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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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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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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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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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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60,638,426.78元,增幅78.41%,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生产采购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41,422,592.95元,减幅32.59%,主要系子公司收回借款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097,363.98元,增幅43.11%,主要系基建改造项目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4,357,438.5元,减幅82.24%,主要系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67,499,211.98元,减幅44.88%,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职工绩效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6,355,062.78元,减幅51.48%,主要系上缴期初税费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9,967,330.68元,增幅246.98%,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期减少4,726,678.40元,减幅159.00%,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9、其他收益本期比上期增加4,141,922.59元,增幅43.80%,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1,892,836.73元,增幅81.59%,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期增加 21,438,362.75元,增幅32.48%,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期增加39,378,982.49元,减幅219.96%,主要系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期减少944,287,012.46元,减幅98.83%,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因重大事项停牌,后经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4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2016年12月29日,标的公司之一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除本公司以外的全部股东与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集团”)签署了《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股权转让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拟将其全部持有的威思顿合计70%股权转让给东方电子集团。

 2017年3月9日,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威思顿换发新《营业执照》,威思顿公司类型已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更名为“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7日,威思顿除公司以外的全部股东已将其股权过户给东方电子集团并完成工商变更。东方电子集团计划将其持有的威思顿全部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公司收购威思顿剩余全部股权的计划保持不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将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3月30日,东方电子集团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将所持有的威思顿的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东方电子行使,委托期限自其登记成为威思顿的股东之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

 2017年3月22日,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股东)与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增资方)、威思顿(作为标的公司)签署了《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94,168万元向威思顿增资,其中6,320万元计入威思顿新增注册资本、87,848万元计入威思顿资本公积。

 2017年3月27日,威思顿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3月31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和信验字(2017)第03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东方电子集团、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将其持有的威思顿全部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公司收购威思顿剩余全部股权的计划保持不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将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4月5日,公司与希格玛电气股东就解除《投资意向协议》达成共识。

 2017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

 2017年8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2017年9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修订)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10月27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151 号)。

 2017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151 号)。

 2018年1月15日,公司回复中国证监会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

 2018年1月23日,公司回复中国证监会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

 2018年1月25日,公司股票因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停牌。

 2018年2月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股票于2月2日复牌。

 2018年2月27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

 2018年3月21日,公司完成威思顿股权的资产交付及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

 截止报告披露日,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动中。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编号为2016020,2016021,2016022,2016024、2016025,2016026,2016027、2016028、2016031、2016032,2016036,2016039,2016040、2017001,2017004,2017006、2017007、2017008、2017009、2017010、2017011、2017012、2017013、2017014,2017015,2017016、2017017、2017018、2017019、2017027、2017029、2017034、2017035、2017036、2017037、2017039、2017042、2017043、2017046、2017047、2017048、2017049、2017050、2017051、2017052、2017053、2017054、2017055、2017056、2017057、2017069、2017070、2017076、2018003、2018006、2018008、2018014、2018015、2018016、2018018号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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