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互联网家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领跑者,充分发挥企业标杆作用,推动产业化进程,引领科技创新,致力于打造“一体化”大装饰蓝海战略,在大型公共建筑装修、高端星级酒店、高档住宅精装修和建筑智能化工程领域独占鳌头。公司是行业首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首批AAA信用等级企业”、“亚太最佳上市公司50强”,拥有建筑装饰行业唯一一家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CNAS实验室。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以“做精、做专、做强、做长”为经营理念,将“让客户的等待变成期待”作为企业使命,以“诚信务实、艰苦奋斗、创新变革、感恩怀德”为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以营销为龙头、以生产为命脉、以设计研发为核心”的战略方针,致力于成为以技术研发为核心、工业制造为平台、产业服务为导向的建筑装饰行业领跑者。
报告期内,公司沿着“管理标准化,业务专业化,服务职业化”的方向探寻,坚持稳中求进,聚焦创新转型,致力品质提升,强化风险管控,企业发展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相继承接施工“北京APEC 峰会、杭州G20 首脑峰会主会场”的基础上,又担纲重任,装饰施工厦门金砖五国峰会主会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设计、施工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主动承揽模式两种方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和甲方(业主)要求进行招标的项目,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招标。对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且甲方(业主)不要求招投标的部分项目,由公司业务员开拓业务渠道并进行业务联系。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材料包括标准品、非标准品、石材和木制品等建筑装饰材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所需材料的采购模式分为三种:①集中采购模式:集采中心按照项目材料使用计划,从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库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通过招标或议价模式,选择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②甲指乙供采购模式:项目材料为甲方(业主)指定品牌、供应商的,由集采中心与指定品牌供应商通过议价谈判后,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③甲供材料采购模式:材料由甲方(业主)自行采购,材料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公司只负责施工。
公司项目施工所需的辅材辅料/物料、零星材料由于采购灵活度高、金额小,一般需在项目当地采购,故由公司集采中心授权分公司或项目部材料员进行采购。
3、施工模式
公司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精细化施工管理模式。项目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经理过往施工经验等方面因素,选拔合适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再根据合同及项目情况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包括技术员、安全员工、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采购员和一大批优秀的、经验丰富的一线施工人员等。具体施工过程中,公司也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劳务分包公司派出部分施工人员在公司项目团队主要人员的组织管理下进行施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模式
对于已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公司将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公司的工程款结算流程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阶段,具体结算情况根据完工进度和合同约定而定。
(二)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6,879.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8%;实现营业利润41,309.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5,768.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93,587.08万元,同比增长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48,217.66万元,同比增长4.24%。公司业绩驱动主要因素如下:
1、行业平稳发展推动因素
2017年,在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和宏观政策效应不断释放等共同作用下,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对于建筑装饰行业而言,一方面,受经济结构性改革和国家分类调控房地产政策变化的影响,近两年房地产市场呈现了较大波动的状态,房地产行业集中度提升,对建筑装饰行业业务结构、新签订单、开工速度、回款速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各省市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以及国民消费升级也给装修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公司自身优势
公司以技术创新推进转型升级,走“建筑工业+建筑信息化+互联网”的特色之路,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的科技含量,加速推进装饰工业化进程;公司抓住家装行业快速发展契机,加快互联网家装推进力度,并完善互联网家装服务平台及供应链物流建设。公司聚焦装饰主业,深耕区域市场,积极拓展PPP、EPC、BOT等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时机,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加快互联家装、智能家居、建筑3D打印等业务的开拓,不断提升管控水平和工程质量,同时,抓住企业提质增效和行业转型的重要技术节点开展科技创新,推动行业主导技术与商业模式的升级换代,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集中采购控制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积极抓住“一带一路”机遇,公司以自有资金190万美元的价格增资收购自然人股东商庆龙持有的亚洲建设67%股权,加快“走出去”步伐。公司紧随国家“全装修”、“装配式建筑”、“长租公寓”政策,在政府引导下、公司自主创新,成为住建部公布的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
(三)公司所处行业分析及行业地位
1、装饰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建筑装饰行业是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并列为建筑业的三大组成部分。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城镇化步伐加快,我国房地产、建筑业持续增长,建筑装饰行业显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建筑装饰行业虽然总体市场规模大,但其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市场集中度依然较低,行业整体呈现出“大行业,小企业”的局面。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驱动力由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核心的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建筑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宝贵机遇。
2017年我国经济实力实现新跃升。国家统计局公报显示,2017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55,689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7,661亿元,增长9.7%。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313亿元,增长15.1%。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5.8%。去年我国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积极成效,“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全面务实合作新阶段。其中,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855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12.6%,占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比重为50.7%。
2、行业发展阶段和周期性特点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为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不可逆转的城市化进程为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创造了持续的、巨大的市场需求,支撑着建筑装饰行业的持续高速发展。
尽管当前因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建筑业增速有所放缓,作为建筑业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装饰行业也受到了不小挑战。但伴随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除了人口转移带来的增量需求,城市群发展作为推动未来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体,相配套的生活、交通、商业等基础设施和空间的建设需求广阔,也必将为建筑装饰行业市场带来巨大的活力。
