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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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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471,482.81元,至2017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31,779,355.08元。

 董事会建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底总股本491,785,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目前国内较为权威及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2000年6月由合伙人发起设立,经国家批准,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从2001年至今17年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认为,该事务所在审计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17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各项财务审计的费用为100万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05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毕,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3426号】。现将201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概述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不忘初心,坚持发展转型的战略方针,抓住时机盘活存量资产,以地产收益哺馈高科技新产业,甩掉包袱,集中力量,继续加大对高温合金的研发投入,加快推进产业化基地建设,努力保持高温合金材料高端研发的领先优势。

 本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5,515.24万元, 比上年度增长了 31.06 % 。实现利润总额为9,717.7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71 %;计提所得税1,997.7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1.49 %。归于公司股东净利润8,947.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 17.43%。本年度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常州天海房产销售,而利润的主要贡献则来自于盘活地产存量资产所产生的投资收益。

 2017年公司上缴及代缴各类税金3,361.09 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82 %。其中:企业所得税476.12万元,增值税1,574.50万元,城建税81.96万元,个人所得税141.69万元,教育费附加80.07万元,房产税185.42万元,土地增值税560.37万元,土地使用税194.89万元等。

 二、存量资产盘活迈出新步伐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于重新签订西安新鸿业公司 50%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的议案〉的议案》,同意深圳市赛德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对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的收购,由本公司与绿城投资重新签订转让西安新鸿业3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转让价格为33,250.00万元。各方还就本公司原向西安新鸿业提供的财务资助款 19,400.00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余额偿还商议了具体解决方案。本期共收回西安新鸿业财务资助款及资金占用费14,386.38万元,股权转让款20,750.00万元(赛德隆原支付的股权转让定金9,500.00万元及股权转让款项3,000.00万元合计12,500.00万元同时冲抵股权款)。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创投”)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富盈”),股权出让价格为 3,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收到瑞信富盈利股权转让款1,80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项目前也已全部收回。

 三、本年度利润的主要影响因素

 上述两项股权转让构成了本年度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和关键影响因素。深圳前海创投(含子公司深圳市万泽美浦森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瑞信富盈,股权出让价格为3,500.00 万元,本期合并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为633.42万元,影响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33.42万元。此前,前海创投已对其他应收款—韩国Maple Semiconductor Inc.计提坏账准备7,297.68万元,对长期股权投资--深圳市盈商通汇科技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64.60万元,此两项计提合计影响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762.28万元。

 公司将持有待售资产—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给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为33,250万元,该项35%股权账面价值为11,296.33万元,差额21,953.67万元计入投资收益,影响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953.67万元。

 以上两项共计影响利润总额11,824.81万元。

 四、本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还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同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了上述三项规定,其主要影响如下: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受此影响,(1)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金额13,966.99万元,上期金额-2,926.77万元;(2)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期金额-6,246.93万元, 上期金额10,079.95万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作调整。由此,(1)营业外收入减少531.84万元;(2)其他收益增加531.84万元。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由此,上期营业外收入减少2.78万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五、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及影响损益情况

 公司本年度收到政府补助款项2344.52万元,计入本年度损益的政府补助为 531.90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六、高温合金在建工程项目投资进度

 目前公司在建的高温合金项目主要有两个:一是深汕特别合作区高温合金材料与构件制造项目。本年度增加投入7,026.24万元,已累计支付工程款7,226.24万元;二是上海多晶精密铸造项目。本年度增加投资14,504.78万元,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4,981.75万元。

 七、股东分红实施情况

 2017年4月2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6年底总股本491,785,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7年 6月实施完成。

 八、年末资产负债状况及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1,007.81万元, 较上年末增加5,419.25万元,增加2.30%。归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2,542.8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974.19万元,增加10.08%。

 本年度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有:

 年末预付帐款为2,902.8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789.11万元;主要系本期结转已购买机器设备等所致。

 年末存货为74,992.8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013.46万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出售房产结转成本所致。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为1,486.76万元, 较上年末减少77.49%;主要系本期出售子公司所致。

