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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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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81,851,51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因此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致力于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防水工程施工业务领域,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施工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防水系统综合服务商。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广泛应用于房屋建筑、高速铁路、地铁及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和城市道桥、机场和水利设施、综合管廊等领域,包括人民大会堂及鸟巢、水立方等2008年北京奥运场馆等中国标志性建筑和京沪高铁、北京地铁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产业报国、服务利民”的指导思想下,公司投资还涉及非织造布、建筑节能、砂浆、建筑装饰涂料等多个领域。公司旗下品牌和涵盖的业务板块包括东方雨虹(工程业务)、雨虹(民用建材)、卧牛山(节能保温)、孚达(节能保温)、天鼎丰(非织造布)、风行(防水)、华砂(砂浆)、洛迪(硅藻泥)、德爱威(建筑涂料)等品牌和业务板块。

 公司根据产品的用途和使用群体的不同,采取直销与渠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直销渠道主要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成都、昆明等核心城市及区域市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外加剂等专业细分市场以及大型房地产公司和企业集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大型战略合作客户的持续开拓与深耕保持了持续的业绩增长,并精准定位雄安新区、大湾区、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市场,把握新时代机遇。公司的渠道销售体系主要包括工程渠道经销商、零售渠道经销商两大类。工程渠道经销商网络由公司工程渠道事业部负责管理,针对全国核心城市市场以外的工程市场建立经销商网络。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共享愿景、共谋发展、共享利益的“合伙人机制”,挑选优秀的工程渠道代理商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2家股份有限公司,旨在通过制度性安排,以股权关系为纽带,实现对代理商激励模式的创新与升级;零售渠道经销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民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主要针对普通大众消费者家庭装修市场,建立家装公司、建材超市、建材市场经销商及电商多位一体的复合营销网络。报告期内,公司成立新零售事业部,推动民用建材板块由零售商向系统方案服务商转型。

 (2)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属于建筑材料行业之细分领域——防水建筑材料行业。防水建筑材料是现代建筑必不可少的功能性建筑材料,随着城市的不断建设发展,防水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行业景气度较高。

 目前,国内建筑防水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不够规范,“大行业、小企业”依旧是行业发展标签。防水生产企业众多,除少部分企业整体水平较高外,大多数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及生产工艺落后,市场充斥假冒伪劣、非标产品,落后产能过剩,行业竞争不规范,行业环保问题突出。近年来,随着环保督查、安全生产等产业政策对防水行业的逐渐规范,以及防水行业的消费升级,大企业对品质的要求逐渐提升,大型防水企业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与历年相比防水制造行业市场集中度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逐步向龙头企业聚拢。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化的建筑防水系统综合服务商,努力打造全产业链产品的生态系统。自成立以来,公司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建筑和民用、商用建筑提供高品质、完备的防水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解决防水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建筑渗漏率居高不下以及随之带来的建筑安全隐患这一行业顽疾。二十余年来在建材行业的深刻沉淀,公司完成了企业的转型升级,在研发实力、生产工艺、销售模式、标准化施工、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均居同行业前列,成为中国具有竞争性和成长性的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地位突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展望为“稳定”,将公司发行的“雨虹转债”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此次评级调整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产生影响,上述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概述

 2017年,我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和质量提升,国民经济稳中向好、好于预期,中国经济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体雨虹人齐心协力、奋勇拼搏下实现销售收入破百亿,实现“百亿雨虹”,在抢占市场、快速发展的道路上夯实了基础,迈出了坚决的一步。公司通过全面贯彻企业文化与价值观,以奋斗者为本,提升企业信仰与凝聚力;通过加强与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战略合作,深度开发客户资源,并充分发挥渠道销售优势,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新兴基建及工业仓储物流领域等非房地产领域的销售和推广力度,同时积极研究业务市场和销售模式创新,推动业务转型,总结并推广工程渠道领域“合伙人机制”的成功经验;公司通过加强产品、应用技术、施工装备、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化技术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全面推行标准化施工服务体系,通过专业化的培训与管理,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培养并壮大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化施工队伍;紧抓市场机遇,公司成立了东方雨虹建筑修缮技术有限公司和雄安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城市双修”与“雄安新区建设”蓄势待发。