与此同时,2017年5月住建部正式批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35-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BIM标准的出台,必将加快推动BIM技术的应用落地,促进建筑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 “互联网+”、“万物互联”等全新发展理念和新兴商业模式的实践,充分发挥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亦将有助于提升建筑装饰企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大大增强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十九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明确提出,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写入党章。自2017年以来,“一带一路”的建设工作已进入黄金发展期,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往来合作将更加密切。随着“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凭借丰富的建设经验与良好的项目口碑,我国交通基建企业可顺势“出海淘金”,扩大海外业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基建需求旺盛,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最新报告显示,2016年到2030年间,亚洲地区基建需求预计将超过22.6万亿美元(不考虑气候变化),年均基建需求超过1.5万亿美元。各国将继续保持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基建发展会延续稳步上升的趋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将继续成为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发展的增长点和驱动力,我国建筑装饰企业“走出去”迎来黄金发展期。
2017年11月,住建部公布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示范产业基地。住建部此次公布第一批示范城市、企业,拉开了装配式建筑的序幕,表示国家将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业转型升级在即。随着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政策和长租公寓的推进,以精装房交房的楼盘比例面临快速提升趋势,行业需求将迎来大幅增长。
整体来看,本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发展的阶段。
针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周期性特点,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管理效率来突破需求,充分利用PPP模式、装饰总承包模式、一带一路、住宅全装修政策、装配式建筑、长租公寓带来的红利。
3、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报告期,公司连续12年蝉联“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第二名”,亚厦幕墙连续5年蝉联“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第三名”,是“AAA”级信用单位。同时,还荣获“2016年度建筑综合实力十强企业”、“2017中国上市公司诚信企业百佳”等荣誉。报告期,公司共荣获6项“鲁班奖”、27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84项“全国建筑装饰科技示范工程奖”等多个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截止2017年末,公司共荣获鲁班奖32项,国家优质工程银奖15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含设计类)259项,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奖600项,全军金奖工程(含设计类)61项,省级优质工程2158项,获奖数量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1)经营工作简要回顾
2017年,受益于国家对民生基础设施投资的持续投入、房地产行业销售大幅增长、住宅精装修比例要求提高、大力培育长租公寓市场等一系列利好因素,装饰行业需求有所回暖,但细分市场表现有所差异。其中公装行业整体需求平稳,竞争趋于激烈;住宅精装修行业受益于全装修和长租公寓政策,需求面临加速增长;个人家装市场庞大但现阶段仍有赖于精细化管理;定制精装还处于探索阶段的补充市场。报告期内,面对国家鼓励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全装修和长租公寓等政策的不断推进、“一带一路”政策推动下海外市场业务增加等政策和市场的重大变化,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战略规划,顺应变革,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建筑装饰行业龙头企业具备的品牌优势、专业施工优势、全产链配套优势、科研创新优势和人才优势,顺利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及各项重点工作。
2017年,公司增资收购塔吉克斯共和国亚洲建设有限公司67%股权,为开拓海外市场打开新的通道。成立了美居事业部,打造了高端别墅精装的领导品牌,与公司旗下的蘑菇加形成高、中搭配,全面开拓家装市场。公司共荣获“鲁班奖”6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7项、“科技示范工程奖”84项。公司还荣获了中国品牌价值500强、中国上市公司诚信企业百佳、中国上市公司诚信品牌、最具投资潜力上市公司、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等荣誉,并被住建部认定为国家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公司坚持成就客户,创新变革的理念,订单质量大幅提升,业务开拓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0.69亿元,同比增长1.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亿元,同比增长12.02%。公司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优化业务结构,持续创新管理,新签订单保持稳步增长,订单质量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聚焦创新转型,致力品质提升,强化风险管控,企业发展得到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点工作及亮点:
1)深耕主业,优化业务结构,企业保持稳健发展
①坚持主业,致力品质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保持发展初心不变,坚持建筑装饰、建筑幕墙主业,2017年,公司在相继承接施工“北京APEC峰会”、“杭州G20首脑峰会主会场”的基础上,又担纲重任,装饰施工了厦门金砖五国峰会主会场。这些项目的打造,让亚厦成为了国家重大标杆形象项目建设的专业户,更是代表了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最高水平。此外,2017年,公司还先后承接了一大批高精尖、大体量的工程项目,如: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中国尊、石家庄国家会展中心、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幕墙(高度为568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南京垂直森林EPC项目(单个合同为8.5亿),这些代表工程为公司赢得了一大批信誉好、实力强的回头客,同时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美誉度。
②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EPC作为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不仅是未来建筑装饰市场的大趋势,更是公司未来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公司已相继施工和承接了扬子科创中心、瑞岭国际商业广场、垂直森林等多个EPC项目,累计合同总金额近25亿,现已成为这个细分市场的领跑者。公司未来将继续充分发挥这个先发优势,大力拓展EPC项目,向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积极迈进,并将其定位为未来重要发展战略。
2)实现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和人性化,提升管理效能
①公司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初显成效。2017年公司制订、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50个,制度体系化建设在2016年的基础上进行了更迭,在业务标准化上迈进了一大步。此外,公司还正式启动了集团信息化项目,随着信息化的推进,将进一步体现效率提升、管理优化、职责规范等方面的显著进步。
②引入管理咨询公司,借助“外脑”提升价值。公司引入国际知名的管理咨询公司,开展人力资源体系提升项目,为亚厦员工的职业发展、薪酬优化奠定了基础。
③明确了未来五年战略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组织架构和管理架构。2017年,公司组建了战略规划小组,专题研讨了亚厦未来的战略目标与目标指引的各项业务举措,并在战略规划的指引下完善了管理架构,明确了后台部门需要提供的各项支撑与保障,在风险把控、专业职能支持与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价值。
3)新业务顺利推进,企业战略转型初见成效
①积极布局装配式装修,符合产业发展大方向。公司是住建部认定的国家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成为迄今为止国内唯一一家同时被住建部认定为“国家住宅产业基地”和“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装饰企业。仅2017年度,公司在建筑装饰装配化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共申请专利598项,被浙江省科技厅评为浙江省内的32家评审优秀的研究院之一,成为极具潜力的装配式装修龙头企业,未来有望借助装饰工业化技术实现产能供给对订单需求快速响应,从而实现公司在装饰领域跨跃式发展。
②家装业务快速增长,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2017年,蘑菇加借助亚厦品牌口碑、渠道与品质优势,通过直营与运营加盟双轮驱动模式,线上+线下的营销方式,实现家装业务持续快速成长。全年新签订单10,837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74%。截止2017年末,共设体验店22家,其中加盟店20家,自营店2家。2017年,蘑菇加先后组织了20余场营销活动,通过媒体宣传、线下引流、内部推荐等方式,累计引流到场约1000组客户,品牌辐射人次超20万,并先后获得互联网+家装领航企业、首批浙江省住宅全装修产业链示范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互联网+最具影响力机构、浙江用户最关注互联网家装公司品牌等荣誉,蘑菇加在家装行业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持续提升。
③盈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实现盈利,3D打印商业化显成效。2017年,盈创举行了“盈创3D打印建筑全球战略合作模式”新闻发布会,响应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倡议,携手全球资源,建立盈创全球3D打印建筑发展模式,实现全球3D打印建筑定制化,进入迪拜、沙特、老挝、马兰西亚、香港等市场,开启“一带一路”征程。2017年10月,携手AECOM公司全球各地办公室的设计师,拓展了“海岸河岸生态修复系统、灾害应变系统、云站立体停车空间、防噪音墙体等八种”应用领域,大大拓宽了3D建筑打印的应用范围。
