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近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庄奎龙先生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桐乡市恒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聚投资”)的通知,庄奎龙先生和恒聚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首发限售流通股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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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庄奎龙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26,206,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4%,其中本次质押股份占庄奎龙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5.91%,占公司总股本的4.27%;恒聚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68,3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其中本次质押股份占恒聚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6.80%,占公司总股本的3.36%。庄奎龙先生和恒聚投资合计质押股份64,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63%。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主要为了满足个人投融资需要。
2、还款能力及相关安排
庄奎龙先生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薪资奖金所得、股票分红等。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
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