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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下午03:3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共同推选吴文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7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18]第5-002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667,657.94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盈余公积后,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03,132,481.13元。基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较大,公司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且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合理资金管理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可进一步规范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项目列报,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文敏女士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