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2,757,960,657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13,694,098.55元,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60%。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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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公司及各子公司所开展的主要业务的简要情况及盈利模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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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证券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7年证券行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113.28亿元,同比下降5.08%,实现净利润1,129.95亿元,同比下降8.47%,主要由于证券市场涨跌分化,日均股票成交额和再融资规模较2016年明显下降,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较2016年同期大幅下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131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6.14万亿元,同比增加6.04%,净资产为1.85万亿元,同比增长12.80%,净资本1.58万亿元,同比增加7.48%。证券行业总资产和净资本增加,主要源于证券行业合规风控监管逐步加强,证券公司通过IPO、增资扩股等方式不断补充净资本,提升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关于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请参见第四节、三、(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3 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2.3.1 受益集团协同发展战略,协同业务空间广阔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东方注册资本为553.63 亿元,形成了集不良资产、保险、银行、证券、信托和评级于一体的金融控股集团架构,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众多分支机构和优质客户资源。2017年,中国东方启动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与潜在战略投资者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并完成公司治理程序,目前正在进行行政审批和工商登记。引战完成后,中国东方的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做大做强不良资产主业以及集团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17年末,中国东方经审计的总资产超过9000亿元、净资产突破1000亿元,均较年初增长20%以上。
公司依托控股股东的综合金融布局和资源优势,通过在投行、资管、投资等多项业务领域共同挖掘项目、共享客户资源,协同效应显著。2017年,公司与中国东方开展的各项协同业务贡献收入接近5.30亿元。
公司作为中国东方旗下唯一的上市金融平台,在中国东方集团内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未来,公司将从客户、品牌、渠道、产品、信息等方面与中国东方及其下属公司实现资源共享,结合中国东方不良资产主业的优势地位,充分挖掘未来实体经济发展带来的业务机会,打造具有不同需求类型和风险偏好的多层次客户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客户开发、产品销售和全方位金融服务的竞争力,提高公司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渗透力以及客户的满意度、忠诚度,实现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2.3.2 业务结构多元化,投融资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公司深入推进“大投行、大资管、大销售”发展战略,以机构客户和高净值客户为中心,买方与卖方业务相结合,推动业务多元化发展,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自公司上市以来,大投行、大资管业务收入占比明显提升,2017年末公司大投行、大资管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9%和14%,较上市首年分别提高8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
公司投融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大投行业务方面,公司股权融资业务保持快速发展,股票主承销家数行业排名进入行业前15名,股票主承销金额行业排名进入行业前20名,IPO在审项目及上市辅导投行项目数量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大投行业务借助前期良好的人才、项目储备及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实现股权业务与债券业务均衡发展,收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大资管业务方面,公司资管业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机构客户保持快速增长,主动管理收入成为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年,公司资管业务以全面风险控制为前提,通过供应链金融、Pre-ABS、股债联动等多种创新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资管业务净收入排名保持在行业前25名;公司资管产品及基金产品受托资金规模较2016年增加260亿元,管理资产总规模超过1,200亿元,其中,主动性管理资产规模超过600亿元,中国东方集团协同资管业务规模近200亿元。
2.3.3 合规风控体系全面加强
公司秉承“全面、稳健”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合规风险质控管理体系及各项制度流程,为各业务之间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风险防御机制,能够及时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目前,公司已制定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管理办法以及风险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对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实施动态监控,持续加强项目审核与风险敞口管理,严守市场风险底线。2017年,公司全面加强子公司合规管理,优化组织架构,设立了债券业务总部,实现对债券承销发行以及后续受托管理债券的集中统一管理。
2.3.4境外业务取得突破
公司境外业务快速发展,全资子公司东兴香港成为公司拓展境外业务的重要平台和新的利润增长点。2017年,东兴香港在1号(证券交易)、6号(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放债人牌照的基础上,取得证监会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9号(资产管理)牌照,各项核心业务实现突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5亿元,净利润1.37亿元,境外业务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达到10%,较2016年收入占比提高近9个百分点。
2.3.5 具有区域资源优势
公司已形成全国性的业务布局,并在福建地区具有多年的客户积累和渠道优势。目前公司40%以上的分支机构集中在福建地区,2017年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超过60%来源于福建地区,同时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股基交易量、证券经纪业务利润总额等多项指标持续位于福建证监局辖区(不含厦门)内证券公司前列。福建省是国内经济发达地区之一,民营资本较为活跃,是全国优质中小企业和高净值人群聚集地之一。2017年,福建地区GDP总量为32,298.28亿元,同比增长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万元,同比增长8.3%,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高新技术企业从1,638家增加到3,054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崛起为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提供了良好机遇。目前,公司在福建地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并与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建材、医疗等20多个行业的会员企业18,000多家,其中规模企业近5,000家,有利于公司投融业务的进一步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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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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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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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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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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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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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东兴债”于2017年4月7日足额支付2016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6日的利息。
