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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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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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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1,655,051,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57,926.82万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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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的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以及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煤炭和电力。

 煤炭产品的经营模式:对开采出的原煤进行洗选加工,获得的煤炭产品主要为精煤和混煤。其中,精煤产品可分为焦煤、喷吹煤等,主要供钢铁、化工行业使用;混煤又称为动力煤,是良好的燃料,主要供电力、水泥等行业使用。

 电力产品经营模式:利用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尾矿或废弃物,进行低热值煤发电,可以获得电力产品,主要供下属矿区使用。

 (2)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选业(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煤炭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钢铁、水泥、化工四大行业,既有能源属性,也有化工属性。公司是目前贵州省唯一一家煤炭业上市公司,也是贵州省煤炭行业的龙头企业,为江南地区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

 2017年,在世界经济复苏的外部环境下,在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的有利形势下,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下,煤炭实体经济呈现出需求增加、供给优化、库存下降、价格高位运行、效益增长的良好局面。公司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狠抓安全管理和规范运作;坚决贯彻落实转型发展的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抓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科学组织生产与调度,严格落实降本增效等措施,努力提升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了公司全年的工作任务。

 2018年,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新阶段。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全面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逐步以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结构性优产能为主,实现落后产能尽快退、先进产能有序增,实现供需动态平衡。通过深入实施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在煤炭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弹性生产机制、生产效率、竞争能力、清洁高效利用等方面将得到全面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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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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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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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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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开展的工作

 2017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基固本、扎实工作,稳中求进,有序推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实现了公司确定的生产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狠抓安全管理,实现安全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出事故”的底线思维,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神圣的职责,把“零死亡”作为最崇高的目标,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安全基础,严格现场管控,全年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保持了平稳局面,实现了安全发展。

 (2)加强生产组织管理,努力完成生产任务

 一是精心谋划采掘接续,保证接续正常、配采合理、生产有序,确保生产持续稳定。二是强化任务观念,在合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的基础上,强化时间和任务观念,抓好当期计划落实。三是抓好瓦斯利用及发电工作,把瓦斯作为优质资源,坚持煤与瓦斯共采、变废为宝、以用促抽。

 (3)加强经营管理,保持经营工作平稳运行

 一是继续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突出抓好提质增收增效、开源节流等工作,强化可控成本考核,严格控制非生产成本支出。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内控制度资金审批程序,加大专项审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煤质运销工作,加大细分市场调研力度,积极拓展新市场、开辟新用户。同时抢抓煤市回暖机遇,加大货款回收力度。

 (4)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提高科技兴企能力。积极开展煤泥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煤矿辅助运输系统机械化、煤矿主运输系统自动化、高突低透气性煤层增透,以及矿压大返修周期短巷道支护技术研究“五项”科技攻坚,实现降低安全风险、降低生产成本、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效率和效益,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积极探索煤矿开采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重点开展充填开采技术、露天开采技术研究,推广使用机械化巷修和全岩巷道机械施工炮眼技术,有效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单进水平。二是有序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加快金佳矿佳竹箐采区建设,加快推进恒普公司发耳二矿、马依公司马依西一井项目手续办理;继续推进煤炭地下气化项目,探索在地质复杂条件下的煤炭开采方法。完成火铺电厂二期3#炉技改、盘江电力公司及盘江置业设立手续办理等工作。三是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把安全与环保作为公司的两条底线,建立健全各类环保制度并加大投入,逐步补齐环保短板。

 (5)深化内部改革,增强企业活力

 一是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按照“职能相同或相近归并”原则,对二级单位机构进行整合,科学设置管理层级,减少管理岗位职数,提高机构运行质量。二是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工资分配适度向生产一线、关键岗位、关键工种和技术人员倾斜原则,通过经济杠杆作用,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按照“增加一二线劳动力,减少地面及机关人员”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原煤828.36万吨,生产商品煤669.22万吨,销售商品煤719.76万吨(含外购商品煤62.4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08,131.0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5.36%;利润总额102,285.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7,724.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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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营业务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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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说明:

