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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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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06 公司简称:南都物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美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公告编号:2018-027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现将 2018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2018年1-3月,公司新签物业服务项目7个,新签约面积约1,034,051平方米;公司案场服务合同的新签数量为8个;公司顾问咨询合同的新签数量为2个。

 由于物业服务合同签约时点不等同于物业服务项目的交付管理时点,在交付管理前或将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8-028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1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浙江南都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4.36%股份的股东浙江南都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在2018年4月2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8年4月25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南都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提请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2018年2月1日的总股本79,36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809,524.00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8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03,174,604股,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3,174,604元。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本增加后,需相应修改章程中与股本变化相关的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在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4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3单元七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1日

 至2018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议案16为本次新增临时提案。

 2、特别决议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8项:浙江南都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舟山五彩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芳、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第9项: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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