“16东兴债”于2017年1月13日足额支付了2016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2日的利息。
报告期内,“17东兴02”、“17东兴03”、“17东兴04”、“17东兴F2”和 “17东兴F3”未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付息日,未发生付息兑付。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23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4东兴债”、“16东兴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7]456号), 维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公司债券“14东兴债”、“16东兴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此次跟踪评级结果与2016年4月1日出具的“14东兴债”上一次评级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分析报告》(联合[2016]251号)和“16东兴债”上一次评级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分析报告》(联合[2016]252号)的评级结果一致,未发生变化,未对投资者适当性产生影响。
2017年5月31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公开发行的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即“17东兴02”和“17东兴03”)进行了评级,并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7]511号),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确定公司拟公开发行的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等级为AAA。此次评级结果与2016年12月5日出具的该债券上一次评级报告(联合[2016]1441号)的评级结果一致,未发生变化,未对投资者适当性产生影响。
资信评级机构因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的结果与“14东兴债”、“16东兴债”的评级结果一致,不存在差异。
公司债券“17东兴04”、“17东兴F2”、“17东兴F3”、次级债券“15东兴01”、“16东兴02”和“17东兴01”均未进行评级。
除以上情况,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未因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因此不存在有差异的情况。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表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A的含义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以上评级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预计将于2018年6月30日前出具公司主体及各期公开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提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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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全球经济表现良好,经济复苏由美国扩散到众多发达经济体以及新兴经济体,全球贸易以及跨境资本流动复苏明显;同时,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正式就职,美国开启了新一轮快速加息周期和大规模税收改革,对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金融市场产生巨大影响。国内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全年GDP增速回升至6.9%,经济总量达到82.71万亿元,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均迈上新台阶。
受再融资和减持新规的影响,定向增发规模大幅缩减,上市公司重要股东集中减持受到严格监管,市场开始回归价值投资,低估值蓝筹股受到资金追捧,形成明显的“二八行情”。截止12月30日收盘,2017全年沪指收获涨幅6.56%,成交金额50.57万亿元;深证成指上涨8.48%,成交金额61.33万亿元;以蓝筹股为代表的上证50和沪深300指数均在11月创下年内新高,年度分别上涨25.08%和21.77%,而创业板指则下跌了10.67%,中证1000下跌17.35%。
在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加大中国东方集团内部业务协同力度,资产管理规模快速增加。2017年公司整体业绩表现优于行业水平,收入结构更加均衡,投行业务和境外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此外,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对直投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的业务定位进行调整,并对两家全资子公司东兴香港和东兴投资进行增资。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成功完成近70亿元公司债及30亿次级债发行,投行业务和境外业务取得突破,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在复杂多变、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环境中,公司积极发掘业务机会,整体经营业绩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收入结构多元化发展。
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77.81亿元,较年初增加51.47亿元,同比增加7.09%;净资产192.53亿元,同比增长4.89%。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27亿元,同比增加1.5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9亿元,同比下降3.23%;每股收益为0.47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98%。
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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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17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27亿元,较上年增加0.54亿元,增幅为1.51%,主要变化: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减少2..60亿元,降幅11.54%;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1.96亿元;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增加1.21亿元,增幅7.08%。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业务及管理费较上年略有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变动原因说明:回购业务资金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66.27亿元,拆入资金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1.40亿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导致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57.77亿元,融出资金导致的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4.06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适时增加对外投资规模,购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金净流出增长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2016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主要是股权融资所致;2017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主要是债务融资所致。
2. 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业务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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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证券经纪
