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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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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41,487,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及其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自有物业租赁管理业务。

 公司目前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千岛湖等城市,物业资产及物业经营管理业务主要集中深圳、杭州、上海、千岛湖等区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实体主要包括:公司本部、深圳华联置业公司、杭州华联置业公司、浙江兴财公司、上海申冠置业公司等五家企业。从事物业经营管理业务的实体为华联物业集团,负责统筹、运营和管理本公司和华联集团的物业资产出租及住宅地产项目、商业地产项目等运营与服务管理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要求,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储备及自有物业出租等情况如下:

 (1)华联控股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单位:平方米)

 ■

 备注:1)公司2017年度没有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2)华联A区更新项目城市更新目前正在进行专项规划申报及合作开发前的各项筹划工作。

 (2)公司出租房产情况

 公司出租房产主要分别在深圳、上海、杭州等地,房产数量合计22.3115万平方米(含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与住宅、写字楼等配套收费车位3,515个,按照房产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

 说明:*上述出租房产含南山“华联A区更新项目”用地的地上建筑物(写字楼、工业厂房等),若该城市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该地上建筑物将被拆除,公司上述出租房产数量需作相应调整。

 公司2017年的利润构成与2016年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公司2017年利润主要来源于结转的房地产销售收入,而2016年利润除了来源于结转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外,出售神州长城股票等也为公司贡献了部分收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参照披露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7年,是公司转型房地产取得阶段性成果最好的一年。

 自1994年上市以来,公司主业发展极不平凡,先后经历了从上市之初单一化纤主业,到纺织服装、石化新材料、房地产的三次重大转变。公司坚持“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发展理念,秉承创新、拼搏、开拓、进取精神,根据经营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方针,成功地实现了主业的多次转型与发展,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经济实力,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综合地产。公司已在沪深杭开发了多个房地产项目,拥有多处商业大楼、房产,资产质量优良,资产规模由上市当年的2.7亿元跃升至今的87亿元,经济实力日益增强,为公司未来实施的产业升级、转型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7年,公司大力推进“华联城市全景”等地产项目的有序销售,加大去化力度,通过回笼资金,进一步改善和优化财务结构;同时加快推进重点地产项目建设,夯实主业基础,扩大主业规模,推动企业保持稳定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持续推进各地产项目的销售工作,深圳“华联城市全景”项目全年新增合同销售金额16.33亿元,该项目累计销售金额达63亿元。杭州“钱塘公馆”顶级豪宅项目,全年合同销售金额5.28亿元。

 (2) 在建工程、拟建项目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截止2017年12月,“华联城市商务中心”北区地下室主体工程完成三分之二;“华联南山A区”项目完成产业规划及前期策划,完成专项规划申报等系列工作。

 (3) 物业服务水平与物业管理绩效持续提升。沪深杭三地物业租金及管理费收入3.61亿元(含酒店收入),同比增长61.16%;华联物业集团所管辖项目的总体满意率为95.1%,客户满意度为87.99,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72亿元,同比增长83%;净利润13.43亿元,同比基本持平。营收同比大幅增长,而净利润同比基本持平的原因:2017年净利润主要为地产主业实现,2016年近五成净利润为投资收益贡献(处置神州长城股票等)。

 2017年业务回顾

 (1)房地产业务

 1)深圳方面

 深圳地产项目包括:“华联城市全景”、“华联城市商务中心”(即原“华联南山B区”)和“华联南山A区”等三个城市更新单元项目。

 “华联城市全景”项目:

 该项目为公司本年度主要利润来源。截止2017年12月,该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重点推进了销售去化工作。通过积极开展多渠道推广和促销,深圳“华联城市全景”项目全年新增合同销售金额16.33亿元。该项目自开盘销售至今,累计销售面积10.7万平方米,累计合同销售金额为63亿元。

 “华联城市商务中心”项目:

 该项目为本公司继杭州“UDC·时代广场”项目之后的又一个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1.0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

 本年度,公司全力推进“华联城市商务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16年9月土方及基坑工程开工, 2017年 2月桩基础工程开工, 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月确定总包单位,11月总包单位正式进场,12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截止12月底,该项目北区地下室主体工程完成三分之二。

 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各项报建审批手续,现场施工符合规范要求。此外,设计管理工作在同步进行,前期营销策划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华联南山A区”项目:

 “华联南山A区”项目于2017年3月取得《南山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申请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复函》,项目被正式获准立项。该项目更新方向拟为新型产业及商业服务业等功能。项目拆除重建用地面积77,749.30平方米,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28,848.37平方米(含一处学校用地及公共绿地等)。

 2017年7月,该项目取得《南山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土地、建筑物信息核查意见的复函》,完成土地勘察工作,完成《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功能规划研究报告》并上报南山区经促局;10月上报了“华联南山A区”项目的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并就教育用地、用地腾挪等问题与南山更新局进行了充分沟通。

 公司今后将稳步推进深圳市南山区 “两园一城”项目(华联南山A区和B区产业园+华联城市山林)的规划与建设,并努力将“两园一城”打造成为该区域内的地标性建筑。

 2) 杭州方面

 杭州地产项目包括“UDC·时代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和千岛湖进贤湾“半岛小镇”两大项目。其中,“UDC·时代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由“时代大厦”、“钱塘公馆”和“全景天地”三个子项目组成。

 “钱塘公馆”项目:

 该项目荣获“首届浙江十大地标豪宅”、“最佳城市豪宅”和“2015年中国十大超级豪宅”等殊荣。

 2017年,该项目完成了土地复核和新增精装修工程等工作。同时开展了豪宅产品的提升优化,确定了鼎级豪宅定位,着力推进项目的营销工作。全年合同销售金额5.28亿元,销售面积6,510平方米。

 “全景天地”项目:该项目由“万豪酒店”(1号楼)和“全景公寓”(2号楼)两栋楼组成。

 “万豪酒店”作为公司旗下第一座五星级酒店物业,由万豪集团管理公司负责酒店运营管理。“万豪酒店”2017年累计收入1.2亿元,超额完成了全年营收1.16亿元目标。

 “时代大厦”项目:

 截止2017年12月,写字楼出租面积3.6万平方米,出租率81.21%,同比增长24.46%,全年实现租金收入5,500万元,租金收缴率98%。平均租金水平5.21元/天/平方米,租金水平在钱江新城区域写字楼中位列前茅。

 千岛湖“半岛小镇”项目:

 2017年,该项目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及分项验收,其中一期度假公寓10月底通过竣工验收;精装工程A区二标段公共精装和室内精装完工;完成二期土石方与边坡挡墙工程低区段、中区段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桥梁工程通过验收。同时进行了项目策划营销的前期准备工作。

 (2) 物业经营业务

 公司目前物业经营业务分布在沪深杭等区域,物业经营业务已发展成为公司一个服务于华联地产开发、实现集团化运作、规模化经营的重要产业,且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在不断提升,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1) 着力开展高品质物业服务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

 2017年,华联物业集团大力做好深圳“华联城市全景”、杭州“钱塘公馆”、“星光时代”、“全景天地”等新增项目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和销售配合工作,全力打造华联物业集团高端物业服务的品牌形象。同时宣传贯彻“三标”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培训和管理。以服务创新为导向,全面开启国际白金管家服务1.0时代,打造智慧型社区。根据外部第三方客户满意度测评报告显示:华联物业所管辖项目的总体满意率为95.1%,客户满意度为87.89,较2016年均有所提升,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 物业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挖潜增效,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

 随着公司地产业务规模日益扩大,商业、写字楼、酒店等不同类型自持物业的体量正在不断增多,高端、优质物业规模不断壮大,物业经营业务已发展成为公司的一个重要产业,较好地贯彻公司房地产开发运营与售后物业服务管理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实现房地产主业与物业经营之间的良性互动发展。2017年,沪深杭三地物业租金及管理费收入3.61亿元,同比增长61.16%,业绩创新高,保持逐年稳定增长的良好发展势头。

 (3) 实行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运营模式,稳中求进,积极谋求产业升级、转型新路径

 公司继续践行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在2015年6月投资腾邦梧桐一期产业基金5,000万元、2016年9月投资腾邦梧桐二期产业基金2,500万元的基础上,本年度,公司投资1,000万元参与了深圳市前海梧桐并购投资资金管理有限公司B+轮融资。通过投资在线旅游、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等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战略产业,公司除了获得投资收益外,更重要的是看中这些基金的股东背景、专业背景及其专业投资团队的运营及管控能力,为公司的跨行业投资开阔视野,不仅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资产结构,同时有利于公司谋求未来产业升级、转型新路径。