 2017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1,330.05万元,较同期378,350.32万元增收212,979.73万元,增加56.29%,主要原因是(无特殊说明,均为外销收入分析):

 自产煤炭产品销售价格较同期上涨,公司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184,356.75万元。外购商品煤收入较同期增加25,048.41万元,主要是外购商品煤量及煤价较同期增加所致。电力收入较同期增收538.17万元。机械类产品较同期增收3,036.40万元,主要是公司下属子公司矿机公司本年加大外部销售力度,设备修理、租赁方面收入较同期均有所增长。

 分地区情况说明:

 2017年,因贵州省保障省内电煤,公司产品结构大幅调整,水泥煤,省外电煤销量大幅下降,省内电煤销量大幅上升。

 贵州地区省内电煤销量大幅上升,同比增加销售收入3.89亿元。云南地区因混煤价格上涨,同比增加销售收入4.00亿元。广西地区因精煤价格上涨,同比增加销售收入3.66亿元。四川地区因精煤价格上涨,同比增加销售收入9.83亿元。其他地区因湖南、江西的市场供应量减少,同比减少收入0.44亿元。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

 产销量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外购煤销量合计62.45万吨,其中:精煤39.06万吨,混煤23.18万吨。

 (3)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成本391,305.98万元,较同期299,534.41万元超支91,771.57万元,增幅30.64%,其中:

 ①煤炭业务营业成本378,979.56万元,较同期288,802.14万元增加90,177.42万元,增幅31.22%,主要是:

 材料费:较同期增支14,208.91万元,增幅43.37%,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钢材、电缆等主要材料涨幅达35%,增加材料成本;二是执行国家新安全标准,增加安全体检及“双控”原材料投入;三是在生产过程中引进新技术,提高劳动效率,增加新技术材料投入。

 职工薪酬:较同期增支33,497.38万元,增幅27.12%,主要是本年经济效益好转,提高职工收入所致。

 电费:较同期增支5,924.15万元,增幅24.27%,主要是矿井的延深开采,深度不断增加,水平提升,接力排水、通风网络长、负压大等造成供电线路加长,负荷加大,电量增加所致。

 外购煤成本:较同期增支25,043.79万元,增幅76.45%,主要是外购商品煤量增加及商品煤价格上涨所致。

 其他支出:较同期增支11,932.60万元,增幅77.11%,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贵州省矿山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黔府办函〔2015〕34)文件,计提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6,937.50万元;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响应环保要求,积极推进和谐矿区建设,加大改善矿区生产生活环境,投入增加2,044.31万元;三是设备管理及技术维护费增支3,188.45万元。

 ②电力业务营业成本9,984.59万元,较同期5,692.41万元增支4,292.18万元,增幅75.40%,主要是2017年火电厂二期技改完工,恢复三炉三机运行,发电量增加所致。

 ③机械业务营业成本21,699.96万元,较同期14,412.79万元增支7,257.17万元,增幅50.35%,主要是矿机公司本年在机械租赁、修理等业务上积极开拓外部市场,收入增长的同时导致成本增加。

 4.2018年经营计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国进入新时代的第一年。公司将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分析研判国家宏观经济走势,认真分析国家和本地区能源供求关系,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对大力发展煤炭工业的科学定位,结合公司自身优势和实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发展质量、数量、效率的发展新理念新要求,团结和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寻求各股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凝聚“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战略共识,坚定“把煤炭主业做强做优做大、推进公司持续有序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努力完成2018年各项任务,奋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

 2018年的主要经营目标:计划商品煤675万吨,其中精煤350万吨、混煤325万吨,发电量29,000万度,营业总收入659,000万元,营业总成本549,000万元,利润总额110,000万元。