2017年,证券市场涨跌分化,沪深两市股票日均成交额4,586.07亿元,同比下滑11.74%;上证综指比上年末上涨6.56%,深证综指收盘较上年末下跌3.54%,中债指数较上年末下跌1.19%。受此市场环境影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同比降幅明显,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数据,证券行业2017年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为820.92亿元,同比减少22.04%。
公司2017年两市股票累计成交金额为2.28 万亿元,市场份额1.02%;累计实现经纪业务净收入9.38亿元,占公司整体净收入的26%,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下降。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收入)排名为28位。经纪业务开户数量持续增长,且机构客户增速高于零售客户增速,客户结构不断优化,为公司PB业务和增值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2017年末,公司拥有近140万个零售客户和2,900多家机构客户,分别同比增加4.42%和8.61%。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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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值服务业务客户数和客户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并在提高客户粘性和提升客户体验方面都取得突破。2017年,增值服务业务收入较2016年增长68%,产品数量较2016年增加近50%,解套大师、兴视点、兴投顾等适应于互联网的小额提升佣金率产品成功上线,并成功开拓总部与分支机构协同管理的业务模式,充分利用“东兴198”综合APP,将线下产品和线上渠道有效结合。目前,公司已形成六大系列服务品牌,拥有33个子产品,其中,投顾产品“解套大师”在新浪财经“2017券商APP风云榜”中获评“最具创意APP”奖项。
网上方面,“东兴198”APP已发展成为公司经纪业务网上交易和增值服务的主要交易平台,与传统线下服务模式形成互补,有效延长了公司经纪业务的服务半径和服务效率。2017年,公司移动端交易笔数占公司整体交易笔数50%以上,获评新浪财经中国券商10佳APP等10项奖项。此外,公司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已初步完成,数据实时交互、计算和存储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东兴198”APP和客户经理工作平台提供了场景化支持。
网下方面,公司继续推进以分公司为核心的分支机构管理体系,实现7家分公司对18家营业部的区域集中统一管理。2017年,新设5家分公司、2家营业部全部取得经营许可证,于2018年一季度全部开业,分支机构总数达到79家。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在新疆、福建等地区的分支机构新设工作,加强经纪业务人才储备和督导管理,通过移动端APP、线上投资顾问、账户体系、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打造经纪业务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有机结合和良性循环。
②自营业务
公司的自营业务主要分为权益类投资业务和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秉持“稳健+价值”的投资理念。2017年,受债券市场走势低迷的影响,公司实现自营业务净收入(扣减资金成本后)4.25亿元,同比减少4.10%。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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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自营业务规模为日均占用成本;权益类投资包括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和权益类衍生品投资。
-权益类投资业务
2017年国内A股市场呈现明显的结构化行情,大盘蓝筹股整体走势显著优于中小盘股票,股票市场涨跌分化加剧了权益类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公司对市场波动趋势作出了准确研判,及时把握白酒、金融等蓝筹股上涨机遇,并在市场下跌时有效控制仓位,规避市场急跌带来的投资风险,取得了较高的超额收益,全年投资收益率跑赢万得全A指数超额收益率。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自营收入呈现多元化格局,货币基金做市业务、与融资融券开展融券交易业务、收益互换等新业务模式逐渐发展成熟,自营业务收入渠道进一步拓宽。
-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2017年,受经济基本面回暖、货币政策边际收紧、监管去杠杆政策升级等因素影响,国内债券市场震荡下跌,十年国债收益率上行94BP,中债总财富指数下跌1.45%。在此背景下,公司继续降低债券持仓久期,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加强自有资金和投顾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业绩超越市场平均水平。公司固收投顾业务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下继续保持增长,截至2017年末,固收投顾业务规模为175亿元,较2016年增长6%。
未来,公司自营业务将继续完善投研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不断提升团队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在日益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稳步提高投资业绩。权益类自营投资方面,继续加强二级市场行业覆盖,优化量化投资策略,逐步形成独立、系统的投资框架,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扩充投研和量化投资业务团队。固定收益类投资方面,将坚持“业务合规、风险可控”作为各项业务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在防范风险的同时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加强销售交易团队建设,继续推进同业合作和中国东方集团内部协同,实现投资收益稳步增长。
③投资银行业务
2017年,国内IPO融资市场先扬后抑,前三季度IPO发行节奏加快,融资规模呈现上升趋势,四季度IPO审核发行有所放缓,全年A股首发家数438家,较2016年增加211家,首发募集资金2,301.09亿元,同比增加53.81%;再融资家数和募集资金规模均有较大程度下降,全年增发家数540家,较2016年减少274家,再融资募集资金12,705.31亿元,同比减少24.90%。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7 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收入及承销规模均呈下降趋势,证券公司实现投行业务收入510.30 亿元,同比下降25.43%。其中,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收入分别同比下降26.11%和23.63%。
2017年,公司投行业务在行业同比下滑的背景下取得突破性进展,投行业务净收入市场排名进入行业前20位,全年实现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7.07亿元,同比下降10.10%,变动幅度优于证券行业投行业务净收入的变动幅度。在《国际金融报》国际先锋投行评选中,公司获评“2017高成长先锋投资银行”、“2017IPO风控能力先锋投行”;在证券时报评选中,公司获评 “2017中国区突破投行君鼎奖”、“2017中国区突破并购投行君鼎奖”、 “2017中国区股权再融资投行君鼎奖”。
公司投行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共完成发行4单IPO项目、20单股权再融资项目、18支公司债券、6支企业债券、4支金融债、1支可转换债、1支可交换债和11支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投行业务累计主承销金额527.99亿元。公司股票主承销家数行业排名为第14名,较2016年提升5名。截至2017年底,公司在审IPO保荐项目12个,在审再融资保荐项目5 个。2017年公司承销金额及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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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2017年完成财务顾问项目367单,其中并购重组项目6单,新三板新增挂牌37家,累计挂牌199家,截至2017年底新三板累计挂牌数量排名为第20位,较2016年提高1名,公司全年共实现财务顾问净收入1.91亿元,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2017年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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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公司投行业务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和人才结构,实现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及债券业务均衡发展,通过加强内部风险管控,提高项目质量和抵御市场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实现投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中国东方金控平台的协同合作,通过“投资+投行”等多种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④资产管理业务
2017年,在“去通道、降杠杆”的政策环境下,证券公司通道类资管规模扩张受到抑制,行业资产管理规模下降,资管业务收入质量小幅提升。截至2017年末,证券行业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达到17.26万亿元,较2016年下降3.14%,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310.21亿元,同比增长4.64%,增速较2016年下降3个百分点。