 为进一步推动“渗透全国”的战略目标实现,公司计划在江西、湖北、江苏、河南、广西、湖南等多地投资建设生产基地与研发基地,充分发挥当地的资源与区位优势,完善防水、保温、建筑装饰涂料、砂浆等多项业务的产能与业务布局,并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线,实现智能化、自动化的“雨虹智造”生产体系;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孚达品牌的收购,其主营产品XPS挤塑板已经发展成为中国南方极具代表性的中高端品牌,对公司现有的建筑节能保温业务形成了良好的互补与提升,增强了公司在建筑节能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雨虹转债”的发行工作,为公司募集18.4亿经营资金,作为募投项目的唐山工厂聚氨酯项目已投产,青岛莱西工厂、安徽芜湖工厂进入设备调试与试生产状态,江苏徐州工厂防水卷材项目主体完工已部分投产,杭州建德工厂、安徽滁州工厂主体基本完工,正在进行设备调试与安装,有效解决公司产能瓶颈问题,持续优化公司产能分布,充分体现了产业带动资本,资本反哺产业的产融结合良性循环。此外,雨虹转债的发行亦是国内首只实施信用申购的可转债,在资本市场具有里程碑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执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对产品质量、品质的极致追求,并凭借在质量水平和卓越绩效管理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荣获第十七届“全国质量奖”,此次荣获“全国质量奖”这一荣誉,是国家及社会各界对公司的经营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的认可。公司将一如既往追求卓越,严守质量这一企业安身立命之本,践行为人类为社会创造持久安全的环境的企业使命,为防水行业传播正能量,为中国制造贡献应有的力量。

 (2)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贯彻公司基本法精神、优化人力资源体系。

 报告期,公司完善人力资源政策,明确招聘标准,严把招聘入口关,提高招聘精准度;更加注重打造人才培养机制,特别是对优秀业务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的培养,注重新员工培训、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模式的创新,同时围绕“防水系统综合服务商”,增加技术支持和施工服务人员配置;全面贯彻和落实《东方雨虹基本法》,并按基本法的要求,及时完善公司的制度、规范,依法依规治理和经营管理企业。

 2、实施成本领先战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报告期,各部门高度协作,全面落实成本领先战略。采购中心精准分析大宗原材料的走势,适时启动重点原材料储备工作,加大集采力度,扩大成本优势,优化非生产性物资采购的标准化管理;生产运营中心通过技术进步、优化运输方式、深入研究市场、过程精准控制等严格控制成本实施非生产性物资采购的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招标管理工作;推行精益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全面落实预算管理体系。

 3、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资源优化整合。

 报告期,逐步实现了CRM、OA、SAP三套系统所有数据集中运转,同时,公司完善了BI、DMS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开发并完善了公司移动办公平台;实施TMS物流管理系统、工厂安全管理HSE系统;实现了物流订单分配与物流信息反馈、工程预算及工程管理、供应商及经销商管理的信息化,强化了绩效过程管理和绩效分析,推进跨部门工作协调沟通效率,打破部门墙,优化流程审批节点,提高流程效率。

 4、继续加强风险管控工作,切实提升企业经营质量。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系统化和标准化,完善收款管理机制。加强合作前、合作中对客户履约能力的识别,有效控制客户丧失履约能力的重大风险;进一步规范合同的签订流程、要求,切实有效地提高合同的签订质量,把控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加强债权凭证管理,杜绝发生呆死账;严格执行收款工作的标准流程,加大对到期应收款的催收力度。此外,为了盘活账面资产,公司拟实施资产证券化项目,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状况。

 5、严抓产品质量,重视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打造系统服务技术支持平台。

 报告期,生产运营系统及质监中心继续通过强化质量提升管理,在技术开发和重大质量提升项方面协同攻关,公司主导产品的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同时,依托特种防水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组建了学术委员会,并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研发人才,借鉴国外先进企业研发人员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对产品质量、品质的极致追求,并凭借在质量水平和卓越绩效管理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荣获第十七届“全国质量奖”。

 6、有序推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雨虹转债”的发行及上市工作,为公司募集18.4亿经营资金,推动公司产能布局加速落地,资本效应显著,有效缓解公司产能瓶颈的难题,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经营实力。

 7、有序推进股权激励计划后续工作,激发核心员工动力。

 报告期,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四期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期解锁,并完成了股权激励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得到了有效结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修订后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新增合并单位8家,分别是浙江东方雨虹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虹致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虹毅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修缮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南昌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东方雨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04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3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胡小媛、苏金其、羡永彪、瞿培华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296.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23,883.6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43%。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依据预计的合同收入和公司经营目标编制的。

 2018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人民币1,350,000万元;

 2、净利润人民币150,0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8,836,792.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740,341.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574,034.1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43,590,566.53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131,378,954.33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3,377,919.76元。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拟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81,851,5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132,277,727.25元,占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6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617,296,060股。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因此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该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预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在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报酬情况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