 为确保 2018年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坚守安全和环保两条底线,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必须深化对安全工作和环保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抓好安全与环保工作是公司稳定发展的基石,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保障,必须将安全和环保工作同等对待,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采取积极果断的有效措施,以铁的纪律、实的作风、真的干劲全力抓好安全和环保工作。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与环保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通过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将安全和环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三是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水平。四是加大环保工作治理力度,抓好煤矸石、煤泥、矿井水治理,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2)加强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一是按照“以发展促规范,以规范保发展”的原则,不断加强内部管控,从制度和流程的建立、健全与完善上下功夫,构建规范化的公司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战略指导作用,明晰公司的发展规划,树立价值管理的理念,实现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通过人才培训中心,大力培养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能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四是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文化体系,逐步形成规范管理、高效运作、风险可控、促进发展的文化理念,并将其融入到公司的治理细则、内控制度、企业文化、战略规划等。

 (3)加强战略管控,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

 公司的主业是煤炭,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既是贯彻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也是公司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为此,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把握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遇,顺应国家政策,加快推进煤矿产能置换,加快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加快向下游产业链延伸,进一步壮大煤炭供应规模,延伸煤炭产业链。

 (4)坚持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

 依靠科技创新,实现煤矿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生产组织形式由劳动密集型向人才技术密集型转变,产品形态由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和原材料转变,煤炭生产由机械化向智能化转变,煤矿安全向提升职业健康保障程度转变,逐步形成绿色安全高效清洁现代化的产业体系。一是广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先进的采矿技术、工艺、装备,大力发展煤炭开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变煤炭生产方式,提高全要素劳动生产率,推动煤炭绿色高效开发。二是积极推动煤炭领域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应用,积极研究煤矿充填绿色开采技术,继续研究煤炭地下气化开采,推动煤炭由单纯作为燃料向燃料与原料并重转变,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三是积极推广大钻机、单轨吊、巷修机、作业台车等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实现降低劳动强度、降低安全风险、降低生产成本。

 (5)加强生产经营管控,确保经营目标实现

 一是加强生产计划管理,科学高效组织生产,精心谋划好接续和配采,做到煤层配采优劣相配、厚薄相配、难易相配,提高生产组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继续实行以收定支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目标管理,严格可控成本支出管理。三是强化经营目标考核,强化经营利润、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经营性现金流、项目投资等重要指标的考核,以考核为工作重点,促进全年经营目标的实现。四是坚持市场导向,积极抓好运销工作,加大市场调研力度,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回款结构,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5.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6.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

 变更。

 8.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9.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董事长:易国晶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8-00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董事朱家道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易国晶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国晶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要求。

 会议同意披露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72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014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1,655,051,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57,926.82万元,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03%。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八、《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8-008)。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以来,在公司经理空缺期间,一直由公司副经理朱家道先生代行经理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副经理朱家道先生(代行经理职责)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尹翔先生、杨凤翔先生、王玉祥先生、杨永祥先生、梁玉柱先生、黄廷海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祖自银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桑增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对因环保不达标而被淘汰闲置不用的老旧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处置后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2,167.9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因环保不达标而被淘汰闲置不用的老旧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是公司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营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十、《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8-009)。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在建工程和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会议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091.12万元;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8-010)。

 会议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52,663.25万元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金额54,6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刘碧雁、简永红、王岗、杨世梁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关于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8-011)。

 为了获得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会议同意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上述服务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刘碧雁、简永红、王岗、杨世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2018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为控(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8-012)。

 会议同意公司在6.5亿元人民币资金额度范围内(不包括借新还旧、收回再贷),通过金融机构向控(参)股公司提供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委托贷款(其中: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5亿元以内,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亿元以内,贵州盘江至诚置业有限公司1亿元以内),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贷款的金额、贷款利率、选择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盘江煤矿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8-013)。