2017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严监管背景下,继续保持资产管理规模快速增长,主动管理能力和市场品牌持续提升。公司截至2017年末的资产管理受托规模为1,266.44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25.91%,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284.39亿元,与2016年末基本持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规模879.26亿元,同比增长38.71%;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规模34.40亿元,同比增长119.53%;基金管理产品期末管理规模68.38亿元,日均管理规模超过120亿,较2016年日均规模同比增长128%。
公司主动管理型资管产品业绩优异平稳,其中,权益类基金产品均取得正收益,改革精选权益类基金和债券基金的收益率均进入行业排名前5%,货币基金收益率进入全市场排名前3%。公司资管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加强,2017年公司获评“2017中国绝对收益产品君鼎奖”、“2017中国资管金鼎奖最具成长性券商资管”、“2017中国资管金鼎奖最佳券商资管ABS产品”、“2017东方财富最佳券商资管”等累计获得14个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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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规模为母公司管理基金规模。
2、表中资管收入总金额与业务分部报告的资管业务净收入存在差异,主要由于有少量的资管产品手续费佣金收入、资管产品的合并损益计入分部报告。
未来,随着资管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将回归本源,资产配置重心从通道业务向固定收益、权益等主动管理型业务转移。公司将继续多元化的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打造财富管理型及投行型资管,不断丰富资管产品线,逐步形成集固定收益、量化投资、现金管理、FOF、定增、资产证券化等产品线为一体的差异化、多层次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
⑤信用业务
2017年,信用业务市场竞争加剧,证券市场两融余额在8,600亿元至1.10万亿元的区间内波动,全年两融日均余额为9,363.78亿元,较2016年增长4.26%,累计融资买入10.42万亿元,同比下降9.63%,累计融券卖出1,873.71亿元,同比增长126.94%。至2017年末,市场融出资金余额为10,233.58亿元,较年初增长9.00%。
公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业务。2017年,公司实现信用业务净收入6.74亿元,同比增长29.07%。公司截至2017年末的融资融券余额为95.22亿元,排名市场第23位,累计融资买入金额排名市场第21位,全年实现两融利息收入7.14亿元;股票质押回购业务2017年末待回购金额(含自有资金和资产管理业务对应的股票质押规模)为241.36亿元,较2016年末上升25.97%,其中自有资金股票质押业务余额为80.69亿元,同比增长36.39%;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实现利息收入3.2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6.79%。公司信用业务严格把控客户适当性管理、征信、授信等环节,对标的证券、交易集中度、客户维持担保比例等指标进行严格监控并逐日盯市,截至2017年末,公司两融业务和股票质押式业务(自营)的整体维持担保比例分别为257.29%和192.63%,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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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期货业务
公司期货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开展。2017年,受商品期货交投降温影响,国内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30.76亿手,累计成交额约187.90万亿元,分别较2016年下降25.66%和3.95%。在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指引下,期货新品种上市恢复,期货市场呈现期货逐渐向现货靠拢的趋势,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继续向证券、基金、银行和保险行业渗透。东兴期货重点推进创新业务和资管业务,成功上线发行产品7支,募集总规模6.14亿元,全年实现期货业务净收入8,251.30万元,较2016年提高18.22%,毛利率同比提高3.67个百分点。未来,东兴期货将依托风险子公司增强买方能力,以仓单融资业务、“保险+期货”场外期权业务、基差交易业务三种模式为基础,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资产收益率。
⑦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另类投资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兴投资开展。2017年,东兴投资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对重点业务方向进行了调整。2016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中证协发[2016]253号文),推动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平台向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和另类投资管理业务相互独立的专业化经营方向转型。受行业监管新规及业务转型影响,2017年东兴投资新增项目开展受限,整体呈现亏损。目前,东兴投资已完顺利完成整改工作,经营范围完成变更,注册资本由年初的5亿元增加至20亿元,未来将以股权投资及相关金融产品投资为主要业务方向。
⑧研究业务
2017年,公司研究团队有效整合,研究业务市场影响力稳步提升,在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比中获得新财富最具潜力机构第4名,医药和军工研究团队名列第9名;在水晶球评选中,化工、机械、交运等行业总榜入围。同时,公司研究团队为中国东方及多家合作机构提供内部研究和业务咨询服务,研究佣金收入较2016年明显提升。
未来,公司研究业务将加强研究团队梯队建设,以中国东方集团业务转型为契机,充分发挥行业研究、宏观研究等专业优势,积极探索集团协同与卖方服务相结合的业务模式,逐步建立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本公司对执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于2017 年8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通过将融资类业务减值计提方式做出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1、重要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部分内容。
(五)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通过自行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亿元 币种:港币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年合并范围中包括的结构化主体为:
■
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判断因素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管理人或实际控制人,且分别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持有一定比例的投资,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较大可变回报。于2017年12月31日,共有16个结构化主体因本公司及子公司享有的可变回报重大而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016年12月31日:33个)。上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于2017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04.41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13.45亿元)。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其他权益持有人持有的权益根据合同条款在其他负债项下列示。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8个结构化主体,年末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25个结构化主体的情如下:
■
