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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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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 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逐步形成工业生产业务及物业经营业务两大主营业务。其中,工业生产业务为注塑件、保利龙(轻型材料包装)、液晶显示器整机生产和销售,物业经营业务主要为自有物业的对外出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逐步形成工业生产业务与物业经营业务两大主营业务。其中,工业业务为注塑件、保利龙(轻型材料包装)、液晶显示器整机生产和销售,物业经营业务主要为自有物业的对外出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按准则要求执行。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按准则要求执行。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按通知要求执行。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8-07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在大冲商务中心2号楼3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到6人。

 4.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804.01万元,同比2016年增长38.58 %;实现营业利润531.79万元,同比减少36.6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7.44万元,同比减少82.15%。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2,976.27万元,负债总额30,908.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2,067.30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74,409.39元。由于公司2016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187,441,523.12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467,113.73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以上财务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7-09)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10)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018年度各项产品产销量(或收入)及加工量指标

 (、深圳本部2018年预算物业租赁及管理费收入3907.60万元。

 (、恒发科技视讯事业部预计全年销售显示器129.78万台。

 (、恒发科技注塑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注塑件加工量11487.63吨。

 ④、恒发科技泡沫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泡沫件加工量3850.48吨。

 (2)合并损益

 深圳本部2018年预算利润总额为-258.06万元。

 恒发科技三个事业部汇总2018年预算利润总额为604.95万元。

 深圳本部和恒发科技合并2018年预算利润总额346.89万元。

 ■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18年度向(含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或其它机构借款最高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超出此额度的大型项目投资借款另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事宜以及相应贷款融资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2018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和了解,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李中秋先生属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4)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述第2~4项、第6项、第8~11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7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8-1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5月16日15:00~2018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0日

 B股股东应在2018年5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8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2号楼33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8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8年4月24日的公司公告。

 (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等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2号楼33层

 联系人:牛卓

 电 话:0755-86360201

 传 真:0755-86360206

 电子邮箱:hwafainvestor@126.com.cn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4.《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5.《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6.《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7.《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8.《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9.《关于公司2018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

 若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若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0

 2.投票简称:“华发投票”

 3.本公司无优先股,因此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4.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本次会议只有一项议案,因此不设“总议案”,即股东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即可。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8-0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上午在大冲商务中心2号楼3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控体系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年度的内容及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18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雁波女士属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因此回避表决。)

 9.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述第1~3项、第5项、第7~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8-1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视实际情况需要为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此相关的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5日

 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注册资本:18164.3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脑、电视机、显示器和其它硬件、电脑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材料及包装用轻型建材制造;五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等。

 2. 股东持股情况: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564.97万元,负债总额24988.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662.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988.6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金额0.00万元,净资产21576.36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1579.11万元、利润总额529.08万元、净利润424.3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4438.31万元,负债总额22844.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616.9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844.47万元),净资产21593.84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161.46万元、利润总额20.55万元、净利润17.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原因和风险判断

 公司目前的工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工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稳定,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2018年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际担保金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3812.0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9%,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20 200020 证券简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公告编号:2018-13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按准则要求执行。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按准则要求执行。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按通知要求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20 200020 证券简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公告编号:2018-12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发科技”)将在2018年度与关联方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誉天”)、武汉恒生誉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誉天”)、武汉中恒誉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誉天”)、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光电”)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现将2018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或恒发科技向香港誉天、恒生誉天或恒生光电采购液晶显示屏等原材料,组装成液晶显示器整机后再通过香港誉天的境外渠道进行转口贸易,具体运营流程如下:

 原材料采购:恒发科技以直接贸易或委托代理方式向香港誉天或恒生光电采购液晶显示屏等原材料。

 (1)恒发科技拟向香港誉天采购液晶显示屏及配套料件约 70 万片及SKD 20 万套,涉及金额约 4500 万美元;

 (2)恒发科技拟向恒生誉天或恒生光电采购液晶显示屏约 50 万片,涉及金额约 3500 万美元。

 成品采购:

 恒发科技拟向恒生誉天或恒生光电或是中恒誉天采购液晶显示器整机约 25 万台,涉及金额约 2500 万美元。

 成品出口:恒发科技组装生产液晶显示器整机销售给香港誉天,恒发科技拟向香港誉天销售液晶显示器整机约 100 万台,涉及金额约 6000 万美元。

 恒发科技组装生产液晶显示器整机销售给恒生誉天或恒生光电或中恒誉天液晶显示器整机约 10 万台,涉及金额约 100 万美元

 流程:

 ■

 恒生光电/恒生誉天/中恒誉天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交易单价参照市场行情波动(定价原则见下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仅为预估参考数据,公司拟于2018年度在上述关联交易计划数量内,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向关联方进行采购和销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币别:美元 单位:万元

 ■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币别: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7号宁晋中心29楼B06室

 执行董事:李中秋

 注册资本:99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脑、电视机、显示器和其他硬件、电脑软件销售;内部数据通信网络开发、包装材料及包装用轻型建材制造;五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音响产品、电子器材;纺织、服装;建筑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股东持股情况: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5557.03万元,净资产为4008.50万元;2018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8650.67万元,净利润368.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特6号中恒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日

 营业范围:生产、销售TFT-LCD系列产品及其它IT产品、家电产品;TFT-LCD系列产品、其他IT产品的进口及批发业务;手机、半导体(LED)设计、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股东持股情况:深圳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81亿元,净资产为-7811.97万元;2018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7462.32万元,净利润-562.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恒生光电因300多万设备款纠纷被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双方正对该纠纷进行商谈。鉴于恒发科技向恒生光电采购的数量远大于销售的数量,因此不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构成影响。

 是失信被执行人,说明如下:

 恒生光电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得自动化”)因购买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发生纠纷,恒生光电拒绝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386万元,被联得自动化诉至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恒生光电认为法院虽然驳回联得自动化的大部分请求,但判决支付货款人民币211.9万元、延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11.41万元及其它诉讼费用仍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拒绝支付上述费用,被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恒生光电采购的设备与液晶显示器业务无关,因此不会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正常履行,公司向恒生光电采购的原材料金额远大于向其销售的成品金额,同时公司是先向其采购原材料,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售给恒生光电,因此不必担心恒生光电支付风险,鉴于此,恒生光电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构成影响。

 武汉恒生誉天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8日

 营业范围:生产、销售TFT-LCD系列产品及其它IT产品、家电产品;TFT-LCD系列产品、其它IT产品的进口及批发业务;经营电子卖场。(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股东持股情况:香港中恒誉天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7987.76万元,净资产为-1771.75万元;2018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0万元,净利润-0.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中恒誉天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2号地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月6日

 营业范围:显示器、电视机、电子产品、注塑件、五金产品、金属制品、音响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股东持股情况: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3.04 亿元,净资产为 7810.62万元;2018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590.23万元,净利润-0.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香港誉天和恒生光电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连续多年历史交易情况判断,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

 采购原材料:

 ①公司或恒发科技向香港誉天采购原材料的价格与市场行情同步。

 ②公司或恒发科技向恒生光电采购原材料,原则上交易价格按当时的市场平均价格低约1%确定(注:市场平均价格是指从行业内公认权威的全球著名专业市场调查公司网站http://www.displaysearch.com和LCD专业市场调查公司网站http:/www.witsview.com中查询的相同规格产品的价格),并参考双方各自的议价能力。

 采购成品:以客户采购订单价格为基数,每台降低1元钱作为操作费。

 成品出口:恒发科技向香港誉天销售液晶显示产品的价格以客户销售订单价格为基数确定。

 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协议尚未签署,待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本议案内容与关联方签订《2018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此作为买卖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签订并履行具体业务的基础,与每一个具体的业务构成完整的买卖合同。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采购的原材料为保税料件,借用控股股东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渠道以保税料件深加工复出口再转进口模式运作可降低中间环节的费用、防范资金的收付风险,有利于提升恒发科技的利润水平。

 2.关联方恒生光电专业从事液晶模组的设计与生产,长期为冠捷等国内外著名显示器生产商提供配套服务,产品质量稳定,且公司与其合作的采购成本较低,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2018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降低公司液晶显示产品生产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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