 会议同意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煤矿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开展煤矿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经营委托管理业务以及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等业务(暂定名称和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十八、《关于“三供一业”改造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8-014)。

 根据测算,公司“三供一业”改造项目总投资约为57,797万元(改造完成后据实结算),根据中央和地方“三供一业”有关政策,改造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不低于50%,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身承担。改造完成后,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央和地方“三供一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后,对“三供一业”涉及的有关资产进行移交,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8-00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07),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以来,在公司经理空缺期间,一直由公司副经理朱家道先生代行经理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副经理朱家道先生(代行经理职责)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尹翔先生、杨凤翔先生、王玉祥先生、杨永祥先生、梁玉柱先生、黄廷海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祖自银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桑增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提名程序合法,其本人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所任职务的聘任。

 特此公告。

 附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尹翔先生简历

 尹翔,男,汉族,1966年8月生,贵州盘县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1月毕业于贵州大学采矿工程专业,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师。历任盘江矿务局土城矿技术员、副队长、副区长、区长、副总、副矿长;新井公司副经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副主任;松河煤业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威宁项目组组长、月亮田矿矿长。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2. 杨凤翔先生简历

 杨凤翔,男,1965年2月生,出生于河北滦南,1987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2005年4月毕业于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政工师。历任盘江矿务局机关学校教师;盘江矿务局火铺矿一般干部;盘江煤电集团公司运销处科长、副处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贵州水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盘江销售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3. 王玉祥先生简历

 王玉祥,男,1963年4月生,出生于黑龙江鸡西,1980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1988年7月毕业于贵州工学院采矿系煤矿电气自动化专业,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历任盘江矿务局老屋基洗煤厂副科长、支部书记、科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总工程师、厂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盘北选煤厂厂长;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4. 杨永祥先生简历

 杨永祥,男,汉族,1963年12月生,贵州盘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2007年1月毕业于贵州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师。历任盘江矿务局月亮田矿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副科长、科长;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月亮田矿区长、副总工程师;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副大队长、总工程师、大队长。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5. 梁玉柱先生简历

 梁玉柱,男,汉族,1968年2月生,贵州绥阳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学位,2011年12月毕业于贵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历任盘江矿务局火铺矿技术员、技术主管、副区长、副总工程师;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安监局总工程师;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新井开发公司总工程师、山脚树矿总工程师、生产管理部副主任、改革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贵州盘江恒普煤业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6. 黄廷海先生简历

 黄廷海,男,汉族,1964男3月生,贵州印江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7月毕业于贵州工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大龙发电厂值长、值长组组长、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副厂长、总工程师;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肇庆发展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贵州盘江投资控股公司电力产业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7. 祖自银先生简历

 祖自银,男,汉族,1975年5月生,四川宜宾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7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采矿工程专业,2010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应用研究员。历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山脚树矿技术员、队长、副区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矿长;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8. 桑增林先生简历

 桑增林,男,1977年6月出生,贵州盘县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1月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会计师。历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火铺矿会计员、副科长、科长;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副主任;贵州盘江投资控股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产权处副处长。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8-00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07)。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了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分析、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根据测试结论和资产减值特征,公司2017年拟对相关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091.12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具体说明

 (一)在建工程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1.老屋基“上大压小”低热值煤热电项目

 (1)计提原因

 公司老屋基“上大压小”低热值煤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2014年5月在贵州省发改委正式立项,2014年12月31日取得贵州省发改委核准文件,该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二年。2015年6月公司启动定向增发股票事项,拟定向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该项目。2016 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565号)和《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国能电力〔2016〕42号)等有关文件,明确表明“存在电力冗余的省份,未核准的项目暂缓核准,核准未开工的项目暂缓开工建设”。2016年12月22日,贵州省发改委批复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34),并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前期共发生环境评价费、设计费、咨询服务费等费用2,040.05万元,但一直未开工建设,已超过核准文件有效期。