④智能建筑发展稳健,整体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2017年,万安智能全面拓宽市场、布局软件平台新业务和加强企业管控两个核心,突出设计咨询、系统集成、产品销售和软件平台四个重点业务板块,承接了山东淄博黄金城智慧城镇项目、厦门新机场智慧管廊项目、厦门金砖会议场馆等代表性项目,并成功中标5.8平方公里恒大海花岛智慧规划,进一步夯实了万安智能集顶层设计、软件平台、硬件集成、运营服务于一体的整体服务能力,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2017年,万安智能获得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称号,并连续13年被评为全国智能建筑行业50强、全国智能建筑行业十大品牌、中国智能建筑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等荣誉。
4)以人为本,以价值为导向,构建全新的企业人力资源体系
2017年12月,公司办公大楼-亚厦中心正式启用,标志着公司发展迈入了全新时期!踏上了新征程!公司以此为契机,提出新的人才战略,除了要招人、育人、留人,更要实现“成就人”的人才理念。公司引入专业管理咨询公司,开展人力资源体系提升项目,为亚厦员工的职业发展、薪酬优化奠定了基础。员工在亚厦内部的职业发展将“有通道”、“有阶梯”、“有标准”、“有保障”。 为广大的年轻“亚厦人”、为那些愿意与公司共同成长的骨干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通道与发展机会。
在人才梯队培训建设方面,2017年,公司组织了“营销骨干班”、“匠心训练营”、“高层夏令营”、“内训师认证”、“价值观提炼”等涵盖通用课程和专业技术技能在内的186项培训课程,共计6266人参与培训,累计完成1153培训课时。
5)加大创新引擎带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不移地以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公司建筑装饰工业化研发项目上稳步推进,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产学研合作、规范标准编制、信息化建设和产业化领域取得重大进展,被住建部认定为国家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公司与清华大学强强联合,在装配式建筑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并计划在2018年联合成立建筑工业化研究中心,在技术研发、产业合作等方面通过优势互补,进行合作。
2017年度,公司在建筑装饰工业化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共申请专利598项(其中发明专利135项),公司选送的8项建筑装饰工业化新产品均通过浙江省科技厅组织的新产品鉴定,公司研究院从371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中脱颖而出,被浙江省科技厅评为省内仅有的32家评审优秀的研究院之一,公司被评为浙江省高新技术行业十强。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经获得专利850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软件著作权34项。参股公司盈创科技拥有13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9项)。2017年,公司主编协会标准4项、参编国家标准1项、参编行业标准11项、参编协会标准13项。
(2)公司工程施工模式介绍
1)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的主要业务模式及风险
公司项目主要为自行施工,在项目管理上公司采取直营管理模式,即公司直接分派项目管理团队管理每个项目,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均为公司在编人员,工程材料由公司集采中心统一采购,所有进出项目资金由公司直接支付。
直营管理模式采用复合矩阵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由公司配置充足的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材料、技术等管理人员,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等采取多维度的管理形式,能有效控制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等,履约能力强,能提供给客户较好的服务,有利于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增加客户满意度、增强合同定单的延续性。但项目管理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①决策周期长。项目所有费用和重大决定均需要通过公司的制度流程逐级审批,有大量的项目决策和决定需要公司决策,导致决策时间较长。
②重理风险。一个项目既受到项目的管理指令也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指令,存在多重管理的风险,无形中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降低了执行效率。
③资金风险。工程项目各个环节和不同时期,均存在资金风险。
2)工程项目分包及自行施工情况介绍
2017年亚厦装饰承接了包括住宅、酒店、办公、公建、商场、EPC模式、其他等多类型的业务,涉及全国各个省市。公司装饰项目2017年在建项目626个,完工项目292个,公司对项目从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把控,项目进展状态良好,公建和EPC项目有大幅提升。幕墙项目除现场安装实行劳务分包其余项目均自行施工,幕墙项目劳务专业分包占业务的25%。
3)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情况介绍
公司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秉承“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命脉”的宗旨,学习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坚持“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的总指导思想,从全面质量管理、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参与质量管理三个方面建立了适合企业发展的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质量控制执行标准主要包括:(1)行业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公司标准:《质量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Q/YSJ13001-2015》、《项目策划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计划管理》、《装饰工程技术资料标准表单填写手册Q/YSJ07001-20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账填写手册Q/YSJ13002-2015》。
公司在质量控制措施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施工前提前做好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审批;(2)在施工过程中针对项目设置的质量控制重点部位加强控制;(3)施工阶段做好施工技术控制、施工准备控制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控制;(4)实行工程质量月度和季度检查,提出整改措施,编制安全质量简报,通过“PDCA”循环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管理水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本集团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要求对2017年度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本集团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亚厦产业园吸收合并本公司子公司浙江亚厦木业制造有限公司。
本年度,本公司清算并注销子公司辽宁亚厦装饰有限公司和宁波亚厦装饰有限公司。
本年度,本公司新设子公司浙江亚厦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海富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海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李秉仁、顾云昌、汪祥耀、王力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68,689,315.58 元,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868,931.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68,423,436.78 元,减去2016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53,599,859.9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56,643,960.88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350ZA0117号《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丁欣欣、丁泽成、王文广、张威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计划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为790,94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银行和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额度为450,000万元、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额度为240,000万元、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23,000万元、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3,000万元、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1,000万元、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36,940万元、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000万元、浙江蘑菇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3,000万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和其它金融业务手续,本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9、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自有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350ZA0115号《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8、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和《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18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2018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1、2、4、5、7、8、9、10、13、14、16、1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0日-2018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15:00至2018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作2017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2017年度投资者接待日将于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30在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召开,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于公司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六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第5、6、9、11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8年5月1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任锋、梁晓岚