 年末固定资产为18,097.14万元, 较上年末增加5,991.82万元,主要系本期设备采购所致。

 年初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16,137.62万元期末全额减少,是由于本期出售西安新鸿业35%股权,剩余股权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86,431.6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5,126.8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86.92%;非流动负债为11,304.8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3.08%。

 流动负债中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00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2,600万元。

 年末应交税费11,806.39万元, 较上年末增加2,986.77万元, 主要系期末计提应交企业所得税等增加所致。

 年末预收账款4,627.50万元, 较上年基本持平。

 年末应付账款3,523.75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

 年末其他应付款37,523.5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6,624.65万元,主要为收取合约保证金所致。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86%,流动比率为2.21,产权比率为55.92%。 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2%,年末每股净资产3.10元。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5-201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

 (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基本上能够保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公司 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认真行使监督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出席了6次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有关会议,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

 一、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7年度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自查报告》、《公司监事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的议案》。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在深圳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四)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六)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第三次修订稿)》。

 (七)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八)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九)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十)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能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领导班子能顺应宏观形势变化,开拓进取,明确选择了公司今后的重点战略发展方向,逐步转变公司主营业务模式,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遵循诚信勤勉原则,均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出售西安新鸿业35%股权和出让前海创投100%股权等出售资产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审查,认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利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已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并经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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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帐准备125,658.8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7,454,696.68元。

 2、2017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72,833,766.62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5,015,271.9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37,244,523.38元。

 3、2017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4,645,992.6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0.00元。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02,590,146.08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公司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相关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公司合作进行融资业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具体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上述授信额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公司合作进行融资业务,并由本公司或子公司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如下(上述总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属子公司内进行分配调整):

 ■

 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一)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泽航空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6月;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保税区红柳道2号顺丰工业城厂房整栋1楼A区;法定代表人:林伟光;注册资本:10,997.89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金属材料及其构件的研制、测试及销售;新材料新工艺技术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证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二)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笋岗西路黄木岗金源山大厦6楼601;法定代表人:林伟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高温合金及其构件的设计、研发与销售;高温合金精密研发及销售。^高温合金精密铸造、高温合金及其构件、高温合金的生产、高温合金的熔炼、制粉及锻造。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三)深汕特别合作区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 2016年1月12日,住所: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新园路东侧、深汕大道北侧;法定代表人:林伟光;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高温合金及其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高温合金精密铸造、研发生产及销售;高温合金的熔炼、制粉及锻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四)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泽燊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7日,于2015年7月13日办理了名称变更。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555号3幢-1368。法定代表人:林伟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精密机械设备批发、零售,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五)深圳市万泽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万泽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08月30日;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田保税区铭可达大厦一楼东区;法定代表人:毕天晓;注册资本:3,5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航空材料、零备件的研发、销售与上门维修;航空检测设备及软件技术开发、销售与上门维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高温合金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检测及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高温合金材料检测、检验服务;高温合金精密铸造、高温合金及其构件、高温合金的生产、高温合金的熔炼、制粉及锻造、检测服务。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六)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公司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出售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2日 ;注册地点:武进区雪堰镇雅浦村;法定代表人:黄振光;注册资本:31061.9547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制售中餐、住宿(限分公司经营);休闲垂钓;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和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确定对外担保额度,是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本公司能够通过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在确定对外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对外担保额度25亿元,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3.89%。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2,000万元,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1%。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蔡岳雄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仍担任公司证券部经理、总经理室秘书。公司及董事会对蔡岳雄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一、李畅女士简历及基本情况

 李畅,女,汉族,1984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李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李畅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241679

 传真:0755-83364466

 邮箱:wzgf0534@163.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5楼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1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4月2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18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和17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 传真:0754-88857179;

 3. 联系人:蔡岳雄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 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17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8年5月21日下午2时30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1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4月2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18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和17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 传真:0754-88857179;

 3. 联系人:蔡岳雄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 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17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8年5月21日下午2时30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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