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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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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1407638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情况

 诺普信是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农业投入品(主要是农药制剂和植物营养)并提供专业化综合农业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实践、创新变革,已逐步形成了“全品种农资分销与综合农业服务”为双主业的“双轮驱动”发展的新格局,一是继续发扬工匠精神打磨研制高品质的农药制剂、植物营养等产品,使其持续保持全国的领先地位,并整合全球优质资源,全方位的满足农业种植的市场需求;二是全力培灌“田田圈”的发展,通过参控股各地优秀经销商,打造出一个个区域性遥遥领先的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并通过产品、技术、人才、管理等诸多方面对平台赋能,使其衍生出农资分销、技术服务、农事服务、普惠金融、农业信息化服务、农产品供应链服务等多个职能模块,逐步构建成“大三农互联网生态圈”,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从而最终实现“农业不再落后、农民无比幸福”的企业愿景。

 公司依托“田田圈”所构建的分布全国的“区域农资分销与农业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田田云所构建的线上信息化及互联网平台,并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智能农机、农业服务组织等相关涉农机构结盟合作,多维度服务广大农户,从组织架构到管理协同体系、从营销网络到互联网技术、从作物社群到作物产业链经营,已逐步形成了全方位服务三农的完整产业链,公司从农业生产资料产品商、分销商已逐步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并逐步构建“双主业双轮驱动”的态势,各项工作布局得当、进展顺利。

 2、行业发展现状

 从十三五规划到十九大报告,从中央一号文件到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从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供给侧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等到国家多项强农惠农扶农政策的密集出台与落地实施……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农业正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农业大发展的春风已扑面而来;作为公司双主业的“农资分销和农业服务”正是农业领域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目前也正处于快速、稳定发展阶段,市场环境日趋优化,行业前景十分广阔。因而产品创新、技术服务以及配套的农村金融、农事综合服务、作物产业链经营将成为诺普信企业持续增长和提升竞争力的关键。

 2017年是农药行业政策之年。2017年4月1日新《农药管理条例》出台,8月1日五大配套规章正式实行,农业部也公布了关于登记、生产、农药标签二维码的4条实施细则,更多的实施细则也将很快落地。农药管理新政在鼓励企业创新的同时,明确使用者权利和责任,设立经营许可、建立退出机制、淘汰落后的配方和剂型,明确要求建立农药可追溯体系等。

 农药新政对于农药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同时,绿色已成为农业发展最重要的理念和导向,农药的绿色环保和减施增效正成为行业上下的自觉行动,行业整合加速,格局迎来重塑,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峻的形势,让农药市场进入了深度洗牌阶段。

 农资分销与农事服务又与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息息相关;国家相关部门近几年亦不断加大对农资行业检查力度,出台多项措施规范行业发展,不断提高行业进入门槛。要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必须响应国家提出的改革供给侧的号召,加强品牌建设,加快农业产业链各环节整合、提升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实现农业产业一体化、集约化、规范化。

 3、行业地位

 “诺普信”——中国驰名商标,已连续数年荣膺“中国农药制剂企业100强榜首”(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选),连续七年被农业部农民日报社评为“中国农民喜爱的农药品牌”(排名第一),销售规模及市占率遥遥领先同行;所辖农业服务品牌“田田圈”也连续两年被农业部农民日报社评为“中国农民喜爱的农化服务品牌”;

 截至报告期,诺普信共获得了300多项发明专利授权,能为中国95%以上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防治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三证”产品数、发明专利数、国标/行标/企标数、生物源农药产品登记数、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销售占比等均位列农药行业全国第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诺普信彻底扫除了上一年度“亏损与挫折”的阴霾,从困境中走了出来,以全新的姿态、饱满的热情、坚定的步伐、洋溢的自信昂首走过了胜利的2017。这一年,我们全体员工努力奋斗,经营业绩与管理人效创历史新高;这一年,我们继续发扬工匠精神,精心打磨研制产品,保持了制剂领域的持续领先,同时,公司全力培灌田田圈的发展,并以多层次赋能帮助控股经销商挖掘“有源之井”,探索出了作物公司及特色作物产业链经营的农业服务新模式,逐渐形成了以“农资分销与农业服务”为双主业的“双轮驱动”发展新格局;这一年,我们夯实了“科研、教育、创业孵化”三个模块的基础业务,引进人才、培育精英、布局未来,以支撑、助力诺普信的快速发展;这一年,我们提出了“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观,确定了“用户第一、合伙奋斗、积极进取”的基本价值观,重申了诺普信的“干部精神”,颁布了《诺普信干部管理八条》,切实加强了公司的价值观教育,让公司风清气正、充满正能量,全体员工团结一致、斗志昂扬,让诺普信真正成为了年轻人追求事业梦想努力奋斗的乐园……2017,诺普信战略清晰、目标坚定,展望未来,我们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即将开启新的征程。

 2017年,我们探索组织切分,激发了各级经营单位自主经营的热情,绩效利润均超额完成,各个子公司的发展也势头强劲;田田圈通过数十个项目的创新和MVP迭代试错,找到了自己清晰的发展路径,即以参控股经销商构建的区域平台为基础,以优质农资产品分销为载体,以植保技术为纽带,以互联网、作物社群、作物专业服务公司、作物产业链经营平台为手段,逐步完善了“参控股区域优秀经销商(区域平台)+作物专业服务公司+作物产业链经营”互联网化的发展模式;同时,专门设立组建了农业互联网技术运营品牌“田田云”,相关功能模块如田田云分销会员管理系统ERP、田田云门店管理系统等已获得了广泛应用。截至目前,公司控股经销商43家,参股经销商140余家,现已覆盖600多个农业县,并对全国1389个以种植为主的农业县做了部署安排,构建了167个作物圈,未来三年可实现全国覆盖。

