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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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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请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3 本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于2018年4月2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任志强董事委托张征宇董事、朱炎董事委托张征宇董事、刘红宇独立董事委托胡坚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4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67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56.45亿元(含税)。

 1.5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6 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

 1、整体利润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数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2016年修订)的要求确定和计算。

 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涉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分季度列示主要利润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2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2、报告期内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公司期末总股本 21,142,984,272股计算;比较期内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调整后的股数18,248,010,822股重新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公司期末总股本 21,142,984,272股计算;

 比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调整后的股数18,248,010,822股重新计算。

 2.3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业务信息及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4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资本利润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3、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本行口径数据。

 4、其它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5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以上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5、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秀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马龙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屏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平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元江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在官方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2.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7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下图为持有本行股权5%以上股东情况及其控制关系。

 ■

 2.8 优先股股东情况

 2.8.1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

 ■

 ■

 2.8.2 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优先股代码:360018 优先股简称:北银优1

 (单位:股)

 ■

 优先股代码:360023 优先股简称:北银优2

 (单位:股)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综述

 2017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确立了新思想、揭示了新矛盾、明确了新目标。北京银行也不负时代重托,创造了新的发展业绩。

 业绩品牌实现稳步提升。截至2017年末,全行表内外总资产3.09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88.82亿元;成本收入比26.85%,人均创利近130万元,经营绩效继续保持上市银行领先水平;不良贷款率1.24%,较年初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65.57%,拨贷比3.30%,风险抵御能力在经济转型期持续增强。全行品牌价值大幅提升,一级资本在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提升至第73位,连续四年跻身全球百强银行;品牌价值提升至365亿元,位居中国银行业第7位。特别是,荣获“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成为唯一一家获得该奖项的金融企业,这是对北京银行20多年高质量发展的一次全面检阅和充分肯定。

 发展战略取得新的突破。区域化布局迈出新步伐。创新设立城市副中心分行,青岛分行获批开业。截至报告期内,全行已开业的二级分行达到10家、分支机构总数达到561家、村镇银行7家。资本化战略实现新突破。圆满完成206亿元非公开发行项目,提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6个百分点,有效支持未来3年发展的资本需求。

 各项业务呈现良好态势。一是公司业务紧紧围绕客户精耕细作,实现量质齐升。实施客户统筹管理、省市国资委客户营销、分行级公司产品经理团队建设三大战略。成立文创金融事业总部以及专营支行,成功发行300亿元绿色金融债。二是零售业务深化“一体两翼”战略,保持良好态势。储蓄增量在北京市场排名第一。发布“富民直通车”精准扶贫服务体系,首创线上ETC金融服务模式,惠民金融做深坐实。三是金融市场业务在去杠杆、强监管及资金价格大幅走高的背景下,保持稳健发展。提升高收益资产占比;创新推出银登中心收益权、外币结构性投资、跨境银团、债券借贷等产品;统筹联动推动自贸业务快速发展。

 风险管理得到持续加强。严格落实监管“三三四十”专项治理检查。围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推动风控指挥中心建设,启动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推动新资本协议实施合规申请项目。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力度,严控授信风险准入,持续提升风险量化管理水平,多角度提高人员业务操作技能和风险把控能力。持续推进不良“双控”工作。

 管理基础持续优化夯实。在公司治理方面,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在财务管理方面,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优化FTP定价机制和策略。在安全稳定方面,深入开展全行安保大检查和案件风险排查,确保全行安全稳定运营。在内部审计方面,高效开展各类审计项目数百项,促进全行内控管理持续完善。特别是,全力推动流程优化项目,推行柜面无纸化处理,上线智能柜员机,客户办理效率大幅提升。

 科技建设取得新的成果。全力实施科技强行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促进信息科技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两地三中心”信息系统运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顺义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西区进入投产前的攻坚阶段,有望在今年实现入驻。以创新实验室为平台,积极探索全行智慧化转型。

 3.2 主营业务分析

 (一)主要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5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33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10%和5.23%。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三)营业收入

 1、报告期各项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全年实现业务收入1,017.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7%。下表列出报告期本公司各项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393.76亿元,同比增长4.93%,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利息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生息资产规模增长。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息净收入构成及增长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五)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推进战略转型,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收入来源更趋多元。报告期内,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05.79亿元,同比增长10.21%。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六)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支出135.22亿元,同比增长10.41%;成本收入比26.85%,继续保持较低水平。下表为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一)概览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 23,298.05亿元,较年初增长10.09%。负债总额 21,530.91亿元,较年初增长 9.15%。股东权益 1,767.14亿元,较年初增长 22.91%,规模实现均衡稳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三)主要资产项目