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017年度,东兴投资注销子公司福建东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置日本公司享有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0,431,685.33元。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11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公司章程》(2017年12月修订)基础上修订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文字表述作相应调整,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相关的申报核准、备案、公告及工商变更等程序性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秦斌、江月明、黎蜀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9,249,598.89元; 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16,632,271.64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平衡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当期回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13,694,098.55元,占2017年度归属于合并报表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60%。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18年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证券自营投资规模如下: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00%(不含400%),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不含80%)。董事会同意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管理、风险监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信用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信用业务规模如下:融资(含融券)的业务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320%(不含320%),股票质押业务(不含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规模不超过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分类评级结果确认的规模上限。董事会同意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管理、风险监控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融资融券业务、约定式购回交易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信用业务规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境内、境外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一)债务融资主体
公司债务融资的主体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
(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公司境内、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拆借、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包括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凭证、次级债券、次级债务、转融通借款、信用借款(含银团贷款)、抵(质)押借款、资产收益权转让并回购、债券回购融资及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本公司可以发行实施的其它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本议案中的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情况确定。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具体品种的债务工具期限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
(五)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及方式
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以待偿还余额计算)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所规定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的条件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届时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公司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规模。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具体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有限制性规定的,公司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具体债务融资工具需要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须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按照相关要求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六)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价格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每次融资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价格。
(七)债务融资工具币种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每次融资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币种。
(八)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九)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 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各品种债务工具资金用途有限制性规定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超过限制性规定。
(十)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融资工具的投资者需符合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对投资者条件的相关要求。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就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十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公司债务融资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债务融资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时机、具体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利率的决定方式、定价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登记托管机构、偿债计划、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 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资产证券计划管理人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
3.为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资产证券计划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资产证券计划管理人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
4.办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7.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务。
(十四)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孰早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如果董事会及/或获得授权的公司管理层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更换2018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聘用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的方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中国证券大厦”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修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再次实施境内、境外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发出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通知。
本次会议听取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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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向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阅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合规报告》。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现状、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五、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8名。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包括提供服务、接受关联方出让资产使用权、共同投资、借款等在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范围;除前述之外,公司2017年新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前述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8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往来,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且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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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况