 2017年,我们积极布局推动“农资分销+农业服务+互联网”创新业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初见成效,农金圈、农泰金融共实现了170多亿的线上交易;水肥一体化的大象肥、无人机飞防的雨燕智能、专业作物社群及专业作物公司(如金菠萝、黄金百香果、阳光玫瑰等)等等数十个创新创业项目,发展势头良好,已成蓬勃之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157.52万元,较上年增长43.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850.61万元,较上年增长211.6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8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14,256,240.40元,将收到的贷款利息补贴冲减财务费用731,700.00元,将收到的稳岗补贴分别冲减销售费用38,551.78元、管理费用505,494.72元。本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

 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如下表:

 ■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续:

 ■

 (二)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5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5名,委托参加的董事2名,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广泽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利;独立董事刘成敏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利。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广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刘成敏先生、孔祥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21,575,182.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506,080.58元,每股收益0.3375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近三年分配情况如下:

 最近3年的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29,554,958元,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7,707,320.11元,占比为261.73%,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公司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1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2017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卢柏强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89.61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副总经理高焕森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72.94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副总经理、董秘王时豪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77.48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公司董事陈俊旺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0万元人民币(含税);

 5. 公司财务总监袁庆鸿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51.73万元人民币(含税);

 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广泽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78.59万元人民币(含税);

 7.公司董事柳桢锋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12万元人民币(含税);

 8.公司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9.公司独立董事刘成敏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10.公司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3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谱超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本报告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报告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该预案须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报告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2017年监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监事李谱超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42.29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监事周业安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4.73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监事龙孝军先生2017年年度薪酬为27.02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4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于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年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20万元,2017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695.74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伯阳

 注册资本:17500万元

 住 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矶山村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农药、水溶肥料及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加工、销售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2737.95万元,负债总额为19860.88万元,净资产为52877.07万元;2017年1-12月,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18.01万元,净利润6967.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2018年2月9日不再持有其股权,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孔建担任禾益化工董事一职,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2、名称: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伯阳

 注册资本:29,600万人民币元

 住 所:泰兴经济开发区团结河路8号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药原药、农药制剂(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及副产品氢氧化钠、磷酸生产;十八酰氯、盐酸生产;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2-氰基苯酚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4,551.07万元,负债总额为75,889.43万元,净资产为38,661.64万元;2017年1-12月,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431.19万元,净利润4,015.9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2017年2月16日后公司不再持有其股权。

 3、名称: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229号

 法定代表人:叶志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有机化工原料(限已取得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和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343.3万元,负债总额为108.35万元,净资产为7234.95万元;2017年1-12月,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7万元,净利润-1441.4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78.61%的股权。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4、名称: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松

 注册资本:1759.5万元

 住 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229号湖南省医疗器械大厦310室

 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1日

 经营范围:农药研发;农药的生产、批发、零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农药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967.44万元,负债总额为6347.41万元,净资产为1620.03万元;2017年1-12月,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10.51万元,净利润167.6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湖南天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27.45%的股权,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孔建担任湖南大方董事一职,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5、名称:深圳田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红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9月7日

 经营范围:网络科技软件开发;网络科技产品的技术开放、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网页设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功目);商务信息咨询、会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以上均不含限制功目)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投资兴办文业(具休项目另行申报);化肥、微肥、叶血肥的零售;农机设备、日用西货、家用电器、通讯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教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深圳田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790.65万元,负债总额为387.92万元,净资产为1402.73万元;2017年1-12月,深圳田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1.54万元,净利润-1205.5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公司核心骨干姚博聪担任田田云董事长,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6、名称:深圳大象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智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库路11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06-06

 经营范围:水溶肥料、各种作物专用肥及配方肥料、水溶性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菌剂、生物菌肥、土壤调理剂、其他新型肥料的研发及销售;各类农用肥料、原材料的销售;相关技术、装备、工程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网络科技软件开发;网络科技产品的技术开放、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网页设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商务信息咨询;会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农机设备及配件、配肥设备研发及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 农药销售 ,水肥一体化相关技术服务及施肥设备的销售;土壤及植物的养分检测;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及技术服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深圳大象肥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785.59万元,负债总额为1244.84万元,净资产为1540.75万元;2017年1-12月,深圳大象肥业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4.95万元,净利润-470.6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公司业务骨干陈智军担任大象肥业董事一职,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7、名称: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水库路11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16日

 经营范围:农用植保无人机、农业机械的研发、销售、租赁;农业、林业机械设备的技术服务;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软件开发、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农用植保无人机集成组装、生产;无人机驾驶操作培训;农业机械的组装集成、生产;农业及林业机械设备的维修;农药销售(非仓储);农药助剂的生产与研发。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16.62万元,负债总额为449.78万元,净资产为366.84万元;2017年1-12月,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4.19万元,净利润-365.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41%的股权,关联方深圳田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公司业务骨干王志国担任雨燕智能董事一职,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8、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的经销商

 以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当地优秀经销商共同成立的子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以上关联方均具备履行该关联交易额度的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结算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结清。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原材料的需求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多品牌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刘成敏先生、孔祥云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8-04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生效日期:

 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如下表: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8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至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第2项、第9项议案于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于2018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10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做《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7年5月15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王时豪、闵文蕾

 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4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2017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刊登在巨潮咨询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巨潮咨询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 定于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副总经理、董秘王时豪先生,财务总监袁庆鸿先生和公司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803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 普 信 公告编号:201804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卢柏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庆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说明

 单位:元

 ■

 2018年1-3月利润表项目分析说明

 单位: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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