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56,142,317.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541,988.23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819,887,551.81元,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1,154,487,880.93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4,009,30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55,458,251.15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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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与商业物业运营、房地产金融等多个业务板块,开发经营模式为自主开发销售为主,公司聚焦京津翼地区、上海、杭州、成都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公司始终秉承“绿色公司战略”,致力于住宅地产和综合商业地产的品牌化、专业化销售和经营,打造高标准的住宅、商业综合物业。公司已建立“以住宅地产为主、商业多元业务为辅”的业务架构,以“租售并举、多元协同”的商业模式,并通过成熟的、优秀的商业综合体地产运营管理团队,以实现资产规模有效增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物业价值逐步显现的发展目标。
在坚持区域优先,深耕京津冀地区的同时,公司尝试聚集各种资源,积极探索服务业与房地产的结合,逐步实现房地产业务向地产金融服务型的第三产业转型升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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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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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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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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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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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4,957,299.48元,较上年增加41.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6,142,317.35元,同比增长222.87%。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947,247,797.72元,同比增长5.3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主要为收购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2018—01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56,142,317.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541,988.23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819,887,551.81元,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1,154,487,880.93元。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4,009,30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55,458,251.15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分配预案内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2013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18)第S00283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支付德勤华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共计人民币190万元。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2018-013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56,142,317.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541,988.23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819,887,551.81元,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1,154,487,880.93元。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4,009,30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55,458,251.15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上述分配预案内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2013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止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18)第S00283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1、2、3、4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246 公司简称:万通地产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