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8-044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立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商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商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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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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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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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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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新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聘任了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完成平稳过渡。报告期内,新任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努力推进各项生产经营及资本运营工作,在努力发展主营业务的同时,不断寻求企业外延式发展机会,进一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主营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国家排放法规政策的调整,不断提升中奥研发团队的研发效率,努力完成M1系列柴油发动机及柴电混合动力系统的研发工作,并在年产3万台高自动柔性批量化生产线已建成投产的基础上,新设一条REX安装生产线,以满足未来新能源市场的产品需求。同时,公司不断加大销售力度,积极参加中东迪拜国际电力、照明、新能源展等行业内知名览会,以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充分挖掘国内外潜在优质客户。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强化成本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努力实现开源节流,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资本运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与专业机构沟通、探讨产业并购基金投向,努力寻找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优质标的,以期利用10亿级产业并购基金促进公司的外延式发展,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投资者保护方面:(1)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就控股股东未履行2016年度业绩补偿承诺事项,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截至目前,法院已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办理了轮候冻结,并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会择期宣判。
(2)公司对购买的“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产品申请赎回,但目前仅收到部分收益1,040万元,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尚未收回。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管理层已采取致函、走访等各种措施了解该笔信托投资款相关情况,并积极委托律师就信托投资款赎回事项准备相关材料,以期尽快追回本金及剩余投资收益。
(3)公司整体转让恒信融锂业股权后,交易对方及恒信融创始人未能如期协助公司解除对2亿元担保,造成公司此担保事项仍然存续。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委托律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重大事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润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与成都众诚泰业科技有限公司商谈股权转让事项,但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事项或涉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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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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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立用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