联系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0008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5。
2.投票简称:“亚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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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2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5下午13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拟以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事项。
9、会议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增发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4,90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2元。截至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5,424.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53.4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670.9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1,190.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0,714.5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475.6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25,462.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1,956.3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505.8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363.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139.01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224.8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0,554.0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7,570.5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983.52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0,554.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8,853.5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70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16,474.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817.3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656.9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自2014年5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续根据募集资金对外投资使用情况,补充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656.9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2017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对外转让的收益情况
2016 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合同》。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合同,本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 5,263.78万元价格出售给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11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确认股权转让投资收益金额为121.10万元(另收到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股利分配金额3,172.0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
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
■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关联方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房产”)及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湖建设”)、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建设”)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杏娟
企业住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锦华路17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各持有亚厦房产95%、3%和2%的股权。亚厦房产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丁欣欣和张杏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版)》第10.1.3第(二)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亚厦房产总资产59,164.88万元,净资产49,844.90万元,2017年度实现收入6,214.72万元,净利润-4,092.52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月明
企业住所:上虞经济开发区锦华苑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承包,水电管道安装,树木绿化工程施工,钢结构件制造、安装;石材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梁湖建设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的姐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版)》第10.1.3第(三)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梁湖建设总资产179,750万元,净资产174,10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315万元,净利润7,600万元(未经审计)。
3、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伟忠
企业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104国道西侧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工程设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河建设系公司控股公司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版)》第10.1.3第(二)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河建设总资产10,059万元,净资产9,952万元,2017年度尚未开展经营,净利润-68万元(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亚厦房产长期合作,亚厦房产为房产地产开发一级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开发的楼盘均以中高档楼盘为主,在浙江省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自本公司与其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
梁湖建设系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具有良好的品牌、资质、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先后获得浙江省建设行业综合实力领先企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级单位、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上虞市建筑二十强企业等殊荣。