 此外,公司2017年10月拟定了“关于减持所持部分神州长城股份计划”,由于神州长城股票价格在拟减持期间出现了大幅下滑,基于对神州长城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及投资价值,公司于2018年2月中止了该减持计划。

 (4)致力于打造高端化、特色化产品,树立华联地产高品质的市场形象

 公司深耕细作,努力将各个地产项目打造成精品楼盘。深圳“华联城市全景”项目凭借高品质的产品定位、精准的宣传推广,赢得了较好的市场口碑,以AB栋楼王销售价格树立了片区标杆。杭州“钱塘公馆”项目为高端豪宅产品,体现了华联对高端地产项目的开发能力和对产品精益求精的品质要求。“UDC·时代大厦”、“钱塘万豪酒店”为区域内标杆性建筑,其中,“UDC·时代大厦”的租金水平在钱江新城区域写字楼中位列前茅。“华联城市商务中心”项目设计定位为未来悬浮的空中城市,由德国GMP公司负责方案设计和深化指导。通过各个项目的精心运作,公司目前分别在深、杭等地树立起华联地产高品质的市场形象。公司今后将致力于构建具有鲜明特点的差别化、品质化的华联地产模式,努力将有限的土地资源或地产项目开发、打造成区域内的标杆性建筑,进一步扩大华联地产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公司2017年的利润构成与2016年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公司2017年利润主要来源于结转的房地产销售收入,而2016年利润除了来源于结转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外,出售神州长城股票等也为公司贡献了部分收益。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07。

 二、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08,2018-009。

 三、 2017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10。

 四、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4月14日,公司分别刊登了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等有关现金分配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316,368,407.3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1,636,840.7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为1,184,731,566.57元。

 2.以总股本1,141,487,7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5.00元现金(含税);即派发现金股利570,743,856.00元;

 3.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613,987,710.57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4.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及要求,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发展所处阶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仅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培育长期投资者。

 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11。

 六、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12。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1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14,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刊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九、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15,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刊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关于预测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董炳根、丁跃、胡永峰、张梅、倪苏俏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16。

 十一、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聘任2018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8年常年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30日下午14:00时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17。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七 、八、九、十一等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案按规定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8-018)。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的提前下,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3.委托理财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负面影响,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委托理财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其它事宜

 授权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委托理财事项发生时,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现行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及其修订、变化,深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等情况,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有关情况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现行监管规则变化要求和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有关情况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5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及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有关情况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测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预测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现就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测2018年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华联置业”)、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物业”)与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之间发生的常年办公场所和华联宾馆租用物业等业务。本公司持有深圳华联置业、华联物业股权比例分别为68.70%、81.39%。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344.45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11%,其中:

 1.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租金分别为23.39万元和150.99万元,合计174.38万元。

 2.华联物业经营华联宾馆租用华联集团房产(华联大厦)租金合计170.07万元。

 上述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合计344.45万元,没有超过年初预计的380万元。

 (二)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70万元,其中:

 1.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租金预计180万元。

 2.华联物业经营华联宾馆租用华联集团房产租金预计19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华联集团

 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21%股权。

 该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注册地: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发展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投资旅游产业;酒店管理;投资文化产业;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劳务分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汽车销售(含小轿车)。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联置业分别租用华联集团位于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华联物业租用华联大厦21-22层开设“华联宾馆”从事酒店服务业。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相关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办公及酒店用房租赁的价格与华联集团的其他租户租赁价格一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适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理工作协调的需要,关联交易金额较小,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1.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计金额约86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83,500万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含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60,000万元。

 上述2-3项担保事项已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九、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事前审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维持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所需,交易金额较小,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将《关于预测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下午15:00时至2018年5月30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8年5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审议《2017年度财务报告》。

 5. 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审议《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5月29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或2018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3.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 系 人:孔庆富、沈 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 83667257

 传 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kongqf@udcgroup.com shenh@udc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36

 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姓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被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 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黄小萍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一、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20。

 二、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2017年度财务报告;

 四、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和控制经营管理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较为完善,能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并健全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制定、修订及时,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体系有力保证了公司规范治理和日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有力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七、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21,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刊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2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有关情况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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