 (2)计提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共发生前期费用2,040.05万元,列“在建工程”科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2,040.05万元。

 2.马依公司项目

 (1)计提原因

 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依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是由公司与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共同投资设立的煤炭企业。马依公司注册资本为107,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78,650万元,持股比例为73.51%。马依公司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总规模为1,080万吨/年,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480万吨/年,马依西一井和马依东一井各240万吨/年,二期工程600万吨/年,马依西二井和马依东二井各300万吨/年。该项目前期工作采取建设与审批同步进行的方式,后因国家政策调整,工程建设活动中止,转入开展项目核准工作。目前,该项目核准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工程仍处于停建状态,存在减值迹象,需计提减值准备。

 鉴于上述情况,2017年12月马依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决定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该评估报告(中天华咨询报字〔2018〕第2002号),马依公司申报的指定资产组账面值112,240.91万元,资产评估值为107,882.87万元,减值额为4,358.04万元,减值率为3.88%。

 (2)计提金额

 马依公司按评估值确认在建工程减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58.04万元,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4,358.04万元(母公司按持股比例,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203.60万元)。

 (二)长期股权投资提取减值情况说明

 1.计提原因

 2009年1月16日,六盘水市政府与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桂发电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四家单位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四家单位作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黔公司”),建设“贵州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煤1,077万吨/年,焦炭600万吨/年及相应化工产品,铁523万吨/年,钢533万吨/年,钢材(板材)486万吨/年,以及配套电力项目。项目(焦化、钢铁、发电)估算总投资542亿元。首黔公司一期注册资本为20亿元,公司认缴出资5亿元,实际出资1.5亿元。随着国家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国务院于2016年2月先后出台《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原“煤钢电化一体化”项目已经不可能继续实施,首黔公司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全面停止,资金断链,财务状况不断恶化,债务涉诉问题不断升级。

 公司作为首黔公司的参股股东,因其多起债务诉讼被债权人作为被告之一向法院起诉,均被法院判决在其未履行出资本息范围内对首黔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经统计,截至2017年12月末,首黔公司因债务到期无法偿还,涉及公司的法律诉讼案件9起,涉案金额3.72亿元,公司实际已被冻结资金1.96亿元,划走资金0.77亿元。公司积极与首黔公司其他股东沟通、协商,目前暂未达成一致意见,处于僵持状态。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法院判决、律师事务所意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在未履行出资本息范围内,将3.5亿元确认为对首黔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首黔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变为5亿元。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首黔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计提金额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中天华咨询报字〔2018〕第2003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首黔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54,678.88万元,按实际出资比例计算,公司持有首黔公司股权投资价值为25,502.23万元,减值22,894.49元,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投资损失及减值准备4,201.46万元,本年度确认减值准备18,693.03万元。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18,693.0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25,091.12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23,936.68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各方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25,091.12万元,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3. 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8-01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2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按类别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现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额

 单位:万元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50,3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17-019),2017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52,663.23万元,超出预计总额2,363.23万元,超出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绝对值的0.5%以内。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07)。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概述

 2018年公司拟向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采购材料、供应电力、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等;向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南公司”)销售材料、提供设备租赁、提供劳务等;向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购买材料、设备、销售材料和提供劳务等;向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经公司”)购买材料等;向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层气公司”)购买销售材料设备等;向贵州盘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购买材料、设备等;向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购买商品(劳务)。

 盘南公司、煤层气公司、贸易公司和物流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盘江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建设公司和多经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盘江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材料采购、电力供应、提供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等业务构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刘碧雁

 注册资本:84,0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及其它工业项目投资;金融证券投资;非银

 行金融性理财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职业教育、医疗、旅游业与地产投资;资产管理等。

 2.公司名称: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响水镇

 法定代表人:高守鸣

 注册资本:54,450万元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

 3.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干沟桥

 法定代表人:周会明

 注册资本:6,596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与民用建筑、高速公路路基、一级标准以下公路施工、建筑幕墙;装饰装璜、预制构件;加工制作钢铝门窗;粉煤灰及矸石的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4.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孔

