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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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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独立董事胡定核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何继江先生参会表决外,其他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用途

 公司主要业务为炭黑、白炭黑及煤焦油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为国内炭黑行业骨干企业。

 一、 炭黑

 炭黑按照用途通常分为橡胶用炭黑和非橡胶用炭黑。其中:非橡胶用炭黑包括色素、导电、塑料等专用炭黑;橡胶用炭黑分为轮胎用炭黑和其他橡胶用炭黑两种。炭黑作为生产橡胶的补强剂和填充剂,能提高橡胶的强度和耐磨性等物理性能,是橡胶加工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轮胎用炭黑在所有炭黑产品中用量最大,在汽车轮胎生产使用中炭黑后,汽车轮胎物理性能的改善增加了轮胎的行驶里程和使用寿命,同时也使汽车轮胎的加工过程变得更加容易。炭黑工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汽车工业的发展进程,对改善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发挥了重大作用。

 公司炭黑产品主要在橡胶行业中使用,同时在油墨涂料等行业中也有应用。按照炭黑粒子直径、结构性、吸碘值、DBP吸收值等指标,公司橡胶用炭黑产品可划分为十多个种类,主要应用于越野轮胎、载重轮胎等各类车辆轮胎生产,部分用于桥梁用胶垫、输送带及其它要求耐磨性能极好的橡胶制品的生产。在应用于轮胎生产时,公司炭黑产品可区分为硬质炭黑和软质炭黑两类使用,其中:硬质炭黑应用在轮胎的胎面部位,可以和橡胶分子之间形成结合力很强的化学键,从而提高橡胶的硬度、强伸性能和耐磨性能;软质炭黑可以有效的填充到橡胶分子间形成的空隙中,改善橡胶的粘弹性,多用在轮胎的胎侧和胎体部分,增加轮胎在滚动过程中的耐曲挠性。

 公司使用先进的炉法工艺生产炭黑,产品以乙烯焦油、蒽油和煤焦油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炉法生产的特点是,燃料在反应炉中燃烧,提供原料裂解所需的热量。燃烧和裂解过程同时发生。根据所用原料形态的不同,炉法生产可分为气炉法和油炉法两种,目前我公司使用油炉法生产炭黑。在炉法生产工艺流程中,反应炉是核心设备。生产不同品种的炭黑需采用不同结构尺寸的反应炉。空气和燃料在反应炉中燃烧,原料经雾化后喷入燃烧的火焰中,经高温热解生成炭黑。炭黑悬浮于燃余气中形成烟气。烟气经急冷后送空气预热器、油预热器进一步降温,最后送入袋滤器,分离出的炭黑送到造粒机中造粒,然后在干燥机中干燥。我公司炭黑产品在造粒方法上使用湿法造粒法,是一种先进的生产方式。湿法造粒是将粉状炭黑和适量的水和黏合剂加入湿法造粒机中,在造粒机搅齿的作用下均匀混合,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形成均匀的球形颗粒。然后经过干燥机干燥脱除水分,分级筛选、精致,最终形成均颗粒状产品。湿法造粒的炭黑颗粒大小均匀,具有一定的强度,在存储、包装、运输过程中颗粒的破碎大幅度减少,粉剂含量低,避免了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粉尘的污染,不会因炭黑颗粒破碎造成橡胶混炼设备的阻塞及炭黑分散不均匀的现象。

 二、白炭黑

 白炭黑主要成分是水合二氧化硅,因其结构和功能与炭黑类似,故称为白炭黑。白炭黑作为一种环保、性能优异的助剂,主要用于用于橡胶制品、纺织、造纸、农药、食品添加剂领域。随着硅橡胶、功能新材料及涂料等行业的迅速发展,对沉淀法白炭黑的需求量将迅速增长,其前景广阔。

 我公司白炭黑产品包括轮胎用白炭黑、制鞋用白炭黑、硅橡胶用白炭黑、载体及消光剂用白炭黑等四个类别,轮胎用白炭黑是最重要的产品。

 我公司的白炭黑为沉淀法白炭黑,采用固体硅酸钠加硫酸的生产工艺。固体硅酸钠在一定压力和温度下溶解在水中形成液态固体硅酸钠,液态固体硅酸钠在反应釜中和一定浓度的硫酸进行中和反应后生成沉淀法二氧化硅,即白炭黑。然后含白炭黑的料浆经压滤、洗涤将固体二氧化硅分离,在经干燥机干燥至符合要求的含水范围内,包装入库。