 1、贷款

 (1)报告期末,合并口径贷款(含贴现)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报告期末,合并口径贷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报告期末,合并贷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期末占贷款总额20%(含20%)以上贴息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全行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

 上述企业中,无本行关联方。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630.72亿元,较年初下降 23.68%。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达到 1,842.55亿元,较年初增长 4.08%。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260.95亿元,较年初增长8.47%。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主要负债项目

 1、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12,686.98亿元,较年初增长10.23%;其中储蓄存款2,503.60亿元,增长8.89%,在全部存款中的占比为19.73%。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优化同业业务规模结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298,300亿元,较年初下降13.81%。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 财务报告情况说明

 4.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0月,本行设立云南石屏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平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元江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530万元、人民币2,040万元和人民币1,53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51%。报告期末,本行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东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6名,实际到会董事13名(任志强董事委托张征宇董事、朱炎董事委托张征宇董事、刘红宇独立董事委托胡坚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曾颖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17年度经营情况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杜志红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8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5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11.76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张杰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9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71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朱炎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60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2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杜志红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风险管理策略》。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2017年度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优先股付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18年7月30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20亿元(含税)。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文杰女士为北京银行审计部门负责人,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照2017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18.45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23.21亿元;

 (三)以2017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67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56.45亿元(含税)。

 分配预算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494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150万元人民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通过《2017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通过《关于调整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投资不超过50亿元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2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8名,郝如玉外部监事委托高金波外部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曾颖监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优先股付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18年7月30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2亿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2017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照2017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18.45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23.21亿元;

 (三)以2017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67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56.45亿元(含税)。

 分配预算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2017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7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7日

 至2018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议题12: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5月11日(星期五)

 上午9:30 - 11:30, 下午2:30 - 4: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京银行大厦一层东侧营业厅。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章女士,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66223830,66223822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5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8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5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资公司持有本行8.63%股份,是本行第二大股东。国资公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国资公司授信18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国资公司2001年4月25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专门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法人实体,注册资本金50亿元。

 国资公司投资主要领域为城市功能区开发、环保新能源领域、科技和现代制造业、金融服务业以及文化创意板块,是北京市政府实现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平台。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7年9月财务报告数据,国资公司总资产1186亿元,总负债74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2017年1-9月国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亿元,净利润22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国资公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4月25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天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11.76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行董事张杰为恒天集团董事长,恒天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恒天集团授信111.76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恒天集团成立于1998年,是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集团,也是唯一一家以纺织机械制造与供应、纺织原料贸易为主业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资本金32.57亿元。恒天集团综合实力在国内纺织机械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是全球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纺机企业。

 恒天集团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充分沟通、自愿协商,恒天集团整体产权将无偿划转进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产权关系正在办理但尚未完成。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7年12月财务快报数据,恒天集团总资产913亿元,总负债6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449亿元,净利润17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恒天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恒天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4月25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京能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9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71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京能集团持有本行8.59%股份,是本行第三大股东。京能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京能集团授信19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由原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和原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合并重组成立。京能集团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出资设立,公司出资人职责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注册资本204.434亿元。

 京能集团是北京市重要的能源企业,主业突出,形成了以电力、热力、煤炭业务为主的产业链条;近三年来电力、热力、煤炭三个业务板块收入合计金额占总营业收入的65%-70%左右,是北京市热电供应的重要企业,有力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需求。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7年9月财务报告数据,京能集团资产总额为2544亿元,净资产102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0%。2017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9亿元,净利润20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京能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京能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4月25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北银金融租赁”)授信额度160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2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行董事杜志红为北银金融租赁的董事,北银金融租赁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北银金融租赁授信16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北银金融租赁成立于2014年1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北京银行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31亿元,北京银行持股比例64.52%。

 公司主营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以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公司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服务中小、差异定位”的总体原则,未来将扎实市场基础和自身业务特点,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实现与现有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差异化经营。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7年12月财务数据,北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308.9亿元,净资产38.9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4.79%,不良贷款率为1.00%; 2017年全年营业收入6.2亿元,净利润3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北银金融租赁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北银金融租赁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1169)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东宁、行长杨书剑及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杜志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行按照报告期末的股数重新计算2017年同期的每股收益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北银优1 证券代码:360018

 单位:股

 

 ■

 ■

 ■

 ■

 ■

 ■

 证券简称:北银优2 证券代码:360023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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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4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1、以上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5、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秀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马龙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屏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平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元江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杠杆率分析

 本公司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计算杠杆率指标,本期末及前3个季度本公司集团口径杠杆率指标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6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代码:601169 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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