴公司副总经理、武穴公司总经理、东南区域总经理,株洲公司总经理,维修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起,先后出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湘粤水泥事业部总经理、增长与创新业务负责人、运营与成本业务负责人。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梅向福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8,9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光炜先生,1963年3月出生,土木工程博士。1984年毕业于北京清华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5年4月毕业于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瑞士联邦理工大学),获土木工程博士学位。1995年5月至2004年12月,在瑞士豪瑞水泥集团任助理工程师、业务开发及市场专员、项目总监等职务。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英美资源集团泰马士中国骨料业务董事总经理。2007年2月至今, 先后担任拉法基贵州项目总监、拉法基重庆运营单位总经理以及拉法基云南运营单位总经理、本公司南部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熊光炜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德足先生,196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毕业于中央电大华新分校工业会计专业专科;1997年毕业于湖北党校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函授学习。1981年7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先后任本公司销售处计划员、销售部管理科副科长、销售管理部副经理、物流部经理、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湖北东区营销总经理、湖北东区营销总监。2011年2月起,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1年2月至2015年4月,任本公司鄂西北水泥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4月起,任本公司鄂西水泥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湖北省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2016年1月1日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袁德足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宏兵先生,1972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1995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今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锻压专业,获工学学士。1995年加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本公司设备动力处工程师、干法分厂设备主管工程师、宜昌公司总经理助理、宜昌公司副总经理兼二期建设项目经理、宜昌公司执行总经理、秭归公司执行总经理、鄂西区域生产总监、鄂西区域总经理。2011年2月起,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鄂西南水泥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环境工程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杨宏兵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钢先生,1978年3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7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安全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同期修学华中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0年到2005年5月,先后在北京兴发水泥有限公司和北京顺发水泥有限公司担任安全工程师、安全经理、工艺经理。2005年5月到2009年5月,先后任拉法基瑞安水泥中国区并购项目融合经理,组织机构优化项目经理,中国区战略经理。2009年5月到2015年12月先后担任拉法基贵州地区市场总监、重庆地区商务总监和云南地区销售总监。2015年12月到2016年4月担任华新水泥云南事业部市场总监。2016年4月起,任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分管公司增长与创新,战略发展以及采购业务。2018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徐钢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候选人声明或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据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选举徐永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关于聘任李叶青先生为公司总裁》、《关于聘任王锡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关于聘任孔玲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关于聘任柯友良先生、刘凤山先生、陈兵先生、杜平先生、刘云霞女士、梅向福先生、熊光炜先生、袁德足先生、杨宏兵先生、徐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西门 刘艳 王立彦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8-014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武汉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彭清宇先生主持。公司于2018 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彭清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8年4月起。

 本次监事会会议还审核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8-015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借助LafargeHolcim Energy Solutions SAS 的集中采购优势,从国际市场上购买更好价格的固体燃料(石油焦),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降低工厂燃料成本,从而提升公司业绩。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估公司2018年度购买石油焦之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Ian Riley先生、Roland Koehler先生、Geraldine Picaud 女士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后,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向LafargeHolcim Energy Solutions SAS购买石油焦之日常关联交易,目的是借助其集中采购优势,从国际市场购买更好价格的石油焦,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降低工厂燃料成本,从而提升公司业绩。

 2、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3、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董事会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方董事Ian Riley先生、Roland Koehler先生、Geraldine Picaud 女士遵守了回避原则,未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LafargeHolcim Energy Solutions SAS(以下简称“LHES”)是一家于2013年在法国巴黎成立,从事石油焦、煤炭等固定燃料采购及销售、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海洋运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1,584,200欧元,法定代表人为Jean-Philippe Benard先生。其主要股东为SociétéFinancièreImmobilière et Mobilière "Sofimo"。2017年度,其主营业务收入为673,408千美元、税前利润为-66千美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LHES的实际控制人为LafargeHolcim Ltd,而LafargeHolcim Ltd(以下简称“拉豪集团”)也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Holchin B.V.的实际控制人(LafargeHolcim Ltd通过Holchin B.V.以及Holpac Ltd间接持有本公司41.84%的股份),故LHES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LHES为拉豪集团旗下的能源采购公司,其主要运作模式为集中拉豪各国的固体燃料采购需求,和全球主要固体燃料供应商谈判并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以更好的价格购买固体燃料,然后转售给拉豪集团旗下分子公司。LHES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单个合同的定价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LHES在其原始采购价格的基础上,每吨加价1美元将石油焦销售给本公司。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在对方提单签发之日起30日内以美元现金付款。

 3、其它说明

 (1)根据公司采购计划,2018年预计双方总计将签订7个合同,总金额约6050万美元(不含进口关税、增值税、港口建设费、国内港口费用和货代服务费)。

 (2)公司根据LHES从全球市场拿到的报价,与使用石油焦工厂当前煤炭采购价格进行热值单价对比,如石油焦的热值单价较煤炭有优势,才会实施购买,否则不实施采购。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LHES与全球主要燃料供应商签有长期供货协议,具有很强的寻源和议价能力。公司借助LHES的集中采购优势,从国际市场上购买更好价格的固体燃料(石油焦),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降低工厂燃料成本,从而提升公司业绩。

 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801 900933 公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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