 法定代表人:周会明

 注册资本:5,209万元

 主营业务:阻燃输送带、橡塑制品、净水剂、矿山机械配件、输送机、塑钢管材、劳保用品等生产加工、销售。

 5.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干沟桥

 代表人:杨世梁

 注册资本:41,412.87万元

 主营业务:煤矿瓦斯(煤层气)综合利用、销售、技术研发及计量检测;页岩气项目开发利用等。

 6.公司名称:贵州盘江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简永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日用百货、煤炭、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等。

 7.公司名称: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31号

 法定代表人:杨凤翔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运输代理;货物装卸;货场、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等。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使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原料供货、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关联交易合同与跟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遵循洽谈、合同签订、按合同履行的流程发生。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五、协议的签署和期限

 根据2018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 2018年拟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建筑安装合同》、《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和《商品采购合同》等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签订的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决算方式与 2017年度签订的合同相比均不发生变化。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出席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全票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按照规定在会前将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及时送达我们。经过审阅,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在会议审议中,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8-01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提供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获得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与财务公司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上述服务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

 因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与本事项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0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

 办公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尹新全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0067726228Q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6H2520100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75亿元,持股55%;本公司出资2.25亿元,持股45%。

 财务和经营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77,176万元,负债总额121,41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5,759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9,214万元,利润总额3,044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财务公司为公司开立存款账户,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公司的要求办理存款业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3.上述服务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

 (三)服务原则

 1.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服务项目、数额及交易时间,并无任何必须从财务公司获取金融服务的义务。

 2.财务公司承诺,任何时候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对于公司而言不逊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当时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四)服务价格及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在参考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下,给予适当的优惠,具体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范围内,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给予的同等存款利率水平;

 2.综合授信服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服务费用或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相应服务的费用或利率。

 (五)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

 2.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可以获得财务公司提供的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开展金融服务活动,有利于公司获得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该项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六、风险控制

 为有效防范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公司和财务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关于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确保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三)财务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规定,在获准范围内依法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8-01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名称: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松河公司”)、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矿机”)、贵州盘江至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置业”)。

 ●委托贷款金额:公司拟于2018年度在6.5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融机构向松河公司发放3.5亿元以内委托贷款、向盘江矿机发放2亿元以内委托贷款、向盘江置业发放1亿元以内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控(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控(参)股公司2018年的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在6.5亿元人民币资金额度范围内(不包括借新还旧、收回再贷),通过金融机构向松河公司发放3.5亿元以内委托贷款、向盘江矿机发放2亿元以内委托贷款、向盘江置业发放1亿元以内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本次为上述控(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07)。并授权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贷款的金额、贷款利率、选择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为控(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宜。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开泽

 注册资本:6.43亿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洗选加工;煤焦化工;发电(自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35%股权,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贵州省开发投资公司持股10%,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持股10%。

 松河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8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松河公司资产总额27.89亿元,负债总额32.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4.58亿元;2017年松河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82亿元。

 2.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兵

 注册资本: 3亿元

 经营范围:设备的租赁与服务;综采综掘设备安装、回收与维护;工业设备检测与试验;技术服务与技能培训;井下反井工程施工;机电产品加工制造与修理;设备的承修、包修与服务;工矿配件;矿用井巷支护产品;普通货物运输。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盘江矿山机械公司100%股权。

 盘江矿机成立于2011年11月19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江矿机资产总额7.05亿元,负债总额3.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3.44亿元;2017年盘江矿机实现营业收入3.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1万元。

 3.公司名称:贵州盘江至诚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玉祥

 注册资本:2.20亿元

 经营范围:不动产买卖与租赁;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服务;酒店经营管理;森林休闲养生度假项目林地食用菌种植项目等。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盘江置业公司100%股权。