(1)2017年本公司作为委托人与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共同投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新增总规模6.43亿元,其中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投资5.76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0.67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委托人与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共同投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28.77亿元,其中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投资25.11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3.66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有资金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647.39万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现管理费为1,891.56万元。
(2)2017年本公司作为委托人与本公司关联方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14.99亿元,其中本公司关联方邦信置业投资10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公司关联方宁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2.6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2.39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委托人与本公司关联方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14.99亿元,其中本公司关联方邦信置业投资10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公司关联方宁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2.6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2.39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有资金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02.30万元。
(3)2017年本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共同投资专项计划新增规模1.40亿元,其中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1.40亿元认购专项计划优先级,大连银行未有新增投资。在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24,462.15万元认购本公司管理的该集合计划劣后级份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共同投资专项计划总规模3.38亿元,其中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2.85亿元认购专项计划优先级,关联方大连银行投资0.525亿元认购专项计划优先级。在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82,386.30万元认购本公司管理的该集合计划劣后级份额。自有资金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为94.27万元。
(4)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劣后级委托人与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作为优先级委托人共同投资我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21.78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34亿元认购劣后级份额,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出资18.44亿元认购优先级份额,我司2017年获得的管理费收入共计21,724,845.41元、业绩报酬收入共计13,538,044.34元、自有资金投资收入共计9,438,375.00元。
(5)2017年本公司作为委托人与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共同投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新增总规模28亿元,其中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投资24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4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管理费收入88.53万元,大连银行资金参与2个月,2017年底前已经退出。
(6)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委托人与本公司关联方北京东银融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5,110.85万元,其中本公司关联方北京东银融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110.85万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有资金取得的投资收益为-6.9万元,管理费为245,912.23元。
(7)中国东方认购东兴资本实际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共青城东兴博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亿元有限合伙份额,东兴资本直接认缴7,000万元有限合伙份额,其旗下基金管理平台共青城东兴智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4.71%)担任普通合伙人,认缴1,000万元合伙份额。
3.其他关联交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集合计划通过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购买本公司关联方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收益权为319,80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持有本公司股份145,460.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74%,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国东方成立于1999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吴跃,住所为北京市阜成门内大街410号,注册资本为553.63亿元。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东方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主要包括: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自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其他关联法人:其他关联法人包括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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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1.资产管理业务服务。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标准收取,参照市场可比服务收费水平定价。
2.投资银行服务:承销保荐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投资顾问服务根据合同约定,参照市场同类产品收费水平定价。
3.经纪业务及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席位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基金的佣金费率定价;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参照同类产品收费水平定价。
4.存款收入。参照金融行业同业存款利率定价。
5.借入资金利息支出:参照金融行业同业贷款利率、同类型产品发行利率定价。
6.担保服务支出:参照市场可比交易定价。
7.购买产品销售服务、财务顾问、咨询及保险服务:参照同类产品销售服务、财务顾问、咨询及保险产品的收费标准支付。
8.房屋租赁及物业支出:按照相同地段市场的房屋租赁价格水平确定。
9.共同投资:参考市场可比产品收益率确定。
10.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参考市场可比产品、资产收益率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1198 公司简称:东兴证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