 金融机构选择、实际申请额度及期限等具体事宜由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授信申请事宜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授信申请文件,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授信、借款等事宜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2018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18年度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60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鉴于公司与高能环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卫国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李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11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四川省德阳市投资建设西南总部基地及西南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打造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特种砂浆、保温等领域研发、生产、销售的全产业布局,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同时,为改善公司在西南区域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投资20亿元在四川省德阳市投资建设西南总部基地及西南生产基地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四川省德阳市投资建设西南总部基地及西南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8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8年4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及实现风险共担,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5亿元。同时对该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经销商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方案如下:

 (一)发行主体: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四)发行目的: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五)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日;

 (六)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八)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九)主承销商:拟聘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

 (十)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同时,为保证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四)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七)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议案一、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三、议案十四、议案十七、议案十八、议案十九、议案二十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进行审议。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04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3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金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依据预计的合同收入和公司经营目标编制的。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制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该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在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均按照其行政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工资制度领取报酬,年底根据经营业绩按照绩效考核体系对其进行考评。

 公司监事报酬情况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本议案尚须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04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此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公司市场形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鉴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同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提出的本次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0.1134%);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0.5670%);董事向锦明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0.0567%);董事、常务副总裁张颖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0.0340%);董事、副总裁张洪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0.0283%);董事、副总裁张志萍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0%);总工程师王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0.0340%)。

 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斌先生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董事、总裁刘斌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0.0624%)。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副总裁王文萍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6,500股(占公司2018年3月30日总股本比例0.0234%)。

 李兴国先生、许利民先生、张洪涛先生的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李兴国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减持完毕当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1134%;许利民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26,400股,占减持完毕当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710%;张洪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份250,000股,占减持完毕当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283%。向锦明先生、张颖女士、张志萍女士、王新先生、刘斌先生目前仍处于股份减持期内,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向锦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0,000股,占其最后一笔股份减持当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420%;张颖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其最后一笔股份减持当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170%;张志萍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400股,占其最后一笔股份减持当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7%;王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其最后一笔股份减持当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227%;刘斌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5,000股,占其最后一笔股份减持当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312%;王文萍女士减持计划的减持期尚未开始。

 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2、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向锦明先生、张颖女士、张志萍女士、王新先生的减持计划将于2018年5月27日期满;刘斌先生的减持计划将于2018年7月25日期满;王文萍女士的减持计划将于2018年11月8日期满。公司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计划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截至2018年3月30日总股本的0.5670%,许利民先生将在减持前披露具体减持计划。公司董事杨浩成先生计划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截至2018年3月30日总股本的0.0425%,杨浩成先生将在减持前披露具体减持计划。

 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及其他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在后六个月内存在限售股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具体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四个锁定期即将届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首个锁定期即将届满。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04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4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9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69,553.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73,379,984.39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100,699.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54,279,284.62元,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单支行开设的2000000190410000029634账户内,扣除环保核查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认购验资费和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50,304.5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51,228,980.07元(以下简称“2014年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18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公开发行了18,4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4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3,000,000.00元后的余额1,827,00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单支行开设的20000001904100017705661账户内,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114,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24,886,000.00元(以下简称“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4年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58,187.06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2,784.90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25,415.9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734.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18,885.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8,734.9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50.8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4年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7,696.94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4年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65,884.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2,784.90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25,415.9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038.0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6,251.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038.0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13.45万元)。

 (2)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15,092.54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15,092.54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83,751.8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644.2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14,122.7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644.2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40.50万元,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38.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12月1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08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1、2014年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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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3.45万元(其中2017年度利息收入62.6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83万元(其中2017年度手续费0.31万元)。

 2、2017年可转换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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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40.50万元(其中2017年度利息收入341.2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募集资金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年10月1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公司将“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2,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实施地点改为山东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德州年产2.4万吨聚氨酯粘针刺油毡基布建设项目,涉及变更募集资金14,58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66%,由山东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实施。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25,415.97万元(截至2014年8月11日),其中:唐山年产4,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7,765.05万元;咸阳年产2,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459.62万元;徐州年产9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10,835.29万元;德州年产1万吨非织造布项目累计投入6,356.01万元。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4)第110ZC2097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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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况:无。

 (二)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83,751.85万元(截至2017年10月15日),其中:徐州卧牛山年产2,04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项目累计投入3,413.93万元;唐山年产10万吨聚氨酯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6,322.74万元;芜湖新型建筑防水、防腐和保温材料生产研发项目(一期)累计投入27,945.84万元;杭州东方雨虹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累计投入10,491.60万元;莱西年产24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20万吨砂浆及1000万平方米TPO项目累计投入20,966.40万元;滁州年产10万吨非织造布项目(一期)累计投入14,611.34万元。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110ZA4997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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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况: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4年募集资金

 2016年11月18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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