 三、煤焦油制品

 本公司具有炭黑专用油、轻油,洗油、酚钠盐和工业萘生产能力,为炭黑产品生产配套而建设。主要产品为炭黑专用油,用于公司炭黑产品生产,其他品种产量较少。

 4、PVDF产品

 PVDF是聚偏氟乙烯的英文缩写。该产品主要用于涂料、注塑挤出、锂离子电池背板膜,太阳能电池板等领域。是功能性高分子材料。

 PVDF是由142b经高温裂解生成偏氟乙烯单体,偏氟乙烯单体经聚合釜聚合后生成聚偏氟乙烯,即PVDF。

 (二)行业发展现状

 协会35家企业共生产炭黑436.62万吨,较上年增长6.32%。销售收入利润率6.17%,较上年提高4.52%。公司2017年炭黑产量为44.68万吨,占协会会员总产量的10.23%,处于行业前三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中国经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和质量提升,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2017年我国汽车产量2901.54万辆,同比增长3.19%;汽车销量2887.89万辆,同比增长3.04%。据轮胎分会统计,重点会员企业综合外胎产量4.15亿条,增长5.08%;在史上“9.21最严超限载”等一系列治理超载新政因素的影响下,炭黑行业下游轮胎市场需求旺盛,导致炭黑市场需求增加。同时,受供给侧改革和环保高压执法等宏观政策影响,环保部强化督查,主力炭黑企业保持了较高的开工率和绝对市场占有率,炭黑行业供需格局及竞争秩序进一步改善。炭黑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收益大幅提高。

 报告期,炭黑需求量保持了较高速度的增长,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统计,全国炭黑产量55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05%。重点炭黑企业的产量占全国炭黑产量的比例达到了71%,炭黑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仍以炭黑生产销售为主。 公司累计生产炭黑44.68万吨,销售炭黑44.93万吨,实现产销率100.5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0,224.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60%;现净利润为4,995.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1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销售收入结构和上年同期相比略有变化,国内销售收入与国外销售收入占全部收入比例分别为89.15%和10.85%,由于国外炭黑价格低于国内,公司适当调整了销售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炭黑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为245,721.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50%;白炭黑实现销售收入11,455.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45%;电及蒸汽实现销售收入6,576.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4%;工业萘等其他化工产品实现销售收入6,065.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8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炭黑产能42万吨,仍处于行业前三位。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科技研发投入,共投入各项研发支出7,983.91万元,在研制新产品、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提升装置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消耗,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市场契机,围绕“促销售,保生产”的策略,在环保、生产、销售、科研等方面开展工作,快速应对市场和政策变化,促进业绩增长。

 (一)积极了解上下游市场变化情况,提高应对效率和效果。

 报告期内,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和环保政策、运输新规等相继出台,炭黑行业上下游的市场情况变动较大。为应对市场变化频繁的状况,公司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上下游市场情况的搜集、分析工作,提高反应效率,力保公司盈利能力不受影响。

 (二)统筹安排,提高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条生产线实际情况,优化生产计划,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减少开停车时间,使公司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合理地使用,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三)加强科研工作,推进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通过技术走访、学习交流、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不同客户的需求,研发人员技术攻关,在指标上寻求突破,使新、老产品能够满足客户要求。在节能降耗方面,公司对生产装置及仪器进行了优化升级,实现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

 (四)重视环保工作,持续加大环保设施建设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环境保护,加强环保数据的实时监测,继续加大环保设施的建设及技术改造,脱硫、脱硝、低氮燃烧、废气收集、尾气喷氨、湿电除尘等项目设施运行良好,公司的环保治理工作符合国家各种政策要求,提升了公司抗风险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本准则,本公司执行规定的影响如下:

 ■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本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企业对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开始采用本准则。本公司执行规定的影响如下:

 ■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规定的影响如下:

 ■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16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北京澜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河南环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于北京澜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河南环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与交接工作,自2017年4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16年12月1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17年1月22日,全资子公司龙星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0BGAUXH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自子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6月6日,龙星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睿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取得中牟县工商管理和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22MA441M193H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尚未开展业务,2017年12月已注销完毕。

 除上述事项外,本期无其他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8年4月22日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化工”)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4月22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庞雷先生、吕勤燕女士、吴洁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胡定核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何继江先生参与表决,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魏亮先生主持,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并宣读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龙星化工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综合考虑自由现金流、盈利水平及未来科研、环保投入需求等因素,董事会决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2017年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447.29万元。公司现行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龙星化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实际工作和资信情况,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2018年度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总量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分次融资自授信申请被批准或与银行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需求,龙星化工2018年度为子公司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龙星化工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焦作龙星2018年度为龙星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子公司焦作龙星2018年度为龙星化工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通知。

 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化工”)第四届董事会。

 2018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 )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15:00至2018年5月14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龙星化工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龙星化工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龙星化工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龙星化工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龙星化工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提案》

 6、审议《龙星化工2017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提案》

 7、审议《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审计机构的提案》

 8、审议《关于龙星化工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提案》

 9、审议《关于龙星化工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10、审议《关于焦作龙星2018年度为龙星化工提供担保的提案》