江河建设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企业。2018年3月,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从江河建设母公司江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70%股份实现控股。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亚厦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装饰”)、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万安”)、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恒基”)鉴于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2018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共计262,000万元额度担保,其中为亚厦幕墙提供不超过195,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园提供不超过23,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蓝天装饰提供不超过13,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厦门万安提供不超过24,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成都恒基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幕墙、亚厦产业投资、亚厦产业园、蓝天装饰、厦门万安、成都恒基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下属子公司2018年共计262,00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幕墙、亚厦产业投资、亚厦产业园、蓝天装饰、厦门万安、成都恒基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降低公司担保风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均就上述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限以各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2,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02%。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1,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9,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3)公司已制订《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实施投资理财业务,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拟以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声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拟以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5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074,99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5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54,243,858.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534,877.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708,98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4月18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0,554.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8,853.5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70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16,474.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3,817.3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656.98万元)。
二、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各个项目将依公司实际投入需要逐步开展,每个项目都存在建设周期,由于项目从启动到建成均需要过程,所以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以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以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理财产品到期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4、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经办。经办人应严格遵守公司《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5、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以及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半年度、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与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便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以下:
■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亚厦股份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十、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亚厦股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亚厦股份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等法规制度的要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6、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审批程序: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本次投资国债逆回购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2、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最大程度的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操作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且资金仅在公司付款账户向证券账户资金划转;财务总监需及时跟踪和分析投资产品的情况,并每月向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运行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应每季度向独立董事通报国债逆回购投资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5亿元。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大会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票据池业务引入公司运行一年以来,较大提高了公司原有结算效率,同时将积压在库的银票和商票的时间价值转化为资金收益,减少资金占用,提升资金效益,同时还部分缓解了银票授信额度紧张的情况,因此,公司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网上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证券时报网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证券时报网”(http://rs.stcn.com/)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丁海富先生、董事会秘书戴轶钧先生、财务总监王文广先生、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18年5月15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 任锋、梁晓岚
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会秘书戴轶钧先生、财务总监王文广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将本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单位:亿元人民币
■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不存在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海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余额减少41.3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为现金净流出所致;
2、预收账款较年初余额增长46.02%,主要系报告期内该类相关业务量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72.1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期初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143.59%,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厦门万安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5、长期借款较年初余额增长40.37%,主要系报告期内万安办公大楼投入新增借款所致;
6、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4.86%,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业务有所增加,营销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8.58%,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收回应收款项力度,冲回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718.73%,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利息增加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65.94%,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资产取得收益增加所致;
10、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4.73%,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8.19%,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6.69%,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海富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