 盘江置业成立于2016年12月8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江置业资产总额2.69亿元,负债总额0.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2亿元;2017年盘江置业实现营业收入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根据控(参)股公司2018年的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在6.5亿元人民币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融机构向松河公司发放3.5亿元以内委托贷款、向盘江矿机发放2亿元以内委托贷款、向盘江置业发放1亿元以内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控(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降低控(参)股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除松河公司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收益外,盘江矿机和盘江置业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对公司合并报表收益无影响。

 五、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2017年公司计划在6.5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为控(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际提供委托贷款35,000万元。截至2018年4月24日,公司为控(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1,900万元(其中:松河公司6,900万元,盘江矿机5,000万元),无逾期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8-01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盘江煤矿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贵州盘江煤矿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煤矿管理公司”)。

 ●投资金额:煤矿管理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全部以货币方式缴纳出资。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未来从事煤矿技术咨询、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委托管理等业务,需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否取得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而且还存在煤矿安全管理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落实公司“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公司在煤矿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打造专业化的服务平台,对外提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提升公司服务业产值,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煤矿管理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拟定的经营范围为:开展煤矿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委托管理业务、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等(均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盘江煤矿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07)。

 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组织机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层

 4.经营范围:开展煤矿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委托管理业务,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等

 5.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煤矿管理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公司全部采用货币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持有煤矿管理公司100%股权。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以上事项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带来重大影响。

 2.本次投资的目的是通过对外输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获得稳定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带来重大影响。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审批风险

 煤矿管理公司对外提供服务,需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成为安全生产管理主体对外承接业务,能否取得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安全管理风险

 煤矿管理公司制定的有效安全规程措施如果不能得到严格落实,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从而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

 六、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审慎选择服务对象,充分评估服务对象的安全基础状况,严格督促安全管理措施在现场得以落实。

 2.在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违约责任。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8-01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供一业”改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改造项目名称:“三供一业”改造。

 ●改造费用:项目总投资约为57,797万元,中央财政补助不低于50%,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担。

 一、改造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31号)和《省国资委关于全面启动监管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黔国资通改革〔2017〕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贵州省分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公司拟将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管理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随后有序开展分离移交工作。

 公司成立了“三供一业”工程项目部,具体负责改造分离移交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整体推进工作。经与地方政府积极协商,按照“先改造,后移交”的原则进行推进,根据被改造区域的具体情况统筹制定改造标准。为此,公司聘请有关机构,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制定了预算方案。经测算,公司“三供一业”改造项目总投资约为57,797万元(改造完成后据实结算)。

 根据中央和地方“三供一业”有关政策,改造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不低于50%,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身承担。后续,待改造全部完成,公司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后,对“三供一业”涉及的有关资产进行移交,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三供一业”改造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07号)。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改造的主要内容

 (一)改造原则

 1.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原则。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

 2.坚持“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的原则。

 3.坚持分离移交设施维修改造后达到全市相同设施中等技术水平的原则。

 4.坚持成熟一片、推进一片、改造一片、移交一片原则。

 5.坚持统一规划、同步改造,保证质量、便民惠民原则。

 6.同步实施拆违治乱,同步实施市政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同步实施地下与地上设施改造,同步交付使用原则。

 7.因地制宜、阳光透明、完善机制、督导考核的原则。

 (二)改造标准

 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六盘水市推进中央、省属驻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7〕3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先改造,后移交”原则和被改造区域的具体情况统筹制定改造标准。

 1.供电改造标准

 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2.供水和物业改造标准

 (1)盘州市中心城区(干沟桥片区和火铺矿片区)改造标准略高于六盘水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注:火铺矿物业小区改造纳入市城市改造规划,由盘州市政府统筹安排)。

 (2)中心城区以外的独立工矿区改造标准略低于六盘水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

 (三)改造费用(概算)