 11、审议《龙星化工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8 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公告》、《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18年5月13日 15: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8 年5月13日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 2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442”,投票简称为“龙星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 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化工”)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以短信和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8年4月22日在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王玉珑、监事李桃蹊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监事会主席王玉珑投弃权票,原因是本人于2017年11月28日任职于龙星化工监事,距2017年报会计期间截止日仅一月,对公司尚处于学习阶段,无法对2017年整个会计年度的情况表示明确的肯定或否定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监事会主席王玉珑投弃权票,原因是本人于2017年11月28日任职于龙星化工监事,距2017年报会计期间截止日仅一月,对公司尚处于学习阶段,无法对2017年整个会计年度的情况表示明确的肯定或否定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监事会主席王玉珑投弃权票,原因是本人于2017年11月28日任职于龙星化工监事,距2017年报会计期间截止日仅一月,对公司尚处于学习阶段,无法对2017年整个会计年度的情况表示明确的肯定或否定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要求。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监事会主席王玉珑投弃权票,原因是本人于2017年11月28日任职于龙星化工监事,距2017年报会计期间截止日仅一月,对公司尚处于学习阶段,无法对2017年整个会计年度的情况表示明确的肯定或否定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03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短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庞雷先生、吕勤燕女士、吴洁平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独立董事胡定核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何继江先生参会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魏亮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冰洋先生、刘飞舟先生、李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非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

 经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刘冰洋,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

 刘飞舟,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

 李英,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

 董事庞雷先生、董事吕勤燕女士、董事吴洁平女士对以上各被提名人均投弃权票,原因是对被提名人不了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2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冰洋,男,出生于1991年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工商管理金融学学士。2015年参加工作,历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副总监、湖南达麟汉森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刘冰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飞舟,男,出生于1978年8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四川大学物理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原信息产业部第十一研究所干部,北京正略钧策管理顾问公司高级总监、合伙人,中德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揭阳市第八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揭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

 刘飞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英,女,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邢台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科科长,邢台钢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邢台钢铁有限公司纪委审计监察部财务审计科科长,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曾获邢台市优秀企业总会计师,2011年度、2013年度沙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李英女士持有龙星化工117,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03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于2018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玉珑、李桃蹊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东提名的肖民楚先生和监事会提名的黄顺英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同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如下:

 肖民楚,2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黄顺英,2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监事李桃蹊投弃权票,原因是对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了解。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2日

 附件:

 肖民楚,男,出生于1966年3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湖南大学法学硕士。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湖南白泉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席,湖南省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肖民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顺英, 女,出生于1968年1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90年至1993年,在深圳大学会计专业学习,1995年至1998年任深圳市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部主任,1998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安华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主任,2011年至2018年任深圳市美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黄顺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03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李英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李英女士于2008年4月25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16年5月6日,因个人原因辞去上述职务。辞职后,李英女士专注于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鉴于李英女士在专业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与经验,提名李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英女士自离任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不违反其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所作出的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2日

 附件:

 李英简历:

 李英,女,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邢台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科科长,邢台钢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邢台钢铁有限公司纪委审计监察部财务审计科科长,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曾获邢台市优秀企业总会计师,2011年度、2013年度沙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李英女士持有龙星化工117,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03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

 快报存在差异暨董事会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是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1、业绩快报的差异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010),原预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3,695,373.1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68%;营业利润111,352,310.1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661,596.64元,同比增加了181.20%。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审过程中的反馈意见,预计公司2017年度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存在差异,其中营业收入2,702,247,549.6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60%;营业利润72,746,808.0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8.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58,996.95元,同比增加了62.11%。

 2、业绩快报的差异原因

 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龙星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外部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将公司资金借予外部单位使用,其中:向北京睿德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950万元,向北京嘉兴佳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800万元。本公司发现知悉上述事项后,对上述款项进行催收,原计划于年报报出日收回上述两笔款项。经多方努力,截止目前,两家公司款项未能收回,也未能实施其他可靠收回上述款项的保证措施。为谨慎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应收款项1750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本公司期末应收河南环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906.06万元款项,该款项已于2017年4月到期,到期后公司与该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原预计年报公布之前可收回上述款项,但截至目前仍未就上述款项收回达成有效的回收方案,未能取得可靠收回上述款项的保证措施,上述款项存在较大的可回收风险。为谨慎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公司期末应收河南环石1,906.96万元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受上述事项主要影响,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由8,666.16万元修正为4,995.90万元。

 3、董事会的致谦声明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就本次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事宜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并加强相关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提高业绩预告的准确性。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030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公司定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副总经理魏亮先生、财务总监庞勇先生、独立董事邱峻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发生担保事项的原因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龙星”)和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流动资金的正常需求,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2018年度为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为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2、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拟为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为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焦作龙星

 公司名称: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3299号。

 法定代表人:刘江山。

 经营范围:炭黑的生产、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电力的生产、供应(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载明的范围从事电力业务);橡胶轮胎、橡塑产品的销售;炭黑油、炭黑原料、五金机电、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

 (二)精细化工

 公司名称: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点:沙河市南汪村东。

 法定代表人:刘江山。

 经营范围:萘、粗酚、炭黑油、轻油、洗油、脱酚酚油、偏氟乙烯、盐酸(30%)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担保协议的内容及未尽事项

 1、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供全资子公司解决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议案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11%。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是2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2.94%。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2018年度为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为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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