 公司“三供一业”改造项目总投资约为57,797万元(改造完成后据实结算)。其中供电改造项目24,897万元,由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编制;供水系统改造项目21,300万元,由六盘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预算编制;物业小区改造项目11,600万元,由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预算编制。

 按照中央和地方“三供一业”有关政策,改造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不低于50%,不足部分由企业承担。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改造,符合中央和地方“三供一业”的有关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符合中央和地方“三供一业”的有关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8-01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监事刘志来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郝春艳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春艳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方面都是有效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1,655,051,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57,926.82万元,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03%。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因环保不达标而被淘汰闲置不用的老旧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是公司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营的需要,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七、《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会议同意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上述服务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三供一业”改造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测算,公司“三供一业”改造项目总投资约为57,797万元(改造完成后据实结算),根据中央和地方“三供一业”有关政策,改造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不低于50%,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身承担。改造完成后,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央和地方“三供一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后,对“三供一业”涉及的有关资产进行移交,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改造,符合中央和地方“三供一业”的有关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十三、《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付洪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同意推举付洪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增补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付洪先生简历:付洪,男,汉族,1975年8月生,贵州毕节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7月毕业于贵州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会计师,现任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劳资部部长)。

 工作简历:

 1993.09—1997.07 贵州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学习

 1997.07—1998.12 盘江煤电公司金佳筹备处见习、助理会计师

 1998.12—2005.11 新井公司财务科助理会计师、副科长

 2005.11—2008.07 新井公司企业管理科科长

 2008.07—2010.10 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

 2010.10—2011.05 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2011.05—2017.09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产权管理处副处长)

 2017.09—2017.10 贵州盘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劳资部(社会保险处、产权管理处)副部(处)长

 2017.10—至今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劳资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8-01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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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395 公司简称:盘江股份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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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公司负责人易国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桑增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丽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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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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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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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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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主要经营情况: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参股的首黔公司与正业公司签订相关工程的《建设工程合同》,由于首黔公司未能按约完全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正业公司将首黔公司及其股东起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州省高院”)。2016年7月6日,贵州省高院作出(2015)黔高民初第14号判决书,判令首黔公司在判决生效15日内支付正业公司工程款5,306.32万元、履约保证金115.90万元及其逾期利息,首黔公司股东在未出资义务本息范围内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首黔公司未执行判决,2017年5月16日,贵州省高院下发(2017)黔执51号执行裁定书,指定由贵阳市中院执行(2015)黔高民初第14号判决。在执行过程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首黔公司、首钢产投、本公司、水钢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故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首钢产投、本公司、首钢集团存款68,047,611.17元,如其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值财产。2017年9月28日,贵阳市中院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6,804.76万元。

 2018年1月10日, 贵阳市中院将公司被冻结银行存款6,804.76万元划转执行,并于2018年3月13日冻结公司银行存款337.96万元作为逾期执行罚息。

 (2)公司参股的首黔公司与正业公司签订相关工程的《建设工程合同》,由于首黔公司未能按约完全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正业公司将首黔公司及其股东起诉至六盘水中院。2015年9月20日,六盘水中院作出(2015)黔六中民初第00010号判决书,判令首黔公司在判决生效3个月内支付正业公司工程款3,790.24万元及其逾期利息,首黔公司股东在未出资义务本息范围内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首黔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贵州省高院,贵州省高院于2016年7月6日作出(2015)黔高民終字第152号终审判决,判令首黔公司在判决生效15日内支付正业公司工程款3,284.91万元及其罚息,其余事项维持原判。2017年12月19日,贵阳市中院依据已生效的执行裁定书(2017)黔01执974号冻结我公司银行存款3,900万元。

 2018年1月31日, 贵阳市中院将公司被冻结银行存款3,900.00万元划转执行,并于2018年3月13日冻结公司银行存款336.61万元作为逾期执行罚息。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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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0395 公司简称:盘江股份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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